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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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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人社部发[2010]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厅(局)、公务员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卫生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  相似文献   

3.
人社部发[201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近年来,国家对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含入幼儿园、托儿所,下同)、就业权利问题高度重视,就业促进法、教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受教育者在入学、升  相似文献   

4.
当前,由于公众对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存在认识匕的误区,造成侵害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反映较大。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合法就业权利。促进就业公平,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劳社部发[2007]16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政策解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主要背景是什么?答:近年来,国家对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问题高度重视,《就业促进法》、《教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规章都作出了相关规定。2007年原劳动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要求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通过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乙肝病毒携带者入学、就业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相似文献   

6.
(劳社部发[2007]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当前,由于公众对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存在认识上的误区,造成侵害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  相似文献   

7.
政策问答     
特别提示:前不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并进行了相关政策的解读及热点答疑。再次重申,乙肝病毒不会通过共同学习和工作接触造成传播。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国家对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人学(含人幼儿园、托儿所,下同)、就业权利问题高度重视,就业促进法、教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原携带者。2007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下发《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要求用人单位在招、  相似文献   

9.
人社部发[2009]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局)、中小企业厅(局、办)、国资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联、共青团: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工商  相似文献   

10.
人社部发[2009]1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财务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基  相似文献   

11.
人社部发[2008]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应对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可能导致企业大规模裁员问题,切实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做好当前失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人社厅发[2008]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2号)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中的作用,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我部起草了《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相似文献   

13.
川人社办发[2013]208号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24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在全省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要求,围绕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需要,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  相似文献   

14.
人社部发[2009]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卫生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卫生局、财务局:现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相似文献   

15.
为稳步实施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0]54号)的要求,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决定于2010年3、4、5三个月时间在全省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中国劳动》2007,(10):61-62
劳社部发[2007]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现就进一步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7号)和《关于认真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17号)(以下简称两个"17号文件")的各项劳动保障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正川人社发〔2014〕30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和《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9]13号)等有关规定,为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结合我  相似文献   

18.
为做好农民工省级职业培训项目,落实培训补贴政策,促进其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6]1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06]35号)的有关规定,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农民工省级培训项目职业培训补贴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第一段]  相似文献   

19.
卫办政法发〔2011〕14号近来有媒体报道,一些企业和单位在招聘时变换手法,变相强迫应聘者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甚至侵犯应聘者的隐私权。为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权利,现就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通知如下: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平等就业权利的高度,认识就业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重大意义,严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相似文献   

20.
人社部明电[2008]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省区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安置受灾群众和恢复重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在贯彻我部和财政部就业援助政策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受灾地区就业援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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