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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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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传统的刑事司法体制中,国家垄断对犯罪的追诉权,而对被害人的权利则并不重视.刑事和解制度在保护直接被害人的利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对犯罪人能够重返社会,处理好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的关系的问题也给予密切的关注.在我国民间,刑事领域的"私了"屡禁不止,这种对法律的规避行为与刑事和解制度却有着密切的关系.将二者紧密结合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寻求生长的土壤的过程.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范围与私了相比,范围是有限的,刑事和解制度的设立,主要的价值是诉讼经济、民主和正义,因此没有必要在适用案件上加以限制.其适用范围应分为自诉和公诉两个方面及针对特殊类型的犯罪案件.  相似文献   

2.
刘志民 《探求》2013,(Z1):15-19
刑事和解制度是近年来得到很大发展的一项司法制度,其基本理念就是通过犯罪人和被害人之间的协商交流,就犯罪行为和造成的伤害在一定程度上达成谅解,使受害人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使犯罪人得以免除或减轻刑事制裁,司法机关也可以摆脱诉累。过去由于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刑事和解制度只能依靠各地方进行探索,有关部门一直在呼吁尽快出台刑事和解的相关法规。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3.
随着和谐社会治国方针的提出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深化,中国刑事和解制度呈现出不断拓展的态势。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以“特别程序”编的形式,专章规定了“刑事和解”,第一次在《刑事诉讼法》中全面确立了中国式的刑事和解制度。但就目前立法来看,刑事和解程序设置还相对粗放,也存在诸多争议。刑事和解未来发展方向应当强化规则性完善与制度性建设。  相似文献   

4.
本文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语境下,从刑事和解机制入手,肯定刑事和解重视刑事当事人(被害人和犯罪人)与相关利益人的关系平衡是符合追求和谐社会目标的,进而提出要倡导以人为本的刑事和解文化。同时文章针对倡导刑事和解文化的理论基础与面临的困惑进行了深入的阐释与探讨。  相似文献   

5.
郑仁敬 《创新》2009,3(11):84-87
刑事和解制度作为我国刑事法律领域的一种全新理念,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及整个刑事法领域一体化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思路,体现了我国目前所实行的"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而在检察机关审查逮捕阶段,检察机关直接参与刑事案件的审查办理,刑事和解制度在这一阶段也应有适用的空间,但须完善相关机制。  相似文献   

6.
魏在军 《社科纵横》2011,26(1):51-54
刑事和解在人类历史上之所以时隐时现,时强时弱,是国家公权力与公民私权利二者博弈互动的结果。随着市民社会的孕育发展壮大,市民社会内在固有的自由、民主、平等、宽容精神必然催生刑事和解。刑事和解因契合了市民社会的自由、民主、平等、宽容精神,又加快了市民社会建构的步伐,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在我国当下社会转型时期,除了尽快完善刑事和解制度外,当务之急要转变国家职能,淡化报应观念,并使人权观念深入人心。  相似文献   

7.
吴君霞 《探求》2013,(3):64-71
新刑事诉讼规定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刑事和解在立法上得以正名,为司法提供了正当根据。但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涉林案件刑事和解在理论上没有得到重视,实践探索上也极为不足,立法上则被忽视,这将使涉林案件刑事和解在新刑事诉讼法框架下举步维艰。生态恢复的时代背景要求大力推行涉林案件刑事和解,并根据涉林案件的特点,采取不同于一般刑事案件的做法。  相似文献   

8.
刑事和解是世界轻刑化的产物,体现了宽容理念、自由契约精神和以人为本的观念。刑事和解将社区矫正方法纳入刑事司法领域,从而将对刑事犯罪人的处遇模式由设施处遇拓展到社会处遇。在和谐社会的语境下,把庭外和解引入刑事案件将进一步促使我国刑法司法制度改革由重刑主义向轻刑主义转变。我国实行刑事和解不仅具有诸多的有利条件,如重和合的文化传统、广泛的基层调解组织和民间和解的社会习惯,而且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对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和现代法治社会都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9.
王满生 《社科纵横》2011,(11):73-75
文章从刑事诉讼目的视角出发,认为中国刑事诉讼的目的不仅仅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权,促进刑事纠纷的解决也是刑事诉讼的重要目的之一。刑事和解正是切合了刑事纠纷解决的目的,关注被害人利益,更好地推进诉讼效率的提高和社会秩序的恢复。但是刑事和解的纠纷解决目的不能危及刑事诉讼根本目的,建议在刑事和解立法时对其适用范围进行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10.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帮助制度的建立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于那些被害人无法通过普通的刑事赔偿途径获得加害赔偿,而其正常的社会社会生活又无法保障,急需救济帮助的情形下,由国家出面给予被害人一定的物质帮助,使其尽快脱离被害后的窘迫状态,复归正常社会生活的一种社会制度。该制度在国外已经为许多国家所采纳。当下,在司法为民的主流诉讼价值追求中,探讨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理论根据及实现途径,确立我国被害人的刑事国家补偿制度,有利于真正实现刑事诉讼的公正、公平及相关权利保护的诉讼目的,同时对于我们国家的诉讼民主、诉讼文明的法治追求及和谐社会的构建也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  相似文献   

11.
赵新彬 《学术交流》2012,(12):84-87
刑事判例是指审判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作出的可以在今后类似刑事案件审理时加以参考、借鉴、甚至遵循的具有典型性或指导性的刑事判决和裁定。当今社会的复杂性、多样性和多变性,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法律运行模式应该富于变化。我国是一个传统的成文法国家,一直以来案件的审理依据都是成文法,但从世界各国司法实践看,成文法在具有法典确定性和稳定性的同时,也有明显的单一性、模糊性和滞后性等缺陷,英美法系的刑事判例制度所具有的直观性和灵活性却能较好地弥补这些缺陷。从我国的法律传统、现实需要、司法实践和世界法治发展趋势看,单一化的法典模式已无法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作为对成文法的有效补充,构建本土化的刑事判例制度在我国势在必行而且已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12.
刑事调解是刑事司法体系整体性的进步要素,也是保护公众利益的利器。对于被害人而言,刑事调解的意义尤为重大。之前被害人几乎生活在法律真空中,在关乎诉讼主体的程序设置框架中处于劣势地位。尽管重新发现和恢复被害人身份的运动更多地在盎格鲁-撒克逊国家发生,但它之后逐渐向大多数欧洲国家扩展。被害人通过刑事调解制度变得可见起来。应该最大限度扩展刑事调解制度的适用范围,这应该以限制国家公权力,扩展个人意思自由理念为支撑。  相似文献   

13.
交通肇事恶性案件频发,导致社会舆论大加讨伐,纷纷要求对涉案人员重判严罚.在强大的舆论压力面前,司法机关能做到的只是相对司法公正,而外界对司法的关注,重点应在审判过程的正当性.在交通肇事案件审理中,为了恢复正义,社会和谐,尽可能恢复加害人和被害者的和睦关系,并使加害人改过自新,复归社会,可以引入刑事和解制度.刑事和解和相对罪刑法定主义的基本价值理念是一致的.而和解协议是整个刑事和解的基础,和解协议应遵循诚信原则,在现阶段,一旦得到国家机关的确认,不允许加害方和被害方再推翻.在刑事案件中,相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告人,直接受害的被害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应更重视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14.
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已经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对刑事被害人实施社会救助。但存在的问题是:在治疗费用、生活照顾和心理救助方面考虑不够。完善刑事被害人社会救助制度的基本思路是:在医疗保险制度中明确规定,刑事被害人也属于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建立刑事被害人生活照顾制度;建立刑事被害人心理救助制度。  相似文献   

15.
仇万娥 《社科纵横》2008,23(12):91-93
由于法律制度存在缺陷,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难以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利,应完善法制,以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的和谐建设.  相似文献   

16.
《求是学刊》2015,(6):77-84
我国司法实务部门自生自发开展的环境犯罪刑事和解,为环境权理论研究和探讨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素材。环境犯罪刑事和解在理论基础、被害人确定、赔偿范围等方面不可避免涉及环境权问题。环境权利说、环境法益说和环境义务说三种理论在环境犯罪刑事和解中的运用各有利弊,但环境权利说更能有效适应我国环境犯罪刑事和解的司法实践。因此,有必要以环境犯罪刑事和解为视角,区分抽象环境权和具体环境权,从主体、客体、内容和性质等方面反思、重构环境权理论。  相似文献   

17.
吴四江 《社科纵横》2005,20(6):106-107
刑事被害人在诉讼中处于当事人地位,但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有限。为有效地促使刑事被害人积极参与刑事诉讼,法律应赋予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更多的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18.
方韧  李卫国 《探求》2005,(3):31-34
我国现行破产和解制度存在不少的缺陷,严重影响了其功能的发挥。完善我国破产和解制度的立法建议有:实现破产和解制度的一元化,坚持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并重,贯彻政企分开原则,赋予破产和解协议执行效力,强化破产和解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9.
被害人问题为当下刑事法学界的重要议题,因对其利益的忽视而致现代刑事法治面临严重正当性危机.尊重被害人、考虑他们的需要成为刑事法学及各国实践的重点.反观国内,许多被害人问题研究着眼于谋求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地位的提升,而忽视了因无法改变的犯罪与刑罚的本质认识、司法的目的与其作为认识活动的性质等方面所决定了其在被害人问题解决上的难以克服的局限性.刑事司法固然在被害人问题解决上难当主力,但是在不损及被告人权利与诉讼目的前提下进行局部改良亦有保障被害人权利的可能.所以,应对被害人问题的现实作法是强调刑事司法与其他社会政策的互动与协调.  相似文献   

20.
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而成为孤、弱、病、残者,成为贫弱者的被害人不在少数。他们与其他接受社会保障支助的社会成员一样,都应该受到来自社会保障的支助。为此,应建立被害人社会保险制度和被害人社会救助制度,将慈善事业扩展到对被害人支助领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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