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亲属间有相互作证的义务 ,其规定是否合理 ?我们可以从这个问题入手 ,通过对中国与外国“亲亲相隐”制度的考察 ,及“亲亲相隐”制度产生的根源及必要性分析 ,进而提出在我国应建立亲属作证特免制度的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2.
亲亲相隐制度的刑事立法设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亲亲相隐制度在我国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和悠久的历史渊源,但我国1979年刑法典和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典对此均未作规定.鉴于亲亲相隐制度深厚的人伦情感基础及其在国外现行刑法中仍多有体现的状况,我国未来立法应当重新考虑设立这一制度,对其适用范围、在刑法中的具体形式以及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3.
本文是对林桂榛先生发表在本刊第四期的商榷文章《苏格拉底对"予告父"表示赞赏吗?》一文的回应.笔者指出.将儒家的"互隐"解释为"沉默不言"是说不通的,而亲亲相隐"作为经典叙述"、"作为制度叙述"和"作为人性叙述"也决没有林先生所说的那种"区隔";苏格拉底赞成"子告父"是因为它本身的"公正",而不是因为游叙弗伦为它提供的虚假的"虔诚"这一根据.林先生对我的指责要么没有击中目标,要么击中了他自己.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刑法>对窝藏、包庇罪的规定否定"亲亲相隐"而主张大义灭亲,这有失司法正义.我国应当吸收"亲亲相隐"原则的合理精神,在窝藏、包庇罪立法中增设有关容隐权的规定,在一定的亲等范围内设置容隐权并把握好"度",设定相应的限制条件以避免亲情原则被无限制地滥用.  相似文献   

5.
“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的一项法律制度,它肯定了亲属之间相互隐匿罪行的正当性,符合中国古代礼法并用的律法特点。然而在现代法治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对权利的维护,法律成为维权最重要的依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现代司法制度的基本要求,如果将“亲亲相隐”法制化,则意味着,在现代法律中血缘亲情将成为能够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因素。如此一来,司法何以体现公正,如何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将“亲亲相隐”法制化的观念是不可取的。  相似文献   

6.
"亲亲相隐"这一命题出自孔子,自然就大有文章可做了.许多学者都从伦理的层面加以论述和赞扬,有些学者还把它上升到法制的层面予以肯定,并竭力让其进入到我们现代的法治建设中来.  相似文献   

7.
段晓彦  谢全发 《学术论坛》2006,(10):145-148
亲亲相隐作为中国一项法律制度资源,是有着深厚的人性动因和心理基础的。从人类共性和本土心理学的视角探析亲亲相隐的人性动因和心理基础,透视该文化设计所体现的对人性的终极关怀,以及在中国人的生活中的独特内涵和功能,从而为在法制现代化进程中如何明智地对待这一制度资源拓展新的理解视角。  相似文献   

8.
虽然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某些具有特定身份的证人免于强制出庭的义务,但我国并未因此而建立起证人拒证权制度。本文拟从“亲亲相隐”这一儒家传统礼法制度展开,认为无论是基于天理伦常的亲属拒证权,还是基于社会分工和职业伦理的职业拒证权,抑或为了保护国家秘密及公务秘密的公务拒证权,以及为了保护人权的不强迫自证其罪拒证权,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均具相应的伦理基础和现实意义。进而,本文从证人拒证权的主体、拒证权行使程序及拒证权之例外情形诸方面,尝试对证人拒证权进行制度建构,认为近亲属、享有保密义务的专业人士、持有公务机密的公职人员或曾经担任公职的人员及可能因为作证而受到刑事追诉或处罚者,可以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拒绝以任何方式作证;但是,在证人自愿放弃拒证权,以及在某些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中,或因证人兼具被害人或共犯等其他身份时,亦须对证人拒证权进行必要限制。  相似文献   

9.
也谈“亲亲相隐”之本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学术界围绕"亲亲相隐"与儒家伦理的争鸣中,《〈论语〉"亲亲相隐"章重读》一文认为争议双方均误读"隐"之含义,故力图从字义训诂入手释"隐"为"直",再借助文献佐证推翻传统释义。但这一观点无论是在训诂释义上还是文献佐证上均存在着主观臆测、过度引申、片面解读等问题,因而是难以成立的。  相似文献   

10.
从"不可坑人害人、应该爱人助人"的正当原则看,孔孟首倡的"父子相隐"、"窃负而逃"是一种不正当的观念,不仅会在"亲亲相隐"中导致为了偏袒自家亲属的不应得私利、不惜损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损人利亲"后果,而且会在"官官相护"中导致为了偏袒君主官员及其亲属的不应得私利、不惜损害普通民众正当权益的"损民利君"后果,甚至还会在"大义灭亲"中导致为了维护统治集团的专制利益、不惜损害自家亲属正当权益的"损亲利君"后果.  相似文献   

11.
关于"亲亲互隐"、"爱有差等"的争鸣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近年来中国哲学界在争论孔子论“父子互隐”和孟子论舜及“爱有差等”的问题。这一争论关涉到整个儒家伦理的历史和现代价值之评判。儒家伦理是一复杂的系统,仁与义、仁与礼、仁与智等德目之间是有张力的配合;儒家的仁、义、礼、忠、敬、信等德目都是社会性、公共性的,适用于公共生活及其秩序建构的;儒家一贯强调私恩与公义、公共领域与私人空间的区别;儒家的“仁爱”具有普遍性和超越性,道德主体所涵道德法则(理、义)必然有绝对的普遍性,并且是“爱有差等”思想的本体论基础;“父子互隐”的思想及与之相应的法律制度,恰恰包含着对人权的尊重和维护。  相似文献   

12.
Although previous research demonstrates the importance of the availability of marriageable men, earnings, and employment stability for racial differences in marriage, it also suggests that other factors likely contribute to this variation. This study investigates a new factor that might help to explain racial variation in marriage, the kinship group. To explore this possible connection, we examine the influence of parental kin involvement experienced during childhood and adolescence on marriage in adulthood using all three waves of the National Survey of Families and Households. While few of the measures of kin ties have significant effects on marriage, some measures were significantly related and the patterns of associations sometimes varied by race.  相似文献   

13.
“刑以秋冬”的司法时令思想有确切文字记载的是春秋时期,但这一思想的起源还应早于此。自汉代起,“刑以秋冬”的思想逐渐发展成我国古代的一项司法制度,并最终在唐代得到完善。在发展的过程中,轻罪与时令的关系逐渐断绝,而关于死刑行刑的规定却越来越详细。司法时令制度的哲学基础是“天人合一”、“天人相关”的思想,其现实基础是以农业为主的经济状况。  相似文献   

14.
张冠梓 《学术界》2003,(5):162-175
中国古代民族法制的根本特征和理念是 ,作为国家观的夏夷一统思想是古代民族法制的观念基础 ,华戎同轨和化外异制则分别是古代实施民族法制的双重标准和二元观。在这种二元观指导下的古代民族法制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 ,由低级到高级 ,由随意到规范 ,由不完备到比较完备 ,由指导思想的模糊到逐渐明确化的发展历程。  相似文献   

15.
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持手段,是所有文明共有的现象,两者既相互渗透,又有差异。道德法律化是古代乃至当今法律实践中经常出现且不断引起纷争的问题。对中国古代道德法律化的表现、本质、利弊的分析,可为完善当今法制建设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16.
中国古代治史修养思想论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治史者的史学修养关系到史学著作的可信程度和质量高低,因此,备受历代史学家关注.孔子提出"书法不隐",成为古代史学修养思想萌芽的标志.汉代和南北朝时期,秉笔直书成为著史的笔法和史家的道德信念.唐代刘知几的"三长论"明确了史学修养的范畴,初步建构了治史修养理论体系.元明时期,治史修养思想进一步完善,"正心说"和"二善说"成为清代"史德论"的思想先导.章学诚是集大成者,首次提出"史德"范畴,确立"尽其天而不益以人"的良史评价标准,提出养心术的方法,使得中国古代治史素养思想上升到一个更高的理论层次.  相似文献   

17.
沈大明 《社会科学》2006,(7):139-145
中国古代司法的证据主要分为七种,但存在证据制度上的先天不足,表现在与西方重神判的宗教传统不同,中国审判重人判,重视口供与刑讯逼供的采用等。与西方法律相比较,中国古代的证据制度内容比较简单,加上证据采集手段的简单粗糙,官员注重自由心证,导致刑讯逼供频繁,冤假错案时有发生,证据制度应有的功能与作用发挥得并不充分。  相似文献   

18.
杨华 《江汉论坛》2003,(1):68-74
先秦用血制度主要分为祭礼用血、衅礼用血和盟誓用血三大类.本文在前贤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传世经学文本和近年出土材料,对庙、社、寝、台、厩、库、学宫等宫室之衅,鼓、旗、剑、车、钟等军器之衅,龟、策、庙主、社主等祭器之衅,分别加以爬梳研究,辩正历代经学注疏的种种误识.进而揭示,衅礼实际上是一种摸拟巫术,其最大功能在于"尊而神之".认为上古的血崇拜和血巫术被仪式化和制度化,并且在儒家经典("三礼"及其它经书)中得以文本化的过程,对于探索儒家的宗教性具有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19.
确定中国古代美学、文论范畴,有一种由其史、论合一的学科性质所决定的根本性的困难。哲学范畴论的一般原理、具体学科的范畴系统完备性原理和该学科的特殊性,都对其范畴的确定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因而同时考虑范畴的系统性和历史实然性,逻辑与历史结合,才是确定中国古代美学、文论范畴的基本原理。这一原理再加上中华民族思维和理论表述的特性,决定了中国古代美学、文论范畴体系只能是研究者基于自身的深入研究而作出的体系建构,而非有一个客观范畴体系被描摹出来。一般所谓中国古代文论范畴体系的“体系”,其实包含非常不同的含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