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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智高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1,13(9):68-70
审判委员会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项司法制度,对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存废之争由来已久.目前在理论界对审判委员会制度持批评观点者居多,甚至主张废除该项制度.审判委员会制度虽然存在诸多负面效应,如违背司法独立原则、违背诉讼基本规律、影响司法公正的实现等,但也有明显的正面效应,如可以遏制个别法官枉法裁判,防止司法腐败以及能够从整体上保证对案件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实现实质正义等.因此要对审判委员会制度给予合理评价,并充分认识它在司法实践中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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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勇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1(2):67-70
作为我国独特创举的审判委员会制度,长期以来为学界所争议。总体上看,当下我国法律界对其的批评已逐渐成为主流,并且主要指向审判委员会"审判分离"、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行政化倾向严重、责任分担不明等问题。在试图对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历史沿革及现状进行剖析的基础之上,尝试提出初步的改革设想,使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诉讼制度能够符合司法审判的规律,满足司法审判实践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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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审判委员会制度是我国诉讼法中的一个重要制度。面对新一轮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的讨论 ,本文对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利弊进行了分析和比较 ,指出审判委员会制度存在的合理性 ,并针对其原有的缺陷及其成因 ,进一步探讨了改革和完善这一制度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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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司法制度中,审判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制度正式用法律确定下来,是在1954年9月2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该法第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1979年7月1日通过的我国第二部法院组织法及其修改仍保留了该项内容,并在其后颁布的相关法律中得到具体体现。对这项制度,目前司法界和理论界一些人士已认识到其存在的弊端,如立法过于简单含糊,缺乏公开、固定、科学的运行规则等。但同时又认为,审委会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体现,在审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应在保留前提下,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使其发挥更好的作用。而笔者认为,审委会制度不仅与我国现今审判环境不相适应,而且与法律的一些基本原则、精神及原理相违背,已无存在价值,应予废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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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存废之争,对当前审判委员会制度存在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就审判委员会性质及功能进行界定,深刻反思了在新形势下审判委员会制度功能定位和工作机制存在的诸多弊端,对审判委员会职能重新定位和制度重构提出了建议,以期对当前开展的审委会制度改革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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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紫雄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3)
征收诉讼费用,是世界各国在民事、经济、海事等诉讼中普遍规定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在民事、经济、海事、行政诉讼中征收诉讼费用实行了一段时间.现行人民法院收费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根据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二条、第八十条、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九十条、第二百条的规定制定于1989年6月29日发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1991年 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了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修改后的新《民事诉讼法》第107条对诉讼费用的收取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到目前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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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关于审判委员会司法权的观点均缺乏相应的程序法理论支持。从程序法的角度看,司法权的基本权能包括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其中认定事实又可以分为审查证据和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司法权的全部权能既可以由同一个审判组织行使,也可以由多个审判组织共同行使,由此决定了审判委员会行使司法权的规律。我国关于审判委员会司法权的制度改革正逐渐符合该规律,但最新的司法解释亦有完善之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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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之检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韩旭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1(1)
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不符合控辩平等、控审分离、审判独立和无罪推定等一系列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精神,有悖于程序正义的理念;不仅会导致审判监督权的滥用,而且在实践中容易引发一系列无法克服的矛盾,加剧审判委员会制度的不合理性;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与行使审判监督权之间并无必然联系;<人民法院组织法>在未来修改时应当废除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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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问题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现有的研究文献多侧重从价值层面进行分析而得出结论。但审判委员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因而带有文化上以及实践上的逻辑必然性。从文化承载与实践功能方面对审判委员会制度进行深入解析,具有理论和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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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委员会决定权再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对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权都有各自的规定。概括而言,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权,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经过本院审判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各类案件,审判委员会有权作出是否可以进行再审的决定(见《刑事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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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质上是强调审判阶段尤其是第一审程序中的法庭审判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中心地位,强调把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限定在审判阶段,并通过制度提升法院的权威,保证判决的终局性。为此,一方面,应当对现行刑事审前程序进行诉讼化改造,引入司法令状原则,加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引导和监督,通过权力制约,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另一方面,应当对法庭审判进行实质化改革,确立、完善证据开示制度和庭前会议制度,改革全案卷宗移送制度,贯彻直接言词原则。此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还要求全面落实证据裁判原则,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贯彻疑罪从无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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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委员会是当代中国法院制度体系中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判制度,其在保证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质量,发挥审判人员的集体智慧,实行审判民主,加强审判监督等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但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和诉讼程序法修改,以及公民民主和法制的意识的不断增强,审判委员会所固有的一些弊端日益显现,与公正司法的要求愈来愈不适应,受到了法学界和实务界的广泛质疑.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审判委员会仍有相当强的生命力,因此,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存"、"废"之争,而是如何保证审判委员会判案的质量和效率.建设专业审判委员会制度,则是解决问题的一个途径,它能赋予审判委员会这一传统司法制度以新的活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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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第2条将税务代理定义为:"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本办法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务的各项行为的总称."税务代理是一项社会性中介事务,但仍不失代理的一般共性,值得说明的是,税务代理较一般的民事代理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突出表现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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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实践证明,我国县域农业发展的约束条件和国内外经济环境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县域农业产业化面临着新机遇和挑战.发展县域农业必须要有新思路,最根本的就是要以市场为向导,促进农村经济制度不断创新,实现后发优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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