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曹昌伟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3):31-37
生态环境损害是对环境生态功能、生态服务的破坏与损伤,其实质是侵害了不特定主体所享有的环境权益。环境权益虽为不特定主体所共享、共用,具有公共利益的属性,但对于每一个特定主体而言,不能因此否认其对环境权益的享用状态。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将生态环境损害纳入其救济范围,实际上是肯定了侵权法对环境权益的保护,确立了生态环境损害的侵权法直接救济模式。相对于通过人身、财产损害救济生态环境损害的间接救济模式而言,直接救济模式不仅是侵权法对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理念的回应,是贯彻我国《民法典》“绿色原则”的内在要求,更重要的是其能有效克服间接救济模式的弊端,为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提供实体法上的依据。 相似文献
2.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1):85-92
当前,食品大规模侵权事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食品大规模侵权损害的民事救济制度不足、社会救济制度薄弱、行政救济制度不合理。各救济制度在实践中的局限性严重阻碍其功能的充分发挥。因此应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和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责任保险制度和补偿基金制度,落实行政救济制度。通过多元化救济制度,减轻法院诉讼负担,保障受害者权利,维护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3.
反思与重构:生态利益损害的侵权法救济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莉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5(6):96-100
生态利益和经济利益构成了环境权的两个层面.生态利益损害是独立的环境损害.侵权法作为典型的私法救济机制,其补偿功能和预防功能可有效填补公力救济机制的瑕疵.在生态利益损害救济中,中国侵权法救济机制存在法律价值理念滞后、请求救济主体单一、事前救济不足、损害赔偿范围含糊等缺陷.文章建议抉择"可持续发展观"为内在价值理念、扩展请求侵权救济的主体、重视侵权法的预防机制、明确损害赔偿的范围,以充分发挥侵权法对生态利益损害的救济. 相似文献
4.
李淑芬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1):149-152
本文着重从有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存在、有损害事实存在、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三方面进行论述,对环境侵权的救济进行了探讨,认为,要拓宽救济途径,将侵权法范围内的损害赔偿机制和社会赔偿机制及社会安全体制相结合,多渠道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相似文献
5.
李晓玲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2(4)
工伤事故责任具有双重性质:工伤保险和侵权损害赔偿.世界上认可工伤事故责任双重性质的国家处理工伤事故有四种不同的司法救济模式.就我国处理工伤事故的司法救济现状看,工伤损害救济模式的立法选择目前是不清晰和不统一的,也造成了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混乱.我国在处理工伤事故的司法救济模式上,应采用补充救济模式. 相似文献
6.
何普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Z1):176-178
我国目前食品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的救济由政府主导,不仅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缺乏长效机制,亦不利于受害人的救济和社会管理创新。应从食品大规模侵权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保险和大规模侵权救助基金等方面建立全面的损害赔偿制度,并以损害救济的社会化为中心构建食品大规模侵权的损害赔偿体系。 相似文献
7.
谢迪扬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2):136-149
在个人信息泄露愈演愈烈的背景下,美国已开始运用不当得利规则救济受害人。传统侵权救济路径下,由于损害认定的争议,受害人往往难获救济;即便引入“风险性损害”,其理论缺陷也会阻碍实践应用,包括压抑个人行为自由、混淆损害发生风险与损害扩大风险、混淆风险预防与风险损害赔偿、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等。美国判例表明,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当利用个人信息获取的收益构成“积极”不当得利;还可运用超额给付和商业机会理论,将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当克扣的安保费用认定为“消极”不当得利;其说理路径在中国具有可适用性。相比于侵权救济,不当得利救济路径具有优势:不当得利之损失的认定难度小于侵权之损害;不当得利返还数额不受填平原则和禁止得利原则的限制;发生下游显著损害时,受害人可同时请求侵权赔偿。司法实践中,可根据不同情形灵活认定不当得利,并借鉴消费类民事公益诉讼,在不特定受害人群体中妥善分配返还的利益。 相似文献
8.
徐卫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6(2):76-79
环境侵权是因行为人污染环境造成他人财产权、人格权以及环境权受到损害,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特殊侵权行为。环境侵权法律救济是环境法和民法都非常关注的重大问题。同一般民事侵权相比,环境侵权有自己的特殊性,因此,环境侵权法律救济也应有自己的特殊理念。从有效救济和全面考虑的思路出发,环境侵权法律救济的基本理念应确立为:环境(权利)保护与经济发展之兼顾;受害人保护之适度倾斜;事先救济与事后救济之并重;个人责任与社会责任之结合。 相似文献
9.
郭玮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102-104
伴随着经济生活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各类侵权行为不断涌现,尤其是大规模侵权事件呈现多发态势,在侵害我们财产安全的同时,也严重威胁着我们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别是在食品、药品安全和工业生产等领域的大规模侵权,一旦发生人身损害,往往受害人数众多、赔偿金额巨大,后果严重甚至危及到社会公共利益。大量的安全事故来源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已成为现代社会经济活动中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然而,企业在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时,却由于资金短缺、程序复杂,面临着救济受害人不及时、不充分的缺陷,需要通过建立多元化救济机制、设立基金、政府扶助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企业赔偿制度,从而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相似文献
10.
叶延玺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7(4):80-85
现代风险具有技术性、系统性、可估算性等不同于传统风险的特征。受二元赔偿结构的限制,形成于传统风险条件下的古老侵权法再也无法独自承担起救济现代风险损害之重任,而必须与责任保险、第一方保险、社会保障等社会化救济机制相互协作。在此背景下,我国《侵权责任法》未能充分考虑与其他社会化救济机制进行协作的需要,其立法理念略显滞后。通过对侵权赔偿与各种社会化救济机制的整合,构建符合国情的现代综合救济体系是我国损害救济机制转型的未来方向。 相似文献
11.
大规模侵权行为不但给受害者的人身财产造成严重损伤,更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鉴于大规模侵权所致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企业在从社会获取财富的同时,也应承担防止大规模侵权行为发生的责任与义务;企业也只有履行好自己所担负的社会责任,才能从根源上防范、避免大规模侵权事件的发生。而企业实现社会责任的关键是"做好自己",而"做好自己"的首要,又在于《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明确确认,在于建构企业社会责任承担机制,并依托企业设立中的注意事项、经营过程的责任负担以及破产过程中的清偿得以实现其社会责任,防范大规模侵权事件发生。 相似文献
12.
龙建明 《河北建筑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53-55
权利救济关系着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这是任何社会走向和谐的重要条件;权利救济关系着国家权力滥用的有效防范,这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权利救济关系着公民与国家之间冲突的和平解决,这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 相似文献
13.
王康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3(4):121-125
基因污染在损害形态上属于生态损害与传统损害的典型复合,但就我国现行法律规范而言,只能就传统损害提供救济.基因污染在行为类型上可以归于环境侵权,将其定位于危险责任是基本的侵权法政策.污染者作为加害人应对受害人承担无过错的连带责任.在加害人内部,除非转基因作物实际种植者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基因公司应承担基因污染损害的最终责任.此外,还要建立一个个体、社会、国家责任互动的综合性损害救济体系.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频发的农业环境侵权和农产品安全事故已引起我国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然而,现行法律制度对农产品致害侵权规制失焦,分配弱势侵害人较一般侵权人更多的道义可责难义务,削弱了法律的评价作用.对农产品致害侵权的耦合性的研究,可为兼顾农产品致害侵权行为主体双方利益平衡找到答案:农业环境责任保险是重要的出路. 相似文献
15.
焦娅敏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133-136
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面临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如何正确处理我国社会矛盾,社会冲突理论给我们转换思维提供了启示。对我国社会矛盾的关注应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对我国社会矛盾的处理应从"解决"转移到"协调";正视社会矛盾的正功能,建立社会安全阀机制,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 相似文献
16.
吴安新 《渝西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3):70-73
在法治原则下 ,救济与权利是相附随的 ,任何权利在受到侵犯时都必须有救济。教育权利的实现也需要救济机制。教育权利救济是教育权利实现的程序化机制 ,教育权利救济机制的框架是以宪法救济为根本 ,诉讼救济为主导 ,诉讼外救济为补充的整体。 相似文献
17.
马克思的和谐社会思想以批判作为其逻辑起点,以唯物史观、唯物辩证法、剩余价值理论作为其理论基础,包含了丰富的内容。马克思这些和谐社会思想具有十分重要的方法论意义,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很好的启示,并且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8.
梁永怀 《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9(1):35-38
刑事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不法侵害后,往往得不到有效的赔偿,其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国家对此都作出了努力,构建了多元化、系统化的救济模式。致力于建构和谐社会的中国,也应顺应这一潮流,根据我国法制现状,构建以被告人的赔偿为基础,国家补偿、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并行发展的多元化的被害人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9.
浅议国家侵权行为之精神损害赔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正祥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5(6):125-129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对于因国家侵权而引起的精神损害,越来越多的国家给予法律上的保护,采取了包括财产赔偿在内的许多方式予以救济。对国家侵杈行为不处以必要的精神损害赔偿,不能全面有效地保护权利主体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对于国家侵权行为也不能有效地防止。我国已将依法治国作为国家的基本方略,对于因国家侵权造成公民个人的精神损害,必须采取有效的赔偿措施,确立相应的财产救济法律制度,精神损害赔偿金应当成为诸多救济措施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有效方式。 相似文献
20.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思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的提出及其实践,是对中国国情的科学把握和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运用,同时也是对中国和合哲学的继承和升华,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中国传统哲学现代化的有机结合。从哲学的角度分析与探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理论演变依据、实质与内涵及可能性等问题,以期通过更深入的分析坚定我们的信念,为实现这一艰巨而伟大的社会工程而努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