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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随着<劳动合同法>以及其它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的施行,如今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但是在日常解答咨询中笔者也发现,许多劳动者对法律的理解往往重实体、轻程序.也就是说,对法律的一些具体规定.劳动者往往通过各种途径有所了解,但对于仲裁、诉讼的程序性问题,他们却一知半解. 在程序性规定中,最重要的无疑就是关于"时效'的规定.因为一旦错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时效,劳动者就会丧失胜诉权.即便再有理,法律也帮不了你.  相似文献   

2.
一、现行劳动关系界定情况 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关于超龄人员从业性质界定,存在一系列的争议和问题. (一)法律层面 劳动合同法体系内之冲突.《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超龄人员的身份界定,后者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解释为"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属于下位法对上位法的扩大性解释,对前者做出了冲突性的规定,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时点势将晚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点.  相似文献   

3.
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是即使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也不可任性而为.律师表示,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中存在程序瑕疵,依然存在法律风险.为此,笔者通过以下实际案例告诫用人单位解聘劳动者不能太随意.  相似文献   

4.
在<劳动合同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讨论中,有观点认为,<草案>关于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或终止的规定较之<劳动法>的规定,体现了对企业是"宽进严出"、对劳动者是"宽进宽出"的精神.①并且,对此提出批评.笔者认为,<草案>基于保障劳动者就业的需要,加强对劳动关系缔结和消灭的规范,重视对劳动者择业自由权和职业安定权的保护,是值得肯定的;对其中不足之处提出批评和修改建议,应当以准确理解法律条文的立法意图和本来含义为前提.为此,就<草案>有关条文的解读和修改略陈管见,以供商榷.  相似文献   

5.
阅第7期《中国劳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一文,笔者有不同意见,现提出与大家共同探讨。笔者认为,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界定应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探究相关规定的立法本意依法认定。考虑劳资双方的"主观因素",以用人单位"有无作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已履行  相似文献   

6.
作为法律规定的用工形式之一,劳务派遣当前受到用工单位与劳动者越来越多的关注。从法律角度看,劳务派遣涉及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三重法律关系,与直接用工相比更为复杂,也更加难以把握。本栏目将分几期对劳务派遣这一话题展开讨论,通过反映上述三重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件或运行规则为视角,对劳务派遣中各类法律关系进行解读,从而为广大企业正确适用劳务派遣提供有益参考。本期圆桌谈话将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及当前劳务派遣运行现实状况,对劳务派遣协议的条款设置进行介绍及阐释。  相似文献   

7.
江君清 《中国劳动》2006,(11):31-32
劳动者因工负伤的双重赔偿权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后,除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外,还可向侵害人要求赔偿.这里的侵害人包括用人单位及其雇用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劳动者是否享有双重赔偿权与一国的工伤保险性质有着直接联系.唐明法官在文中已介绍了国外四种模式,而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在这一问题上是不明确的.笔者认为,就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而言,应肯定已参加工伤保险劳动者的双重赔偿权.  相似文献   

8.
对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制度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尹玉栋 《中国劳动》2003,(11):43-45
时效制度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是直接关系到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能否得到法律有效救济的制度,因而特别对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来讲,显得更为重要.《劳动法》及其相关法规对仲裁申诉时效规定的甚为简略,难以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实中,许多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其申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占尽了道理,却赢不了官司,为什么?只因时间的流失,其维权请求超出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而使自己得不到法律救济.此种现象与《劳动法》立法宗旨相矛盾,仲裁申诉时效制度反而成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羁绊.为此,笔者针对劳动仲裁申诉时效的起算点、中止、中断、延长制度等立法不足及完善作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9.
劳务派遣相对于一般劳动关系而言是一种新型的劳动关系,作为一种灵活用工方式,本应该是对传统用工方式的补充,但由于国情的特殊性,劳务派遣迅速发展但被滥用。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对此以"特别规定"的方式作了规定,还有其他专门性法律规制,但因现实中用人单位对相关立法的规避和曲解,再加上立法本身的缺陷,导致了劳务派遣领域的诸多问题,尤其是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被严重侵食。现实迫使立法机关不得不修法以查漏补缺,但仍未能从根本上扭转这种态势。我们应该纠正社会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错误认知,强化劳务派遣的相关程序性机制,完善被派遣劳动者权利实现的程序性权利。  相似文献   

10.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专项培训费用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积极性,<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是在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方面的新突破.  相似文献   

11.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的劳动模式不断应运而生,随着也衍生了很多新的劳动争议.由于劳动者的法律及维权意识还不是特别强,加上一些侵犯劳动者权益行为屡见不鲜,使得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问题受到了更高的关注.本文中,笔者首先阐述了特殊劳动关系的含义,然后分析了特殊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最后在此基础上详细探讨了特殊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策略,希望能够为今后相关内容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2.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对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作出了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可能会延长这一期限,此时就会出现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的冲突。法律规定的辞职预告期限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一种最长期限,当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发生冲突时,并非当然意味着合同约定无效,而是取决于司法的裁量——因为这不是一个完全凭借立法就能解决的问题。但司法裁量不能是任意的,而是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标准与实体标准,最终实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  相似文献   

13.
劳动者的辞职权是指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是劳动者劳动权的重要内容之一.辞职权可以分为法定辞职权和约定辞职权,法定辞职权又可以分为无条件辞职权和有条件辞职权.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有人认为此法条规定的是劳动者的有条件辞职权,理由是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人认为此法条规定的是劳动者的无条件辞职权(或称绝对辞职权),理由是劳动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30天后,即可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而无须任何理由.笔者认为,无论是30天的预告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还是视预告的结果为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皆有一定的道理,但两者都不否认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31条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必须以预告为前置,因此将此法条赋予劳动者辞职的权利称为"预告辞职权"更为合活.  相似文献   

14.
虽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系法律强制性规定,即便劳动者自愿放弃也可反悔.但是,反悔后,用人单位发放并计入劳动者工资的社保补偿金应否退还?放弃社保后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应否给付经济补偿?下面为您一一解答. 误区一:反悔,计入工资的社保补偿金应否退还? [案例]:2013年3月初,李某入职某公司时,主动向公司提出社保费无需公司缴纳.根据公司要求,李某出具了书面承诺书.而后,双方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载明:公司同意李某关于社保费由其个人负责的申请,公司以社保金补贴的形式每月支付李某人民币460元,该笔费用包含在工资内;李某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给其补缴社保费(合同约定李某的月工资为3200元).  相似文献   

15.
法律是需要精读的,这是我经常向人们强调的一点.立法的本意通常是要通过对法律条文的仔细阅读方能真正了解,粗略地浏览,不求甚解,会导致对法律规定理解上的偏差.以<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为例,很多人都知道<劳动法>有这样一个规定,他们一般只是满足于知道劳动合同中可以有试用期,但对试用期应当怎么约定却常常不屑于深入了解,以至于很多用人单位不是通过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是通过其他方式规定试用期.  相似文献   

16.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虽然法律对试用期用工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但一些用人单位故意曲解试用期,乘机浑水摸鱼,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广大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是一项政策性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其中,对案件的处理过程既是监察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而案件的处理效率直接反映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行政执法的效果,关系到政府的形象.结合成都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的部分典型案例,笔者认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应进一步明确性质,科学界定范围,走出当前不堪重负的困境.案例及分析案例一:某外资电气公司员工陈某到街道一级网格投诉举报点投诉电气公司在医疗期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街道网格根据调查结果,告知陈某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随后,陈某又到区劳动监察队投诉,并指责街道网格监察工作人员存在偏袒行为.劳动监察队经调查后,确认陈某的投诉系其与用人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所引起,依法告知陈某应依照劳动争议程序提起仲裁申请,并就相关法规、办案程序向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  相似文献   

18.
王东 《中国劳动》2014,(1):42-45
<正>竞业限制问题是公司劳动人事管理中的一个难点问题,其与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劳动者择业权与用人单位利益、保护商业秘密的环境等交织在一起,加之各级法律规定不一致,使企业在竞业限制合同管理中感到困惑。现行法律中并无完整的竞业限制概念。笔者认为,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劳动者离职后一定条件下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竞争的行业,并因此获得补偿的行  相似文献   

19.
在日本就业形态多样化的发展中,个人外包、业务委托型就业者人数不断增加,形态呈现多样。从历史发展脉络可见,在明治以后的相当长时期内,雇佣、外包、委任等合同之间的界限十分模糊。"二战"以后,日本确立了劳动者、自营业者的两分法,并以使用从属关系为基准定义劳动者,结果,委托型就业者作为外包、委任合同的另一方当事者成为自营业者,不适用劳动法。由于自营业者与劳动者的法律地位不同,所以缺乏劳动法的保护。在劳动关系多元化的社会变革中,应该明确个人外包、业务委托型就业者的概念和判定基准,对在民事法合同与劳动法合同之间的"契约劳动者",制定特别的法律适用规定,在劳动灾害、损害赔偿、合同更新与解除等方面比照劳动法实行适当保护。  相似文献   

20.
劳动者单方解除权与用人单位解除权相对,它是指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的无需用人单位同意而单方决定解除合同的权利.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行使体现着劳动者自主就业与择业,有益于劳动者个人才能的发挥,更益于社会对人才合理分配的客观需要.由于我国目前尚无<劳动合同法>,并且<劳动法>中的规定过于简单、原则,不利于操作,故将此问题提出来,以求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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