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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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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东岳论丛》2017,(1):66-72
从《农民专业合作法》人格独立性角度,通过文献梳理、实践判断和逻辑分析方法,本文形成以下结论:在“两分法”体系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营利性法人的特征;法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产结构安排的核心是明确界定成员与合作社之间财产权利的边界;治理结构的完善应当以保护成员的最终控制权为目标,完善赋权机制,并保护成员退社自由的权利;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特别扶持符合法理,法律不需要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但不排除政府可以对合作社的税收豁免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监督;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给予反垄断豁免权的同时,须对联合社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倾向持谨慎态度。  相似文献   

2.
利益分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的核心构建,也是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关键。从经济学收入分配理论的演变看,主要有两大类观点,一是按劳分配,一是按要素分配。从国际合作社分配原则的演进看,我国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在公共积累、交易量(额)返还上存在着重大缺陷,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存在着严重忽视管理者才能的现象。针对以上问题,要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修订,通过法律的引领性与规范性作用,进一步完善我国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  相似文献   

3.
林权出资合作社之后,合作社取得了林权。但合作社行使财产权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林木采伐的法律限制及合作社的采伐策略;二是合作社利用林权抵押融资存在的法律障碍;三是现行法律制度下林农与合作社的权益博弈。为解决好林权出资合作社的财产权问题,建议完善林权登记制度、林木采伐制度、林权抵押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4.
李峰 《中州学刊》2001,(4):123-126
现行监狱法存在调整范围过窄、名称不科学、法条简约等缺陷,应当从更高的角度思考刑事执行法律制度的完善问题.应将该法律的名称定为刑事执行法,扩大其调整范围,对减刑假释、罪犯劳动、行刑社会化、刑释人员的保护、未成年犯的执行等方面均做出具体规定,建立新的刑事执行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进入依法发展的新阶段.但在具体实践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某些规定比较空泛,缺乏可操作性,尤其在合作社成员出资的确定性、盈余分配顺序、合作社审计制度等方面的规定存在缺陷.对于成员救济权、合作社联合方面的规定更是接近空白.这将会严重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稳定发展.会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  相似文献   

6.
《东岳论丛》2017,(1):54-65
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产权契约具有不完全性特征:成员财产产权的界定不完全且权能缺失,公共财产产权的模糊性导致易出现机会主义行为。合作社联合社进行产权安排实质上是内部成员之间缔结组织契约的过程,目的是为了攫取联合社产生的组织剩余(“准租金”),从而导致成员合作社在产权安排过程中产生利益博弈,而联合社成员的要素资源禀赋将对博弈结果产生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7.
我国《民法典》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特别法人的民事主体地位,正在拟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应以《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精神、基本制度为基本遵循。在我国《民法典》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类型名称、属性名称,此名称不宜直接作为该类特别法人的组织名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名称中包含“合作社”“股份”字样,并不会导致其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公司相混淆。“集体”具有主体性,“农民集体”是一类重要的团体性法律人格,应认可其拟制法人地位。由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小公有制”属性决定,农民集体与国家虽同为公有制实现的主体形式,但农民集体有其独有的主体特性。农村集体资产的归属主体是农民集体而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自己的独立财产和责任财产,故不具有破产能力。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无资性”所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概念不成立,立法上应使用“集体成员”的概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具有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但二者形同质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我国独有的公有制合作社,只具有“半个合作社”的属性。  相似文献   

8.
农地入股合作社利益分配的法律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江苏、山东等地的地方性立法将家庭承包地入股合作社纳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但是实践中家庭承包地入股合作社普遍采取的“固定收入+浮动分红”式利益分配规则,却明显不同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主要按惠顾返还”的分配原则。这不仅给农地入股合作社的组织属性定位及其纳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调整的合理性带来了困惑.而且还产生了基于“固定收入”形成的债权为何能够突破债的平等性、具有优先于普通债权的法律效力的困惑。如果以社员惠顾为视角,不仅困惑得以解析,而且还可以理顺家庭承包地入股的法律性质、土地合作社的产权性质与利益分配规则之间法理上的逻辑关系,促进农地入股合作社各项法律制度的体系化。  相似文献   

9.
结合我国《民法典》的实施,研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乡村治理中的问题,意义重大。研究这些问题时,要重视两个核心的民法规则:一个是《民法典》第96条关于农村集体法人作为民法特别法人的规定;另一个是《民法典》第261条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的规定。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农村集体组织及其所有权制度的重大变化,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完善乡村治理的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准确认识社会主义的土地理论、农村集体化理论,遵循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马克思主义原理,在涉及农业的经济基础已发生本质变化的情况下,勇敢地推出农村地权流转的政策思路。在乡村治理的法制建设中,要解决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相区分的问题;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制度中建立股东大会、成员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问题;完善集体组织中的成员和成员权的制度设计;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把"三权分置"当作一项重要的制度予以推广,搞清楚地权运作的法律基础问题;把紧宅基地审批关,推行宅基地的"三权分置";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满足解决农村建设用地权利及新型农村合作社问题的需要;解决农村集体、农民家庭和个人的各种土地权利登记问题。  相似文献   

10.
《东岳论丛》2017,(1):78-81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正式颁布施行至今几近十年,在此期间,我国农民合作社迅猛发展,但在规范化建设方面仍然差强人意,面对各种对所谓“假合作社”、“僵尸合作社”或“翻牌合作社”以及“精英俘获”、“大农吃小农”等热点非议,我们需要重新回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基于此来检视其对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的规范化效应。在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框架下,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必然是有限的规范化建设。  相似文献   

11.
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国农民合作社不仅覆盖范围大幅扩张,而且合作水平也有较大提升,但也非议颇多。为此,本文首先以合作社的"理想类型"界定为研讨起点,澄清了合作社质性规定的制度硬核与质性底线;其次,按照合作社成员角色的三重维度(投资者、控制者、惠顾者),从与"理想类型"相差异的成员身份的同一性状况视角出发,通过勾勒出一个合作社类型的理论谱系,以研判在理论上究竟存在几种合作社的可能形态;最后,具体分析了当今中国情境中多种被质疑的农民合作社现实形态及其质性。  相似文献   

12.
市场主体地位的充分性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存与发展意义重大。然而,现实中由于合作社法人本身没有形成实质意义的资产、资产积累欠缺、国家扶持资金被套取以及合作社资产的稳定性欠缺等问题影响了其市场主体地位的充分性。因此,各级地方政府应尽快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通过内部强化合作社制度,外部加强政府监管,双管齐下,增强和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主体地位的充分性。  相似文献   

13.
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模式,对发展乡村经济、维护农村稳定具有积极意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少数人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犯罪的问题,实践中出现了一定数量的犯罪现象。其主要成因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重数量、轻质量;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有效的财务审计监管;对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问责缺失;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逃避无限责任”追索无力;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村集体组织等人员存在微腐败等。因此,预防对策上需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监管,提升合作社质量;对农民加强普法宣传,促进农民有效参与合作社民主治理;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对相应监管机关问责力度,严厉打击内外勾结腐败问题;修订完善农民合作社法律责任立法,拓展公益诉讼范围。  相似文献   

14.
《东岳论丛》2018,(4):176-183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行对于促进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假合作社现象"等问题的突显,法律制度目标与实效之间表露出越来越明显的差异。这种差异对于合作社自身、农村经济发展、法的大众信仰等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寻求消弭差异的方法具有巨大的现实价值。有鉴于中国合作社特有的"人合性"与"舶来性"的属性角力是制度目标与实效产生差异的成因,将"主体性"理念运用于立法实践以期可调和二者的矛盾,因为"主体性"理念既强调对于法律调控对象的尊重,贴合"人合性"需求,同时,亦是立法者对于现实环境的审慎思考,符合移植制度本土化规律,可应对"舶来性"特征,故而具备消弭差异的可能性。通过实证调研也验证了此理论的现实价值与用作。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所通过的第一部合作社法,本文介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立法背景和覆盖范围窄、尺度宽松,登记注册门槛低、债务责任小等基本特色,并对法律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  相似文献   

16.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改革开放确立了我国农业的家庭经营体制,但这一体制与农业的市场化、国际化、现代化存在着矛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适应新形势的农业微观组织制度创新,但在发展中既面临着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环境的挑战,也面临着合作社内部成员异质性和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律上不能拘泥于传统的合作社准则,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合作社自身要完善制度和规范管理,并拓展服务领域和提升能力能力.  相似文献   

17.
在宏观层面上,本文首先提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着成员边界游移相关的现象,其次从合作社的传统理念、对普适规则的挑战和冲击等角度表达研究合作社成员边界的价值和意义。在微观层面,把划定成员边界的不同维度描述出来,并以G农业专业合作社为核心,观察不同维度下合作社对其成员边界的策略性选择,提出成员边界的游移源自不同成员对合作社利用以及理解的差异,源自我国传统乡土社会关系的边界模糊,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失衡。最后,总结成员边界游移的后果,进而谈到政府支持政策的完善、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合作社价值的回归。  相似文献   

18.
博弈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发展战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建设与发展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认为是农业二次飞跃以及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本文针对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特点,借鉴实践社群中社员身份划分标准,将合作社成员进行分类,并针对不同类型成员参与的动机和诉求,利用经济学当中博弈论的分析方法,进行品牌培育战略的决策研究。  相似文献   

19.
将《环境保护法》修改为《环境法》将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基本法律保障。《环境法》应该是由全国人大通过的基本法律,应该是宣布国家环境政策、目标、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理念的政策性法律,应该是规范环境资源领域重大问题、全局问题,具有长远影响的核心法律,应该是与现行各单行防治环境污染法律、自然资源管理法律具有不同内容、风格并且可以成为其他环境资源法律生长点的综合性法律。《环境法》的指导思想、基本框架和重点内容应强调:贯彻生态系统方法,推广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加强其生态法性质;确认公民环境权、参与权、知情权,规定公众参与制度;规范政府行为,规定政府环境责任制度;规定"制定法律、政策和规划等宏观活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公益环境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20.
《江西社会科学》2015,(5):169-173
我国2010年颁布的《法律适用法》首次采纳了直接适用的法制度,它是涉外民商事纠纷中维护国家利益的一项重要机制。然而,《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对直接适用的法规定相对简陋,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法官对该制度的调整范围与适用方式理解不一、分歧明显。结合直接适用的法之相关理论检视实践中的困惑可知,直接适用的法之调整对象应当仅限于案件的特定争议而非案件的全部争议;直接适用的具体强制性规定应在司法判决中具体指明;在法律竞合的情况下,单边冲突规范优先于直接适用的法。此外,直接适用的法是法律规避制度的替代方式,但在特定情况下,应当优先适用法律规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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