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劳动理论与实践》1995,(9)
为促进我省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我省的职业介绍工作,维护劳动力供求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劳动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职业介绍工作实际,特制定《四川省职业介绍工作规则》,现予以颁发。请各地接此通知后,组织力量,按照《规则》要求的内容,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整顿,并将此《规则》在所有职业介绍机构进行张贴,在非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公布当地劳动部门的监督电话。附:《四川省职业介绍工作规则》四川省职业介绍工作规则一、职业介绍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的规定,充分尊重用人单位(个人)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维护劳动力供求双方的合法权益。二、开展职业介绍工作必须取得四川省劳动厅颁发的《四川省职业介绍许可证》;从事职业介绍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四川省职业介绍工作人员资格证书》并佩带《职业介绍服务证》上岗服务。三、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地点、印鉴、牌名及工作人员的证件,必须与《四川省职业介绍许可证》核定的 相似文献
3.
《劳动理论与实践》1995,(9)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培育和发展我省的劳动力市场,提高职业介绍工作的总体水平,更加有效的发挥职业介绍的载体作用,为全省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形成和发展创造条件,省劳动厅研究决定,从1995年4月起,争取到1996年底,对全省劳动部门建立和非劳动部门开办的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分期、分批地开展"达标"检查评估活动,现就活动的有关事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检查评估的目的和主要内容检查评估活动旨在根据四川省劳动厅颁发的《四川省职业介绍中心(所)建设标准》即川劳就〔1994〕11号文件的要求,通过制定具体、明确、统一的评估细则,对全省已建成的各类职业介绍机构逐项进行检查评估,按照清理、整顿、完善、提高的要求,促进职业介绍机构健全服务组织,完善服务设施、扩大服务范围,增强服务功能,使全省以劳动部门举办为主渠道的职业介绍机构和工作更加规范,更好地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有效服务。 相似文献
4.
5.
6.
7.
8.
9.
10.
11.
南朝鲜自60年代以来,经济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很快从一个农业国变成一个工业出口国。但进入80年代以后,随着世界经济再入低潮,各国普遍实行贸易保护政策,为了防止出口额下降和预防失业,南朝鲜再次调整经济政策,并制定了一系列积极的劳动力市场就业政策、措施。其中一项就是强化职业介绍,改善服务设施,增设服务网点,扩大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南朝鲜的职业介绍机构南朝鲜的职业介绍机构包括劳动部设立的国立中央职业介绍所和各地方事务所职业介绍课,以及由国家审批发给职业介绍许可证的公立和私立的职业介绍所。国立职业介绍机构以介绍第二产业职业为主,公立职业介绍所设在各市、道,主要介绍持特许资格证照才能上岗的技术工种职业;私立职业介绍所以介绍第三产业的服务业职业为主,又分为收费职业介绍所和免 相似文献
12.
13.
14.
15.
16.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关于“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的精神.现就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收费在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7.
18.
目前.农民工接受就业服务和培训的人数增长迅速.但与上亿农民工的需求相比.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还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农民工反映强烈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共信息渠道不畅,适合需要的公益性服务和培训项目少。一些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虽然开始对农民工免费服务,但岗位类型、服务模式又往往不适应农民工的需要。已经就业的农民工工资低、工作时间长.很难自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企业也很少为农民工提供在职培训的机会。二是市场中介行为不规范,求职农民工极易上当。一些非法职介机构和不法分子以职业介绍为名设局行骗,一些企业也参与不法中介的欺诈活动,一些民办职介机构违规高收费,这些情况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挫伤了农民工对职业介绍服务的信任。三是培训项目与生产和服务实际脱节,不能满足就业需要。[第一段] 相似文献
19.
为切实加强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使其健康有序地发展,最近,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劳动监察大队、市工简局联合对成都市五城区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一次调查。这次调查历时十余日,调查组走访单位、个人达100个(人)次。据调查统计和走访摸底掌握的情况,成都市五城区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和开展职业介绍业务的单位达数十家,其中明确挂牌的约占80%,没有挂牌,仅凭张贴广告和"游击队"式开展职业介绍业务的占20%。从挂了牌,公开开展职业介绍业务的37家的情况看:①按挂靠单位的隶属关系分:省级11家,占29.7%,市级10家,占27%,区级以下16家,占43.3%;②从审批情况看,经劳动部门批准的仅9家,其中:省上批准5家,市上批准1家,区上批准3家;③从交流场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