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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证人拒绝作证已成为困扰我国司法实践的一大难题。证人拒绝作证既有其自身的原因,亦有外在的制度原因。我国文化传统形成的心理层面的因素对我国证人拒绝作证行为产生了重大影响,属根源性因素。其次的外在制度层面因素也有一定影响。对证人拒绝作证原因的深入分析有助于为我国法学界寻找此难题的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2.
论刑事证人拒证行为的犯罪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针对我国司法机关刑事证人拒证行为犯罪化的呼声日高,而法学理论界相应的研究不足且意见不一的现状,在广泛深入的作证情况调查和中外作证制度分析比较的基础上,从必要性、法律依据、前提以及拒证罪的构成要件和处罚原则四方面,对刑事证人拒证行为的犯罪化问题作了论述,提出了加强拒证行为刑事立法是解决拒证问题的最佳对策选择,拒证行为犯罪化必须以证人的范围、权利保护、作证损失补偿等问题经由立法明定作为必要前提等主张  相似文献   

3.
学术界主流观点和司法实践中均认为刑事证人依法作证是一种义务,本文另劈溪径,认为依法作证同时也是刑事证人的一项权利,任何人和任何机关不得侵犯,对完善刑事证人这一权利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4.
证人拒证行为带有普遍性和严重性的社会危害性。为此,增设拒绝作证罪十分必要。拒证行为的犯罪化有赖于证人权利保障及强制证人作证制度等。  相似文献   

5.
在三大诉讼中,证人和证人证言对查清案件具有特殊的价值和功能。但在法律实践中,由于历史、社会和制度不完善等诸多原因,导致证人拒绝作证是常态,而证人作证,尤其是出庭作证成例外。证人拒绝作证有时会导致整个诉讼制度无法运作,法律正义无法实现,但有时强迫证人作证则同样会失去公平。因此,有必要在借鉴国外有关证人作证立法的基础上,完善我国相应的法律,从法律制度上防范证人拒绝作证。  相似文献   

6.
刑事证人拒证的三大立法根源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事审判中,证人拒证现象的普遍存在,对庭审制度的改革与司法公正的实现构成极大的威胁。证人拒证的根本原因在于刑事立法存在三大缺陷:证人作证的立法数量匮乏;证人作证的立法属性矛盾;证人作证的立法内容违背法理。在立法中补强证人作证的有关制度是解决拒证的关键,为此,必须强化证据学理论的研究,树立科学的诉讼理念。  相似文献   

7.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是现代西方国家,特别是英美法系国家刑事司法制度中的重要制度。污点证人作证豁免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我国应借鉴这一先进的司法制度,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作证豁免制度,以便更好地打击犯罪、保障人权。我国建立的污点证人作证制度应选择的作证豁免类型是罪行豁免,应由检察机关自行决定是否对证人实行豁免,应建立相应的证人保护机制、惩戒机制等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8.
论刑事拒绝作证特权中的利益衡量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拒绝作证作为一项特权,是在刑事诉讼中查明案情、追求实体真实的需要和另一种重要的社会利益发生了冲突的情况下,法律所作的一种特殊的利益协调。本文运用比较法的研究方法,对拒绝作证恃权中的这种利益冲突与协调作了全面而系统的考察,并在此基础之上,对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立法完善作了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能有效分化瓦解犯罪联盟,是鼓励犯罪者和追诉机关合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其理论基拙是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我国法律中有关类似的规定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只是体现了其精神而已。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有必要对严重刑事犯罪适用该制度.并建立起相应的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10.
新《刑事诉讼法》赋予部分近亲属免予强制出庭作证的权利,但是对于近亲属拒绝作证权却没有规定。近亲属拒绝作证权不仅具有"亲亲相隐"历史传统的文化支撑,而且为域外法治发达国家普遍规定;不仅有利于家庭伦理关系的维护,更有利于彰显"人权保障"的价值理念。因此,从完善我国刑事诉讼立法的角度出发,结合我国实际国情、现行立法规定及域外立法经验,科学地构建近亲属拒绝作证权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1.
将铁初 《东方论坛》2003,(6):108-117
人证制度是清末民初时期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同传统的人证制度相比 ,清末民初的人证制度出现这样一些变化 :证人不再是依法可以拷讯的对象 ;证人若具备特殊情形 ,其拒绝作证完全是一种权利 ,而非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证人若具备特殊职业身份亦可以免予作证 ;证人依法享有一定的物质补偿权 ;对证人伪证行为的打击不再限于众证定罪案件中的作伪行为 ,并且应以证人被告知伪证的后果为前提。这些变化适应了清末民初司法审判由口供裁判主义向证据裁判主义转化的要求  相似文献   

12.
证人不愿出庭作证、证人出庭难是在我国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下衍生出来的一种客观现实。这种客观现实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既有文化心理上的原因,也有价值层面上的原因,更有制度层面上的原因。因此,考虑我国的国情,在不违背历史文化传统和现有道德规范的前提下,建立尽善尽美的证人制度是我们每一个法律工作者努力追求的目标。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的证人拒证权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闫磊 《南都学坛》2001,21(5):83-85
建立证人拒证权制度 ,其目的在于保护某种特定的社会关系 ,同时 ,它也符合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内容要求 ,能够最大程度地实现刑事诉讼法的“惩罚犯罪”与“保障权利”两个价值目标的平衡 ,有利于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完善。在我国 ,设计证人拒证权应从本国国情出发 ,享有证人拒证权的主体范围包括亲属特权、职业特权和拒绝自证其罪的特权 ,其权利范围不宜宽泛。证人能否行使拒证权应由合议庭最终决定  相似文献   

14.
自由心证是证据评价方面的原则 ,是现代法制文明的标志之一。新中国传统法学上为何排斥自由心证 ,当前中国是否有引入自由心证的必要 ,如果引入 ,如何构建适合中国的自由心证的法律体系 ,是笔者力图阐明的论题。  相似文献   

15.
“亲亲相隐”是一项具有中华法系特色的法律制度,自汉代以来被历朝的封建统治者所推崇。这一制度在新中国建立之后基本上被废弃。这种以伦理亲情为纽带的法律制度对社会稳定和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的社会调查也显示恢复这一制度是顺应民心的,因此应当在当代的刑事立法中予以重构。  相似文献   

16.
我国古代就一直存在证人基于一定亲属关系可拒绝作证的法律制度,现代国外许多国家也有证人在涉及自身利益、家庭关系、职业秘密、公共利益四种情形下享有拒证权的法律规定,而我国现行立法却否定证人享有拒证权。构建证人拒绝作证制度,符合我国的历史传统习惯和法的最大价值追求,也有利于特定社会关系的稳定和谐;结合我国国情,证人在自己有受刑事追诉危险、特定身份关系和特定职业关系时可享有拒证权,但这一权利不是绝对的,在特定情形下会丧失或被取消。  相似文献   

17.
证据材料的合法性是证据材料成为证据的必要因素,证据的合法性不仅要求取证手段的合法性,而且还包含取证主体的合法性。证据收集、调取或提供的过程中,由于取证主体不合格以及方式不适当,都会影响证据的合法有效性,从而阻碍诉讼的顺利进行。应当在法律上取消法院的积极取证权,赋予包含非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在内的诉讼参与人的取证权,明确当事人的取证权。  相似文献   

18.
“亲亲相隐”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规定的一项义务,其对应的是被容隐的权利,当代西方法律制度中的拒绝作证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对应的是国家不得强迫公民来证明其亲属有罪的义务,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亲亲相隐不能适用于当代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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