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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我国私募基金不设托管人或“托而不管”导致管理人侵害投资人利益的现象比比皆是。出现这种现象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国私募基金托管人法律地位的定位存在问题,托管人的准入、职能、监督的立法过于粗鄙。因此,我国私募基金托管人制度需要重构。重构我国私募基金托管人制度首先应明确托管人作为投资人受托人的法律地位。在具体制度的构建上,应当以强制托管为原则,豁免托管为例外;托管人准入对象应多元化,并应强化托管人的独立性防止利益冲突;在托管人的职能设计上,立法应当细化托管人对管理人准入、退任和运作基金过程的监督,尤其是借鉴美国的经验,为托管人购买过失责任险,让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没有后顾之忧。  相似文献   

2.
依托信托原理建立起来的证券投资基金,因基金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产生了委托—代理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监督,基金管理人就可能滥用经营权而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在法律性质上,我国宜将证券投资基金界定为独立的组织机构。在法律关系模式的选择上,建议立法取消共同受托的规定,剪断管理人和托管人之间的利益关联,在持有人和管理人、托管人之间分别通过独立的信托契约建立直接的信托关系。  相似文献   

3.
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性质是我国学术界和证券投资基金立法过程中争议较大的问题.目前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性质诸说均存在不合理之处.准确界定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性质有利于科学地确定<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调整对象,进而推进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应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形成独立的基金财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法人.  相似文献   

4.
我国立法机关应当将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定位为一种法人,并且"通过在法律上创造条件以最大限度地确保对社会保障基金的利益的维护",以安全性原则、收益性原则、流动性原则为制定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信托法的指导思想与原则.该法应当规定对社会保障基金资产实行托管,且为该法规定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信托的投资对象,在范围上应当限于股票与金融资产;该法应当赋予这种信托的有关当事人以分散投资义务,赋予这种信托的受托人以谨慎投资义务与确保投资收益不低于法定的最低收益率的义务,对受托人违反信托实行过错推定,并针对这种信托确立起国家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5.
与美国等国家较多采用公司型基金运作模式不同,中国的基金业全部采用了契约式运作模式.与基金业运营相关的利益主体主要包括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董事会以及管理层.在契约型基金运作模式下,基金投资人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主要通过市场契约来实现,缺乏通过公司治理结构影响公司决策乃至管理行为的利益实现路径.基金公司的治理结构主要由公司股东、董事会与管理层构成,其利益通过公司治理系统的运行实现均衡.这一利益实现方式通过公司治理系统达成,但会溢出至基金持有人,影响其利益实现方式和程度.本文以中国的契约式基金为研究对象,采用了实证研究的方法,讨论了基金公司治理主体利益实现路径与约束条件对基金持有人委托成本及投资回报的具体影响.结果发现:(1)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群体规模越大,中小股东为保护自身产权,采取尽快收回投资的战略会提升基金持有人的委托成本,但缺乏动机提升其持有基金的回报.(2)具有控制权的股东会预期中小股东的战略选择,但鉴于外部激烈的市场竞争,将竭力主张提升公司专业投资能力,以提升吸引现金流的能力,这会提升基金投资者的回报.(3)具有控制权股东的上述战略选择,依赖于其战略执行意愿和战略执行能力两项约束条件的同时具备.(4)独立董事可以帮助基金投资者降低委托成本,但不能帮助其提升投资回报水平.  相似文献   

6.
托管人独立地位的丧失是导致我国基金托管人形同虚设的主要原因,对托管人监管主体的缺失也导致了托管人行为的偏离.博弈分析表明,由机构投资者来选择基金托管人,并由其履行监督职能,就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现有托管人制度存在的问题.具体来说,可以主要由机构投资者组成的"基金持有人大会"代表投资者来选择基金托管人,对其进行适时监管,并根据其业绩随时予以更换.  相似文献   

7.
董再英  闵洁 《天府新论》2005,(Z1):81-82
在<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颁布之后,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这一事件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目前存在的问题是,按规定,设立基金公司的银行不得担任本行基金的托管人,于是实践中"银行号"基金多实行交叉托管,但交叉托管模式下,商业银行除了面临托管人地位独立性、监督职能的行使、监控利益冲突交易等方面的问题之外,还面临托管银行间的利益冲突风险以及"共谋"的道德风险.因此,对基金托管制度的创新是十分必要的.从我国实际出发,"银行号"基金走专业托管之路是可考虑的选择.  相似文献   

8.
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已出现不同的利益群体。妥善地协调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成为社会主义民主生活的主题,而法律手段在群体关系调整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从一定意义上说。法律就是规定和确认人们利益的强制性行为规范的总和。在社会结构、社会生活发生变革时期,社会主义法律应适应社会变动,以最小的代价最大可能地满足社会利益群体的愿望;在这一过程中应以社会主义原则对各种利益及利益群体进行衡量,以确保最重要利益的优先地位,并达到全社会利益的协调发展。要实现利益群体关系的法律调整就必须进行科学的民主立法,首要的任务则是确立科学的立法原则。这些原则包括:1.目标优选原则;2.平衡发展原则;3.政府公正原则;4.民主科学原则。  相似文献   

9.
行业协会具有会员自律职能,是解决产品责任事件的一种重要的社会治理手段。在现实中,行业协会的传统责任承担模式无法将会员利益与行业协会利益相统一,难以实现自律职能。构建行业协会产品责任基金制度,可将会员与行业协会的利益、会员与会员的利益有机结合。若因有会员违规需行业协会承担侵权责任时,赔偿金从产品责任基金中支付,而基金来源于会员提供的保证金。据此,以行业协会为纽带在会员与会员间形成自律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0.
随着深圳南海创投基金的设立,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犹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实务中,有限合伙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有着其特有的优势,但目前仍存在法律制度的障碍。同时实务中需要处理好公司与其他主体的法律关系,平衡各方的利益。分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的合法性及它与其他主体的法律关系,以求对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立法及实践作出贡献。  相似文献   

11.
吴应宁 《理论界》2013,(2):15-18
完善我国私募基金的监管体系是大势所趋。我们应确立证监会的行政监管主体地位,并指导行业协会具体执行对私募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在监管内容上,主要是针对基金的市场准入机制、募集方式、发起人和管理人的资格认定、托管人监管制度以及投资者的资质条件和数量限制等方面制定法规并实地执行。在监管模式上,我们应以行业自律监管为主,以信息披露为主要监管方式,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以保障私募基金的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2.
开放式基金的自由申购、赎回加剧证券市场的波动,而封闭式基金具有稳定市场、稳定收益的特性,其发展应当受到重视,我国应该借鉴美国基金业的发展经验,发挥封闭式基金固有的优势,加快产品创新,加强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基金持有人的教育,积极探索公司型基金,优化费率结构,完善激励机制,这是中国封闭式基金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出路.  相似文献   

13.
美国开放式基金公司治理结构:现状与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开放式基金公司的治理结构有两种 ,传统结构和共同结构 ,二者所导致的基金持有人利益状况、基金效益和基金定位迥异。批判借鉴美国开放式基金治理结构的经验 ,对于我国开放式基金科学的治理结构安排有着重要意义。文章在分析美国开放式基金的发展历史和当前概况基础上 ,对开放式基金治理结构的类型、现状和问题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4.
胡震宇 《理论界》2011,(8):69-70
大规模侵权事件中最复杂、最棘手的问题就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赔偿基金兼具效率与公平两大价值,在处理大规模侵权案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本文以研究赔偿基金的性质、法律地位和相关制度的设计为切入点,分析赔偿基金引入我国实践的难点,提出赔偿基金引入我国的对策。  相似文献   

15.
遗嘱自由法律限制是指基于对社会公共利益或特定法定继承人利益维护的必要,法律规定遗嘱人不得以取消特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份额的制度。在遗嘱自由限制中应坚持法定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在我国,完善遗嘱自由法律限制所采取的对策应该是:制定相关兜底条款,给予法官适当的自由裁量权,并确立法定继承人合法权益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6.
中国共同基金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尽管近几年来中国共同基金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治理结构方面仍然存在着下列问题:法规、法律体系不够健全,契约型基金的缺陷,外部市场环境还不规范。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有效引导共同基金发展和成长的对策和建议。包括;在短期内实行基金持有人代表诉讼,强化基金持有人事后补救措施;弱化基金管理公司大肭东的作用,增强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性;在适当时机推行公司型基金;真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田德勇 《南方论刊》2009,(11):33-34
夫妻财产法律制度在遵守着民法基本原则的同时,也有着特殊的、具体的法律原则,这些具体原则是夫妻财产法律制度有别于其他制度的标志,法律原则之选择是夫妻财产制度构建是否合理及能否达到应有效果的保证。选择不同的法律原则来指导立法,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也会体现不同的法律价值。笔者认为,夫妻财产法律制度,从契合婚姻关系本质来说,夫妻财产法律制度的原则应遵循夫妻平等原则、差别原则、公共利益原则和利益平衡等原则。  相似文献   

18.
论我国反垄断法的消费者本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垄断法体现了经济法的本质特征,是经济法的核心。反垄断法的法律本位应有明确的权利主体,而不是抽象的社会整体利益;从反垄断法的法律价值、反垄断法上的利益,反垄断法的制度设计与实施机制来看,可以说反垄断法是以消费者为本位。  相似文献   

19.
碳基金是《京都议定书》三个灵活履约机制框架下的一种金融工具,有利于遏制全球气候变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的实现.文章分析了碳基金设立的法学基础,界定了碳基金的涵义.通过对世界银行托管的碳基金、日本温室气体减排基金、英国排放贸易基金、欧洲投资银行管理的碳基金运行模式的分析,认为碳基金在法律上的定位应当是投资基金,在设立和运行中运用了信托原理,但是与一般的信托相比,碳基金在投资目标、投资主体、投资领域、投资收益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20.
一、法律规制的目标与原则(一)人的基本权利理念导向的强制与自愿相结合。劳动权与休息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对弹性退休制度的法律规制以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为理念,也是体现宪法保障人权,实现宪政的应有之意。立法者或决策者在相关制度设计与实施的整个过程不仅应该以人权保障为出发点,更以其为终极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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