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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5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喜马拉雅条款的发展经历了三个不同阶段.UNCITRAL<运输法草案>中提出的海上履约方是对该条款的新发展.这一阶段,该条款的重要特征是:第一,适用范围大大地扩展了;第二,已经由合同条款演变成法定条款,其效力具有明确性和稳定性的特点; 第三,不仅赋予权利人以消极的权利,同时还赋予积极的权利,以及相应的义务.该条款的理论基础有代理理论、为第三方设定利益理论、委托理论.自从国际公约和各国国内法吸纳该条款后,上述理论即为法定理论所取代.  相似文献   

2.
“喜马拉雅条款”常常与涉及提单持有人的诉权、涉及第三方效力的合同、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以及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相关联.英国法下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约定化的“喜马拉雅条款”和《鹿特丹规则》法定化的“海运履约方”制度均有效地突破了传统的合同相对性原则,对我国合同相对性原则理论及《海商法》的实际承运人制度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建议我国通过立法的方式确认条款的效力或者引入“海运履约方”制度予以应对.  相似文献   

3.
船货双方的利益之争随着国际货物运输的产生而产生,影响着并反映在有关的国际海事公约中。从目前已经生效的相关国际公约中可以看出,船方在这场利益纷争中一直占据着优势,但是货方的力量也在不断增强。随着运输法公约草案的起草、制订以及货方力量的不断增强,可以预见船货利益之争将出现新的格局。通过对有关国际公约变革轨迹的叙述,对船货双方利益之争进行详细分析,希望能对将来完善中国《海商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专利确权制度是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长期争议的焦点问题之一。在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中,出于提高审判效率和妥善解决纠纷的目的及要求,已有法院尝试突破"行政一元制"确权模式的藩篱,有逐渐从完全遵从专利权的有效性推定向主动审查专利权效力问题过渡的趋势。在青禾公司诉共创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原告涉案专利权不具备创造性授权条件而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并未直接认定涉案专利权无效。最高人民法院诉诸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对一审法院有限审查的做法予以肯定,但又以现有技术抗辩的基本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纠结之状凸显无疑。发回重审,可能的局面会是重回法院中止诉讼,等待专利无效宣告结果的老路。"行政一元制"确权模式导致专利侵权案件审理周期过长,亟待对之进行改革。现有改革方案可分为"赋予法院专利权效力审查权"和"确立专利权当然无效抗辩制度"两类。然而,现有改革方案各有利弊,有的缺乏理论支撑,有的缺乏实效性,且存在较大分歧,无法达成统一意见。理想的改革方案应当是赋予法院恰当的专利权效力审查权,从而既能使法院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彻底解决涉案专利权的效力问题,同时又具备理论的支撑且不至于引发司法权与行政权的现实冲突。法院与专利行政部门分享专利权效力审查权具有互补性而非替代性。赋予法院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审查涉案专利权效力性纠纷的权力并不会过度增加法院的负担,亦不会对专利行政部门职权的行使产生过大影响。同时,我国权力配置始终遵循功能主义原则,在不同机构之间分配具有争议性的权力时,所考虑的是将权力配置给最具有功能优势的机构。赋予法院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审查涉案专利权效力性纠纷的权力符合我国权力配置的原则。最后,我国法院当前审理专利案件的队伍已经较为庞大和专业化,积累了审查专利权效力问题的丰富经验并提升了专业能力,足以胜任专利权效力审查工作。"二元制"确权模式具有合理性与可行性,有望解决我国现行专利确权制度所引发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通过当时《客观》和《观察》杂志主笔储安平的论政时文,展示一个自由知识分子对1947年前后国、共、自由主义阵营三方和美国政府的观感与析评,以及藉此透递出的政局变迁信息。储安平的观察表明:作为社会政治变迁动力的边缘势力逐渐走向中心和新兴社会阶层的崛起不仅影响着当时的实际政治运作,也影响着未来社会的政治走向;既是正统衰落、边缘上升的表像,也是这一表像的结果。  相似文献   

6.
从合同相对性突破的理论、提单权利性质学说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实践来看,交货托运人、提单持有人、收货人等货方与承运人之间存在合同相对性突破关系,是运输合同相对性突破的主体。适用我国《海商法》时,货方与实际承运人之间通常不存在合同相对性突破的关联。货方对承运人的诉因一般为违约,对实际承运人诉因一般为侵权,少数情况下才会出现诉因选择权。  相似文献   

7.
隐私权与知晓权的冲突与人的非理性表现相关 ,来源于媒介资本的统治力量 ,表现为知性主体与人格主体的矛盾 ,以及民主政治的公开性与隐私权的泛化之间的矛盾。要平衡隐私权与知晓权之间的关系 ,必须辩证把握三个原则 ,即公众利益和国民利益至上的原则、人格权至上的原则和“实际的恶意”原则  相似文献   

8.
1923年9月,上海大学团支部成立,迅速成为校园内外非常活跃的青年学生力量。上海大学团组织是当时上海地区青年团中最突出的基层组织,不仅在校内筹划举办各类活动,联谊争取各种青年社团,宣传党的方针,传播进步思想,注重自身组织建设,而且走向基层,走上街头,联系群众,动员工人,冲锋在反帝爱国运动的第一线。尤其在五卅运动中,上海大学团员青年多人流血、被捕、牺牲。由于团组织的出色表现,上海大学成为上海青年运动的中心和许多活动的策源地,使许多青年人才紧紧团结在党和青年团的周围,同时也锻炼和成就了施存统、邓中夏、张太雷、任弼时、关向应、恽代英、张秋人、贺昌等一大批党团核心和英雄人物。“大革命”时期,中国青年运动卓有成效,青年团作出了独特贡献。上海大学团组织的成长和发展,离不开时代氛围,离不开其所在“红色学府”的熏陶,它的所作所为,完全符合党在革命运动中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办学要求。1927年国共分裂,上海大学团组织不得不转入地下。  相似文献   

9.
欧洲法院的被遗忘权判决实际上赋予了个人从互联网上撤回、删除个人信息的权利,本质上是隐私权在网络空间中的拓展。“被遗忘权”引发了学术界的极大争论,支持者认为被遗忘权有助于实现个人信息自主,反对者认为被遗忘权有可能威胁言论自由。对被遗忘权的利弊考量应结合网络技术的发展趋势和制度背后的产业利益进行评判。事实上,被遗忘权虽与言论自由有所冲突,但可以通过权利限制机制和利益平衡原则调和。就法律构造而言,被遗忘权主体应当涵盖公众人物,义务主体则应包括网络搜索引擎服务商和网络内容提供商,同时,应构建被遗忘权的权利限制机制。对被遗忘权的深入探讨将有助于中国个人数据保护制度的革新与完善。  相似文献   

10.
论信访权利与信访制度——从比较法视角的一种考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访是一种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悠久本土渊源的制度.从比较法的视角考察,由于司法制度上的阙失,信访权利较之国外的请愿权而言,其法律权利的位阶及效力问题一向被边缘化,乃至隐身于非法律意义的层面.然而,<信访条例>中的规范语句还是为实务的发展预留了一定的空间,而且该制度在实际上起到了一种填补司法权利救济以及公民行使监督与制约政府的政治权利在事实上不足的作用.不过,就目前的情形来看,信访权利的具体内涵与边界尚无法借助司法审查制度在判决中所确立的审判标准得以明晰化,信访制度与国外的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相比也缺乏以议会为主导的制度设计所具备的优点,其低效性更成为质疑的焦点.而这种"饮鸩止渴式的权利与制度安排"所呈现出的规范与事实上的各种问题,也正昭示了我国在走向法治国家的现阶段所面临的困境以及困境中暗含的契机.  相似文献   

11.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特色与本质要求作出了明确界定,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根本指引。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之所以能不断推进,在于其形成了科学的动力系统支撑,这一系统涵盖了理论性、历史性、改革性、文化性、社会性、政治性、制度性和组织性等多个要件,内嵌于现代化建设的奠基层、运行层和保障层三大层面,彼此协同、相互促进,共同推动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不断前进与发展。从动力系统运行视角看,中国式现代化的动力系统主要遵循中国共产党的主导性驱动、人民群众的主体性驱动以及二者动态整合的三重并行模式展开运行。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积极推进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为中国式现代化动力系统的发展夯实了根基。然而,其当前依然有待改进,如从党的主导视角看,有待于进一步强化效率性和主动性;从人民群众参与视角看,有待于进一步提升规范性;从党和人民群众的动力整合视角看,需要进一步增强协同性。新征程上,中国式现代化要实现深化拓展,动力系统就要不断实现整合优化,既要积极挖掘和拓展动力要件,也要推动动力系统实现内部协调和实践转化,并在动力输出上形成反馈与评价机制,由此才能为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相似文献   

12.
当前对立法程序所形成的“法案的提出、法案的审议、法案的表决和法案的公布”四个显性立法程序的基本共识,不能全面解释立法运行过程的真实性。原因在于实践中至少还存在着“立法规划/立法计划、法案的起草、法案的审议、适用解释”四个隐性立法程序。其中的逻辑主线表现为显性立法程序与“组织”相勾连,隐性立法程序与“个人”相勾连。《立法法》条文以“组织”视角所建构的显性立法程序和立法实践以“个人”视角所探寻的隐性立法程序共同构成了立法程序的二元结构。从纯粹立法学问题的解释选择问题着手,所建构的立法程序二元结构,需要在“组织”和“个人”两种视角中循环联动,实现视角的融合,以扩张既有的理论解释力,争取最大限度的接近立法运行过程的真实性。  相似文献   

13.
在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中,自由意志是法的出发点和主体,法是自由意志的定在。作为法的不同发展阶段的抽象法、道德和伦理,是自由意志由低到高、由自在到自为的发展过程。因此,道德、法律、伦理都是自由意志定在的不同形态和不同阶段,它们的辩证运动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和辩证过程。由自由意志与法的精神的内在关联以及法与德的有机整体性可知,社会治理的合理性,不是抽象的德治或抽象的法治的合理性,而是道德-法律、德治-法治的生态整合。  相似文献   

14.
在信息社会中,传播科技的革新不断地影响着人类信息传播关系的权利构造,传播权带来比言论自由、通讯自由、出版自由更全面、更开放、更能体现人权价值的权利框架。传播权是人的个体与集体依法自由参与互动传播活动,公平、合理"近用"传播媒介资源并享受信息利益的权利,作为一项综合性的基本人权,国家负有尊重、实现与保障传播权的义务。传播权是主观权利与客观法秩序的统一,体现了权利的规范化构想。倡导自由、公平、包容、参与、规范的传播权,有利于推动中国信息传播法制的建设。  相似文献   

15.
肇始于罗马法时代的邻接权制度是广义著作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邻接权权利内容的法定性以及权利类型的多样性,使其一直为著作权法界所关注。但学界对于邻接权与狭义著作权的本源、属性等区别莫衷一是,我国著作权立法亦未直接对此作出回应。现有的广义著作权法理论由于缺乏法教义学上的体系指引,不仅无法充分发掘邻接权制度承载的规范意义,甚至因此而被诟病。从邻接权体系的制度溯源与本质属性入手,可重点探讨各类邻接权共通的规范效力,力求更好地把握其与狭义著作权之间的异同关系,寻求其扩张限度内的价值指引,补充完善著作权法的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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