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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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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显伟 《创新》2011,5(1):80-82,127
现行法律对村委会选举中选民资格纠纷案件的解决尚缺乏明确的法律途径,实践中可资利用的纠纷解决机制大致有人民调解、行政救济、权力机关救济及司法救济几种。实际上,这几种纠纷解决途径均存有制度困境和运行障碍,并不能契合村民自治制度本质属性,均非有效、理性的针对村委会选举中选民资格纠纷案件的解决机制。清醒剖析现行纠纷解决机制之制度困境和运行障碍是实现制度创新的急切诉求。  相似文献   

2.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快速发展,中国和东盟各国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经贸争端.对于这些争端,中国和东盟各国已构建了一套多途径争端解决机制,包括调解、仲裁、诉讼等.但是从经贸争端解决的实践来看,诉讼方式仍然没有被大多数当事人采用,原因之一在于中国涉东盟纠纷诉讼解决法律人才方面的严重短缺.目前,中国涉东盟诉讼纠纷解决的法律人才培养存在着高校的法学教育落后、在职培训不足的困境.要采取改变中国高校的法学教育培养方案,明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复合型人才,合理设置教学课程和编制教材,提升高校教师团队水平,加强在职法律人才的培训等方式来突破中国涉东盟诉讼纠纷解决的法律人才培养困境.  相似文献   

3.
洪涵 《社科纵横》2014,(1):85-88
纠纷及其解决是法律人类学的重要研究对象。法律人类学家既将纠纷视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对纠纷的定义、功能作出探讨,又对不同地区、族群的纠纷解决方式作出跨文化的比较和归结,还实现了关注重心从"规则"到"过程"的转变,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分析探讨行动者的互动、策略及其间的话语与权力,相关研究成果在当前群体性事件防治中具有很大的运用价值。  相似文献   

4.
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纠纷,其存在的意义在于能够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当前,我国已经进入高风险的时期,社会利益和冲突的多元化、社会主体关系的多元化、价值观与文化传统的多元化必然要求纠纷解决手段的多样化.因此,加快构建多元化家事纠纷解决机制,为社会主体和纠纷当事人提供符合他们利益和偏好、可选择的纠纷解决途径,既有利于缓解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的压力,也有利于及时有效地解决社会纠纷."司法和谐"理念强调了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家事案件的处理要注意充分运用调解机制,发挥人民调解、仲裁调解、行政部门调解等矛盾调处机制的作用,扩大了家事矛盾非诉讼机制的适用范围,从而真正探寻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解决问题路径.  相似文献   

5.
利用一个于2005年在中国28个省份进行的综合社会调查数据(CGSS2005),对中国行政纠纷的分布以及中国公民如何有针对性地进行纠纷解决的制度选择进行定量经验研究。研究发现,针对行政纠纷,现阶段中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并不淡漠。但现实的制约使得一些公民采取司法程序及准司法程序之外的渠道解决此类纠纷。公民对中国行政纠纷解决存在事实上的"双轨"制度需求,即,公民对通过(准)司法渠道和党政渠道解决纠纷有同等程度的需求。此外,不同社会群体对行政纠纷解决渠道的选择偏好也呈现多元性。基于经验研究,对当前的相关研究进行理论和方法论的反思,并呼吁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做到真正了解并尊重公民的意愿。  相似文献   

6.
王国龙 《求是学刊》2016,(5):94-101
解决纠纷是法院所承担的基本司法职能,"严格司法"和"对权利有效救济"是建构司法公信力的两条基本实践路径。在转型时期,两者各自面对的相关困境和两者之间存在着的内在张力,恰恰构成了当下中国司法公信力建构的"内在困境"和"内在张力"。无论是主张法院应该"严格司法",还是主张法院应该"对权利有效救济",就努力克服当前"判决易变性"和"司法非终局性"这一制约司法公信力建构的关键性要素而言,无疑是法院需要努力的变革方向。  相似文献   

7.
中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就与不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纠纷数量的急剧增长激发了中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快速发展.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中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取得很大的成就,这些成就主要包括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体系的初步形成、诉讼机制的快速发展、综合性行政处置机制的形成、大调解机制的建构、信访制度的完善等.然而,中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在机制建设上也还有很多不足之处.这些不足包括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有待提高、公法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民间性纠纷解决机制受到压制、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不协调、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异化等.上述问题表明,中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之路还很漫长,法学界应该进一步加强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为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体系的构建出谋划策,提供行之有效的思想引领和对策支持.  相似文献   

8.
杜承秀 《创新》2014,(3):93-97
产生中国涉东盟商贸纠纷的原因有多种。对中国涉东盟商贸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必须秉承协商解决、高效解决、多手段解决、灵活性解决及政府积极主动解决等理念。构建中国涉东盟商贸纠纷解决机制的当务之急是完善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的中国—东盟商贸纠纷解决机制及其配套措施,致力于构建一体化的中国—东盟商贸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9.
村庄纠纷调解机制的研究路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当前农村纠纷调解的研究中,更多的只看到理论的逻辑而不见生活的逻辑,尚未真正地在村庄的生活逻辑中理解纠纷解决机制。回到村庄,在具体的语境中理解个案村庄纠纷调解的实然状态及其决定性因素,对不同文化生态区的个案进行比较,并关注历史的维度,应该成为该项研究的新路径。  相似文献   

10.
冯军 《学习与探索》2008,(1):126-130
西方国家的纠纷解决机制表明,诉讼在西方传统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其实并不突出,只是进入近现代社会以后,法治价值的充分彰显才使得诉讼在西方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体系中的地位日益中心化.但是,诉讼在纠纷解决机制体系中的显赫地位并没有排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功能的发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西方国家的纠纷解决机制始终呈现一种多元化的存在.  相似文献   

11.
目前有关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成为了民事诉讼中的热点问题之一,中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主要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在纠纷解决机制中建立和完善调解型程序、裁判型程序有着突出的地位,二者是社会纠纷解决最主要的两种程序,二者在成本、效益、效果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本文从民事诉讼目的理论出发,通过分析其间的各自优势,提出了在完善诉讼制度的同时着重加快调解型程序的制度改革的建议,其对于推进中国现阶段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与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环境纠纷行政处理的现状与制度设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纠纷的存在本身并不是问题,有问题的是既有的纠纷处理体系是否有化解纠纷的能力。随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导致的环境纠纷日益严重,环境纠纷行政处理制度作为解决环境民事纠纷的手段以其独特的优势,为世界各国所重视。与环保先进国家相比,我国环境纠纷行政处理制度还比较落后,使得我国环境纠纷的处理格外困难。因此,借鉴环保先进国家的经验,检视我国环境纠纷行政处理的现状,厘清其存在的不足与缺陷,探讨构建环境纠纷行政处理制度的合理性,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对这一制度的构建进行理论探索,以期这一制度能高效、公正地运行,就成为目前解决环境纠纷,促进环保问题解决的极为迫切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3.
环境纠纷的行政处理机制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环境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机制中,环境纠纷的行政处理制度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在我国,环境纠纷的行政处理主要有环境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三种方式。对于环境污染纠纷的行政处理,我国一般规定为不可诉的行政调解行为,而对于自然资源纠纷的行政处理,则规定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裁决行为。这种法律规定的差异不仅导致了我国环境纠纷行政处理的法律体系存在混乱和冲突,而且在实践中也不利于环境纠纷的解决。  相似文献   

14.
从广义上理解,乡村司法应当包括农村基层法庭的司法和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和其他站所的准司法以及乡镇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准司法.中国乡村司法具有独特的功能,它糅合了基层司法职能和部分行政职能,还兼具纠纷解决职能与法律服务职能.从农村社会的“结构混乱”状况、纠纷解决充斥着“力”的因素、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弱化等现实来看,当前中国乡村有着很高的司法需求.各种司法或准司法机构在乡村司法体系中虽然发挥了很大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组织体系和治权不断弱化、缺乏解纷的制度性动力、脱离实际的程序化倾向、过于强调社会稳定等等.对此,需要从民族国家建构的政治角度和满足秩序需求的法治角度对乡村司法机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城镇化背景下农民转型困境与政府作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科纵横》2015,(12):46-49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亦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我国社会经历了从传统城镇化到新型城镇化的深刻变革。而随着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的同时,农民面临的种种转型困境成为当前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仔细梳理农民转型所面临的问题并予以科学分析,从政府这一城镇化建设主导者的角度出发,能有效地解决当前农民转型困境,以实现城镇化这一目标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6.
教育行政纠纷的大量出现表明了当前对高校学生权利救济的缺失.只有改变高校管理者的主位观念和学生淡薄的维权意识,通过不断完善教育相关理论,才能改变现有教育法律制度滞后的现状.完善高校学生权利救济的途径是:扩大教育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细化教育行政诉讼的程序性规定,并以此为基础,引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立教育仲裁、教育调解等更人性化的和谐处理方式.  相似文献   

17.
《社科纵横》2019,(11):114-121
民国后期,有些选举纠纷并非通过选举诉讼等法定程序来解决,在选举争议各方矛盾尖锐化时,地方政府经常积极主动介入,平息选举中的宗族、派系纠纷。而在地方政府卷入选举纠纷之后,则会有参议会等其他机关和团体参与调解。政治压力和武力胁迫也是解决选举纠纷的手段,有时则是在舆论影响下双方妥协达成和解。这些非正式解决方式主要作用是维护选举秩序和社会秩序,并不能真正公正合理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政治权益。  相似文献   

18.
论对行政契约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余凌云 《浙江学刊》2006,(1):139-144
要使行政契约纠纷能够真正套入行政诉讼制度中运转并得到解决,必须着手解决行政诉讼的结构、法院审查的原则、依据和方式等问题。本文特别关注行政诉讼结构的重塑问题,思考和探寻与解决行政契约纠纷相契合的行政诉讼机制、原理与规则。  相似文献   

19.
和谐社会并非一个没有任何矛盾和纠纷的社会,而诉讼只是解决纠纷中的一种而不是唯一的方式。在当代,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以其独特的优势迅速成长起来,使得整体纠纷解决机制趋于更加合理与完善,有力的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通过对ADR的比较分析并立足于我国国情,论述了ADR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价值,指出我国现行机制的不足并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0.
近几年来,有些农村的坟山纠纷十分突出,已成为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以湖南省娄底地区为例,1982年清明节期间,四个县市共发生坟山纠纷331起,其中仅二十多万人的冷水江市,就发生了58起。今年来,这个地区的坟山纠纷情况比往年有所减少,但问题仍然严重,不可忽视。积极预防和制止坟山纠纷,是整顿社会治安,促进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的一个重要方面,应该抓紧及早解决。坟山纠纷的严重危害性当前农村中的坟山纠纷有如下三个特点: 一是季节性。坟山纠纷发生的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清明节前后。这个时候,纠纷的挑动者借扫坟祭祖的机会,易于聚集宗族群众。但是,纠纷的酝酿过程较长,有的在春节期间就借拜年、耍龙灯、舞狮子为名进行串连准备。在其它季节月份,坟山纠纷很少发生。二是宗族性。坟山纠纷的发起者,多是“族老”、“族长”。担任“族老”、“族长”的,有大队,生产队一级的基层干部,有国家退休职工,也有居心叵测的坏人。坟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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