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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内地法学界对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司法证明方式和证据规则一直存在不同观点,对于其诉讼法律规定的自由心证制度,有的持"自由心证与法定证据制度混合论",有的则斥之为"伪心证论"。通过对民国司法档案中大量诉讼案例的梳理分析可以看出,自民国初年以来,从法定证据制度向自由心证的证据制度的演进,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已基本完成,法官依据经验法则和逻辑规则作出自由判断和认定事实的情形,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已经普遍存在。  相似文献   

2.
案件裁判是法官依据证据认定事实并适用法律做出判决之过程.民事诉讼体系要求法官认定事实必须适用自由心证.然而,即便在自由心证原则下,事实认定结果依然会限于真伪不明的困境.为使法院避免无法裁判之尴尬,证明责任予以适用,即当自由心证用尽之时证明责任开始发挥作用.自由心证与证明责任之间存在着联系与对抗关系.就二者而言,法官认定事实应当树立以自由心证为主、证明责任为辅之原则,而事案解明义务可视为缓解二者冲突之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3.
对引起巨大争议的“流浪猫案”的解读存在多重视角。从证据法角度而言,本案法官对经验法则的认识存在不足,同时对事实推定与证明责任的把握也存在偏差,并且对争议颇大的“按比例判决”理解也有待矫正。这都极大地削弱了判决的说服力和实质上的妥当性。在民事诉讼自由心证主义原则下,我们应当从理论和实践层面严格把握对经验法则的界定,同时正确处理事实推定和证明责任的关系。在程序正当的前提之下,实现判决结果的实体公正。  相似文献   

4.
《江西社会科学》2017,(3):188-195
同时适用于两大法系国家的自由心证制度的共性在于均尊重法官的裁判权威以及各国的诉讼结构。英美法系国家的严格约束型自由心证制度表现在法官的心证受到证据能力约束、陪审团的心证受到证据规则的限制;大陆法系国家的相对自由型自由心证制度的基础在于法官自由裁量权能决定证据的证明力。我国建设自由心证制度应当从建设更适宜自由心证制度发展的诉讼程序、完善制约机制、明确证明标准作为自由心证的尺度三个层面出发,同时注意控制高度盖然性标准的消极影响系数以防止因单一限制自由心证的程度而忽视个案正义。  相似文献   

5.
王以成 《理论界》2022,(7):67-73
虚假诉讼法律规制,“不患立法之不足,而患识别难、认定难”。囿于高度证明标准及传统印证证明模式在虚假诉讼识别与认定中失灵,虚假诉讼法律规制面临多重困境。诉讼证明机制为有效识别、认定虚假诉讼提供新思路。其一,构建更具操作性的梯度证明标准体系,对虚假诉讼案件作出“不予受理”“驳回诉讼请求”、采取强制措施时,相应的证明标准应分别达到“优势证据”标准、“高度可能性”标准、“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其二,自由心证证明模式对虚假诉讼的识别与认定发挥特殊功效,具体适用过程中,法官应将经验法则与科学法则相结合,充分发挥裁判智慧。  相似文献   

6.
本文从法学和逻辑学的角度研究了民事司法中的经验推理.主要观点是:经验是人们所认同的基本常识,是社会生活中反复出现的常态现象,当法官运用经验性命题为推理理由,以确定案件事实和寻找法律依据的时候,法官就在使用经验推理;民事司法中,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自由心证"、法律适用中的"类推适用"和"判例法"都是经验推理的运用.  相似文献   

7.
证据规则是证据制度抑或诉讼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证据规则的技术性问题凸显了司法经验和司法技术的价值根据,标明法官职业思维和逻辑推理过程的核心和判断标准,就在于科学裁判的方法技术和司法经验法则的形成与熟练掌握。法官职业的这种特质,同时表明了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相似文献   

8.
人工智能可用于评估司法裁判,取代以结案率为主的法官绩效考核方式,这一过程实质是运用人工智能完成法律论证.法律论证无疑需要经验,但是法律推理本身并不需要经验,并且人工智能通过观察学习案例和不断演练裁判可以建立与人类相似的司法经验.运用人工智能绩效考核的行政属性决定其并未突破法官独立审判的制度框架.与此同时,人工智能通过建构算法模型,预先已经将归属法官自由裁量的部分排除在外,与自由裁量权亦不冲突.总之,人工智能不仅能够克服既有法官绩效考核的缺陷、给予法官自由心证必要约束和辅助、间接规范我国诉讼使之同案同判,还有助于提升司法裁判公信力.  相似文献   

9.
当今社会自由心证已经成为一项世界性的刑事诉讼制度,但在我国它至今仍被认为是主观唯心主义而拒绝。实际上这是一种基于对马克思主义辨证唯物主义哲学形而上学理解而产生的偏见。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较好地解决了证明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与证明过程的法律限制的矛盾,它既遵循了人类认识的一般规律,赋予法官在判断和运用证据的理性思维活动中的充分主观自由;又适应了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把刑事证明过程纳入规范、文明的程序之中。消除成见,以真正辨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来研究和借鉴自由心证是加速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科学化的必须。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证据认证,指的是法官对刑事案件证据进行审查判断,确认其证据能力(证据力)和证据效力(证明力)的职业活动。做好刑事证据的认证工作,笔者认为法官应当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科学地运用自由心证自由心证属于自由裁量权的范畴。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其存在的客观原因。刑法和刑诉法的条文是有限的,具体的刑事案件却千姿百态、千差万别,立法不可能面面俱到,不可能穷尽所有的犯罪特征和形态,也不可能穷尽分析、处理案件的各种方法。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刑事立法必然还要不断地补充、完善。可见,立法只能是原则的、抽象的、概…  相似文献   

11.
司法的一贯性是检验个案裁判是否正当的一个重要标准,即相同的案件相同的处理方式。对于大前提的选择和事实的证明是法律推理的中心环节,在具体案件中法官对此如何抉择是法学方法论中的主要内容。从法律推理的视角来看,只要允许法官自由心证,法官裁判的恣意在一定程度上就不可避免,司法一贯性的追求也就存在困境。  相似文献   

12.
法官在对证据进行评判、对事实进行认定的时候,应首先依据法律对证据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正当的法律程序;在法律没有相应的规定或者相关规定比较模糊的时候,法官需要用自由心证作为补充,依靠理性和良心形成内心确认。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对那些案情简单,标的额较小的案件规定为一审终审,将更多的司法资源用来审理标的额比较大的、疑难的案件,可以采取世界其他国家通行的做法,即三审终审制。  相似文献   

13.
论自由心证的客观化——以刑事诉讼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学权 《学术论坛》2007,(4):123-127
过分强调心证的主观性,忽略甚至不讲心证的客观性,是自由心证制度的致命缺陷。为了克服这一缺陷,就必须实现自由心证的客观化。自由心证的客观化,随着自由心证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而不断地向前推进。但是,目前自由心证的客观化依然是不彻底的。只有把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相结合的诉讼证明观引入自由心证,才能彻底地实现其客观化。  相似文献   

14.
刘澍 《学术论坛》2012,35(7):70-75
在司法裁判中,裁判者必须依靠经验法则才能进行法律解释、证据评价、事实推定等活动。由于具体经验法则的非成文性、裁判者经验法则的个体差异性和裁判者应用经验法则的偏差性等局限性的存在,经验法则的司法应用存在巨大的风险。而克服此种风险应当满足三个规则:一是司法裁判中的经验法则应当符合高度盖然性标准;二是司法裁判应合理考量经验法则的例外情形;三是应设立合理的程序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5.
自由心证制度是证据制度的核心,自由心证制度的正当性是基础,系统论作为一种具有普适性的方法论为自由心证制度正当性研究提供了新视角。系统论认为,自由心证系统相比法定证据系统而言,在系统构成要素的多样性、系统结构的合理性、系统环境的适应性等方面均占据优势,更加符合系统论的基本原理,这就是自由心证制度的正当性依据。  相似文献   

16.
刑事审判中的定案证据,不仅具有诉讼证据的一般特征,而且有其自身的构成标准和特征。即有罪案件定案证据必须具有充要性;在其他情况下,定案证据具有质的单一性、结论唯一性、终结性、有限可复验性以及定案证据体系的排他性和封闭性,并且在一审程序、简易程序和各种救济、复核程序中,定案证据各自存在特殊性,定案证据与法官的自由心证存在一致性和冲突。  相似文献   

17.
自由心证制度是证据制度的核心,自由心证制度的正当性是基础,系统论作为一种具有普适性的方法论为自由心证制度正当性研究提供了新视角。系统论认为,自由心证系统相比法定证据系统而言。在系统构成要素的多样性、系统结构的合理性、系统环境的适应性等方面均占据优势,更加符合系统论的基本原理,这就是自由心证制度的正当性依据。  相似文献   

18.
中国传统法律事实认定中强调"理无可疑"的方式与近代西方以来所流行的自由心证方式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相似性。但是中国传统法官在法律事实认定过程中所深具的"平民式思维"和伦理政治思维趋向,反映了中国传统社会强烈的实用主义的诉讼品格,从而导致中西之间法律事实认定方式存在着本质的差异,也是中国传统社会诉讼制度始终无法走上形式理性的内在根源之一。  相似文献   

19.
在推行审判改革的今天,选择什么样的诉讼证明模式是证据立法不能回避的问题。从自由心证的历史沿 革出发,对自由心证的概念、内涵作出了分析,针对我国现实的司法证明模式中对自由心证的运用作出了 评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20.
自由心证:证据评价方式和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由心证是司法裁判人员认定证据和事实的一项原则,是现代司法证明的方式,它不仅符合诉讼认识的真理性,而且具有合理的可接受性。要使自由心证最大限度地接近、符合客观事实,防止心证恣意,要有健全的制度和司法人员较高的业务素质与能力作保障。我国应当在法律中明确规定这一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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