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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秦时期,儒家主张“人治”,法家主张“法治”。他们的分岐是:治理国家主要依靠什么?是道德还是法律?人治论者认为国家主要应由具有高尚道德的圣君贤人通过道德感化来进行治理。法治论者则认为主要应由掌握国家权力的人通过强制性的法律(实际上指刑法)来治理。他们在政治制度设计上虽有分歧,但在维护封建专制制度这一根本问题上是完全一致的。他们的思想分歧并非现代“人治”与“法治”思想在治国方式上的根本对立。尤其是古代法家的“法治”并非现代中国人正在建设过程中的法治,现代“法治’,是根本否定“人治”即专制的,是以“人民主权”“法律至上”“依法行政”“权利平等”为基本原则的治国方略。而古代法家的“法治”是维护专制的手段和工具。 相似文献
2.
金景芳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78,(2)
礼法问题是研究儒法斗争问题的一个重要内容。年来讨论儒法斗争,在儒家主张礼治,法家主张法治这个问题上,大家的看法基本上一致。但是,到底什么是儒家所主张的礼,什么是法家所主张的法以及礼法的来龙去脉,还没有弄清楚,甚至还有若干糊涂观念。为了坚决地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历史,彻底地肃清王张江姚“四人帮”在历史科学领域内的流毒和影响,把这个问题提出来,认真地讨论一下,是有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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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重法和法治但不排斥德和德治的一些论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家轻德治、反德教,并不等于绝对排斥德和德治,这与儒家轻法和法治,却不绝对排斥法和法治的情形颇为相同。法家在强调法治的基础上,经予了道德应有的地位和尊重,甚至在一定意义上对德治也不无关注。从先秦法家代表人物的思想中可以看出,无论是商鞅、管子还是韩非,法家思想家主张的基本的治国方略,都可以称作"刑主德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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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代,儒家与法家对峙。法家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法律主张,极为偏激地攻击儒家是“以文乱法”、(《韩非子·五蠹》),‘说儒家讲“礼治”就是不要法治。其后封建社会的和资产阶级的学者,由于世界观的局限,也不能正确评价儒家的法律思想。这些问题近几年虽已在法律史学界引起重视,并作了许多正本清源的工作,但仍需继续深入研究,本文即试图过对孟子法律思想的考察,对此做一点粗浅的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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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纯才 《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108-112
尊君是法家的最高政治目标,而重法则是达到这一目标的唯一有效手段.从“尊君”与“重法”这一标准来看,《管子》体现出鲜明的法家色彩,又融合了儒家等学派的学说:坚持尊君,但对民的价值和利益也有所关注;坚持法治,但并没有否定道德教化的作用.而在君与法的关系上,《管子》表现出与商、韩法家诸子不同的精神特质. 相似文献
6.
刘秀珍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6,18(9):32-33,41
荀子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他的学说中既继承和发展了孔孟儒学,又兼容了法家的思想理论。他改造了儒家的“礼”和法家的“法”,强调“德治”与“法治”的辩证关系和各自的作用,将“德治”与“法治”在更高的理论层次上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了“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思想和理论,这一理论对于当前我们研究和加强“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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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是不是法治论者,或者儒学是否蕴涵有法治理论,这是时常被忽视但又确可深究的理论问题。相比而言,法家法治在法治与功利之间构建起逻辑严整的体系;民主法治在法治与权利之间构建起相辅相成的体系;儒家法治则在法治与道德之间构建起体用兼备的体系,可谓一种尤为独特的法治类型。现时代重新审视儒家法治及其学理基础和生发可能,可以将中国文化传统维度引入法治视域,由此洞察为法家法治和民主法治所忽视的一些方面,进而为现代中国的法治构建开拓新的维度,具有现实意义乃至世界意义。 相似文献
9.
荀子批判地继承了先秦儒家关于礼的思想,把礼和法协调统一起来,构建了以“隆礼重法”为核心的礼法思想体系。“性恶论”是其礼法思想的人性论根据,“礼义之化”是形成礼法思想的渊源,“法者,治之端”是其法治思想的法家倾向。深入分析荀子礼法思想的社会意义,这对指导当前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10.
金维明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2,30(3):7-8
管仲在齐国任相期间,最先提出以法治国的主张,他将法治、礼治及其发展经济与富民的思想很好地结合起来,从而辅佐桓公称霸诸侯。韩非则完全摈弃先秦儒家的礼治思想,强调严苛重法,把法家的法治理论推向极端。本文对管仲、韩非二人的法治思想进行了比较研究,以期对现代法治起到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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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以家庭伦理本位出发,建立起其独特的“忠孝”统一观;韩非从法家立场出发,致力于打破儒家学说,建立法家思想系统。文章主要探讨韩非如何从两大方面破儒之“忠孝”观而维护“君”与“法”的绝对性。文章主要分两部分:第一部分论述韩非从“利”的现实角度来揭破儒家父子、君臣之延续性;第二部分则分三点探讨韩非对儒家“忠孝”观之乱“法”性质的揭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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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的社会变革与变法运动,促成了社会治理上由礼到法的转变。但是由于历史、文化传统与执政者理念的差异,齐法家与秦晋法家对于礼治与法治也存在不同的认识。齐法家在强调法治的同时,也重视礼治建设;但在“礼出于法”还是“法出于礼”的问题上,其中也存在不同的认识。以商鞅为代表的秦晋法家则突出法治,反对礼治,视礼义为祸害国家的六虱之一,把特殊时期的军事动员政策当作长久的治国法度,过分夸大了法而忽略了礼的作用,在取得兼并战争胜利的同时,也为秦国以后的发展埋下了祸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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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 竖看历史,“人治”和“法治”作为有关治理国家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原则、方法、理论或思想主张,不论在外国还是在中国,都是古已有之而非今人所始创的治国思想。古代,在西方便有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之间关于法治和人治的对立,在中国也有过体现这种思想对立的“儒法之争”。后来,在反对封建专制和封建特权的斗争中,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们把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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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劲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1,(5)
由孔子开创的儒家学派批判地继承了夏、商、周奴隶制时期遗留下来的法文化,提出了适应新兴地主阶级国家长治久安需要的以“礼治”、“德治”、“人治”为核心内容的法思想,不但同后来发展起来的法家学派以“法治”、“势治”、“术治”为核心内容的法思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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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身处战国末叶,深感单纯地以儒家“礼、仁”学说难以实现其“一天下”的政治理想,而以儒门弟子的身份.创造性地提出已超出儒家思想范畴的现实主义政治主张——“王霸杂用”。从荀子迂回曲折的学说发展历程中可以看出,荀子迫于时势而法古其表,标新其中。其“法后王”与“法先王”思想是两者兼有的,是新与旧的有机整合,是儒家之“法先王”与法家之“法后王”之间承“先”启“后”的一个环节,具有先秦儒、法的桥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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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中国思想史,就其根本而言,实际上就是一部儒法之争的历史,也即一部坚持“礼治”还是坚持“法治”的历史。然而,追本溯源,无论是儒家礼治所尚的亲亲而仁民的家国合一,还是法家法治所尚的己之私利以成天下之公的以利释义,都是以老子“道法自然”的“生命自组织性”为其共同的终极依据、终极根基。认识到这一点,不仅有助于克服中国思想儒法取舍之间非此即彼的两难,同时正如近现代异军突起的“以道释儒”“以道释法”复老思潮所表明的那样,也为当代呼之欲出的“新道家”的兴起做出了极其重要的理论铺垫和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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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代表人物韩非所倡行的"任法而治",亚里士多德所阐述的"法治优于一人之治",是讨论法治时经常提到的两种法治主张,本文对其加以比较,借鉴合理成分,以利于我国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