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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所”、“所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关于“所”和“所以”的不同看法自从《马氏文通》称“所”为接读代字以来,我国语法学界对古汉语中“所”,字的看法一直很不一致。刘复称“所”为关接代词,黎锦熙认为是联接代词,王力先生认为是特别的指示代词;这些学者的共同之处是把“所”字看作代词。另外一些学者则有不同的看法:杨树达称“所”为助动词,杨伯峻认为是小品词,中学汉语课本(1956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中的“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认为是助词,中山大学《古代汉语》、上海师范大学《古代汉语》也都认为是助词。近来把“所”看成助词的人越来越多。到底“所”是助词还是代词?这是本文准备论及的一个中心问题。语法学界对于上古汉语中的“所以”,也曾有过争论。杨伯峻认为“所以”是短语,黎锦熙认为是连接词,刘冠群也认为是连接词。上古汉语中的“所以”,到底是词组还是复音词?是本文准备论及的一个问题。另外,复音连词“所以”产生的时代问题,“所……者”词组中的“所”和“者”是否代词的问题,也是本文准备顺便论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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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学术界对这个问题的不同说法,赞同助词“之”源自代词“之”的说法,并对此展开论述。认为甲骨文中的代词“之”有些是名词性的,有些是谓词性的,这两种“之”都是助词“之”的源头。文章具体分析了由甲骨文中的代词“之”向助词“之”的演变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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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小雅·北山》:“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目前通行的各种注本,都把后一句“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说成是“凡四海之内所居住的人,都是周王的臣民。”其中“率土之滨”被解释为“四海之内”,诸家均无异议。但是追本溯源,却发现这种解释颇有牵强之处。 这种解释的来源是毛《传》、郑《笺》和孔《疏》,主要是孔《疏》(见《十三经注疏》本《毛诗正义》)。毛《传》:“率,循;滨,涯也。”郑《笺》:“此言……王之臣又众矣。”孔《疏》:“诗意言民之所居。民居不尽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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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闻一多对《诗经》的研究用力最多,成果最为丰富,对《诗经》研究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对《诗经》研究的观念、方法是正确的,但理论与实践有时不尽相符;其二,他以廋语解释《诗经》之兴,与兴之本义、《诗经》创作实际以及古人对兴的认识皆不符;其三,闻一多认为“《国风》中凡言鱼,皆两性间互称对方之廋语,无一实指鱼者”,对理解《国风》比、兴喻义有启发意义,但需要指出的是,以此言《国风》中“鱼”的喻义也许是可以的,以此言《诗经》中“鱼”的喻义则不可。因为天人物我之间只要存在相似相关的关系便可比、兴,鱼与人之间存在太多的相似相关的地方,以鱼可喻多义,以鱼喻男女之事只是众多喻义之一,而不是唯一,不可以偏概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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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沈有鼎先生在一次讲《墨经》的课程中指出:“‘攸,不可两不可也’,在‘不可’中间加‘两’字,‘不两可’是矛盾律,‘不两不可’是排中律.”并且认为:“《墨经》拿不常用的‘攸’用为逻辑术语,是说一对矛盾判断,过去把‘攸’完全改为‘彼’是没有脑子的.”沈先生还让我们把有的“彼”字改为“攸”.除了把“彼”改为“攸”,我们持相反意见外,其余我们认为沈先生的见解都是正确的.我们认为把“彼”都改为“攸”不一定合适的理由如下:一则张惠言据说校经,作“彼”.二则“攸”一般放在动词前面,组成名词性词组,相当于“所”,如“君子有攸往”(《周易·坤卦》).或者放在主语与动词或形容词之间,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就”,如“风雨攸除”(《诗经小雅·斯干》).或者作处所讲,如“为韩结相攸”(《诗经·大雅·韩奕》).也就是说,“攸”字多用于动词前面或放在主谓之间,不如“彼”灵活,指代性更广泛.还有更主要的一点是,“攸”的古汉语涵义“所”、“就”、“处所”与辩似乎没有什么必然联系,而“彼”有“相对”的涵义,它可作指示代词,指代“那”与“此”相对,如“息壤在彼”(《战国策·秦策二》),又可指代“别人”、“对方”与“己”、“我”相对,如“知己知彼”(《孙子兵法,谋攻》),而辩不能一人去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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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毛诗序》:"《关雎》,后妃之德也。"开始,对于《关雎》为何放于《诗经》第一篇就有了不同的解释。以往的解释都是从《诗经》的文字意义来解释的,而我认为对于《关雎》为何放于《诗经》第一篇应该从"乐"的角度去理解而不是从以往的文字符号意义上的角度去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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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开卷之作《关雎》的第一节:“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诗中的“雎鸠”是什么鸟?自古以来众说纷纭,却很难找到令人信服的解释。 《诗经》唯一的传本是《毛诗》,由毛亨所传。毛亨说雎鸠是王雎。唐孔颖达指出,毛亨沿用了《尔雅·释鸟》的说法。这是关于雎鸠最早的解释,可惜语焉不详。因为王雎又是什么鸟,我们仍然不清楚。后汉许慎《说文解字》说王雎是白鹰,孔颖达《毛诗注疏》对此进一步解释说,似鹰,尾巴上有白色。但是,《尔雅》另有“鸷,白鹰”一条,显然白鹰和雎鸠是不同的鸟。晋杜预注《春秋左氏传》,把毛亨说的“鸟挚而有别”,解释为“鸷而有别”,于是雎鸠又成了猛禽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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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荼薪樗,食我农夫”见《诗经·豳风·七月》。“薪樗”,一般都解释为拿臭椿树当柴烧,说是描写了农夫生活的困苦。如王力《古代汉语》:“薪樗,拿樗当柴。薪,用如动词。樗,臭椿。”高亨《诗经今注》:“薪,动词,砍柴。樗,木名,似椿,叶臭,又名臭椿。”臭椿树其实是一种上好的烧柴。据《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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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先秦典籍中,只见于《诗经》、《楚辞·天问》及《尚书》,其他经传及子书均不用。本文考察《诗经》和《天问》中出现“爱”字的诗句,归纳其用法规律,并据此提出一些与前人不同的训释。“爱”在《诗经》中的第一个用法是疑问副词。《鄘风·桑中》:“爱采唐矣?沫之乡矣。云谁之思?美孟姜矣。”四句诗一问一答,“爱”之为疑问副词甚明。郑《笺》以“于何”释“爱”,至为确诂。《邶风·凯风》:“爱有寒泉?在浚之下。”旧解释“爱”为“曰”为“聿”(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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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隆永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1)
《齐桓晋文之事》是1988年秋季开始使用的新编高中语文课本第五册中的讲读课文,选自《孟子·梁惠王上》.全文共1213字,“之”字就出现68次,可见“之”字的使用频率在《孟子》中是比较高的.“之”字在文言文中是个兼类词,其用法也比较复杂.以《齐桓晋之事》中的68个“之”的词性看,有代词、助词、动词、兼词;在语法功能和语法意义上还要复杂些.笔者据此解析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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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中国诗歌理论史,自《尚书·尧典》“诗言志,歌永言”以降,《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有“诗以言志”之说,《礼记·乐记》亦称“诗言其志也”。最透辟的是《毛诗序》中的一段话:“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将诗定在“言志”这根标尺上,说明我国诗歌自《诗经》伊始,就十分注重强调诗人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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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广州话动态助词“过”有四种含义:1)动作完毕;2)动作或变化的过程已经经历过、尝试过;3)表示整个动作过程从头重复;4)要去尝试做一下该动作或决意要干某事。以动态助词“过”在共同语的发展为参照,通过考察动态助词“过”在明清时期3种粤语俗曲文本《花笺记》、《二荷花史》和《粤讴》中的使用情况,认为动态助词“过”是动词“过”语法化的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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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两汉散句韵语中的句首韵□朱承平句首韵,又称头韵,是句子首字入韵的韵式。我国古代诗歌总集《诗经》中就有了句首韵①,这种情况也反映在先秦两汉散文的韵语中。先秦两汉散文的句首韵,最大的特点是不能单独应用。一个句首韵必须在句中韵或句尾韵的伴随下,或者直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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