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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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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价值的主体性维度及其意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主体性是价值的根本特性。从主体(人)出发,深刻认识主体,充分理解和把握价值的主体性,是研究和解决价值问题的关键。从主要关注客体转向关注主客体关系、特别是关注主体,立足主体性维度进行价值分析、乃至一切哲学问题的分析,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突出了主体的权力和责任,消解了价值的客观性神话、普遍性神话、以及所谓永恒的“价值真理”。而且,价值的这种“主体性”是一种客观现实,它本身是不可能被“摧毁”或“消解”的。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随着对主体性问题的深入探讨,在认识的本质问题上,有这样一种看法,主张“在主客体的相互作用中,主体并不是消极被动的存在物,认识也不是客体结构的性质在人脑的反映;相反,主体是积极、能动的存在物,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进行改造和选择的结果,选择是引起认识之根源”。鉴于这种认识,认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应该抛弃反映论,以新的定义取而代之,即“认识是主体对信息的选择”。对此看法自己觉得难以认同,并就这一问题,略谈个人浅薄之见,就教于理论界同仁。  相似文献   

3.
本文从微观角度对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间同一关系的生成原因作了考察。认为:认识主客体的同一根基于活动基础上的相互作用。活动是同一的基础,相互作用是同一的终极原因。以现代心理学成果为依据,文章考察了认识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具体过程,刻划了主体作用于客体的选择、分离、重组、转化功能及客体作用于主体的刺激、选择与改造方式,展示了认识主客体同一生成的具体机理。  相似文献   

4.
认识客观性问题是一个不断引起人们理论冲动的古老而又常新的问题。近年来,我国哲学界集中从认识主体性角度对认识客观性问题进行新的反思,研究已转向探讨认识客观性实现的主体根源和机制,而不再将目光凝滞于认识客体与认识结果之间的静态对应了。这些大大改变了过去对认识主体性方面的忽视,深化了对认识客观性问题的研究。可我们还不能说在理论上认识客观性的内容规定已获得了相应的丰富,人们对认识客观性能否实现的疑虑已经消除。因为我们还没有从社会历史这一更宽广的角度看待实践活动与认识客观性实现过程的现实关系;没有从认识的总体过程澄清认识主体性、主观性、客观性这些概念的含义和层次并予以理论上的界定;也没有从多方位考察分析这  相似文献   

5.
本文研究了列宁主客体理论的形成、发展到成熟的历史过程,将列宁主客体理论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主要研究社会历史活动中的主体和客体及其辩证关系为第一阶段;主要研究科学认识活动中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及其客观前提为第二阶段;对主客体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化为第三阶段。在列宁的主客体理论中,贯穿着三个基本原则。即在主客体关系上,坚持本体论和认识论的统一;坚持实践是主客体理论的基础和精髓;坚持反映的客观性与辩证性、主体性的统一。  相似文献   

6.
把主观对客观的关系,看成是照镜子式的反映,这是旧唯物论的模式。实践唯物主义的观点,则是在坚持物质与意识之间本原和派生相关律,即坚持认识的客观性,同时坚持认识的主体性原则。合而言之,也就是坚持“主客体相关律”。本文通过对主客体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探析,批驳了旧唯物论,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对旧唯物论的超越。  相似文献   

7.
皮亚杰关于主客体问题的认识论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皮亚杰从个体发生的角度表述主客体的关系,阐明认识始于主客体的分化,“活动”在主客体分化中起着关键作用,客体是由主体建构成的,主体对客体的建构是一个无限的发展过程,揭示出个体认识发生以及主体能动性的微观机制和认识过程的辩证法  相似文献   

8.
研究普法教育主客体关系是解决普法教育固有难题——实效性问题的关键.中国普法教育的主体分为导向性主体和主体性主体两类,而主体性主体在普法教育过程中发挥着维护司法公信力和司法领域中的“公平性”的重要作用.法治现代化进程中客体的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发展的倾向,因此,普法教育必须注重对客体的研究,只有在尊重客体需要的基础上,实现主客体之间的良性互动,才能真正提高普法教育的实效性.  相似文献   

9.
皮亚杰对主客体关系认识的新贡献杨宁主体和客体是一对重要的哲学范畴,“认识史的发展,始终围绕着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问题而展开其内容。”①因此,从根本上来讲,人类对主客体关系的认识是人类认识史的一个核心内容。一般认为,哲学认识史的实际过程,是从客体入手,进而...  相似文献   

10.
从古希腊先哲提出“认识你自己”的命题开始,对主体性的探究就没有停止过。人的一切实际活动,本质上都是实践活动,在不同的实践活动中,构成了不同的主客体关系。在马克思主义的美学观点看来,艺术活动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特殊形态,它是建筑于主体对客体的审美关系基础上的。“处于审美领域的人—不论是创作者或感受者—对种类的属性作出反映,它既关系到对象,也关系到主体。”艺术作为人类的一种审美活动主要包括了创作过程和欣赏过程,其主体性也着重体现在创作主体和接受主体两方面。对此,毛泽东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  相似文献   

11.
读者阅读活动本质上是不断接受信息、获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认识水平的活动。读者阅读活动更是读者主体与文本客体或作者客体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持续建构过程。关于阅读活动跟主体的认识格局关系密切。读者的阅读能获取信息量的大小,接受能力如何还与主体认识的同化和调节能力相关。主体对知识的获得与积累,都并非是消极被动的,而是阅读认识活动中主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读者阅读信息获得与接受是主客体的持续建构过程。  相似文献   

12.
历史认识的客观性问题是整个历史哲学中一个重要而又具有争论的焦点问题,历史认识对象的特殊性以及历史认识过程中主体性的渗透是对历史认识能否达到客观性争论的原因。正确理解和把握历史认识的客观性则必须从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入手。  相似文献   

13.
本文通过对认识主客体历史分化与沟通的系统发生学分析,阐述了建构现代认识论的逻辑起点与理论构架。认为,认识主客体的分化不仅是人类认识得以发生的逻辑和客观前提,而且决定着认识基本结构多层面地历时建构以及与此相应的认识主体和客体的历史建构与扩展;因此,认识主客体的相互作用与沟通即人类现实的认识活动必然具有层次性、历史性和中介性的功能特征。同时还提出了认识基本结构“镶嵌模型”的新构想,从而为探索人类认识之“迷宫”另辟蹊径。  相似文献   

14.
价值是主客体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是主体对客体的需要,是客体根据自身的属性和功能对主体需要的满足。主体一定是人;客体是被人所认识的、人类所创造的“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以及人自身。  相似文献   

15.
人的认识是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主体反映客体的一种观念活动,是一个具有复杂结构、由多种活动和功能集合起来,并产生一定结果的动态系统。人类认识活动客观上存在着“认识主体——认识中介——认识客体”的三者统一结构。近年来,在认识论领域,对主体、客体及其关系问题研究较多,而对认识中介问题却较少论及。认识中介应该是哲学研究的一个基本对象。列宁曾明确指出:“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  相似文献   

16.
事实的客观性就内在地蕴涵着事实的主体性和客体性。“事实是表征物质世界客观存在和运动的具体状态、现实环节的概念”这一界说就内涵着事实的主体性,因为人的主体性活动本身就是“物质的各种实在形式和运动形式”中的一种具体形式。《论事实的客观性》实际上区分了事实的本体论意义和认识论意义并着重分析了其认识论意义,指出认识论意义上的事实是具体的、历史的、进入主体现实的求是活动范围的事物及其情况。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理解事实的主体性。笔者的观点是:不能把事实的主体性归结为事实“是人对事物的一种意识和断定”、“是人所把握的一种知识形式”。  相似文献   

17.
社会的辩证运动,是由有主观能动性的人类和具有铁的必然性的自然界在相互作用中生成的,也是社会主客体有规律的相互作用和相互规定。这里,所谓主体是指能自觉从事实践、认识等社会活动的个人或社会集团,客体则是指进入主体的实践、认识等社会活动领域和主体发生关系的客观事物,是主体活动的对象。只有从社会主客体相互关系的视角来审视社会,社会生活和社会运动才会具有丰富的内容和生命力;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才不会被仅仅归结为纯客观的范畴之间的相互制约,而是自始至终贯穿着人的主体性活动,体现着人依据自身利益、愿望在社会必然性制约下的有目的的创造和选择。本文正是试图把握社会活动中主体与客体,人的历史活动的主动性与受动性的内在统一,揭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的內容和机制。  相似文献   

18.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主体性原则是以人的内在尺度为核心去认识、改造客体,使其满足自身需要的原则;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客体原则是以物的外在尺度为基础去认识、改造客体,使客体主体化的原则。主体性和客体性原则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是对立统一的,其对立统一的基础是实践,实践既是主客体产生对立的根源,又是实现主客体统一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19.
总体性贯穿着《历史与阶级意识》全书,是其核心范畴,是理解卢卡奇辩证法思想的枢纽和关键。总体性是一种辩证认识方法;总体是具体的总体,历史的总体;总体性是认识和把握历史的方法,意味着历史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和辩证统一。总体性思想适应了历史发展的需要,顺应了马克思主义发展的需要;它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大发展;总体性强调主客体的统一,强调主体-客体辩证法,高扬人的主体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相似文献   

20.
三关于“美的规律”客观性论辨诚然,具有审美属性的“对象”客体其审美价值是在审美关系中表现出来的。但它的表现必然是通过审美的实践。因为美是“对象”客体的“人化”、主体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产物.离开“人化”和“对象化”的审美实践,便无从表现。所以,在人类社会产生以前,因为没有作为主体的人的审美实践,也就无所谓“美”,这是无庸置疑的。但从严格意义的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来考察,在人类出现以前的自然界,具有审美属性的自然客体是存在的。如明月、朝阳、清溪、泉流与鲜花等等,这些具有审美属性的自然客体,也有它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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