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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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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权力来源于社会,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为了使国家权力不被少数人滥用,以社会制约国家权力十分必要。但在国家与社会一统化的阶级社会,阶级国家和国家权力被异化,社会屈从于政治国家而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制约。要实现社会制约国家权力,必须以社会力量的壮大以及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离为前提和基础。文章认为,发展市场经济,培育市民社会,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有限政府”的国家—社会分权结构以及发展社会组织等,是实现社会制约国家权力的具体途径。  相似文献   

2.
论以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权利制约权力是国家控制的一种有效途径。从权利与权力的关系来看,权利是国家权力的基础,以权利制约权力的内涵要求通过恰当地配置权利的方式来遏制权力的扩张。市民社会是实现以权利制约权力的社会基础,而形成中国市民社会的主要途径是“第三部门”的发展;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的基本法,但民法不是以权利制约权力的根本保障,只有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可诉式宪法才是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的根本宪法保障。  相似文献   

3.
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的分化是权利与权力产生的社会基础。权利是市民社会的主体规则,权力是政治社会的主体规则。两者因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分立制衡而分化互约。但长期以来,权利和权力两个概念在我国理论和实践中混淆不清,导致严重的“权利权力化”和“权力权利化”等权利与权力的功能背反现象。这是我国朝市场化、民主化和文明化方向发展中的症结所在;是全面妨碍现代化进程的社会阻力。为此,营造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分化互约的格局,把权利交给社会,权力交给国家,使权利和权力两分、社会和国家两清,便是改革的首要的和最终的使命!  相似文献   

4.
以“市民社会、政治国家与依法治国”作为分析框架,分析和解释了中国市民社会兴起后形成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元分化与互动最终导致了依法治国方略的出台。依法治国的推行,使我国法治思想发生了转变,那就是立足于“治理”而不是“统治”,立足于市民权利而不是国家权力,立足于社会而不是国家。当然,我国以依法治国为核心的政治文明还面临着困境,这就要求我们通过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良性互动来摆脱。  相似文献   

5.
国家能力是任何一个国家要维系其存在所必需的基础性能力,是国家事实上渗透市民社会的能力。国家对市民社会的这种渗透应该是双向的,既包括国家在其统治的领域内自上而下的有效贯彻其政治决策、实现其意志和目标的能力,也包括自下而上的国家从社会的汲取能力,这种汲取能力主要包括财政汲取能力和权威性服从与认同的汲取能力。国家权力是指国家可以在不必与市民社会各集团进行例行化、制度化讨价还价的前提下自行行动的范围。这是两个不同的政治概念,在使用中不能混淆二者的内容与外延。在现代化以及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应该提高国家的基础性能力,积极发挥其应有的效力,同时要形成对国家权力的有效制约,避免权力的滥用。  相似文献   

6.
国家能力是任何一个国家要维系其存在所必需的基础性能力,是国家事实上渗透市民社会的能力。国家对市民社会的这种渗透应该是双向的,既包括国家在其统治的领域内自上而下的有效贯彻其政治决策、实现其意志和目标的能力,也包括自下而上的国家从社会的汲取能力,这种汲取能力主要包括财政汲取能力和权威性服从与认同的汲取能力。国家权力是指国家可以在不必与市民社会各集团进行例行化、制度化讨价还价的前提下自行行动的范围。这是两个不同的政治概念,在使用中不能混淆二者的内容与外延。在现代化以及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应该提高国家的基础性能力,积极发挥其应有的效力,同时要形成对国家权力的有效制约,避免权力的滥用。  相似文献   

7.
以社会制约权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力具有天然的扩张性特点,政府的权力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其后盾,对于公民的权利构成重大的影响,政府权力失控必然带来严重的后果,所以必须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本文从政府的目的、权力的来源等方面论述政府权力是有限的,政府守法对法治具有重要意义。当政府权力失控,超越法律规定的界限时,公民凭个体的力量是无法与之抗衡的,而一个独立于、外在于国家的社会,构成了国家与个人的中介,能够有效地对权力形成制衡,这是西方市民社会理论关于以社会制约权力的观点给我们的启示。  相似文献   

8.
市民社会是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社会生活领域。独立的市民社会是法治形成的必要社会条件。西方中世纪后期市民社会运动为近代法治确立奠定了基础。市场经济作为市民社会的经济形式促进法律的形式合理性发展,并孕育社会普遍的法治理念。市民社会权利以各种形式制约国家权力。  相似文献   

9.
民间权威与国家权威的相对分离在古代和现代中国法制上均有体现。此种现象深刻植根于社会与国家的相对分离之中,而所谓的“第三域”也是社会与国家之间分离、互动的产物。在当代中国,社会与国家之问的相对分离之必要迫切要求市民社会的生成和壮大。上述命题和事实向人们展示了丰富的习惯法意义。  相似文献   

10.
先秦与古希腊时期作为华夏文明与西方文明的两大源头,对于东西方法治传统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某种意义上说,两大文明的法治传统基本上是在它们的基础上展开的。从伦理学角度来探寻中西法治传统时我们必然回溯到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先秦与古希腊时期,“家国同构”的亲属社会和“家国分离”的市民社会、“天人合一”与“天人分离”的哲学基础以及对人性善恶的不同认识,导致了东西方文明在国家治理方式不同的价值选择,并型构了两种不同的法治传统。  相似文献   

11.
社会权力与公民社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是2006年5月湘潭大学法学院学生对郭道晖教授的访谈录,郭道晖教授就近年来他提出的一些关于社会权力、公民权与公民社会以及马克思法学的命运诸问题的新观点作了精要的阐述。原稿经郭道晖教授修改补充后,刊发于此。)学生(以下简称“学”):郭老师,近年来,您从权力的多元化和社会化及国家权力和社会权力的分离与互动的角度出发,在国家权力之外,提出了“社会权力”的概念。您提出这个概念的理论背景和意义是什么?郭道晖(以下简称“郭”):“社会权力”,是指社会主体以其所拥有的社会资源对社会与国家的影响力和支配力。对这一概念,马克思和…  相似文献   

12.
透过李村选举所显示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偏低;宗族势力的膨胀等;“二法”制定中所体现的法律理念和相关规定的不完全科学性:权力来源于“上”而不来源于村民、对“上”而不对“下”负责、缺乏权力制衡机制的制约、权力界定的模糊性、选举程序的问题。存在的问题深层次的原因是没有完全理顺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关系,真正意义的市民社会也没有培育成熟。  相似文献   

13.
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清水苑”纠纷的过程分析,揭示社区生活新空间的发展。目前中国正在进行住房体制改革,改革的目的是以市场为手段解决住房难的问题。这必然要求物业管理市场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领域,是一个从国家中分离出来的新空间。在这个新空闹中,国家与社会之闻存在着竞争权力关系。新空间已非由国家一元控制,它是由国家和社会共同控制,以自治和契约性规则为基础,与经济社会领域相融合而成的、独特的中国市民社会领域。物业运作可以作为中国市民社会发育的一个实例。权力过度化是一个重要的分析工具,它为透视国家与社会之问的关系提供了一个独特的新视角。它不仅对于理解物业运作领域本身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理解在整个中国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市民社会论在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时,往往注重社会权利的制度建构,而忽视了制度所界定权利的政治建构。如何在行政系统、代议系统和司法系统高度一体化与同质化的政治架构中分离出相对独立与国家的“仲裁系统”,是保障社会权利与促进市民社会发育的关键。  相似文献   

14.
中国的司法审查制度在实践中运行不畅,其症结就在于司法审查所要求的权力分工与制约无法实现,权利与权利及权力与权力不对等、不平衡(即权力结构不均衡),没有市民社会里的社会权力制约国家权力.因此培育成熟的市民社会,健全党对司法审查工作领导的方式;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消除行政权对司法权的非正当控制,等等,则不能不是我们走出司法审查困境的可取对策.  相似文献   

15.
社会权力与和谐社会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2005年3月8日,中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江平先生应邀在中国人民大学做了题为“社会权力与和谐社会”的讲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姚辉教授主持了该讲座。江平教授从传统意义上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入手,认为从马克思主义基本的国家观来说,国家本身是一个暴力工具,组织经济并不是国家的权力。随着理论的发展,现在认为国家具备一定的组织经济作用。但是,我们一定要分清哪些权力属于国家,哪些权力应该归市场或者归社会本身,这个界限必须划清。在方法论意义上,江平教授认为,既然市民社会是私法存在的社会基础,研究私法就离不开自然法学的思想和社会法学的思想,离不开经济分析的方法和社会分析的方法。接下来,江平教授对个人权利、社会权力与国家权力进行了分析,认为私权的核心是“自由”,社会权力的核心是“自治”,国家权力的核心是“强制力”,并明确了三种权利(力)的行使顺序。在此基础上,江平教授指出了社会权力存在的基础,并阐明了社会法的含义、社会权力介入领域以及行使主体,并分析了行使社会权力面临的两大问题。最后探讨了如何从法律层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问题。江平教授认为和谐社会应以尊重保护私权为基础,实现国家、社会、个人权利(力)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润滑作用,并应建立民主政治,从而实现真正的和谐。  相似文献   

16.
国家与市民社会的“良性结构性互动说”为村民自治改革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方向。在国家与市民社会理论视野下,村民自治改革不仅在现实层面上推动了国家与社会的分离,而且也实现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制度化重构。但村民自治改革作为一种内生的政治发展过程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因此,要推行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的多元化社会自治,建构市民社会的广泛社会基础;同时对以村民自治权为基础的社会自治权与国家公权进行明确的法律界分,并为社会自治权提供侵权法律救济,从而在组织形态和权力形态上实现社会与国家的良性结构性互动。  相似文献   

17.
新近翻译成为汉语出版的卜正民(Timothy Brook)教授的旧著《为权力祈祷》应该说是以实际的历史材料去印证既有的国家与市民社会这两元区分的欧美政治学模式的典范性研究。其以晚明地方士绅捐赠佛寺活动为其分析的核心,最终落实在“国家与社会分离”这样的既有分析套路上去,因而,终于还是没有能够跳出西方中心的历史撰述模式,自己为自己系了个套子,钻不出来。这种西方中心的历史撰述根本是把“国家与社会分离开”当作基本的以及既成事实的分析框架,并因为西方大哲哈贝马斯对于西方社会自中世纪以来“公共领域”的成长的经典分析而推波助澜地…  相似文献   

18.
理性化的国家是以国家为主导的后发现代化道路成败的关键所在,只有在与市民社会的均衡结构状态中,国家权力才能受到有效制约,这就是当代中国培育市民社会的深远意义所在。立足于中国特定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确定当代中国市民社会发育的基本思路:以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为思想前提,以互益型社团为现实起点,在最广泛的参与和支持中走向发展和壮大。  相似文献   

19.
内生于乡土社会的村规民约经历了从传统到现代的创造性演进过程,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秩序整合作用。近代以来,乡土社会的剧烈变革不断解构着村规民约的社会权力基础,国家权力向乡村地域的下沉不断冲击着村规民约的生存空间,村规民约面临着巨大的发展困境。这时,能够契合现代乡村公共精神和“乡民社会”向“市民社会”转型期的契约性权力便进入了视野,这种基于同意而形成的社会权力作为村规民约的效力基础最具理性和持久力。契约性权力为村规民约提供了权力支持,有利于实现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在共生共存基础上的有机契合。  相似文献   

20.
政府推进型法治道路和社会演进型法治道路各有其合理性和局限。独立的市民社会是国家权力的制约力量,因而是实现法治的重要条件。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国家和社会在法律发展中地位和作用的理论,我国法治化道路应当是国家和社会双向互动的发展模式。国家应当通过法律制度的变革积极促进市民社会的发育、成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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