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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河北省粮食局违反《统计法》,虚报粮食销售量、修改全省粮食销售统计数据,其虚报的数额比较大,伪造修改的手段比较恶劣,后果严重,影响很坏,错误性质是严重的。为严肃法纪,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河北省人民政府对省粮食局的错误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监察部、国家统计局将河北省人民政府的《通报》转发全国,是完全必要的。  相似文献   

2.
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搞好今年的统计年报工作,国家统计局已发出《关于狠刹浮夸风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通知》指出: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在统计上弄虚作假.最近,中央领导同志又针对这个问题作了重要批示.国务院领导同志也指出:统计上的虚报浮夸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十分严重,在群众中的影响很坏.年终快要到了,这个问题可能会更加突出.要求统计部门  相似文献   

3.
一、加大《统计法》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统计法制观念。为了在全社会范围内使《统计法》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其知名度,使社会各界都知道实事求是,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起到了重大作用,违反《统计法》、虚报浮夸,瞒报、漏报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两办[1998]7号“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严格按照中央领导所要求的“五不得”办事,即: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统计数据;不得篡改统计资料或编造虚假数;不得强令或授意统计  相似文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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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根据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国统字[2001]35号)精神,结合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广东省各级统计、监察、司法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在全省范围内  相似文献   

5.
日前 ,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决定今年5月至8月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 ,并于6月4日召开了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国家统计局局长朱之鑫、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司法部副部长刘?分别在会上讲话。江苏省政府在会议结束后随即召开了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 ,副秘书长吴经起到会讲话 ,就搞好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提出了要求。强调 ,这次大检查的目的就是要对《统计法》和“两办通知”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发现和纠正各种统计违法行为 ,使统计数据更加真实可靠。…  相似文献   

6.
统计执法大检查过后的思考□文/宝应县统计局陆成斌1997年6至8月份由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和国务院法制局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坚决反对和制止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法》,制止和纠正统计违法行为,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更好地...  相似文献   

7.
’97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成果显著[本刊讯]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作风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统计法》,制止和纠正统计违法行为,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国务院法制局在1997年6—...  相似文献   

8.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国务院法制局联合组织的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正在我区全面开展。去年新《统计法》颁布以来,我区认真宣传学习贯彻《统计法》,加大了统计执法力度,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不正之风,依法维护了主要统计数据的基本准确,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驱动,法制观念淡薄,在一些地区、部门、单位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还比较严重。统计数据一定程度上面临着失真的危险。我区依…  相似文献   

9.
《中国统计》2001,(6):10
本刊讯6月4日,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林贤郁主持,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朱之鑫,大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大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司法部副部长刘分别在会上作了讲话。 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破坏,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腐败行为。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部署,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不折不扣地贯彻《统计法》、…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 ,广东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的要求 ,深入宣传学习《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实精神 ,与统计数据的造假行为作坚决的斗争。从总体上保证了宏观统计数据的基本准确 ,为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的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但是 ,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两办通知”精神的现象 ,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等统计数据的造假行为仍然比较严重。统计数据的造假是危害性极大的腐败行为 ,必须予以坚决…  相似文献   

11.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治理、整顿”的指导方针,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国家统计局、国务院法制局、监察部于今年2月发出联合通知,在第二季度开展全国范围的统计法规执行  相似文献   

12.
(一)《统计法》规定各级单位在上报统计资料和进行信息披露时要做到准确、及时、完整,不允许“虚报、假报、瞒报、纂改”统计数据。为此,有的官员既要片面夸大自己的成绩,骗取领导信任,获取某种荣誉或利益,又要避免“触雷”(违反《统计法》),于是在通过各种报表...  相似文献   

13.
摸实情讲实话报实数──全国统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电话会议在京召开[本刊讯]根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开展<统计法>执法检查的通知》和国家统计周、监察部、国务院法制局《关于开展全国统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国务院法制局于1994...  相似文献   

14.
1985年11月28日,国家统计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实行计划单列的省辖市统计局及国务院各部门发出了《关于认真检查<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的通知》。通知指出,《统计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了,统计质量提高了。但由于我国统计法制观念基础差,违反《统计法》的现象屡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  相似文献   

15.
近些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提出,要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各级统计部门大力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力度,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但有些地方和部门依旧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权扰数”、“以数谋私”,违反统计法虚报浮夸统计数字,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贻误党的事业,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因此,完善法律责任条款,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制裁力度,更好地执行《统计法》,增强《统计法》的可操作性已迫在眉睫。经国务院批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颁布了,这是国…  相似文献   

16.
为进一步加强县级统计工作,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一些地方重要统计数据失实问题的通报的通知》(国办发[1999]45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的有关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17.
《江苏统计》2001,(6):4-4
日前,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决定今年5月至8月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并于6月4日召开了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国家统计局局长朱之鑫,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司法部副部长刘分别在会上讲话,江苏省政府在会议结束后随即召开了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副秘书长吴经起到会讲话,就搞好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提出了要求。  相似文献   

18.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已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这是我国统计工作进一步走向法制化的一件大事,是使统计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一个重要步骤。制止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是这次修改统计法的宗旨。一段时间以来,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歪风在上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蔓延,造成那里的统计数据失实。这种误国误民,危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法,必须坚决制止。《决定》明确规定了各级领导、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以及统计调查对象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相似文献   

19.
依法统计任重道远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作风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统计法,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国务院法制局在1997年6至10月联合开展了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此次检查共查出统计违法行为6万多件,其中...  相似文献   

20.
《统计与咨询》2001,(3):22-23
根据国务院关于不折不扣贯彻《统计法》,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的指示精神,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决定于今年5月至8月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为做好这项工作,省统计局、省监察厅、省司法厅于6月4日联合召开了全省《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各地统计、监察、司法等部门及有关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先认真收听了在全国《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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