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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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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社区矫正对象分阶段教育之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分阶段教育,既有必要,又切实可行。在具体实施分阶段教育时,要遵循循序渐进原则、个别化教育原则以及系统性原则;要根据矫正对象在接受矫正过程中的心理状态等方面的情况,在不同阶段设定相应的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并由不同的矫正教育主体采取相应的教育方式。同时,为提高矫正教育的实效,在实施分阶段教育时,还要注意教育者自身的素养等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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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社区矫正对象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区矫正制度在未来的发展空间和实际效能。作为试点阶段的权益之计,目前将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划定为“五种人”有其合理性,但也存在选择标准不统一和发展空间狭窄的弊病。因此,有必要在重新明确社区矫正的定性以及社区矫正的适用条件的基础上,将开放式处遇对象、刑释人员和劳教人员纳入社区矫正的对象范畴。而要实现这一拓展,取得刑事政策、刑事审判、矫正技术和社会的支持是至关重要的。  相似文献   

4.
通过对中外社区矫正制度的对比,指出解决问题的基础在于确定社区矫正之对象选择方法;通过对社区矫正与其他刑罚方式的比较,指出确定社区矫正对象需要在犯罪人格视角下进行;通过对犯罪人格的剖析,最终提出了社区矫正对象选择的路径,即以犯罪人格的区分来选取社区矫正的对象。矫正当局应当通过一系列法律制度、人员配置、经费划拨、机构设立,来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正确选取,以实现社区矫正的目标和任务,体现人本主义关怀,使得犯罪人能够得到适宜其改造的矫治方法。  相似文献   

5.
矫正对象作为一类特殊的法律主体,有必要对他们的隐私权进行适度的限制.限制其隐私权并不是目的,限制的目的恰恰在于更好地对矫正对象的隐私权予以保护.基于实现社区矫正的目的、保护社区居民知情权、协调好社区舆论监督和隐私权保护的需要,对矫正对象的隐私权进行必要的限制、有限度地给予保护就有了充分的理由,从而成为一种可行的路径.总体来看,当前我国对矫正对象隐私权的关注是不足的,在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监管、帮助公众树立正确的观念、完善权利救济制度等方面还有待改进.  相似文献   

6.
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社会痼疾”,其犯罪行为是不良心理的外化体现。作为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正重要手段的心理干预对矫正未成年人犯罪心理、预防再次犯罪具有重要价值。大量研究表明,在社区环境中,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正通常建立在主观的信念和零散的经验之上,由于缺少矫正效果的相应证据,难以实现预期效果。有鉴于此,文章通过Meta分析产生的系统评价结论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干预提供科学证据,并希望通过完善社区矫正法制建设,构建科学的心理评估与精准矫正机制、持续性干预的经费激励机制、多方社会力量协同的参与机制等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矫正机制,将研究证据广泛应用和推广至社区矫正司法实践,提高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正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   

7.
以对安徽省H市两个社区和一个县的社区矫正对象实地调研资料为基础,从社会工作系统论的视角出发重点分析了矫正对象社会支持网的现状,并提出从个人网络、互助群体和社区网络联系三个层面帮助矫正对象恢复和重建社会支持网。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社区矫正制度存在适用种类及范围狭窄、执行主体性质模糊、效果欠佳及形式单一、缺乏监督等问题。借鉴英国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先进做法,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扩大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提高非监禁刑的适用率,建立专门的执行机构,培养专门的高素质工作人员及社区矫正实现形式多样化,加强法律监督以及制定专门的《社区矫正法》。  相似文献   

9.
社区矫正体现了现代刑罚执行制度的发展趋势,其适用对象的选择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这项制度的实际效能。文章分析了我国现有的规定,对各种主体能否被纳入社区矫正的对象展开了微观考察,意在探求我国社区矫正适用对象的客观评定标准。  相似文献   

10.
试论社区矫正评估对象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矫正评估体系的构建对于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而评估对象内容和范围的确定是整个评估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评估对象的确定是一个科学的过程,因此必须在一定的方法论指导下进行。美国的项目评估方法非常先进,可以作为确定评估对象的方法论。现阶段我国社区矫正评估对象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对这些内容进行细化,可以得出具体的评估对象。  相似文献   

11.
随着自然资源的耗竭和环境危机的爆发,环境问题已成为影响人类繁衍生息的全球性问题,人们逐渐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国际环境法、人权法在国际公法中快速发展并成为当今世界关注的重要法律部门,环境权与人权的关系成为当今环境法研究的重要主题。通过分析研究,认为在国际法上实体性环境权还没有明确确立,现存人权对环境保护问题仍有一定的限制。创设属于人权的环境权,专门、直接地与环境利益相联系,是对人权的丰富和发展,也是贯彻兼具人权保护和环境保护目标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相似文献   

12.
环境人格权是权利主体依法所固有的以环境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主体的完整人格所必备的权利,主要包括身心健康权、清洁空气权、宁静权以及阳光权等。环境人格权是以环境资源为媒介,以环境资源的欣赏价值和生态价值为基础的精神性权利,是一项社会性私权。其法律保护主要是通过确定环境侵权行为并进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为权利被侵害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13.
国外近年来大量适用社区矫正,按照各国社区矫正的特点,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公众保护模式",二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刑罚模式",三是以日本为代表的"更生保护模式"。虽然,每个模式在适用的矫正种类上大同小异,但在执行的重点上还是各有侧重。国外的社区矫正虽然是利弊共生,但依然对我国有相当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4.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充分考虑了对人权的保护,在保护弱势群体、法律选择的意思自治、人格权的保护及在婚姻和继承领域规定选择性冲突规范等方面都体现了保护人权的价值取向,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有些涉及人权保护的法律适用规则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有些规定则不能充分保障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人权。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要通过直接适用的法、公共秩序保留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对人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5.
普遍人权的普遍性在主体上表现为它的属人性 ,即平等地为每个人所享有。古典人权的主体封闭性使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在实践中不能得到贯彻 ,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出现理论与实践的脱节。普遍人权的主体开放性不是通过一个普适的标准来展现人权的普遍性 ,而是通过人权享有主体本身的广泛性来为这种普遍性原则的贯彻提供现实的感性基础。集体人权的主体可能性是普遍人权主体开放性的逻辑延伸和实际展开。  相似文献   

16.
“条约必须遵守”的国际法义务使得我国面临着国际人权公约的国内转化和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协调的问题。该问题的解决,现已形成了四种方案。各方案互有利弊,而综合权衡各方面因素,第四种方案即制定国内人权法来改善国内法对国际人权公约的适应性,显得更为合理妥当,应作为可行之选。  相似文献   

17.
国际人权条约具有类似宪法基本权利的间接第三人效力,对成员国的国际私法有直接影响。法院在处理涉外案件时必须以本国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为标准,对适用外国法的结果进行公共秩序审查。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中引入国际人权条约不会导致盲目排除外国法。  相似文献   

18.
文章以公共权利论观点 ,通过对我国地方在行政法实施当中具体案例的分析 ,阐述行政法立法与行政法执法当中的矛盾 ,提出应当严格遵从执法结果与立法精神一致的观点  相似文献   

19.
以城市化、人权保障、和谐社会三者内在的关联为理论基础,通过分析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现实难题,从宪政制度的建构、违宪的监督和审查、宪政的社会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制度层面的建构,以期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逐步实现和谐社会的宏伟计划。  相似文献   

20.
法律的适用对象决定着法律的适用范围.也决定着法律的效力范围。是适用法律的首要条件。正确理解该法的适用对象及其特征,直接关系到该法的法律效力能否实现和该法现实规范作用如何发挥的问题。非经营性的学历教育机构、其他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和各类非学历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构成该法的适用对象。其法律特征的表征为社会组织的公益性、主体构成的广泛性、办学资金的民间性、运行机制的民办性、教育对象的社会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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