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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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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搜查是一种获取证据的常规手段,也是一柄双刃剑,因为它在实现获取证据的同时,使用不当就会侵犯人权。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搜查的规定相当粗疏,所以,有必要借鉴国外一些法治国家的成功经验,以完善我国的搜查制度。  相似文献   

2.
刑事搜查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诉讼行为 ,刑事搜查权是警察执法权的重要内容 ,极容易被滥用 ,其后果是造成搜查的“双重目的”落空。我国搜查制度规定过于粗疏 ,可操作性不强。为此必须解决搜查的基本原理、分类、搜查权的批准和发动权限分配、搜查的理由、非法搜查与证据禁用的关系、搜查的程序等六大基本理论问题 ,在理论上重建搜查制度的法理基础、制度基础和程序基础势所必然。  相似文献   

3.
我国搜查扣押制度面临适用边缘化的困境,实践中突破立法的现象大量存在。主要原因是在规范层面上,无证搜查制度不完善,且刑事搜查行为与行政检查措施界限不明但效果相近,导致侦查机关"不能"、"不愿"或"不需"依法搜查。应当以实现程序法治为方向,以操作层面上的变通处理方式为过渡,完善我国无证搜查制度,规范证据扣押制度,并逐步区分行政检查与刑事搜查的启动条件和实施手段,从规范层面上确保搜查扣押措施有效、依法实施。  相似文献   

4.
刑事搜查作为一项强制侦查措施,因立法文本的粗疏,在运行过程中缺乏权力监督制约,易侵害被搜查人员的合法权益。现行刑事搜查监督手段过于软弱,监督效果较差。未来立法有必要以改革搜查令状审批主体为中心,通过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立无证搜查备案审查制度与搜查实时监督制度、健全相关辅助措施等方法构建司法化的刑事搜查制度,实现刑事搜查由单一惩罚犯罪功能向惩罚犯罪与人权保障双重功能并重的转变。  相似文献   

5.
法国的搜查制度在主体、理由、内容、程序要求几方面既反映了收集证据的一般规律性要求,也体现了当代国际社会对公民个体权利保护的基本需要。法国搜查制度在平衡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权两方面需要之间找到了恰当的结合点,为我国搜查制度的完善提供了经验。  相似文献   

6.
克服无证搜查给公民权利造成不法侵害的有效途径是从程序上对其予以控制:如确立侦查人员进行无证搜查时负有理由告知及表明自己身份的义务;明确无证搜查笔录的必要记载事项;建立无证搜查后应及时将搜查有关情况自动提交司法审查的监督机制;对无证搜查设置非法证据排除及诉讼行为无效制度的程序性制裁措施;当事人对无证搜查不服,赋予其有向作出搜查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救济权利。  相似文献   

7.
本文提出了应在我国初步确立违法证据排除法则。作者认为,确定排除法则不仅是我国实事求是证据制度、刑诉法公正与效率价值取向和证据合法性的刑诉理论的要求,也是我国宪法的必然要求。它可以弥补现行刑诉法有关违法搜查、扣押获取证据的否定性法律后果规定之空白,有利于维护刑诉法的尊严。文章还探讨了违法搜查、扣押获取证据的各种否定性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8.
我国有证搜查还处于内部控制、自我约束和事后监督的阶段。被搜查者的合法权利不得不严重依赖于侦查人员搜查的文明程度。而无证搜查立法的拘谨与侦查实践的现实需要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我国搜查措施所存在的问题,显示出搜查措施对侦查机关的规范和约束力度还处于较低的水平,对被搜查者权利的保障仍有所不足。我国不仅需要完善有证搜查制度,而且更需要建立和规范以同意搜查为核心的无证搜查制度,以追随刑事诉讼现代化之步伐,实现法治中国之梦想。  相似文献   

9.
网络证据认定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立法应把网络证据(电子证据)规定为一类新的证据,与原有的七种证据并列,从而解决网络证据的“合法身份”问题;非法秘密录制方式获得的网络证据不具备可采性,通过非法搜查、扣押等方式获得的网络证据,情节严重的一般不予采纳;法院在认定网络证据的真实性时,在证据契约方式、自认方式场合主要是审查这些方式的合法有效性,在鉴定方式的场合主要是审查鉴定的内容。  相似文献   

10.
职务犯罪调查权转移至监察委员会后,由于监察调查不受刑事诉讼法的节制,监察调查获取的证据如何运用在法律上留下不少空白,一些原来刑事诉讼实践中已存在的问题也可能因调查权的转移而呈现新特点。情况说明材料的运用、监察人员出庭作证和搜查中的见证是三个突出问题。情况说明材料的运用和监察人员出庭作证应在以审判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寻找解决方案。搜查中的见证问题应兼顾效率与公正,在完善见证人制度的同时,积极思考以搜查录音录像加以替代的方案。  相似文献   

11.
新的美国《联邦民事诉讼程序规则》要求当事人尽早处理电子证据开示问题,对因疏忽而出示特权保护的文件规定了“收回”条款,规定了因正常操作而导致电子存储信息的灭失的“安全港”条款。然而,美国电子证据开示制度与欧盟隐私保护法及其他国家的障碍立法等存在明显冲突。为解决冲突,最有效的方式是修订《海牙取证公约》,对域外电子证据开示的问题予以规定。研究美国的电子证据开示制度也可以得出一些对我国有益的启示,主要包括:完善电子证据开示的相关立法;制定个人数据保护的法律;借助公约或双边条约减少与美国电子证据开示的冲突;提高对美国电子证据开示制度的认识等。  相似文献   

12.
自由心证制度以证据的自由评价模式为核心,同时包括所有规制自由评价的规则和制度.两大法系近代证据制度都以证据的自由评价模式为核心,采用的都是自由心证制度,但是由于事实裁判者、诉讼机制、审理形式以及法律传统等诸方面的差异,两者在规制自由评价的措施上迥然有异,形成自由心证制度的两种模式.  相似文献   

13.
电子证据在中国被确立为一种独立证据类型,具有在范畴以及审查认定标准与规则等方面加以特殊研究的必要性。电子证据就其范畴而言,应定义为“以电子形式存储或传输的、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或信息”,包含“数据、电子、证据”三个要素;就其独立性及其范围而言,区别于书证和物证,但是与证明案件事实的视听资料证据存在交叉,现有立法将交叉部分纳入到电子证据的规制框架之下,这意味着其取证、保存、出示、审查及认定都将适用电子证据的相关规定。电子证据在物理形式与采集技术上的独特性,导致对传统证据相关规则的极大挑战,在真实性审查和认定规则特殊构建方面要求尤为突出。目前国际上对于电子证据真实性审查的规则呈现出两种发展态势:形式审查的门槛在不断降低;这种降低依赖于证据调查活动规范程度的不断提升,即实质审查层面真实性的提升。中国可以借鉴国际经验,确立和完善关于电子证据实质审查和形式审查两个方面的规则。  相似文献   

14.
作为以电子形式存在并借助电子设备为人们所感知的、用作证据使用的材料,电子证据具备诸多独特的技术性特征,其收集程序有异于传统证据。多样化的技术类型使电子证据呈现出丰富的具体形态,而常见电子证据的收集主要包括:封闭计算机系统中电子证据的收集、网络电子证据的收集和通讯电子证据的收集三类。不同类型的电子证据对收集程序有不同的要求,只有采取相对应的收集手段,才能确保电子证据收集的即时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相似文献   

15.
与其他传统民事证据相比,法官在认定民事电子证据证明力时往往带有更多的不确定性,采信率不高、判断标准不统一等司法困境已经严重制约了民事电子证据用于发现案件事实真相之功能的发挥。该司法困境的形成是民事电子证据自身的专业性和自由心证制度下法官认知的差异性双重因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解决之道在于自由心证的客观化制约,这与民事电子证据之体系定案的应有之义——“客观的印证”是相契合的。具体进路在于通过量化民事电子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程度,构建起民事电子证据证明力的数值权重,为法官的认定活动提供直观的数字化参考。概率统计中的贝叶斯定理是一种科学的量化方法,其基于人们所具有的知识,用概率来度量人们对一个不确定事件的真实性的相信程度。但是,人们要用工具理性和司法公正的眼光去看待它在民事电子证据证明力认定中的运用,以避免自由心证之证明制度的丧失以及算法偏差影响客观化效果。  相似文献   

16.
电子数据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广泛存在,能否有效收集和利用电子数据将直接影响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从实践情况来看,当前职侦工作收集电子数据的运用困境主要表现在搜查、扣押难以有效实施,证据资料收集不完整,固定、移送流于形式以及缺乏必要技术保障几个方面。造成上述困境,既因为在观念层面上未充分认识电子数据的不可替代性,也因为制度层面未建立统一明确的电子数据收集规则以及在技术层面上未形成有力高效的取证队伍。要想走出困境,当前可通过提升检察机关的电子取证能力、明确电子数据的取证原则、细化电子数据的收集程序以及加强电子数据的证据保管链建设几个方面进行。  相似文献   

17.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证明作用越来越突出。电子证据是以电子形式存在的,借助信息技术或信息设备形成的用作证据使用的一切数据及其派生物,其存储方式和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传统的取证方法只能收集表现形式简单的电子证据,而对复杂的电子证据则无法应对,复杂的电子证据取证应区分类别进行,不同类型的电子证据有不同的取证方法。  相似文献   

18.
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催生出的大数据证据已经出现在庭审实践当中。尽管这种新的证据形式提高了事实认定者的认知水平,但同时也隐含着人为偏误与证据失真的证据风险,司法实践需要一套针对大数据证据的审查体系。大数据证据浸润在数据社会这一外部环境当中,同时又因机器学习的内部技术原理而呈现出以电子数据为表现形式、以专家证据为证据内核的证据属性。这决定了大数据证据的审查,一方面要根植于电子数据的规则传统进行证据鉴真,另一方面要对机器学习的源代码进行可靠性评估,以完成大数据证据的相关性判断与可靠性评价。同时,应当以调整证据种类制度、完善电子数据鉴真制度以及构建大数据证据质证机制作为大数据证据审查的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19.
制定和完善刑事证据制度对于维护诉讼公正、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和便于司法人员具体实践操作等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从我国刑事证据制度完善的必要性、刑事证据制度现状和不足以及刑事证据制度完善三个方面来看,要完善我国当前的刑事证据制度,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为指导思想,坚持以宪法为根据,打击与保护并重、公正与效率并重的原则,重新构建刑事证据法典,建立规范的证据规则和设定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20.
非法实物证据排除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重要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当今刑事司法制度发展的趋势必将是日益关注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问题。德国刑事司法制度的特点是:建立在搜查扣押制度基础上的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以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为依据,以"证据禁止"理论为基础,在施行过程中以"法治国原则"和"比例原则"为判断之标准,并通过一系列的判例得到了发展和完善。但德国的司法设计和证据评价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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