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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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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地要素流转机制缺位是我国现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双层经营体制的根本缺陷。实行土地使用权资本化 ,是现有制度约束条件下建立健全我国土地要素的流转机制一项选择。它把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所产生的潜在收益予以贴现 ,并以此作为使用权的资本价格进入市场交易 ,从而推动土地要素的流转。土地使用权资本化的基本形态有两种。在 30年承包期制度约束下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比较低 ,然而 ,它却是实行土地使用权资本化的起点。农村土地使用权资本化是南京市率先实现现代化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2.
土地要素流转机制缺位是我国现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双层经营体制的根本缺陷.实行土地使用权资本化,是现有制度约束条件下建立健全我国土地要素的流转机制一项选择.它把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所产生的潜在收益予以贴现,并以此作为使用权的资本价格进入市场交易,从而推动土地要素的流转.土地使用权资本化的基本形态有两种.在30年承包期制度约束下,农村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比较低,然而,它却是实行土地使用权资本化的起点.农村土地使用权资本化是南京市率先实现现代化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3.
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制度主要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制度等内容。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实体化、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以及土地征收等问题是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制度中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制度的完善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兼顾公平和效率,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我国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4.
浅析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及其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自兴起至今发生率一直很低。当前,土地使用权流转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成为其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推进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  相似文献   

5.
胡建 《中州学刊》2014,(5):68-72
农村土地问题的核心是土地权利问题。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关键是进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改革。改革的现实路径是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明确农民的土地权利和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实行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和资本化。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改革不能动辄突破法律规定,必须通过修改或补充《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等法律,赋予"农民集体"法律人格,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和城乡统一的土地产权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土地市场监管体系和配套的制度实施机制。规范的土地产权制度必将激发土地权能,保障实现农村土地效能价值的最大化,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和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相似文献   

6.
在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应实行农村土地的分散利用制度,明晰并落实土地使用权人的产权.现行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且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应建立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应允许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国家只应通过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实现对农村建设用地的管理.  相似文献   

7.
乡村治理视域下的农村土地流转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乡村治理面临新的难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我国现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僵化和不科学。现行我国几种主流土地流转模式,多数只适用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郊区,普遍推广具有局限性。需要在有效推动乡村治理优化的视域下定位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方向,在保留土地权利集体所有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全面性的土地确权,实现农民土地使用权的永久化,确立农村土地使用权市场化自由流转制度。具体包括通过建立全国性的土地利用规划和详细的城乡建设规划,实行全面户籍制度改革,以及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等措施,辅推改革的有效进行。  相似文献   

8.
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是在不改变财产归属和利用关系的状态下,对财产价值的进一步发挥,是乡村振兴中赋予农民财产权益绕不开的话题。相对于法条上的严苛禁令,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实践则生动活泼,农民采用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行动早已悄然成风。基于裁判文书的分析清晰表明,宅基地使用权担保是农民普遍存在的产权诉求,宅基地财产担保功能的发挥存在多重困境。农民的土地财产权法律认知不足、农地的社会保障属性、产权确认不充分、宅基地流转障碍共同影响了宅基地使用权担保功能的实现。宅基地使用权能否抵押?社会各部门之间虽有行动偏差,但也存在趋同性空间。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是农民的产权融资行为,未来应以有限抵押为原则设计相关制度。具体而言,就是立足于顶层设计落实农民的居住保障,着眼于居住升级完善金融供给,完善抵押配套制度以促成抵押担保的实现。  相似文献   

9.
论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安排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赵继新 《河北学刊》2002,22(4):48-51
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以市场经济原则促进土地有效流转 ,是现阶段农地制度安排的核心。本文用产权理论分析了赋予农民长期土地使用权的优越性和土地流转的必要性 ,提出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方案  相似文献   

10.
周志雄 《河北学刊》2007,27(4):189-193
农村土地市场化有利于城市化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以及保护农民土地权利。中国现行有关土地使用权市场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完全的土地市场化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农地价格上的非市场化强力阻碍等因素,均制约着中国农地使用权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应确立各种农村土地制度的动力机制、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来有效促进农村土地市场化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困境与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在目前已经成为理论界和政府各有关部门研究和探索的热门话题。在"三农"问题相当严重的今天,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面临着许多困境,包括土地流转过程中效率和公平的矛盾;土地规模经济存在的可疑性与国家粮食安全的矛盾,使土地流转的经济可行性受到怀疑;土地经济价值下降,土地流转动力不足;农村土地福利化功能增强,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政治可行性受到限制等。为了走出上述困境,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2.
张永林 《学术研究》2004,6(12):25-30
本文从我国土地所有权、控制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制度研究目前土地与农民权利问题, 揭示了农村土地的使用性质、产权性质和供求矛盾的性质及其变化。同时指出, 使用权不能保护所有权, 要保护好土地, 就必须界定谁是保护土地的主体和主体的权利。有关土地供求的矛盾, 如处理不好, 势必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相似文献   

13.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抵押权,可以解决农民的融资难问题。但是我国目前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作为担保物进行抵押。为了更好地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活动,需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制度,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制度,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实现的变更机制。  相似文献   

14.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和最大特色就是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稳定承包权,把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独立出来使之放活,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然而,放活农地经营权,涉及承包权与经营权的权利关系、土地经营权是否可以抵押、土地流转方式对抵押的影响、实践中可能产生的抵押风险等一系列政策、法律和实践操作难题,只有采取有力措施破解这些难题,才能推进"三权分置"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5.
社会保障功能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地资源的种种特性决定了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独立的土地使用权,并对其采取物权化构造是发挥土地效用的最佳制度模型.物权性与保障功能的内生性冲突,使得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制度矛盾重重.目前经济条件下国情的制约决定了唯一可行的办法是在现有框架内进行渐进性的变革,通过土地保障功能的价值化来为农村土地功能的分离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16.
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法律性质确定为物权,既符合"三权分置"改革的目标,又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且不违背集体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等农地制度改革的政策底线,具有现实可行性。农村土地经营权物权化的理论困境源于相关理论和法律上的思维定式。通过将土地承包权重构为身份性财产权,将土地经营权视为与土地承包权具有同等地位的基于集体所有权的独立权利,便可破解这一理论困境。在制度设计上,应当在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重构农地承包权的基础上,将农村土地经营权设计为完全意义上的用益物权,赋予其流转、抵押、入股等权能,以实现农地"三权分置"的政策初衷。  相似文献   

17.
中国现行土地制度的弊端之一是城乡土地分割,同地不同权,具体表现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不能像国有土地所有权人那样在自己所有的土地上设置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不具有国有土地所有权人国际上通行的土地发展权。多年来,中国政府通过“土地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将土地发展权从农村土地的产权束中剥离出来,并通过征地制度占有了这部分土地开发利用的权益,这使得农村集体和个人被排除在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之外。本文在考察国外土地发展权产生、演变的基础上,分析了中国农村土地发展权与增值分配现状,并结合有关土地涨价归属的讨论,提出城乡土地同权化改革的思路。  相似文献   

18.
农民平等权保障与农村土地制度创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保护农民的平等权利,保护农民的生存权、发展权,首要的是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我国现行农地制度的不完善,特别是城乡土地产权二元结构对农民土地权利的歧视,使得农村土地产权结构在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上存在严重的权能缺失,农民既缺乏维护自己权益的法律保障,又缺乏权利救济的有效途径.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实现,需要创新土地制度,赋予农民更完整的土地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完善权利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关系主体的相关立法,应摈弃保守观念,还权于承包人,赋予其真正的抵押人地位,并设立土地政策性银行作为主要抵押权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权利义务分配,应适用我国法律有关抵押的一般规定,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本质与属性,平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之间的利益和负担,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  相似文献   

20.
《农村土地承包法》立法的基本精神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稳定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个农村基本土地制度符合中国社会现实国情,有巨大的优越性。当前农村存在的问题,不单纯是由农村土地制度造成的。土地私有化实际上并不能真正解决农村的许多问题,无非是一个私有制崇拜的神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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