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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我国刑事简易程序体系的重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高一飞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25(10):79-88
我国目前的简易程序体系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即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司法解释确立的普通程序简易审,以及地方司法改革中确立的刑事二审简易程序。通过借鉴国外先进做法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提出了重构我国简易程序的设想。目前关于简易程序的规定应当吸收普通程序简易审的合理内容,在此基础上构建一审和二审简易程序,并增设直接量刑程序。 相似文献
2.
对超过300万份刑事一审判决书的大数据挖掘显示,肇始于2012年的刑事简易程序改革并未完全实现预期目标。从内部视角看,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和诉讼效率持续下降,作为改革重要内容之一的简易程序合议审始终保持低位运行,潜力未被充分释放。从外部视角看,简易程序独任审与速裁程序相比在效率、量刑等方面处于明显劣势。简易程序合议审与普通程序相比只在效率上具有优势,在对被告人程序选择有重要影响的量刑维度上,两者之间并无实质差别。刑事简易程序遭遇的上述实践困境是由改革过程中内部定位冲突与外部定位冲突的合力所致。下一步改革的目标是,明确刑事简易程序的制度定位,将简易程序独任审与速裁程序融合。同时,推动简易程序合议审与认罪认罚的衔接。 相似文献
3.
关于建立我国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简易程序是一种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较简便易行的审判程序,其因自身的内外部正当性而成为平衡诉讼中公平与效率的一种捷径。而长期以来,我国行政诉讼中却排斥简易程序的适用。我们应当在简易程序正当性的基础上构建适宜的行政诉讼简易程序。 相似文献
4.
张云鹏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4(5):151-154
刑事简易程序被告人的选择权是指被告人享有独立自主的决定是否启动或者变更刑事简易程序的权利。刑事简易程序被告人的选择权是被告人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大多数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对此均有规定。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赋予被告人自主选择是否启动或者变更简易程序的权利。我国的刑事立法应当明确赋予简易程序被告人的选择权,并在实践中切实保障这一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因其诉讼时间的缩短,能够减少犯罪人因对未来的不可知和对将要到来的刑罚所产生的焦虑和恐惧;在程序上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理念.新刑诉法对简易程序进行的大幅度修改,在诸多方面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但修正后的简易程序仍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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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与实效:刑事速裁程序运行的初步检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速裁程序的试点改革是当下刑事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相比于现行简易程序,正在试行的速裁程序具有适用条件更严、审理程序更简、强调审前程序的配合和衔接、更加重视被追诉人的诉讼权利等特点。其发展趋势应当是独立于普通程序和现行简易程序的第三类审判程序。目前速裁程序的运行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存在适用率较低、适用的案件范围有限、程序缺乏实质性的简化、法律援助质量低下等问题,接下来的改革应当通过进一步完善实施细节、增设书面审理方式和完善配套措施解决上述问题,进而规范和完善速裁程序。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刑事审判中,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简化审都是以提高效率为出发点的审判模式.但在司法实践中,二者皆是既难以真正发挥简易程序高效、速决的优势,也难以实现公正与效率最佳契合.因此,合并以上两种程序,构建新的简易程序,对促进刑事简易程序改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叶肖华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0(5)
在犯罪量持续走高和司法资源有限的紧张状态下,如何以有限的司法资源来消化大量增加的刑事案件,是刑事诉讼制度面临的迫切问题.为此,应当在效率、正义、和谐、宽严相济等分流理念的指引下,实行刑事审判程序分流,畅通审判渠道.基本路径包括重构简易程序,增设处罚令程序和刑事和解程序等. 相似文献
10.
刑事速裁程序的两种模式——兼论我国刑事速裁程序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刑事简易程序的案件分流功能有限,难以有效应对刑事案件增多和实行"以审判为中心"导致司法损耗增加的问题。构建"简上加简"的刑事速裁程序是解决问题之道。域外速裁程序呈现命令模式和协商模式的两分景象,且各具特色和优点。我国速裁程序属于单一的命令模式,存在一些缺陷。对此,我国应当借鉴协商模式,增设认罪协商程序,同时吸纳命令模式中的书面审理方式,实现对刑事速裁程序的合理化构建。 相似文献
11.
罗智勇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0(2):137-141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西方经济分析法学的兴起,法律程序中的经济效率问题逐渐受到了各国学者的重视。诉讼程序简易化和简易程序多样化已成为刑事诉讼程序立法和发展的基本趋势。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刑事简易程序存在适用范围狭窄、形式单一、对当事人主体地位尊重不足等多方面的问题,应在认真总结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改革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充分借鉴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对其进行包括程序本身设计和配套制度建立在内的全方位完善。 相似文献
12.
郑丽萍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11(3)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对简易程序作了重大修改,但这种以效率目的为主宰的修改,不仅没有解决简易程序固有的一些根本缺陷,却造成了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在单一模式之下硬性不当扩张的新问题.为此,中国简易程序的改革应该摒弃在单一的模式之下硬性扩张的基本思路,而采取构建多元的、适合不同案件类型的,既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同时也有利于实现对被告人轻缓处遇的改革方式.当然对于原有简易程序固有的一些正当性方面的缺陷,也应同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3.
刘克敏 《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7(2):42-45
在探讨刑事简易程序的概念、意义、价值等基础理论的前提下,对我国现行刑事简易程序的立法及司法实践进行评价。并提出规范、完善我国刑事简易程序是我国的刑事诉讼改革的方向之一。 相似文献
14.
申欣 《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4(1):27-29,32
在对我国现行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解决这些问题应采取的策略,以改变简易程序不简易的状况.指出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在立法上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导致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许多困惑.为实现简易程序对效率与公正的双重追求,需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适当扩大简易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进一步加强对简易程序中被告人的权利保障. 相似文献
15.
刑事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是当下中国司法改革中的有益探索。它不仅具有合法性根据,而且能够促进公正与效率之间最大限度的平衡。当然,该种程序还存在一些内在的操作性缺陷,但是通过相关配套与衔接制度的完善,可以予以有效的克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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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王礼贵 《广东培正学院学报》2006,(3)
我国立法明确规定:刑事简易审判程序的适用必须经被告人同意,被告人有选择适用简易审判程序的权利。同时我国法律也规定,被告人可以选择变更简易审判程序。但我国关于刑事简易审判程序变更权的立法规定存在诸多不合理处,为了赋予被告人完整的程序选择权,急需完善刑事简易审判程序的变更权。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事立案程序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立案是我国刑事程序的开端。本文通过对现行立案程序中存在问题的归纳与总结,从刑事立案程序功能入手,指出了我国刑事立案程序设计上的缺陷,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方案。 相似文献
19.
吴莎莉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7(2):60-63
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简易程序的规定显示出快速简便、提高诉讼效率的优点,但是,通过不断的司法实践,存在着适用比例低、对被告人权益保障不够充分等问题。为充分实现简易程序的效率和公正应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事简易程序改革与完善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谭芬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2(1):113-117
以当今英美法系简易程序的介绍,来考察我国的简易程序。分析提出我国简易程序中适用案件范围,被告人对简易程序的选择适用权,公诉人是否出庭,被告人的辩护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应采取的策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