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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郭锡良等人编著的《古代汉语》第一册词义分析举例(二)中,作者对“構”的分析中沿用了许慎以及朱骏声对“冓”的解释:“许慎说‘交积材也,象对交之形。’”“朱骏声解释为‘以木相架也’,并认为‘構’当为‘冓’的或体”(《古代汉语》第362页)。我认为这种解释是欠妥的。朱骏声的时代,甲骨文还没有被人们发现,那时人们对汉字研究的主要根据是许慎《说文解字》以及其中的9353个小篆(并有少量古文)。而许慎由于材料的局限,对字  相似文献   

2.
形声字浅说     
何谓形声字?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叙》里说:“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清代文字学家段玉裁解释说:“‘以事为名’,为半义也;‘取譬相成’,谓半声也。‘江’、‘河’二字以‘水’为名,譬其声为‘工’、‘可’,因取‘工’、‘可’而成其名。其别于指示、象形独体,形声合体。”这段话,既解释了什么是形声字又指出形声和指事字、象形字在结构上的区别。汉字是方块字,从其结构来看,可分为独体字和合体字两大类。独体字,是指只包含一个字素的字①;合体字,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字素构成的字。古人有所谓“独体为文,合  相似文献   

3.
甲骨文的“史”字写作“飞”,或“矿”。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史字本义的解释是:“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根据这段话,可以理解为“史”字的本义乃是“记事”,它原本是动词。记事自然要公正,即忠于史实,如“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这是我国自古以来史家的优良传统。可是后世的许多学者不同意许慎关于“中,正也”的解释。清朝学者江永在《周礼疑义举要》(卷五)说:“凡官署簿书谓之中,故诸官言‘治中’、‘受中’,小司寇断庶民之‘中’皆簿书,犹今之案卷  相似文献   

4.
汉字的字数     
汉字究竟有多少?自我国第一部具有科学系统性的字典《说文解字》以来,汉字不断增加的趋势是很明显的。据有关资料,历代字典、辞典收录的字数如下(有些字、辞典各家统计有所不同,这里只取一种说法): 《说文解字》东汉·许慎 10516字 《玉篇》梁·顾野王 22824字 《广韵》宋·陈彭平 26194字 《类篇》宋·司马光 31319字 《集韵》宋·丁度 53525字  相似文献   

5.
《说文解字》一书中有“省声”的体例。所谓“省声”,就是指形声字声符的笔画或某一部分的省略。关于省声问题,前人提出过不少怀疑的意见。清人段玉裁就说过:“许书言省声多有可疑者,取一偏旁,不载全字,指为某字之省,若‘家’为豭省,‘哭’之为‘狱’省,皆不可信。”(见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哭”字下)这种怀疑不是没有道理的。通查《说文》全书对省声字的分析,体例是极为混乱的,例如,伤、觞、(?)、殇是古音同部、声符相同的几  相似文献   

6.
《说文解字·后叙》自记其全书分篇分部之数称:“此十四篇,五百四十部也。”检数今大徐本、段注本等,《说文》一书始一终亥,确实分作540部。这样看来,《说文》共分540部,似乎是毫无疑问的。然而事情并没有这样简单,在这个问题上,自古至今都存在一些歧见。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称:“林(?)《字源偏旁小说》增一部,《序》云:‘五百四十一字。’郭忠恕《与梦英书》云:‘见寄偏旁五百三十九字’。张美和撰吴均《增补复古编·序》:‘《说文》以五百四十二字为部  相似文献   

7.
“很”原作动词或形容词用,《说文解字》的解释是“不听从也;一曰行难也”。《玉篇》的解释是“戾也;诤讼也”。《广雅》说“俗作‘狠’”。《孟子》里的“好勇斗狠”中的“狠”,就是“诤讼”的意思。但《说文解字》对“狠”的解释是“犬斗声”。新编《辞源》在“很”字条下列了四个义项:一、违,逆,不听从;二、凶暴;三、争讼;四、甚。《中文大辞典》据《元  相似文献   

8.
《说文解字》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字书。共收字一万零五百一十六文,其中“重文”一千一百六十三字,占总字数的百分之十二。这正反映了晚周以来,“诸侯力政,政令出,书不同文”的现状。许慎竭其所能,兼收并蓄,成为《说文解字》中归纳汉字的一个重要条则,“给后来对‘异体字,  相似文献   

9.
(一)以、夭宣公十二年传曰:“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杜预注:“水遇夭塞,不得整流,则竭涸也。”孔颖达疏:“水当盈川而以壅,故竭;是水遇夭塞不得整流则竭涸也。夭遏是壅塞之义,故云遇夭塞也。”注、疏于“以”字均无解。章太炎《春秋左传读》曰:“‘以’若读本字,则不必有此字,但云‘盈而竭’足矣。”甚是。章氏谓“以”当借为“台”(yí),阮元《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释周公华钟》:“古铭,以多作台,二字义通。”《方言》:“台,失  相似文献   

10.
语言是思维的载体,语言与旨在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逻辑学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我们将“文”、“字”、“词”等古汉语各级语言形式和“实”、“名”、“辞”等古代各级逻辑格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两者思维的一致性。(一)古汉语中“文”和“字”的本义是有区别的。许慎《说文解字·叙》:“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也。字  相似文献   

11.
《红楼梦》第五回中冠于《红楼梦》十二曲之首的是[红楼梦引子],全文是: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月,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其中“怀金悼玉”句,蔡义江先生释为:“‘金’指代薛宝钗;‘玉’指代林黛玉。以薛林为代表,实际上把‘薄命司’的女儿都包括在内.曲子的作者说他怀念存者,伤悼死者,故演出此《红楼梦曲》.”笔者对此不敢苟同。  相似文献   

12.
释“好”     
许慎《说文解字》:“好,美也,从女子。”徐锴《说文系传》:“好,……子者,男子之美称也,会意。”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好,本谓女子,引申为凡美之称。凡物之好恶,引申为人情之好恶。”近年出版的陈涛、董治国所著《学生常用汉字浅释》:“好,从‘女’‘子’会意。本义是貌美(特指女子)。”由许慎始,经宋至乾嘉一些文字学者的修饰补充而沿袭至今的这种对“好”字的解说,不仅为一些词典字书及某些搞语言文字的人所采用,而且被某些搞古典美学的人所利用。他们说,由“好”字证明,古人的审美观念,是从功利主义出发,认为女子就是美。其实,这种对“好”字本来的形、义的解说,是值得研究的。笔者试对“好”字的结构、表意方法以及它的  相似文献   

13.
许慎(公元54?—149?),字叔重,东汉汝南召陵万岁里(今河南省郾城县东三十里许庄)人,为著名的经学家和语言家,精通文字、训诂,著有史称我国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许慎为后汉汝南召陵人,历来无人提出异议,因为《后汉书·许慎传》明明白白地说:“许慎,字叔重,汝南召陵人也。”而纠缠的却是许慎的故里,因为《许慎传》对此没有交代,而只在其子许冲《上(说文解字)书》中有“召陵万岁里公乘草莽臣冲稽首再拜上书皇帝陛下”一句透露许冲为召陵万岁里人。后人由此推断许慎为万岁里人。这种推断,本来是顺理成章,无须争辩的。可到了唐代,李阳冰却根据许慎《说文解字》的“邝”字注:“郋,汝南召陵里”,说“郋即许慎所居之里”。到了清代,严铁桥感到许冲分明说他是万岁里人,而李阳冰却因许慎给“(?)”作了注,便说许慎为郋里人,似乎很难说通。于是他在肯  相似文献   

14.
《说文解字》玉部字的字形及许慎对字的解说中蕴含着丰富的玉文化知识.本文对《说文》"玉"部字进行分类,并从《说文》对玉器的记载来分析中国古代的玉文化.  相似文献   

15.
汉字,今天我们也叫它“文字”。但是,在汉代人们却认为“文”与“字”是有区别的。当时著名的文字学家许慎将其致力于四十余年的文字学专著,名之为《说文解字》,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这不仅说明在许慎看来,“文”与“字”是不同的,而且也反映了当时汉代人的文字观点。许慎在其《说文解字·叙》中说道: 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也;字者,言孳乳而寖(jin)多也。  相似文献   

16.
<正> 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说:“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中国古代很多著名的典籍都对“文”字做过解释。《易·乾卦·文言疏》:“文谓文饰”;《易·系辞》:“物相杂故谓文”;《周礼·天官·典丝》:“供其丝扩组文之物”;《礼记·乐记》:“五色成文而不乱”;《释名》:“文者,会集众彩以成锦绣,合集众字以成词义,如文绣然也”:《玉篇》:“文章也”。上引各书,都是从同一角度来解释“文”字的,都不是“文字”本身的“文”。但  相似文献   

17.
“■”、“■”二字,在我国汉语字词书中,始见于清初吴任臣《字汇补》。其书释“■”为:“与馨同。见《齐民要术》,又见杨慎《山海经补注》。”释“■”为:“读与馨同。《金匮要略》:‘(殸 禾)’饪之邪。’”稍后于《字汇补》问世的《康熙字典》对此二字的诠释与《字汇补》完全相同。《康熙字典》在我国辞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影向深远,以致我国现代编纂行世的大型汉语字词书,凡收有此二字者,如《中华大字典》和《中文大辞典》(台湾省编)均沿袭了这一误断,乃至现代日本诸桥辙次所著《大汉和辞典》也受其影  相似文献   

18.
误将异体字判为通假字。 《辞源》修订本谓“翊”通“翌”(第三册第2505页),误。“翊”与“翌”,同在立部,从羽,是音与义均同之一字异体,只是这两个构成形声字之两大部件摆的位置不同而已。汉代许慎《说文解字》云:“昱,日明也。”清段玉裁注:“‘日明’,各本作明  相似文献   

19.
《吕氏春秋·察今篇》有这么一句话:“见人方引嬰儿而欲投之江中。”其中,“引嬰儿”之“引”是怎样一种动作?旧注本原无解释。中华书局出版的王范之《吕氏春秋选注》释此“引”为“牵”,而中学语文课本选入此文时,亦把此“引”字注为“牵引”。此实不妥。许慎《说文解字》:“牵,  相似文献   

20.
关于形声字的论述,一般都认为,它是六书之一,合二形为一字,半为义,半标声,如,“江”“河”,从水取义,而以“工”“可”分标其声(《辞源》“形声字”一条)。东汉人·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有了阐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这是对形声字最早较完整的阐述。顾各思义,所谓“形声”,就是半形半声,也就是按照语词所指的事物创造新字,采用既有的文字符号相互组合,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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