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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法官职业化的理性来源与维度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正与效率”乃人民法院世纪工作主题,为此亟需一支高素质的职业法官队伍;法官职业化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和创新的核心内容,是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领域。法官职业化就微观而言主要源于法律的知识理性和实践理性,处于法律职业共同体顶端的法官其职业角色具有一定程度的知识理性,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法律的实践理性。法官职业化的过程就是法制创新的过程,通过专家型精英法官、审判权国家属性、独立性运作方式、中立性政治意蕴等非大众化、非地方化、非行政化及非政党化的基本维度设计,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职业法官队伍,为全面实现主题目标,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相似文献   

2.
我国职业法官培养的模式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维护司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我国法官队伍的职业化已成为法律专门化和司法程序规范化的时代要求。法官的职业化至少应具备共同的知识背景和职业道德 ,以及相应的职业保障制度作为基本条件。对比西方各国职业法官培养之模式可以发现 ,实际上我国尚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法官培养制度。要改变此现状 ,应从法律教育的角度入手 ,以最终实现法官的法律活动专门化、知识结构同质化、职业队伍精英化  相似文献   

3.
法官队伍建设是法治中国视域下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法官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法官队伍建设效果不理想、具有较明显的形式化倾向和法官队伍教育培训与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等实际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忽视、法官自身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不良风气的负面影响以及行政化思维的干涉。应从完善法官队伍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改善法官队伍建设的外部环境,完善提升法官队伍职业道德水平的机制等方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相似文献   

4.
“据法讲理、充分论证”应是法官做出司法裁判的基本要求,也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条件之一。法官司法论证义务在论证事项、论证方式和论证标准三个层次上都应有原则性的要求。要有效落实法官的个案司法论证义务、切实提升司法论证质量,尽管离不开外部适当的强制和压力,但更主要的还在于从革新法科教育着手强化“凡裁判必经充分论证”的法官职业意识、培养进行有效司法论证的论证技能。  相似文献   

5.
“公正与效率”是法院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近几年来,屯溪区人民法院,以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为公正司法的根本保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司法实践,强化大局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胆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在审判工作,司法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相似文献   

6.
法官职业操守以据法、守正为重要组成部分,宋代通过儒家司法理念的灌输与严惩作奸犯科的法官塑造法官职业操守,在落实儒家价值观方面,司理参军治狱以“得情”“无冤”为目标,司法参军议狱则“求合于人情”或以“傅之经义”为极则。在职守第一的背景下,他们表现出不顾个人利益、个人得失的“忘我”特征:宁可弃官,也要守职;甚至法官的极则是“求生”,其底线意识就是“不以人命换官做”,因而频频与长官“争狱”。在与同僚或下属的关系上,司法参军驳正的是本府州司理参军勘鞫有误的案件,不直接针对属县;而司理参军复核属县案件,其驳正权或驳正责任,是司法参军所没有的职责。  相似文献   

7.
在不同的法律制度、机制和文化环境下,不同性质的先前经验可能会以不同的方式作用于司法裁判。具备体制内和体制外工作经验的法官具备不同的知识优势,进而通过不同的方式促进司法裁判。其作用机制因法官知识结构的差异而不同。在法治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体制外工作经验对司法裁判的促进作用更强,同时借助动用体制内的社会关系能提升具备体制外经验法官的司法裁判能力。理应化解甚至打破“行政”和“司法”并存甚至相互竞争的格局,培育法治文化和法律意识。启发立志于从事法官职业或正进行法官职业的人员理性的积累有助于未来司法裁判公正性的经验。  相似文献   

8.
司法与民主之间是一种统一的、相容的关系,但就某些具体司法制度而言,司法有背离民主的倾向,法官职业化这一司法制度就体现了司法与民主之间的这一特性。无论是英关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的职业法官,其任命都以非民选的方式为基础,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与民主之间的“紧张”关系。解决和调整这一“紧张”关系的最好途径,即法官应从社会的视角出发适用法律以及更多地关注民众在法官职业化进程中的作用。我国的法官职业化建设,也应适度考虑职业化存在的缺陷,调整职业化进程与民主之间的“紧张”关系。  相似文献   

9.
“司法附属行政”是中国古代司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古代法官地位就呈现出鲜明的附属性特征,这种特征同样体现在法院的地位和司法权的地位上,这也导致中国古代法官没有专门的职业保障制度,而这一切都深深地镶嵌在当时的人治大背景之中。通过与现代法官地位的比较,可以更加深切地感受到古今法官地位以至整个司法状况的巨大差异。中国现代法官地位在独立性方面相对于古代法官有了巨大改善,但仍然不尽如人意,还需要在今后的司法改革中进行反思和重点关注。  相似文献   

10.
北洋政府对法官非职务行为的道德约束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不党不商以维护司法独立与保持清正廉洁;慎重社交以实现司法公正;束身自爱以树立司法威信。北洋政府对法官非职务行为的道德约束在规范法官的非职务行为、保障法官队伍的廉洁公正、树立司法威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然而,北洋政府为约束法官非职务行为而制定的道德规则,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定要受其政权性质的制约和影响,加之法官道德建设刚刚起步,难免存在一些缺憾与不足。  相似文献   

11.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禁毒斗争及其历史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齐霁 《宁夏社会科学》2005,2(4):114-119
抗战时期,为了肃清根据地内的毒品犯罪,粉碎日军的毒化阴谋,保卫边区人民的身心健康,维护边区政府的声誉,争取抗战的胜利,陕甘宁边区政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成立专门的禁毒机构,制定和颁布一系列查禁烟毒的法规法令,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在边区境内开展声势浩大的禁毒运动,基本遏制了毒品在边区境内的蔓延。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卓有成效的禁毒斗争留下了可供后人借鉴的宝贵经验政治廉洁、组织高效,是有效开展禁毒斗争的政治基础和组织保证;禁毒必须有法可依,要加强禁毒立法,完善禁毒法制,是有效开展禁毒斗争的法律保证;禁毒要走群众路线,广泛教育、发动、依靠人民群众参加,开展禁毒的人民战争,是有效开展禁毒斗争的重要前提和群众基础;实行全面禁毒,重点打击制毒、贩毒,是有效开展禁毒斗争的重要方针;禁毒要与清除其他社会病害配合进行,是有效开展禁毒斗争的综合措施。  相似文献   

12.
抗战时期,在陕甘宁边区,我们党通过国民教育、社会教育、革命文艺、标语口号、办报等方式,成功地把执政理念和先进的文化根植于这片土壤。这对现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如下启示:要把握好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这一主渠道,创新和丰富宣传教育载体。  相似文献   

13.
抗战期间,陕甘宁边区政府实行了婚姻制度改革,其中军婚不同于普通婚姻,处理军婚问题时既要考虑到保证前线战士的抗战积极性又要照顾到因丈夫长期不在而产生不安情绪的抗属,若处理不当极易影响边区政权稳定。边区政府为解决军婚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并取得了良好效果。这一时期的军婚改革实践推动了边区民主建设进程,为现代军婚的确立和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相似文献   

14.
中国乡土社会存在多元的社会规范,与法律规范相比较,道德规范具有更高的权威。基于对伦理道德的推崇,司去裁判过程中法官也更为注重“斟情酌理”,实现衡平司法。与此相对应,具体的司法技术则呈现出了浓厚的实用主义色彩。注重道德教化和讲求实用这对看似矛盾的观念同时存在于中国基层的司法审判之中,帮助法官实现息讼的裁判目的。  相似文献   

15.
在抗日战争时期 ,陕甘宁边区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抗日力量的总后方。当时陕甘宁边区处于国民党军队和日本军队的包围封锁之下 ,物资匮乏。边区政府为了争取抗战的最后胜利 ,大力发展生产 ,尤其是合作经济 ,不仅促进了边区农工商业的发展 ,而且在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上有了很大的进步。它为抗战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 ,对我们当前的农村建设也具有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16.
法官"无视"法官等级的现象在法院中普遍存在,法官等级制度不断被边缘化。这主要是由于制度不合理和实施受体制限制造成的。虽然法官等级制度面临重重困难,但在建立独立的法官序列、形成有效的现代司法管理体系和维护审判独立和司法公正方面,有独特的存在价值。因此,坚持正确的理念和方向,进行制度的完善,是法官等级制度走出困境的出路所在。  相似文献   

17.
法官良好的品行与操守对于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而言极为重要。但在转型中国,法官的操守和品行似乎并不尽如人意,表现为法官违法犯罪问题一定程度上普遍存在,且较为严重。数据统计显示近三十年来法官违法犯罪呈现涉案法官人数众多、涉及高级别法官较多、法院的窝案和串案频发等特点。法官违法犯罪问题带来诸多负面效应,严重影响司法建设以及司法功能的发挥,未来必须加以有效治理。  相似文献   

18.
<公务员法>的颁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也存在着公务员泛化问题.立法上难以克服的"法官文官化"即是其中之一.由于司法与行政的巨大差异,"法官文官化"会加剧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吞噬,摧残司法独立,进而对法治建设不可避免地带来负面影响;鉴于法官和行政工作人员的不同性质,时它们也不能实行同样的公务员考试制度.  相似文献   

19.
司法审判是实现秩序和正义两大价值目标的工具,为维护法律的权威,保障人们的合理预期,必须关注法律与社会秩序、法律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关注历史、社会习俗和时代精神在司法审判中的地位,强调法律的稳定性、法律的社会性、法律的人文精神、伦理道德等.在法哲学视野下,司法审判要围绕法律的权利与义务展开,应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在多元化价值取向的当今社会,通过多元良性的互动,达到各种层面法律生活的法治目标,从而构建理念形态文明、制度形态文明和实践形态文明意义上的法治文明,获得法律效应、审判效应与社会效应的最大耦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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