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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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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各地政府自上而下实施了农村环境改造,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但同时也出现了农村居民的改造意愿和自身行动力被边缘化等问题。而马克思主义人类学本体论转向突出了“劳动”的价值,认为融入了劳动的环境才能够从自然转向“景观”,使之更加宜居。依据社会行动者网络理论,人与环境存在互为主体、彼此嵌入的关系,在人-劳动-景观三位一体的分析框架中,以案例呈现乡村围绕环境问题进行从自觉到自为的行动过程,包括通过协会建设组织劳动激发村民参与热情;通过合作社建设搭建按劳分配机制保障村民劳有所得,使劳动参与可持续,环境治理以村民为主体,将政府、政策、农民、组织、景观等带入治理任务网络,各主体相互协商,实现良性互动,多方依托环境治理行动实现多元目标达成。提出通过劳动动员激发农民主体活动,使农村居民在改造工作中变“客体”为“主体”,变“边缘”为“中心”,搭建共治共享共建平台,在环境提升过程中实现人文与自然和谐相依,以劳动为纽带,发挥人作为生产力关键因素的价值,实现环境整治与社区治理的相互促进。  相似文献   

2.
在乡村结构转型和社会变迁背景下,乡村振兴面临内生性能力不足的挑战,需通过共建共治共享的合作性治理凝聚乡村振兴合力。合作性乡村治理以乡村社会多元主体的利益联结为前提。通过对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钟鸣镇“村企发展联合党委”的考察发现,基层组织重塑重构了乡村社会秩序、信任机制和公共领导力,这对促进多方参与的合作性乡村治理具有基础性作用,而联合党委作用发挥的关键在于实现了村民生产生活目标、企业的营利性目标、基层政府的公共目标与组织目标的利益联结。本文由此尝试构建了“组织重塑—利益联结—合作性乡村治理”的分析框架。在此框架下,实现合作性乡村治理要注重组织基础,通过组织重塑合理界定与规范基层政府利益、尊重与实现企业利益、保障与发展村民利益,可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带动乡村富民产业发展,构筑多元一体和互利共享的利益实现机制等,这些共同构成了多元主体共同繁荣发展的合作性乡村治理的基本框架。  相似文献   

3.
随着乡村社会变迁和法治建设的推进,乡村民间纠纷呈现出涉法性、复杂性、激烈性、累积性和调解难度大等特征,致使村民之间关系弱化乃至断裂,社会权益关系失衡且难以恢复。乡村礼治机制和法治机制的双失灵及其所导致的纠纷的异化,使乡村社会治理陷入了困境。要走出乡村纠纷异化导致的治理困境,必须健全和完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转变乡村民间纠纷调解思路,即从“重维持秩序稳定”转向“化解矛盾与关系修复”并举上来,通过引入第三方社会服务组织等多元调解主体,创新基层调解制度和组织建设,从多元化机制向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转换,实现乡村民间纠纷调解过程中村民关系的修复,最终实现乡村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  相似文献   

4.
在多元共治的治理结构下,乡村治理的主体拓展至包括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农村社会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内的政府、农民、市场、社会等四维治理主体。随着治理环境多样、治理主体多元、治理关系多维,各主体间的利益协调关系也会变得更为复杂。多对利益关系间的交互形成了多种利益矛盾:社区自治与政府管理间的博弈、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抵牾、乡村治理文化与法律规则间的冲突。协调这些利益,单靠法律治理是不够的,需要将软法治理引入到乡村治理的实践中,选择自治、德治、法治相统一的治理价值,进而形成软法治理的双重参与机制、效力约束机制与耦合衔接机制,用以弥合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规制困境,进而推进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是不同治理主体基于共同的治理目标而形成的一种均衡化社会治理结构。主体共建、多元共治和全民共享是其核心要义和精髓。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形成具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其中,借鉴人类社会先进治理思想而进行的本土化理论创新是其形成的理论逻辑;从单一政府管理到多元治理模式的实践探索是其形成的历史逻辑;新时代社会治理诉求的新变化新要求是其形成的实践逻辑。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需从价值、主体、关系、制度以及方法论等多个维度同步开展。  相似文献   

6.
乡村环境善治是由地方政府、村委会、村民和农村企业等众多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在乡村环境善治中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是相关的。目前我国乡村环境治理各利益相关者的现实表现与实现善治的基本要求有较大差距,存在利益诉求沟通不畅、利益主体权责不明、利益约束机制不全、利益目标选择不一等治理不善问题。应通过多元共治实现乡村环境善治: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协调利益相关者的善治诉求;优化权责行为结构,激发利益相关者的善治意愿;构建环保约束体系,培养利益相关者的善治习惯;统一目标整体导向,提升利益相关者的善治认知。  相似文献   

7.
治理有效的实现前提是找到适合特定组织环境的治理结构安排。乡村治理有效性的发挥主要受制于相关主体间的资源互动关系、基层政府的差异化约束和村治当家人的动员积极性。其中,不同要素发挥作用的大小因不同的地方治理结构而有明显差异。为此,需要在城乡共治的治理结构下构建基层治理单元与村级治理单元在国家纵向治理体系中的“协同制衡”关系,通过改善城乡共治框架下的治理结构,协调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建构多元主体主动参与的激励机制,提升乡村内生发展能力。  相似文献   

8.
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下城市社区治理离不开共建的多元参与、共治的联动与共享的目标成效。福建省福州市推进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在党建引领、提升社区居委会治理能力以及社会组织和社工参与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但是在社区自治、治理主体均衡发展、联动共治机制以及法律、人才保障方面还存在制约和瓶颈。推动城市社区治理,需要进一步健全社区自治机制,优化共建结构,建立共治机制,提升社区治理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从而提升共建共治共享下的城市社区治理水平。  相似文献   

9.
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角度看,乡村教育治理的核心在于规范乡村教育治理主体有效参与的制度与程序。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教育治理对于丰富乡村教育发展的制度供给与执行模式、发挥第三方评价和监督乡村教育质量的作用、挖掘乡村教育发展的社会价值蕴含等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是乡村教育治理中的典型问题。以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治理为实例,分析当前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教育治理存在的现实困境,进而提出有关对策建议:利用大数据平台实现社会力量对乡村教育治理的精准支持;厘清政府与社会在乡村教育治理中的责任;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教育服务的机制;提升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教育治理的能力。  相似文献   

10.
政府与农民的互构式治理意味着乡村治理现代化和长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现,需要“自上而下”的政府治理与“自下而上”的农民参与双轨道有效耦合。研究以社会互构论为认知范式,以“互惠共生”关系为视角,以红岩村“村民议事会”作为案例,政府和农民的互构式治理过程呈现“强政府-强农民”的良性互构模式,以此化解乡村治理困境、创新基层民主治理,通过互构主体、互构动力、互构方式、互构域四个要素相互作用以达到互构式治理机制运行最佳效能。未来互构式治理机制的优化路径,需要坚持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实现赋权增能、强化政府治理与村民自治互动、加强文化和情感建设。  相似文献   

11.
基层政府是主导乡村基层治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主体。基于“强政府与强杜会”的治理理念,以X市Q镇为调研案例,以“动员—服务—互信—共治”为研究思路,通过实地调研分析基层政府在乡村治理中的实践行为。研究表明,Q镇政府在推进乡村治理进程中面临着多元主体存在认知和行为偏差、政府回应与治理诉求有所失衡、治理主体的信任水平相对较低等问题。结合乡村治理现代化发展立足于简政放权、价值共识、民主协商、利益聚合等因素,提出相对应的基层政府行为优化路径,旨在提升基层政府治理效能,建构基层社会集体治理网络,促推基层政府和社会主体的协同共治和互进互促。  相似文献   

12.
网络技术作为社会变革的关键性变量,对乡村社会治理具有结构性赋能效应。江西省赣州市的村务微信群实践表明,网络技术强化了乡村治理中的村民“共同在场”,促进了村民主体意识的觉醒和村庄集体归属感的提升,实现了网络技术的“心理赋能”。群内建构的多元主体协商共治的乡村治理结构和村户代表制的主体结构场域,改变了乡村治理的结构模式和博弈方式,实现了网络技术的“结构赋能”。而乡镇干部代表国家力量的入场,为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提供了国家权力依靠,形成了国家与村民对乡村治理行为的“双重注视”,实现网络技术的“权力赋能”。网络技术的结构性赋能,形塑着乡村治理的结构模式,推动着乡村治理的数字化转型。  相似文献   

13.
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和政府的主导作用,也需要发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等治理主体的重要参与作用,积极推动实现生态环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完善生态环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体系,构建多元主体间紧密联系、相互配合、彼此信任的生态环境治理共同体,凝聚生态环境治理合力,是实现生态环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必然要求。生态环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蕴含着科学的理论逻辑、深刻的实践逻辑和强大的价值逻辑,只有牢牢把握这三重逻辑,才能激发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  相似文献   

14.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农业面源污染具有双重公共物品属性,污染物来源具有多样性,治理过程复杂,参与治理主体多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仍面临一系列挑战。需要探索构建技术与经济耦合、政府与市场共同作用、各类主体之间合作共治的农业面源污染多元共管共治体系,需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要针对农业面源污染的特点、污染物性质以及不同治理环节设计全要素、全环节的政府支持政策,要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完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市场机制。  相似文献   

15.
全球海洋环境治理要求多元化主体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作为全球海洋环境治理的重要主体,其参与全球海洋环境治理具有国际、区域和国家层面的治理依据,呈现出一定的治理特征,能够弥补全球海洋环境治理其他主体的不足,推动全球海洋环境机制的形成与发展并增强全球海洋环境治理的合法性与正当性。但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参与全球海洋环境治理过程中面临治理法律依据薄弱、治理中立性不足、治理作用发挥受限等困境,需要以增强国际非政府组织参与全球海洋环境治理的法律依据、保持治理行为中立性、推动其与全球海洋环境治理多元主体间的合作等方式作为破解之道。中国应当重视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全球海洋环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与之发展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共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相似文献   

16.
基于安徽省443个调研数据对村民乡村人居环境治理现状认知和参与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意愿响应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农村基础设施供给数量和质量不均衡问题依然存在,基层卫生保障条件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治理水平相对偏低,互联网在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开始显现。大部分村民愿意以出资方式参与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提升行动,村民对村庄环境提升作用认识、对村干部信任程度对他们的出资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建议在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中关注乡村人居环境内涵建设,多措并举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治理质量。  相似文献   

17.
江西余江的宅基地制度改革采用了国家与社会良性协同共治方式,是善治理念在乡村治理中的具体实践。在政府主导、村庄主体、民众参与的“三位一体”联合共治结构中,国家权威与社会权威联合机制、政府公开与社会监督机制、个体与整体的权责利相匹配机制、社会表达与政府回应的制度化、社会自治与政府治理的规范化,共同保证了宅基地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回应性和法治性,从而实现了乡村善治“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基本目标。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良性协调是善治的本质特征,“三位一体”的治理组织主体和村民理事会的组织形式兼具理论与实践创新。  相似文献   

18.
随着乡村振兴国家战略的全面实施,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也从污染治理导向的基础设施建设阶段进入以环境全面改善为导向的管理提升阶段,在此进程中会面临着新的要求和挑战。本文以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起步较早、投入较大、经验较为丰富且成效较为显著的长三角地区为例,阐释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多样化内涵及其动态演变,并从治理主体、治理对象、治理范围、治理目标、治理手段5个维度构建分析框架,阐释在乡村振兴与城市化进程的双重影响下,长三角地区农村人居环境的阶段特征和主要挑战。基于此,新阶段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需要促进多元共治,强化需求导向和规划引领,构建上下协同、内外协同、目标协同的协同治理机制,加强市场参与和科技赋能,形成以权利和责任分担的公平性、公共财政投入的高效性、治理体系的可持续性为核心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19.
将社会学习理论的动机强化、示范刺激、观察学习三个主要内涵与乡村环境协同治理的行为、过程及成效三个着力点结合,阐释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参与机理,探究乡村环境协同治理的发展路径,以福建省H村为例分析其环境治理中出现的动机强化不足、示范刺激微弱、观察学习被动的现实困境,从厘定主体生态位、打造重点榜样示范、形成治理共识共力等方面提出优化对策,以期为乡村环境治理现代化提供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20.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不仅需要政策层面的引导及配套资金投入,更需要农民的支持与参与。引导农民充分参与,既是推动乡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必要条件,也是改进乡村治理的有效路径。基于云村人居环境治理案例,指出引导农民参与是复杂的动态过程,涉及国家组织动员与个体行为选择的匹配与耦合。摆脱了基本生活压力的农民,参与行为不仅受利益逻辑的驱动,也受到认同因素影响:一方面是对国家政策理念和人居环境本身的价值认同,重新评估人居环境治理的价值;另一方面是对乡土秩序和伦理关系的情感认同,重建与村庄之间的联系。建立以认同为核心的农民参与机制,不仅有助于破解实践中“政府干、农民看”的难题,而且有助于农民主体性的生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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