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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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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代美国曾有过这样一个诗派——“自白派”。它在六十年代昙花一现,却“给人们留下光辉的、大胆的语言和绝望的思想活动”。主要待人有罗厄尔(1917~1977)、普莱斯(1932~1963)、贝里曼(1914~1972)、塞克斯顿(1928~1974)等。他们诗方超群,情感真挚,有自我表现的强烈冲动,他们独特的风格与传统诗歌的沉闷与保守主义背道而驰。这一诗派是继“垮掉派”以后美国诗坛又一股新风,“自白热”的带头羊,具有时代活跃的变革精神。而当时普遍存在的追求自我解放的新潮流精神,是与政治动乱(反战示威、学生运动、黑人暴动等)的跳荡脉搏息息相通的,因而又具有与之  相似文献   

2.
非法自白的取舍在于对“非法”和“自白”这两个关键词内涵的理解和认识,一个属于法理学问题,一个则是自白的本体问题,两者都是决定非法自白取舍的关键因素。本文认为,非法自白的取舍,首先在于对“非法”所涉的法律价值的判断。法律价值包括秩序和正义两种法律价值,而后者是法律的实质价值。自白的“非法性”,是否导致该非法自白的排除,关键在于其是否损害了自白法律规范的正义价值,自白的“非法性”本身非自白取舍的直接因素;其次,“自白”的价值在于实现查明事实、惩罚犯罪的刑事司法目标,“自白”的客观价值高于自白法律形式上的价值,故非法自白的取舍最终尚须将自白法律规范具有的正义价值和自白的客观价值相结合;最后,本文提出了非法自白取舍的三个结论。  相似文献   

3.
“死是一门艺术”─—美国自白派女诗人西尔维亚·普拉斯死因初探范革新“死是一门艺术,/所有的东西都是如此,/我要使之分外精彩。”美国自白派女诗人西尔维亚·普拉斯(SylviaPlath,1932-1963)在《乞丐夫人》一诗中,毫不掩饰地述说了她对死的...  相似文献   

4.
自白的概念及构成是自白制度核心之所在。有关自白的概念历来有英国的广义说和美国的狭义说之分 ,而我国则倾向于自白的狭义说。自白概念的不同解说实际上是不同诉讼价值理念的体现。自白概念的两种解说 ,导致自白构成的不确定性 ,但尽管如此 ,自白作为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共有现象 ,本质上又具有一致性 ,因而自白构成要素如自白主体、自白内容等仍具有共性  相似文献   

5.
1974年10月4日,安妮·塞克斯顿(Anne Sexton,1928—1974)把自己锁在汽车房里,打开了汽车的发火装置,自杀而死。美国当代诗坛上的一颗放射异彩的明星就这样陨落了。塞克斯顿是继西尔维亚·普拉斯和约翰·贝里曼之后自杀的第三位自白派诗人。自白派诗流行于60年代的美国,自白派诗人的风格各有千秋:罗威尔富于暗示,斯诺德格拉斯擅长抒情,贝里曼令人眼花僚乱,普拉斯带有浓厚的表现主义色彩。但没有一个自白派诗人在自我揭露方面象塞克斯顿那样大胆、坦白、赤裸,把自己的一切暴露无遗。塞克斯顿声称自己是“一个原始人”。她越过禁区,公开地描写月经、堕胎、避孕、乱伦、通奸、吸毒。这种诗能引起人们强烈的情绪反应,要么被深深地吸引,要么非常反感。许多读者对这种女人描写女人私生活的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特别是女读者,她们把诗中的女性成分看成是自己的,著名女作家J·C·欧茨曾高度地评价了塞克斯顿这一别开生面的创举。  相似文献   

6.
《论语》“吾未尝无诲”句原为“吾未尝无悔”,本章原本之主旨不是孔子“有教无类”之教育精神的自白,而是自我反省、自我完善之“谨饬砥砺”精神的自白。《论语》原用的是“束修”一词,而不是“束”;“束修”之本义,指十五岁成童束发修身。  相似文献   

7.
美国“自白派”著名女诗人西尔维亚·普拉斯(sylvia plath 1932-1963)对我国读者来说并不陌生,她的诗作《边缘》、《爹爹》和《高烧103°》为人们所赏识。可是,她唯一的一部小说《钟形坛》,却鲜为人知。这部在作者1963年2月11日吸煤气自杀身亡前一个月署名维多利亚·卢卡斯出版的自传体小说,对探索普拉斯自我毁灭的悲剧,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美国自白派诗人普拉斯,以自己的养蜂经历为素材,写下了“蜜蜂组诗”,展示并剖析了她那敏感的内心世界,婚姻生活的痛苦,艺术追求与现实生活的冲突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等。普拉斯不是直白地抒写自我,而是很有历史和文化传统意识。她的诗歌里引用了很多神话、寓言、历史事件、文学名篇等,这就使她的自白诗与历史文化构成了一个同时存在的体系。  相似文献   

9.
批评家普遍认为,“自白”文学是一种暴露真实生活经验的文学表达,强调文学对现实生活的写真和模仿。如果偏离这种主流的阅读经验,把注意力转向诗歌文本对前文本的重写,采用文本分析和互文理论相结合的方法来挖掘中美自白诗的审美潜质,审视其在中国的接受,就会发现中国诗人在题材和风格方面的共同偏好如何机缘巧合地促成中国“自白”诗的形成,而诗评家把自白标签任意地贴在女诗人身上的做法是不妥的。  相似文献   

10.
评论界惯常认为普拉斯的经典诗集《阿里尔》是她在婚姻破裂时极端情感的“自白”,个人记忆的表达.本文通过从文化记忆的视角诠释她的《阿里尔》诗集中的名字所包含的文化记忆、文化记忆下大屠杀的恐惧、文化记忆下的核战争,以使读者摆脱“自白”对她的诗歌的束缚从而真正理解《阿里尔》诗集.诗集被置于历史时空中审视时不仅是普拉斯个体记忆的缩影,更是集体文化记忆的再现,它展示了诗人作为自白派诗人的个体痛苦和经历,也暗含了诗人对政治和历史中集体记忆的关注,尤其是对二战和战后的超级大国之间的冷战等一系列国际事件给人们带来的恐惧的关注.作为20世纪伟大的美国女诗人,普拉斯以其独特的诗歌书写了特别的文化记忆并且重构了历史和现实.  相似文献   

11.
胡思乱想的自白——陶渊明《闲情赋》主旨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闲情赋》的主旨,是寄托还是言情?本文认为,是“余”的内心活动、胡思乱想的“自白”,是“意识流”手法。  相似文献   

12.
90年代一部分新诗浸淫干孤独的自白,流露着颓废的情趣与哲思,表现为倒退的时间观和空间恐惧意识,与美国"自白诗"有某种相似.这是社会转型期自我困惑、迷惘和心灵痛苦在诗歌中的反映.  相似文献   

13.
最近,美国畅销书《一个经济杀手的自白》的中译本面世。这本书2004年底在美国上市,在初版后短短5个星期内就重印了5次。  相似文献   

14.
自白女诗人是本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和八十年代中国的两个重要诗人群落。女性特有的命运、文化的压抑使她们的主体世界和诗歌世界充满了对爱、女性身分和死亡的焦虑。由于文化境遇和性格气质相迥异,中美两国自白女诗人从焦虑走向了各自不同的命运归宿  相似文献   

15.
关于科学与美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著名美学大师朱光潜先生在《谈美书简》中摘录了他在一九三六年出版的《文艺心理学》中写过的一段“自白”。先生在五十年前回忆自己所走过的道路时曾说过:“研究文学、艺术、心理学和哲学的人们如果忽略美学,那是一个很大的欠缺。”事隔四五十年后,先生在翻看这段自白时,觉得大体上是符合事实的,只是觉得还应该加上一句:“研究美学的人如果不学一点文学、艺术、心理学、历史和哲学,那会是一个更大的欠缺。”  相似文献   

16.
随着普通法的发展,美国逐步形成了阻止基于错误自白而被错误定罪的两个主要条款,即自愿性规则和确证性规则。在审判阶段,二者分别将既不具有自愿性又不具有确证性的自白,排除在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之外。然而,二者在阻止基于错误自白而被错误定罪方面都存在着局限性,通过定罪后DNA测试所暴露出来的一系列冤案就是典型的例证。自愿性规则不是在最初排除不具有可信性自白的目标上起到了作用,而是在公民与国家的关系之间起到了宪法性作用,该规则本身以及由该规则发展出的米兰达条款,在实践中,很少或者无法将错误的或不可信的自白从证据中排除。确证性规则虽然保存着它的真正根基,但是不能有效地实现"将不具有可信性的自白排除于证据之外"的目标。  相似文献   

17.
《浮士德》是歌德的最伟大的代表作。《浮士德》悲剧的写作几乎贯穿了歌德的一生。具体说从1774年至1831年间,总共花费了近六十年。歌德曾说他的作品是“一部巨大的自白的许多片断”。那么《浮士德》当是其中最伟大的段落。而且是他关于自然(含社会),关于人生,关于哲学的自白,一直响彻在德国与世界上空。《浮士德》与荷马的史诗、但丁的《神曲》、莎士比  相似文献   

18.
在美国自白派诗人中,约翰·贝里曼(John Berryman,1914—1972)享有的声望仅次于罗伯特·罗威尔。贝里曼之所以能成为一个重要的诗人,一是因为他的诗涉及的都是重大的主题:人类的各种情感(爱情、友谊、仇恨、疯狂、恐惧等);知识分子所关注的事物(政治、种族关系、历史的价值和艺术的本质);精神问题(上帝的存在、善与恶的意义以  相似文献   

19.
由于传统和现实的原因,我国既往和现行的立法和实践中,对非法自白总体上是持接纳态度的。考虑到 我国的司法现状和非法自白取舍的正当价值取向,以自白的任意性和真实性为非法自白的取舍标准较妥。在非法 自白规则的具体设计上应采取两项步骤:一是特定非法自白的法定排除;二是其他非法自白由法官自由裁量决定 取舍。  相似文献   

20.
该书是自称曾当过美国“经济杀手”的约翰·珀金斯的自述,2004年由美国Berrett-Koehler出版社出版。作者在书中回顾了他充当美国“经济杀手”的经过及其反思与悔悟,同时披露了美国是怎样培训和组织“经济杀手”,怎样用种种堂而皇之的头衔掩护“经济杀手”把触角伸入发展中国家,以及怎样给这些国家带来触目惊心的危机和灾难性后果的。全书除《自序》、《前言》、《尾声》外,按时间顺序分为四部分、三十五章。第一部分(一至五章),讲述1963年至1971年间的事;第二部分(六至十六章),讲述1971年至1975年间的事;第三部分(十七至二十五章),讲述1975年至1981年间的事;第四部分(二十六至三十五章),讲述1981年至今的事。作者从“一个经济杀手的诞生”,讲到“经济杀手的悔改”。约翰·珀金斯,1945年出生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一个普通中产阶级家庭。大学毕业后为逃避兵役,经美国国家安全局(NSA)高官引荐和安排,接受了NSA的测试和培训,并加入美国和平队。1970年,被NSA联络员、国际咨询公司美因公司副总裁看中。1971年,受邀加入美因公司,在波斯顿接受“经济杀手”训练。作为“经济杀手”,珀金斯先后被派往印度尼西亚、巴拿马、沙特阿拉伯、哥伦比亚、伊朗等亚洲、拉丁美洲的发展中国家执行任务。由于“合作”态度好,珀金斯被提升为首席经济师、经济与区域规划总监,并成为美因公司百年以来最年轻的一位“合伙人”。1980年,珀金斯辞去美因公司的工作,成立自己的公司。10年后,珀金斯卖掉公司,成为争取土著人权利运动和环保运动的成员。1989年以后,珀金斯曾四度提笔,准备写书揭露“经济杀手”的真相,但都因遭到恐吓和有人向其行贿而被迫搁笔。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他“良心受谴责”,才不顾一切写成《一个经济杀手的自白》一书。本刊现将该书摘要介绍如下,供研究者参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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