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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提单是一种有价证券,具有有价证券的债权特性和物权特性,它作为债权证券证明的权利在于提单持有人对运输的货物有提取权;而作为物权证券证明的权利则在于提单持有人拥有货物占有权。提单上记载的权利得以行使和转移都必须以提单的占有和转移为前提;而有价证券的特征就是民事权利与权利证书本身的紧密相连,即没有权利证书,民事权…………  相似文献   

2.
财产权利的证券化是财产权利去人格化和注重价值流通的结果。提单不仅是国际海上运输和国际货物贸易的产物,还是物权证券化的典型体现。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持有它即代表对运输之下货物的间接占有。静态的提单表彰了提单持有人对货物所有权的权属状态,提单动态的转让实现了运输之下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提单是提单持有人向承运人提取货物的依据,还是动产物权特殊的公示方式。提单的出现加速了动产物权价值的流动。  相似文献   

3.
文章重点对流传最广的提单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观点进行了评析,提出提单的物权性是提单的主要特征之一,正是由于提单具有物权效力,使提单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独特的角色.在分析提单物权性的基础上,试图得出提单代表的物权是指提单持有人对提单项下货物的占有权的结论.  相似文献   

4.
证券交易所     
<正> 证券包括表示各种商品所有权的提单、栈单等,表示财产所有权、收益请求权和债权的股票、票据、公司债券、公债券等。而且有没权性、定型性、流通性的证券为有价证券。证券交易所是集中买卖各种有价证券的固定的有形市场。证券交易分为两类:一是现货交易,  相似文献   

5.
记名提单的物权属性是有关记名提单理论主要争议的核心。“记名提单因为不能流通,所以不是物权凭证”的观点是片面的;大陆法系传统物权法原理的剖析可体现记名提单作为物权凭证的权利内涵及其物权属性。研究记名提单的物权属性,对于促进有关记名提单规则的完善和广泛运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提单是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货运单据。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物权凭证以及运输合同的书面证明等作用,对国际货物运输和国际货物买卖都具有重要意义,受到国际经济界的普遍重视。提单的作用越大,产生的问题越多,这就需要更深入地探讨其法律性质,为正确使用提单,充分发挥其作用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7.
提单与票据法律性质之比较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提单和票据是人们将无形的财产性权利记载于证券纸面之上,使之成为一个特殊的“物”,通过证券这个“物”的占有变动来实现“物”所表彰的权利转移。这种“权利证券化”的设计,简化了流通程序,促进了交易的发展。提单、票据经济性功能得以发挥的本源在于其证券性的法律性质。故提单、票据与证券在法律性质上存在若干相通、相似之处。本文拟从证券角度对提单、票据法律性质进行辨析、研究。  相似文献   

8.
《中介化证券实体规则公约》为保障证券账户持有人充分享有和行使证券权利提供了协调统一的实体法律框架和国际性标准。据此,证券权利保障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账户持有人作为权利主体应对中介化证券享有处分权利和附随权利;中介人应采取措施保障账户持有人行使权利,服从账户持有人的指令,持有或获得充足的证券并依账户持有人权利分配证券;中介人破产时,账户持有人所享有的证券权利可以有效对抗破产管理人和相关中介人的债权人;系统需稳定运行且应遵循终局性原则。至于账户持有人权利的行使方式,中介人义务的履行方式和系统运行规则仍需国内法作出更为具体细致的规定。  相似文献   

9.
作为一种新型权利类型,NFT属于民法和刑法共同保护的对象。NFT民事权利性质的确立,为刑事法益的识别提供内在依据与外在边界。在民事权利性质的讨论中,新型权利说的分离视角导致NFT的权利内容和边界不明;债权说将NFT作为网络技术服务合同的客体,但NFT与债权客体在管领支配、转让规则与救济方法等方面都存在差异;信息化时代的物权客体不局限于有体物,权利人对NFT具有排他性支配力,属于物权的客体。NFT具有经济价值性和事实上的支配可能性,属于刑法保护的财产性利益。NFT是数据的功能性体现,非法获取NFT的行为未侵害数据安全法益,不构成数据犯罪。NFT是知识产权的价值载体,区别于知识产权犯罪的客体。非法获取NFT的行为排除原权限,建立新支配状态,符合财产性利益盗窃的构造。  相似文献   

10.
客体是一种权利的逻辑起点。一种权利的客体对于一种权利成为其自身而与其他权利相区别至关重要。在我国,知识产权的客体一般认为是无体物,从而认为无形性是其基本属性。其实,知识产权的客体与对象是一致的,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与物质产品(即民法意义上的有体物或物权的客体)相并存的一种民事权利客体,非物质性是其基本属性。民法典严谨科学的体系必须建立在对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一系列民事权利的相对准确界定和清晰区分基础之上。  相似文献   

11.
不动产证券化初探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不动产证券化是20世纪6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经济和法律制度.其主要是通过特定主体将不动产物权和与其相关的债权整合为资产群,再委托特定机构将其拆分为小额股权或债权,并就此发行股票、债券或受益权证书等有价证券,直接向社会募集资金,最终以经营该资产群收益的现金流为基础,满足各方的利益需求.这种方式在资源极度稀缺的今天.对充分发挥不动产的高价值性、解决不动产的不可流通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我国欲实施不动产证券化,必须深入研究美国不动产证券化各类型及结构之法律要件,探究其与我国法律体系及制度的契合性,同时,对我国现行的民商事主体制度、物权和债权制度、证券发行和交易制度、破产及破产隔离制度等进行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2.
国际海运中无单放货法律性质再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海运中,承运人无单放货是一种常见的法律问题,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在于确认无单放货这一法律事实的法律性质。关于无单放货的种种学说都是将提单作为一个静态的定型的法律关系并以此分析其性质,或在定性上存在偏差,或在论证的理由上不能自立。实际上,提单本身并不能决定其表彰的法律关系的性质,也不会引发法律关系的发生与变动。承运人与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因签发提单与转让提单而发生:因提单的签发,原运输合同关系物化到提单之上,提单得以表彰债权请求权;因提单的转让,提单得以表彰占有权。因而,承运人无单放货违反了提单之债下的凭单放货的义务,继而侵犯了提单持有人的占有权,属于违约性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13.
权利质权的存在,是现代经济生活中对担保物权制度的必然要求。关于权利质权如何设定,现行法上规定不足。通过对一般债权质权、有价证券质权、股权质权、无体财产质权等几种权利质权的设定方式进行理论上的探讨、分析,以力求权利质权设定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4.
物权债权化和债权物权化现象实质上是我们对物权债权中间权利类型不能正确对待的结果。物权债权区分标准的相对性、物权技术表征与事实表征的不统一、物权转移的时空性、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决定了物权与债权之间必定会存在中间类型。在坚持物权债权二分法的前提下,我们必须保持民法财产体系的开放性,同时根据社会发展对物权法规则进行适当的改造。  相似文献   

15.
“三权分置”是指农地权利分化为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种权利,其核心在于土地经营权的分离.现有土地制度规范过多置重于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而忽略了其财产性流转功能.基于实践需求和改革精神,“三权分置”进行权利分离是权利变迁的必然结果.分离出的土地经营权不宜作为一项财产权和债权,应是一项独立的物权.土地经营权的物权塑造不仅具有规范解释的合法性,也能破解禁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困境.土地经营权尚且只是一种政策性权利,立法须将其创设为新型物权,释放“抵押”权能.土地经营权的物权构造有采取授权立法形式暂时制定行政法规和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两种可能路径.  相似文献   

16.
传统民法理论关于支配权与请求权的区分值得商榷。所谓支配权,并非某种类型的民事权利,而是所有权利人对其民事权利范围的控制属性,物权具有支配性,债权也具有支配性。所谓请求权,都是权利人在其原有权遭受侵害后所享有的以恢复原有权的内涵利益为内容的救济权,独立的请求权是不存在的。抗辩权和形成权根本不是民事权利。民事权利应当区分为原有权和救济权两个层次。  相似文献   

17.
在国际贸易中,把提单视为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是错误的。无论是中国法律还是英国法律,都不存在提单作为货物所有权凭证的一般规则。提单与货物所有权转移没有必然联系。我们应当务实地将提单在法律上拟制成货物,使提单转让与货物所有权转移相一致。  相似文献   

18.
合同买卖过程中是否存在独立于债权合同的物权合同,是物权行为理论争论的焦点。债权合同是承诺转移物权的契约,物权合同则是证明物权的契据,两者应当予以区分。  相似文献   

19.
房屋租赁权作为一种典型的债权物权化的权利,既有着租赁合同这一典型债权的外观,同时兼有买卖不破租赁这种物权效力。但租赁权究竟应该作为法定下来的物权,还是继续着债权的身份,本文欲通过分析房屋租赁这一现象的实质,比较物权和债权的区别,结合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寻找房屋租赁权准确的法律定位。  相似文献   

20.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必然会涉及物权和债权这两种民事权利。本文分析了商品房双重买卖的物权变动问题,认为应采纳物权变动的区分性原则。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商品房双重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认为两个债权合同都应该生效。最后,分析了商品房双重买卖的法律救济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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