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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晓丹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5):84-89
行政许可类政府信息公开范凰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魏例外”原则;依和保障人权原则以及利益均衡原则。依据上述原则遥一分析行政许可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范围和排除范围,重点界定行政许可领域中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严格限制其他排除事项的知情权、促进依法行政的行政许可信息公开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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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婧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8):67-68
对于“三公支出”信息公开过程的难题,笔者认为理应首先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以《预算法》为核心,构建三个层级的关于“三公开支”信息公开的法律体系。其次,制定统一的公开标准,细化公开内容,真正做到“三公开支”信息公开统一口径,统一路径。再次,针对“三公开支”信息公开难题,建立问责和惩罚机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触犯党纪国法的蛀虫绝不姑息。最后,要加强对党政干部的教育监督,使廉洁奉公的理念深入人心,促使党员干部带头艰苦奋斗,狠刹奢侈浪费之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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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武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42(2):143-154
全国各地成立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在疫情信息公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该议事协调机构并非我国法定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原因在于我国行政主体理论的缺陷导致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制度存在诸多现实困境。对此,基于我国经济社会政治现实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接受性考虑,应在与行政主体理论分离基础上,从功能标准考虑,以是否依法享有、行使公共行政管理职权作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制度重构逻辑,它具有不再脱离行政组织机构设置实际、不再过分注重行政法上的独立人格、不再局限于国家行政职权、不再局限行政主体和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相合一等优势。在进行具体重构时,可从以公共行政管理职权“名”“实”相统一确立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的“质”、以公共行政管理职权合法性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的“量”、以最先受理原则应对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受理权冲突等方面努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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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皖北某市的一个社区,在全市率先建立了“爱心储蓄银行”,在社区营造了浓厚的相互关心、真情助人的温馨氛围。这家社区“爱心储蓄银行”,经过当地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后,在市民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王娅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2(4):138-147
国有企业信息公开问题进入行政诉讼,缘于国有企业的公共色彩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附则规定,是一种特殊的信息公开诉讼类型。基于国有企业的复杂性质和监管机制,国有企业信息公开诉讼面临着被告认定无序性、义务主体复合性、信息内容复杂性等难题。作为应对,一是要通过打破行政主体理论的藩篱,明晰被告主体资格的判定方法。二是以确立国有企业作为被告的中心地位、建立“平行选择”制度、引入“第三人”制度为着眼点,厘清国有企业与国资委在诉讼过程中的竞合关系。三是细化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判定标准,包括确立信息产生的主体、明晰信息产生的过程、鉴别信息内容的性质、分割复合性信息等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7.
中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比较与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受20世纪后半期开始出现的市民参政浪潮影响的必然结果;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是以公民和法人对公共部门拥有的公共信息享有知情权为基础的;中美两国由于政治制度、文化背景和经济基础的不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性;比较中美两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改进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供了很多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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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一般情况下,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自有关信息形成之日起20日内公开.对于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如果属于可以公开的范围,原则上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予以公开.但前述两类情况下都有可能涉及特殊情况而对公开时限产生影响,如“保密审查机制”和“协调机制”对公开时限的影响,以及被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且需要“征求第三方意见”从而对公开时限产生的影响等.如果因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而产生争议,则可以援用的救济方式包括提请调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解决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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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沈阳市民温洪祥向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市政务公开办等部门递交了一份《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沈阳市政府各个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公开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单位事业性经营收入等财务账目,以及政府各部门年度财务审计结果。虽然,温洪祥的申请有关部门已受理,但沈阳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负责人认为,由于国内还没有先例,政府部门财务信息又极其敏感,难度极大,这个公开可能不会一蹴而就,结果可能不会太乐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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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中暴露出了信息公开制度的一系列问题,其中作为事业单位的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是否应当对相关疫情信息进行公开引起了公众的普遍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现有的“最小存留适用”“最大限度适用”和“脱条例化”的公开路径理论均存在不同的缺陷。公共企事业单位作为一个整体对外虽然与行政机关存在相似性及差异性,但其相互之间也并不完全相同,公开主体与公开目的都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及不同之处,因而无法适用统一的公开路径,需遵循“入条例化”和“脱条例化”的双重路径进行信息公开。当公共企事业单位同时符合“实质控制”“公益性”和“弱竞争性”的标准时应当按照“入条例化”路径展开,否则按照“脱条例化”的路径进行公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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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是东道主,个个代表新南京”是南京迎“十运”对全体市民的要求。在十运会开幕式前夕,南京市从细微之处人手,全市范围内实施“市民参与十大工程”,努力提升市民素质。“市民参观”激发了市民热爱南京、建设南京、美化南京的热情;“市民学堂”使市民长知识、受教育、得实惠;“市民实践”让广大市民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中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十运会产生强大社会凝聚力和精神感召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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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剑生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6):7-11
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属于绝对不公开范围.国家秘密由内容、程序和时空三个要件构成,若政府信息符合此三要件的,应当运用“事后加密权”将其认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公开.与国家秘密相关的“工作秘密”、“内部公开”与“内部资料”,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应当从严解释,不得以此收缩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相似文献
14.
以市民社会为依托的市民刑法具有保障社会个体生存基础、加强对私人权利保护、秉承司法形式理性以及严惩公共领域职务犯罪的精神追求;亦应具有明晰产权、降低权属确认成本、公开信息、缩减搜寻成本、强化协调以及节约维权成本的经济价值.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刑法应当向以保护所有权为核心、以保障交易安全为内容、以严惩政治腐败为手段以及以信息充分公开为目标的市民刑法进行变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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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信息公开透明是保障核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法国国会2006年出台《核透明与安全法》。该法以核透明为主要原则,设立一个独立的行政管理部门一国家核安全局统一负责法国民用核活动的监管;设立核安全与信息透明高级委员会和地该方核信息委员会专门负责核信息的公开;扩大了信息公开义务主体、知情权人和应公开“核信息”的范围;以上做法有多处可资我国核领域立法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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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政府信息化的评价标准正由量变到质变,即由门户网站的“浏览量”、“点击率”转变为网站便民服务的种类、民众应用情况等。这就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建设要以服务为中心,也就是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做得好坏与否,应以公共服务的实现程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以及公众和社会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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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建设新南京的总体要求.在科学发展中提高执政能力.在加快发展中实现争先进位.在协调发展中构建和谐社会,市委宣传部围绕文明城市创建。以“市民参与工程”为主题.着手开展了“市民论坛”、“市民学堂”、“市民听证”等特色活动。其中。“市民学堂”,作为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知识文化需求、提升市民素质、推进市民现代化的一项“民心”工程,于今年年初启动。“学堂”围绕家庭教育、医疗保健、文明礼仪、成才成长、投资理财等主题,至今成功开讲17期.深受好评、社会反响强烈。到现场听讲的市民这1.8万多人.填写反馈意见表的市民达到700余人次,拨打热践电话咨询的市民超过8000余人次,许多热心市民还专门写信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在电视台播出录像.制作光盘、编发讲座内容的小册子等等。如今.“市民学堂”已成为南京周末一景,成为文化古都南京在新时代打造学习型城市的一个缩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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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巨光 《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学报》2004,17(1):100-104
“边际人”现代化是必要性的,通过分析小农意识和现代市民精神的内涵特征,可以明了培养“边际人”现代市民精神的理由。就现阶段而言.培养“边际人”现代市民精神的有利条件是客观存在,重要的是如何升华其现代市民精神。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