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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汉学报》1962年第9期、第10期,连续发表了几篇文章,讨论社会必要劳动这个范畴。本文打算着重与寒苇、曾启贤两同志作一些商榷。我的观点是:“社会必要劳动”是一个范畴,两重意义:第一重意义,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11页上所说的:“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标准的生产条件下,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与强度,生产任一个使用价值所必要的劳动时间。”为  相似文献   

2.
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到底是指什么?这个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学说的基本原理,“文革”前在我国经济学界曾开展过热烈的争论。近年来又旧事重提,争论再起。众所周知,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专门讨论过这个问题,并且有过明确的答案,马克思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社会标准的生产条件下,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与强度生产任何一个使用价值所必要的劳动时间”①(以下简称社会  相似文献   

3.
一、价值生成:“无差别劳动”的积淀(第一种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商品”中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又说,“只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使用价值的价值量。在这里,单个商品是当作该种商品的平均样品。因此,只有等量劳动或在同样劳动时间内生产出来的商品,具有同样的价值量。”显然,马克思在这里讲的是生产过程中商品价值的生成问题,没有理由否定,商品价值的生成只能发生在生产领域,至于…  相似文献   

4.
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什么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马克思写道: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显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被看作是一种具有正常、平均性质的劳动时间,这种正常和平均性体现在生产条件和劳动素质两个方面,并且这种正常性和平均性的范围是制造某种使用价值的一个生产部门,这意味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概念首先是在生产同种商品的一个部门内确立起来的。  相似文献   

5.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中论述商品的价值量时,给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定义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并且指出:“只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资本论》第一卷第52页)后来,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又进一步指出:“事实上价值规律所影响的不是个别商品或物品,而总是各个特殊的因分工而互相独立的社会生产领域的总产品;因此,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资本论》第三卷第716页)于是,他得出结论是:“价值不是由某个生产者个人生产一定量商品或某个商品所必要的劳动  相似文献   

6.
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两个定义,是经济理论界长期争论的问题。孙成汉同志《试论马克思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两个定义》(《学术论坛》1981年第5期)一文,作了有益的探讨。但文中关于“相对之下,第二个定义比第一个定义完备”的说法,我认为值得商榷。众所周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价值决定的实体,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一个重要范畴。马克思指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资本论》第一卷第52页)我  相似文献   

7.
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学说,是他的劳动价值论体系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又是争论较多的部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有两种含义,一是在社会的正常生产条件下,以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平均的劳动强度,生产商品所必须耗费的劳动时间,我们把它简称为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二是按社会需要分配于各个生产部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我们把它简称为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马克思认为,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了商品价值,这是较易于理解的。有些同志误解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学说,认为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亦决定商品价值,这是曲解了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学说。因此有继续深入讨论这一问题的必要。  相似文献   

8.
在《资本论》中,馬克思分析商品价值问題时,曾经讲到两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一种是与供求平衡与否的问题无关,社会为生产某一种商品所平均耗费的劳动。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11頁上所讲的社会必要劳动,就是指此而言(以下称为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另一种(以下称为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比第一种多一个规定,就是再加上市場需要量的限制饬街趾宓纳缁岜匾投?当供求平衡时,它们为数是相等的;在供求不平衡时,它们在数量上就大有区別。譬如,假使生产过多了,市場容纳不了,那过多的产品虽然耗费了较多的平均必要劳动,但是并不为社会所承认,等于白费了那较多的劳动。近两年来,我国经济学界  相似文献   

9.
长期以来,经济学界虽就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同价值决定的关系问题进行了讨论,但全面分析社会必要劳动诸构成因素的文章却少见。有些文章将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范畴只归结为“劳动耗费”一个因素,而将与“社会必要”相关的因素置于视野之外。这必然给全面认识和正确运用价值规律带来障碍。应该强调,社会必要劳动范畴决不仅仅是“劳动耗费”的问题,而是人的因素、物的因素以及社会需要的因素  相似文献   

10.
即使工資等于什么劳动的界限生產物,所謂劳动需要函数亦不存在。兩个变数間的函数关系是一个数学概念,它意味着这兩个变数都能分成無限小,它們的关系都可繪成一个不間断的曲綫。可是,無論單位劳动或者單位生產物都不能分成無限小,它們的相互关系也不能用一个不問断的曲綫表示出來。这是因为社会經济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內在各因素之間的关系不是机械的,而是有机的。以上証明了:社会上根本沒有什么劳动的界限生產物,工資当然不等于它,所謂劳动需要曲綫不僅理論上站不住,实际上亦不存在。凱因斯輩的工資“学說”完全垮了。这个“学說”的錯誤的根源在于:  相似文献   

11.
一、引言:争论的原因何在? 劳动是价值的实体,价值源于劳动。这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石。对此,我国经济学界人士异口同声,莫不一致。但是,“什么劳动决定价值”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主要分为两大派,即所谓“单独决定论派”和“共同决定论派”。前者认为,只有第一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才决定价值,第二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影响价  相似文献   

12.
卢希悦 《东岳论丛》2000,21(5):25-29
市场经济在本质上仍是商品经济 ,所以 ,商品价值决定理论 ,仍是当代中国市场经济最深层的核心性理论问题。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是从商品生产的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过去劳动时间与活劳动时间、原来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再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论意义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可核算的现实意义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生产过程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社会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国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七个方面的矛盾运动中 ,科学地揭示了商品价值决定的全部涵义和内在规律  相似文献   

13.
对于第三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决定价值和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生产价格的观点,已故著名经济学家王亚南同志曾经进行过批判。他认为“讲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价值决定问题,生产价格论者无疑是强调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并且断定这是“非马克思主义观点”。本文打算围绕这个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恩格斯曾经指出,生产价格“不仅不违反价值规律,而且反而要以价值规律为基础来形成”。能不能因此断定生产价格是直接以《资本论》第一卷中的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  相似文献   

14.
近两年来在《经济研究》上常读到一些有关“价值序列”的文章,也引起我对该问题作进一步探讨的兴趣。我认为,“价值序列”的理论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的形成理论,因而我们要深刻地认识“价值序列”,必须从社会必要劳动的形成中去寻找。一、社会劳动消耗有质和量的规定性个别劳动向社会劳动转化的客观标准决定了个别劳动可以换算为多大的社会劳动。这里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就是复杂劳动可以换算为倍加的简单劳动。关于这个问题,具体反映在劳动的“复杂系数”上。而各种复杂劳动在简单劳动的“复杂系数”起点1之上增长的幅度,应该取决于什么标准?这是一个饶有兴趣的理论问题。劳动者受教育的形式,不论采取上学校专门学习,或者采取在工作中拜师学艺的方式进  相似文献   

15.
在社会主义经济的实际运行过程中,怎样充分体现劳动力的价值,其货币表现即社会主义工资是如何确定和进行调节的,是一个现实性很强的理论问题。社会主义劳动者所得的个人消费品份额,不是按照劳动者个人的直接劳动时间,而是按社会主义的劳动时间,也就是按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确定的劳动力商品的价值量来进行分配。按照马克思的理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而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又可以归结为维持劳动者正常生活所必需的一定量的生活资料…  相似文献   

16.
张素芳 《江汉论坛》2001,21(4):5-10
商品的价值由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根源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私人劳动或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这一基本矛盾.价值是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社会表现,通过商品的交换价值相对地表现出来.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实现的价值量,即为由社会过程所决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包含了两种含义.价值规律体现了商品社会生产与消费、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客观联系,实现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和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相似文献   

17.
价值决定和价值实现过程的动态分析郑勇军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价值一元论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提出了第一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单位商品价值量的命题,即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  相似文献   

18.
阎庆华 《理论界》2001,(5):39-40
长期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学教材的观点是: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一个牛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越高,单位时间内生产的商品越多,则单位商品内包含的劳动时间越少,价值量也就越小。反过来,部门的劳动生产率越低,单位时间内生产的商品越少.单位商品内包含的劳动时间越多,价值量也就越大。所以,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包含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成正比,而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我们的探讨就从“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包含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成正比,而勺…  相似文献   

19.
张远忠 《齐鲁学刊》2002,1(6):30-34
两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争论 ,关系到如何理解供求在价值和价格理论中的地位。本文在解决争论的前提下 ,提出了求解社会必要劳动时间II的任务 ,并进一步提出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II,决定于“各部门的等量单位劳动要求获得等量社会边际效用”的规律 ,并在此基础上考察了价值和价格之于社会资源的配置作用  相似文献   

20.
超额价值从何而来? 应当说是劳动生产率高的企业自己创造的。但是近几年来,有些同志提出了“转移论”,认为超额价值不是由本企业创造的,而是由“劳动生产力低的企业工人创造的价值转移而来的”。其依据是,“商品的价值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不是决定于生产力”。对此我有异议。 (一) 平均不等于转移。马克思讲:“只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才算是形成价值的劳动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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