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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住宅问题乃是一切国家的重要社会经济问题。我国应改变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研究和立法的滞后现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应由专有部分所有权、共用部分共有权、基于相邻或共有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三要素构成;应自成一个完整的法律关系体系;其专有所有权、共有所有权、共有部分附属的专有使用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区分所有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等,与一般财产权相比,均具有独特的法律特征和内在涵义,应作明确界定。  相似文献   

2.
李印福 《理论界》2002,(5):86-87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多个所有人甚至上百个所有人共同拥有一栋高层建筑物时,各个所有人对其在结构上和使用上具有独立性的建筑物部分(专有部分)所享有的所有权和对供全体或部分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建筑物部分(共有部分)所享有的共有权以及基于建筑物的管理、维护和修缮等共同事务而产生的成员权的总称.简而言之,它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的结合.  相似文献   

3.
谷素华 《阴山学刊》2009,22(5):90-95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是近现代社会发展起来的一项新型不动产所有权制度。专有所有权是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的专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性质为对空间的所有权。  相似文献   

4.
(1)辅助面积 辅助面积是指住宅建筑各层中不直接供住户生活使用的室内空间净面积,包括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起居室、贮藏室等。 (2)居住面积 住宅的居住面积是指住宅建筑各层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使用的居室净面积之和。所谓净面积就是除去墙、栏等建筑构件所占的水平面积(即结构面积)。 (3)使用面积 住宅的使用面积,指住宅各层平面中为生活起居  相似文献   

5.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部分,是构成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基础,是《物权法》第六章的基础性概念,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重大。成为专有部分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专有部分的范围界定,主要有四种学说,而第四种学说壁心和最后粉刷表层说既考虑到有利于财产的管理、维护,又考虑到财产的独立性和对外关系,是较为准确之说,应当采纳。  相似文献   

6.
刘红卉 《学术论坛》2007,30(6):142-144
专有出版权是指图书出版者在一定期间、一定范围内享有的独占的复制、发行作品的权利。文章对专有出版权的法律属性、专有出版权与著作权的牵连以及侵犯专有出版权的认定原则进行分析,以期对图书出版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7.
由于传统的产权分类不利于资源治理分析,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等学者从资源使用的不同权利层次出发,将资源产权人划分为所有者、占用者、管理者和授权使用者4个层次,并分析了4种产权人的资源使用激励结构,这为我国资源的可持续管理提供了一个新思路。  相似文献   

8.
《家庭科技》2002,(3):16
一、单元式住宅 单元式住宅是指除卧室外,包括起居室、卫生间、厨房、厕所等辅助用房,且上下水、供暖、燃气等设施、设备齐全,可以独立使用的住房,一般是指成套的楼房。 二、公寓式住宅 公寓式住宅是区别于独院独户的西式别墅而言的。公寓式住宅一般建筑在大城市里,多数为高层大楼,标准较高,每一层内有若干单户独用的套房,包括卧室、起居室、客厅、浴室、厕所、厨房、阳台等等。还有的附设于旅馆酒店之内,供一些经常往来的客商及其家属短期租用。 三、花园式住宅 花园式住宅一般也称西式洋房或称花园别墅,一般都是带有花园草坪和车  相似文献   

9.
唐代官僚家庭财产管理实行"同居共财"。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种财产共有制度.但实际上是家长专有制,家长拥有对一切家庭财产的绝对支配权。家长专有专管并不意味着家长亲管,其具体管理方式是多样的。管理方式多样性的实质不是对家长专有制的否定,而是古代以孝为根本的宗法社会下家长专管权力的延伸。  相似文献   

10.
我国<物权法>确立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但该法仅规定了区分所有权中的几个原则性问题,不足以调整区分所有权领域内所有的法律关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设计的核心是明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专有权与共有权,在保障区分所有权人专有权的同时,达到维持与管理建筑物的目的.因此,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客体的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只有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其范围与界定标准,才能真正廓清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专有权与共有权的权利界限,解决实践中因所有权区分不明确而产生的诸多纠纷.  相似文献   

11.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正式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实现服务与被服务的有效法律形式。建设单位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业主作为正式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具有客观必然性 ,其享有物业管理权的依据是其享有自己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共有部分持分权和自治管理团体成员权。合理协调两个合同之间的过渡衔接对于保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物业管理的目标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2.
建设部、财政部制定的《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  相似文献   

13.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正式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实现服务与被服务的有效法律形式。建设单位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业主作为正式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具有客观必然性,其享有物业管理权的依据是其享有自己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共有部分持分权和自治管理团体成员权。合理协调两个合同之间的过渡衔接对于保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物业管理的目标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4.
近一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住宅商品化的发展,城市住宅个人所有的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我想就其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谈一点个人不成熟的见解。一、城市住宅个人所有的含义一般地讲,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城市住宅个人所有,主要是指通过商品等价交换和个人集资建房等形式使城市居民个人象拥有其他生活消费资料那样拥有和使用自己的住宅。  相似文献   

15.
李华香 《兰州学刊》2013,(12):114-119
现代人对住宅的需求就如古代人对土地的渴望,而各大城市不断上涨的住宅价格成为广泛关注的热点与焦点问题.文章以天津市南开区654个楼盘为研究基础,使用Surfer软件,采用Kriging插值法,绘制南开区住宅价格空间分布图;使用stata软件,采用多项hedonic模型,分析影响住宅价格的多元社会经济因素.结果表明,南开区住宅价格总体呈现“一个高点,两个中心,东高西低”的空间分布格局,区位特征、学区房、居住环境等变量成为住宅价格的决定性因素.  相似文献   

16.
浅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是指区分所有人依据法律、合同以及区分所有人之间的规约,对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基地使用权、小区的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等所共同享有的财产权利。近几年来,因共有权问题引发的纠纷不断显现,对共有权的性质、客体和共有人的权利义务也存在一些争议。因此,应加强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的研究,以便更好地保护所有权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17.
都市红尘的繁杂和污躁,引发了人们的怀旧情绪。回归自然、重视环保,正成为住宅及家居装饰的新主题。 “绿色住宅”是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在住宅的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有效利用自然资源和高新技术成果,使建筑物的资源消耗对环境的污染降到最低限度,为人类营造舒适、优美、洁净的居住空间。  相似文献   

18.
住宅是人类居住其中的具有一定容积而又相对封闭的客观实体。从物质形态观察,住宅不是纯粹的自然空间,而是人类利用自然物质对自然空间进行再创造而生成的人工空间,从价值形态观察,住宅是建筑行为的产物,它物化了人类的体力和脑力劳动,是人类勤劳和智慧的结晶。住宅作为一种满足人类需求的消费品,与其它消费品相比,除了具有由生产力水平和自然社会环境所决定的一般共性外,还具有固定性、耐久性、多功能性、价值的外露性等特性。 居住者对住宅的使用就是住房消费。人们的消费行为概括起来主要有吃、穿、住、用、行等几种基本方式,住房消费在居民消费中占有特殊的重要地位,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实行住房制度的非商品化,造成许多经济和社会问题,住房消费问题成为整个消费中最难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较为复杂的一种无形产权,它主要是指作者依法对其创作的文字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  相似文献   

20.
我国立法将知识产权确定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不过,法学界仍然存在不同意见,通常围绕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双重性、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和授予性发表各自观点。本文通过分析认为,双重性、专有性、时间性方为知识产权独有的特点,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民事权利或全部或部分地具有无形性、地域性和授予性特点。结论是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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