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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5)
依宪治国要求法院在宪法框架下运作,不能将宪法排斥在司法审判之外。法院不能取代人大行使违宪审查权,也不能通过其他方式适用宪法,但必须遵守宪法,按照法定方式援引宪法审判案件。依据宪法第126条,法院在审判中要适用"合宪的法律",因此法院在司法审判中负有职权以保证所适用的法律合宪,必要时法院要对法律进行合宪性解释;法院对涉嫌违宪的规范性文件应依据法定程序提起违宪审查;法院还可以援引宪法进行说理;但法院无权在法律缺位时直接援引宪法审判案件。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事司法权是司法机关的专有职权。刑事司法权有它固有的特性,如刑事司法权运行的消极被动性,它要求司法权坚持不告不理原则。但是根据国家权力分工制约原理,司法权对公安机关侦查权是具有制约作用的。可是在现行的法律制度设计中,刑事司法权并不能有效抑制侦查权,因此,刑事司法权应该实现对侦查活动的事中审查。 相似文献
3.
王立志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09,(1):29-32
习惯法是指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而形成的通行于某一特定民族或地区的,依据某种社会信仰或组织确立的.具有强制性的惯常行为规范。而藏区存在着寺院裁判的习惯法,该习惯法使藏区的寺院具有裁判纠纷的权力,与法院的司法权产生了冲突。而解决此类矛盾冲突,应当从不同层面来进行。 相似文献
4.
王雄文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8(3):59-61
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司法独立不仅仅是法院独立,还包括法官独立,法官独立是司法独立的应有内涵。司法独立并不意味着司法不受制约。司法独立的相对性决定了司法权要受到一定的规制。要避免司法的擅断、专横和腐败,就必须实现司法权的分化和制约。 相似文献
5.
陈军 《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0(2):69-73
居住权源于罗马法,是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上的一项制度。我国民法学界曾对是否引入居住权进行了激烈的争论。然而,我国宪法学界对此却缺少关注。居住权是一项基本人权,是作为自然的和社会的人所固有的权利。通过对居住权沿革的考察和透过宪法视角对居住权的性质、地位、客体和内容进行探讨,应确立居住权的宪法地位,真正保护公民的居住权。 相似文献
6.
《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
中国的历史和文化有着不同于西方历史和文化的独特性。秦汉时期在国家治理方面所展现出来的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模式及其历史特点是中国历史和文化独特性的一个缩影。在中央层面,以皇权为中心,司法权与行政权分立且相互制衡;在地方层面,以皇权和中央权力为中心,司法权和行政权合一且高度集中。这一历史时期的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权力关系模式展现出了实践理性、私有特质、大一统社会状态和社会文化下权力关系模式的"同心圆"规律。这一权力关系模式及其特点不仅是中国古代国家政治权力关系模式的缩影,对秦汉以后历代王朝的政治权力关系模式产生了深远影响,而且对优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权与行政权权力结构也产生了一定的历史启示。 相似文献
7.
LIANG Fu-yuan 《陇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6)
权力分立与制衡的现象在早期人类社会就存在,资产阶级革命理论与实践推动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分立制衡。司法权相比于立法权、行政权,其独立性与权威性明显不足。中国司法权的力量极其薄弱,中国独立司法权的建设将是一个漫长曲折的权力搏击弈过程。 相似文献
8.
9.
喻中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4):119-124
司法权本质的正面规定性是服从法律,反面规定性是创造法律。同时,服从法律必须是创造过程中的服从,而创造法律必须是服从过程中的创造。只有通过创造法律,才可能真正做到服从法律;只有通过服从法律,才能真正实现创造法律。而法律的生命,就在于创造性地服从法律与服从法律中的创造性。司法权的本质规定性,就体现在服从法律与创造法律之间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的关系中。 相似文献
10.
胡锦光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6,(2)
宪法规范不仅有制裁要素,而且制裁要素就在宪法规范之中,那种认为宪法规范只具有原则性而没有制裁要素或者认为宪法规范虽具有制裁要素,但制裁要素包含在普通法律规范之中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宪法规范的基本特点是最高性、根本性、广泛性、原则性、适应性和稳定性;受宪法规范的基本属性即法律性所决定,纲领性不是宪法规范的基本特点,否则,将会弱化宪法规范的法律性,影响宪法规范的现实社会作用;根本性是宪法规范的内在本质属性,它决定着宪法规范的性质和地位以及宪法规范的诸多特性。 相似文献
11.
审判权独立有很多可以商榷的方案,但其出发点都应当是法院和法官尽可能地少受或者免受利益的诱惑以及其他国家权力的不正当干预。以罗尔斯建构的"无知之幕"为基点,从保证法院和法官的超然性和独立性地位出发,建构制度,强化制约,赋予法官以真正自由裁判权的同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以保证社会正义的实现。 相似文献
12.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4)
香港特区某些人之所以长期鼓吹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区的管治权是类似英国女王那样的虚权、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区的管治权只有外交和国防两项、港人治港表明中央政府不能治港、香港特区拥有自己的固有权力和剩余权力等,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或故意抹杀中国的国家结构是单一制而非联邦制,不知道或故意抹杀香港特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一个地方政权,而非联邦制下联邦政府和成员单位共同拥有主权、各有一套宪法法律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崔海滨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1):26-28
宪法司法化是切实保障人权、宪法的法律性、宪法至上、依法治国、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等各因素的综合要求,是我国宪法保障的最重要的手段。因此,我国宪法必须司法化。 相似文献
14.
新时期改造我国民事审判权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福华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13(2):141-149
从民事审判权应有的规定性看,我国的民事审判权处于缺失的状态,存在职权化过重、主管范围狭窄、运行不够顺畅、公开性不足等弊端。本文提出民事审判权改革的四个基本思路由以法院为本位过渡到以当事人为本位;由个案处理功能到兼顾社会公共政策制定功能;由单一注重判决手段到注重多重手段并用;由封闭的审判权发展到开放的审判权。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管辖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应当遵循确保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当事人意愿和法院意志相结合、诉讼便宜与审判力量相适应等原则,对其进行改革与完善,包括:提高部分行政案件的级别管辖,具体规定提级管辖的适用条件,赋予原告诉讼管辖的选择权,完善异地管辖制度等. 相似文献
16.
宪政是以人权保障为核心、以权力制约为原则的政治形态,公正审判权正体现了作为公民获得公正司法的权利,具有权利维护和权力制约价值。中国要建设宪政国家,就必须切实保护好公民的公正审判权。 相似文献
17.
信访权是有中国特色的,最传统、最贴近民生的一项公民权利。信访权具有与其它各项宪法权利不同的价值和功能,是其它宪法权利无法涵盖的。只有将信访权上升为宪法权利,在宪政视野下架构信访制度,才能使信访的价值和功能得到真正实现。 相似文献
18.
论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检察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认识检察机关在国家政权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检察机关的历史作用、理论基础、法律性质以及检察权的性质等方面有待深入研究 ,我们应正确认识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 ,把握检察制度改革的方向 相似文献
19.
行政管辖略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肖登辉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4(3):45-49,106
行政管辖是行政机关之间就某一类行政事务的首次处理所作的权限划分。行政机关基于行政管辖的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力就是行政管辖权。行政管辖可分为一般管辖与特殊管辖。就对某一事务何者享有管辖权,行政机关之间所发生的冲突即为行政管辖的争议。依据争议的不同类型,对其可采取不同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20.
宪法司法化是宪政的基石,中国宪法的司法化无成例可考,通过个案分析的方式,对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实践进行了理论剖析;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概括了外国违宪制度的相关类型和发展趋势,据此提出从宪法引用、违宪审查两个方面均应司法化的观点。分析了中国宪法司法化在法理上、制度上的障碍,提出了“法规审查备案室”到“违宪审查委员会”再到“宪法法院”的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宪法司法化的必经之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