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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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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建涛  陈乃新 《兰州学刊》2005,9(2):170-171,117
司法救济是权利得以实现的最后屏障.股东权利的司法救济,是股东在其权利遭受侵害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权利的一种手段,即股东的诉讼提起权,分为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派生诉讼.在我国确立和完善股东诉讼制度,对于弥补我国现行公司法之不足,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2.
封闭公司中,控制股东往往滥用股东权利,实施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谋取不当私利。司法实践中,采纳《公司法》第20条第2款"禁止滥用股东权利"的一般性条款,对控制股东的滥用权利行为予以规制。司法实践中发现,封闭公司中的控制股东与非控制股东并非处于平等地位,《公司法》第20条第2款的救济作用具有功能局限。对控制股东规制难题,应将控制股东作为公司治理的直接规制对象,使控制股东对公司与非控制股东负有诚信义务。对非控制股东的诉讼难题,应允许非控制股东以控制股东违反诚信义务为由提起直接诉讼的制度空间,并要求间接损失救济。对非控制股东的举证难题,应以组织法的程序公正、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对于非控制股东的救济难题,应适当扩张并完善多元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3.
兰艳 《学术论坛》2007,30(12):102-107
公司僵局是公司法上的制度安排与封闭公司治理机制的固有矛盾相结合作用的产物.公司僵局的发生会对股东的利益构成严重损害.根据期待权、公司社会责任和公司合同理论,应当打破公司僵局.公司僵局破解的路径包括司法救济和股东自力救济两方面.路径的选择应当遵循穷尽内部救济、公司主体最大化和诉讼目的正当性原则.  相似文献   

4.
股东盈余分配请求权得以实现的前提是公司盈余分配决定权的正当行使。现实中,公司大股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滥用盈余分配决定权以至于侵犯到中小股东盈余分配请求权的现象层出不穷。由于公司内部救济途径在大股东的控制下很难发挥实效,行政管制又具有明显的局限性,故以司法途径保护中小股东的盈余分配请求权显得极有必要。目前司法介入公司盈余分配的空间过窄、救济手段不足,我国立法应采用合理期待标准拓宽司法介入空间,在完善现有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的基础上构建强制分配股利之诉,但要注意控制司法介入公司盈余分配的限度,避免司法对公司商业活动的过度干涉。  相似文献   

5.
杜联藩 《南方论刊》2007,(8):26-27,10
民事赔偿制度的功能在于补偿和救济证券市场中的受害人,使违法违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已经失衡的利益关系恢复原状,从而保护投资者利益并维护其对证券市场的信心与认同。但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我国现行的有关证券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并未能充分发挥其救济私权、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本文就完善现行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制度提出一些想法。  相似文献   

6.
《江西社会科学》2016,(6):185-191
公司僵局是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失灵而引发的表决程序瘫痪状态,其危害性不限于对公司与股东利益的侵害,对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亦具有重大威胁。现行《公司法》第183条规定了适格股东解散公司的司法请求权,但在司法实务中一直面临着"适法困难"的局面。我国应通过立法修订同步建构符合国情的强制股权置换制度及除名权制度两种可替代性破解机制,以期与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一同构成公司僵局的多元化救济路径。  相似文献   

7.
李江涛 《南方论刊》2006,(11):43-44
法人格否认制度是在公司法人被股东滥用,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时法院所采用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如何将法人格否认理论规范地适用于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以有效地矫正因滥用行为而导致的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失衡,是我们一项亟待解决的课题。本文试从适用要件和具体适用标准两个方面来研究和探讨这一法理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8.
黄帅 《南方论刊》2009,(1):40-41
公司司法解散是指公司经营出现显著困难、重大损害或董事、股东之间出现僵局时,依据股东的申请,裁判解散公司,以维护股东的权益的解散方式。公司司法解散的事由主要有公司陷入僵局和公司或股东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我国新《公司法》对股东请求司法解散公司之诉也作出了规定,应该说这是我国公司法立法上的重大突破。但由于立法观念和现实条件的局限性,《公司法》关于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规定还有不足,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体系,使之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9.
股东代表诉讼是维护公司利益的一种有效的事后救济措施。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公司法中确立了这一制度。本文在比较了一些国家和地区股东代表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原告主体资格、被告范围、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诉讼费用的承担等问题的基础上 ,对建立我国股东代表诉讼略作探讨。  相似文献   

10.
王秋实 《阴山学刊》2006,19(6):84-87
公司僵局,主要发生于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人数较少时更为常见。我国新《公司法》第183条规定了公司僵局情况下的司法解散,完善了公司僵局出现后对股东的司法救济,但如何适用该条原则性规定,需要树立积极慎用的理念,兼顾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平衡,保证股东投资公司目的实现,又要避免轻易解散公司引起的社会动荡。  相似文献   

11.
郭娟 《天府新论》2004,(Z2):198-199
股东代表诉讼是维护公司利益的一种有效的事后救济措施.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公司法中确立了这一制度.本文在比较了一些国家和地区股东代表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原告主体资格、被告范围、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诉讼费用的承担等问题的基础上,对建立我国股东代表诉讼略作探讨.  相似文献   

12.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东的知情权,但实操中仍然存在难题.股东知情权应兼顾公司营利性、安全性与股东知情权之间的平衡.我国应结合国内外立法和司法实践,对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边界、行使要件、行使程序和司法救济进行重新构建,并对国外的检查人选任制度进行选择性的借鉴,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股东制度,为股东知情权的行使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3.
许振安 《中州学刊》2006,(5):110-112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是对公司法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补充和修正,作为一项司法救济措施,其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作出较为具体的规定,包括明确该制度的适用要件、适用情形、管辖与举证责任、责任承担等内容,以使我国在公司法人格否认方面司法经验尚不丰富的各地方法院有章可循,真正遏制我国不断出现的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现象,促进我国公司制度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公司在运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股东之间或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并激化到难以调和的状况,使公司运行陷入困境。严重时甚至使公司的运行机制完全失灵,公司的权力机构和管理机构无法对公司的任何事项作出任何决议,公司的一切事务处于瘫痪状态,公司陷入僵局。这对公司、股东以及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之利益将造成严重损害,因此有给予司法救济的必要。新《公司法》并未对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作出完美的设计。本文通过分析公司僵局成因和危害,兼评新《公司法》第183条之规定,以求对公司僵局司法救济之有关问题作一浅薄探究。  相似文献   

15.
股东知情权之司法救济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为保护其在公司中的权益而对公司有关情况行使的查阅权、质询权以及核查权和核查人选任请求权,它是股东依法知晓公司经营的真实信息的权利.我国新修改的<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作了比较具体、全面的规定,但还有探讨余地.股东知情权的司法救济,应关注于提起知情权诉讼的主体、目的以及股东知情权诉讼中的被告等问题;股东知情权的司法救济是防范股东风险、保障股东权利最有效的手段.  相似文献   

16.
在概念层面上,公司法是一整套相关权利和义务所构成的制度,这些权利义务谱系构成股东权益保护的理论基石。股东权益保护在诉讼技术规则上的主要救济方法包括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股东诉讼制度设计的目的在于提供一个内外兼顾的衡平的诉讼环境。这种诉讼环境依赖于公司法内在规范体系和外在规范体系的共同支持,并最终由具体的司法制度和司法裁判过程所提供。除股东诉讼以外,其他的社会和市场机制也在共同起作用,这些机制和政府部门的管制一起,对股东权益保护提供民事诉讼救济以外的有效制衡机制。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股份公司中的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无论从制度还是司法救济措施上看,都有长足的进展,而在企业数量上比股份公司多得多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却未有完善的制度安排.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本身固有的特点,使得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被控股股东侵害的现象尤为突出.因此,需要进一步从法律价值层面和制度的视角完善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18.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存在各种情形的瑕疵,这种情况在大多数公司的运营中较为普遍。当公司机关在作出决议的内容和程序上有瑕疵时,就有可能侵害到股东或公司的权益。为了维护股东或公司的合法权益,就有必要对相关决议的效力作出法律评价并给予权利主体一定的权利救济。全面阐述公司瑕疵决议的常见类型、救济方式及其对公司内外部的法律影响等问题,对司法实践将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9.
股东双重派生诉讼承自股东派生诉讼,在公司集团多层次规模化运作子孙公司的背景下,有突破子公司独立法人格而间接维护母公司股东利益的特殊功用。《公司法修订草案》第188条第4款在普通股东代位诉讼基础上,通过将被告范围延伸到全资子公司的董监高的方式引入了双重股东代位诉讼制度。这一立法模式虽具有便利性,但在制度构成上欠缺通盘考虑,如仅扩大被诉主体而不同步改进相关配套措施,司法适用的混乱是必然的。值公司法重大修订之际,有必要结合学术资源、比较法经验与既有司法实践经验,对起诉前提、原告资格、被告范围、前置程序等适用要件逐一分析,以求立法规范的恰当表达,并构建科学的法律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20.
公务员职务保障权司法救济的域外考察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职务常任是西方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世界各国大多通过各种法律规范明确公务员享有职务保障权。但是,这只是实体权利规定,权利的实现离不开切实有效的救济机制。综观世界各国和地区,公务员职务保障权的司法救济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屏障,对公务员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起着不可取代的作用。文章对中国域外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所实行的公务员职务保障权的司法救济进行考察,明确指出,通过立法和实践,使公务员享有公正、有效、及时的司法救济,是实现法治、保障公务员权利的必然要求,是公务员人事管理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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