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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忠恕"思想作为儒家的根本性指导思想对古代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历代法典和司法实践都体现了"忠恕"思想的全面影响。从清代司法判牍中我们可以看到,直到清代,优秀的司法官员还是在司法实践中秉承"忠恕"思想的指导。"忠恕"思想是宝贵的思想精华,该思想对于今天立法与司法也有重要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2.
清代学政及教官对生员享有特殊司法管辖权。他们可以通过直接审理、参劾、会同地方官审理、将违法生员黜革后交与地方官审理等方式参与此类案件的处置。这种特殊司法管辖权的存在适应了当时形势的客观需要,也是与儒家思想指导下形成的崇尚礼教、追求无讼的治国理念分不开的。  相似文献   

3.
屈武亮 《社会科学》2023,(10):56-71
“恩差”,是宋代官制中的一种权力关系特征,形成于君臣之间的权力互动,具体到政制中,即“恩典”与“职差”,前者侧重于皇帝的优宠与拔擢,后者侧重于具体政务的处理。由于宋神宗朝的政治实践,添差官在出现之初便作为皇帝“恩差”而具有恩典性与职差性。侍从官群体较为复杂,其“恩差性”始终交融,但元丰改制前后亦有不同的侧重。兼官最初则主要集中于恩典性,无职差性,随着元丰改制的推行,兼官获得了职差性,从单纯的皇帝“恩典”转变为皇帝“恩差”。在之后的制度演变中,添差官开始逐渐融入地方官僚系统中,“恩典性”趋于消亡。侍从官由于职事侍从官群体的扩大,开始从“言语侍从”转变为“有司之臣”,职差性大大增强。存在于中央高层官僚中的兼官,则因改制后职事官的恢复,塑造了新的权力结构。以权力关系为视角,探讨非常规制度的常规化,或可展示更为丰富的历史图景。  相似文献   

4.
从消弭盗贼,维护社会治安出发,清代建立了一整套预防和治理体系,但最后却似乎背道而驰.出现了“失盗又遭官”的局面。从“治盗”到“讳盗”,从“讳盗”到“诲盗”,从“失盗”到“遭官”,我们有必要梳理一下这一条线索。从而呈现清代地方司法状况以及背后的逻辑。  相似文献   

5.
唐、金、宋法令,把“听”“断”作为刑事审判的两个过程、两个环节加以区分;宋初编书,也将“听讼”“决狱”分别编排,构成了宋代“鞫谳分司”的制度基础与观念基础.“鞫谳分司”发端于地方州府新设的司理参军掌狱讼勘鞫,扩展至录事参军介入鞫狱;与唐制相比,原司法参军“鞫狱定刑”的职掌被分割,仅剩“议法断刑”.“鞫谳分司”的进一步发展是,大理寺、御史台、户部等中央机构皆行“鞫谳分司”制,其中大理寺尤为典型;且其职掌分化依托机构分立,更形体制机制化.  相似文献   

6.
屈文生 《学术月刊》2023,(1):191-207
新发现的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堂于同治十三年末(1875年1月)开庭审理的“熙尔控杨泰记案”罕见中英双语全案刻本,完整记载了原告起诉状、被告答辩状、两造外籍律师对双方证人的直接询问、交叉询问、再直接询问及结案陈词等审前与审中各环节内容,对于会审公堂早期诉讼程序与审判模式等问题研究具有可贵的史料价值。本案前身熙尔控中国御国家案发生于1862年,因原告方欠缺关键物证,本于1863-1864年间已经美驻沪领事法庭组织“会断”为原告索欠不成立,但这起本已了结的陈案在美驻京公使的授意和驻沪总领事官的同意下,依据条约确立的被告主义管辖原则于1874年再度在另一司法机构即会审公堂提起“会审”。同一案件经“会断”到“会审”即一事二审的程序表明,西人实质性操纵着租界司法机构的案件管辖权。本案同时表明,实践中的早期华洋诉讼程序有别于《会审章程》文本中规定的诉讼程序,早期会审公堂实有初等公堂和高等公堂凡两种。初等公堂实行华官主审-洋官陪审制。高等公堂实行华官-洋官会讯制,遵循“审-判”分离模式,即案件由华官洋官会同审讯,判决由华官独立作出。领事在早期会审公堂扮演的是“断事者”而非“断法者”的角色。  相似文献   

7.
广西自宋代开始,即设立了大批土官.他们在各自的辖区内行使统治权,其中包括对本辖区内各类民刑事案件行使司法审判权.清代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改土归流政策极大地冲击了土官的统治,土官的司法权也随着改土归流政策的实施,经历了剧烈的历史嬗变.改土归流前的明末清初时期,广西土官在本辖区内实行司法专制,其司法具有极大的残酷性与任意性;改土归流后至清末,广西土官的司法权受到较大的限制,逐步萎缩;清末至民国时期,广西土官的司法权被彻底取消,土官制度也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  相似文献   

8.
大理院是晚清官制改革过程中设立的专掌审判的近代最早的最高法院,在各省审判厅尚未一律普设、四级三审制无法严格执行的情况下,外省未设审判厅地方行政衙门审理的死罪案件,暂由大理院覆判。大理院负责覆判外省死罪案件的专门机构是详谳处,覆判结果一般分为维持原判、驳回重审与直接改判三种。大理院的覆判对于慎重民命、确保全国法律统一适用具有进步意义。而作为过渡时代的权宜之计,大理院覆判活动亦体现了新旧司法体制的衔接与调和,折射出近代司法独立的艰难和努力。  相似文献   

9.
省官制度是秦汉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不断强化的产物。省中 ,即秦及汉初的禁中。汉代在秦的基础上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宫省制度。省官与宫官不同 ,与中朝官也有很大差别。秦汉之省官、宫官、朝官的权势有一个相互不断消长的过程。在“省官”掌握大权的时期内 ,国家的政治运转基本上由“省中决议” ,尚书台督办 ,三公九卿执行。汉代的省官和省官制度与两汉政治休戚相关 ,并对以后王朝的政治和政治制度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相似文献   

10.
中俄“司牙孜”会谳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牙孜制度是清朝后期在我国西北边境地区,中俄两国定期会谳双方边民互控积案的一种特别制度,中文史籍称为“司牙孜会谳”,俄文史籍称为(直译为“国际代表会”,一般意译为“边境仲裁会”或“民间边界会议”)。(1)它在近代西北中俄关系史研究中,特别是在中俄西部边界司法,边境治安要管理、两国边境地区的民族关系的研究中有重意义;同时,司牙孜制度借用民族习惯法来清理两属边民互控刑事积案和调解两属边民民事纠纷的做法及其意义,也很有研究的必要。至今这一专题涉足者甚少。本文拟利用清代档案及有关史籍,对中俄司牙孜会谳制度作初步的探讨和研究,请同行不吝赐教。  相似文献   

11.
御史活动对唐代判文文体的成熟具有促进之功:(一)御史在唐代判文写作中具有引领作用。一些御史本来工文,又有司法实践,他们倾力于判文写作,这类“how to”类著作对一般士子学习判文制作实际上起到了引领作用,张鷟《龙筋凤髓判》是典型代表。(二)唐代司法审判程序对判文结构的影响。御史的司法实践,有助于他们提高营构判文叙事结构的能力。(三)御史的“法律思维”对判文修辞的影响。唐代判文写作中的情感取向、注重修辞、伦理感染等,是传统法律思维模式在判文制作中具体而生动的体现。  相似文献   

12.
宋初接管了后周的地方司法官队伍又设立了新的地方司法官职位,由此形成两个人事系统:一是以诸参军官为主的州曹司法官系统,一是以判官、推官为主的幕职司法官系统。宋代地方法官人员构成的变化形成了可相互制约的法官队伍配置,在此人员保证的前提下,宋代地方审判的行政流程中出现了“审”和“判”的权力分离格局,形成了鞫谳分司、翻异别勘等独具特色的审判制度。  相似文献   

13.
在中国古代司法制度史上,宋朝鞠谳分司制度极具特色,其司法机构的设置从中央到地方均体现了审、判分离的特征。案件事实的审理、检法议刑和裁决全过程有着完善的运行机制。鞠谳分司制度具有司法权制约、慎刑和"援法定罪"的功能。鞠谳分司制度对于当下我国实践中的司法裁判权制约问题与法院"内部请示"现象问题的解决具有现代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4.
"彭宇案"一审判决经受的基于法理学、证据法学和法社会学等多种视角的批判,反映出主审法官专业素养不足、司法理念缺失和司法智慧不足,而该案最终的庭外和解结果是司法机关在公众判意的强大压力下做出的妥协,这种打折的正义导致司法权威减损和社会道德滑坡,进而催生"小悦悦事件"等一系列所谓"彭宇案后遗症"的社会现象。在和谐社会的语境下,法官务必要深入理解司法过程的性质,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充分了解民意,知悉先例,把握当下,着眼未来,能动司法,积极运用司法智慧正确处理重大疑难案件。  相似文献   

15.
吕宽庆 《中州学刊》2014,(3):130-135
清代州县官司法职责很繁重,他们司法时十分注重证据,并经常实地勘踏调查取证。在司法中,清代州县官注意维护儒家伦理规范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社会秩序,为此目的,这些官员在司法时的手段多样,国家法律、成案、习惯、民间信仰等都成为州县官适法时的依据,但在最根本上,清代州县官在司法时始终是以行政官的面貌出现的,其在司法时对德化"教养"和秩序的强调,是与行政权的内在诉求相一致的。  相似文献   

16.
傅日晶 《学术探索》2006,(3):105-108
宋代在司法机构、审判制度、监察等方面表现出很有个性的“自立一王之法”。中央司法机构建立了审刑院,地方有了专门的司法职务和司法人员;审判上建立独具特色的鞫(审)谳(判)分司制度与翻异别勘制度,打开了越诉之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察机制。  相似文献   

17.
涉法涉诉信访在我国大信访的背景下有其特殊性,从司法既判力和终局性而言应予终结。在选择终结机制上应改变过去"信官"不"信法"的局面,从包青天模式转向"马锡五"模式,让信访人接近正义,并在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案件巡回法庭的平台予以最终解决。  相似文献   

18.
"不应得为"是明朝沿袭前代的"概括性禁律",该律条的运用使得明代法网更加完整、更具有操作性。本文以《谳狱稿》作为基本材料,结合明代政治法律环境,分析明代遣官会审中"不应得为"罪案例的处理实态,从中探究明代司法监察的价值意蕴:第一,实践儒家"慎刑恤囚""哀矜折狱"的司法伦理;第二,维护至高无上的皇权,体现国家司法活动的理性与合法性;第三,应对司法制度缺陷的无奈。  相似文献   

19.
唐代铨选重判,经过对《文苑英华》中的判文分析发现,科举之判虽然不全是司法性质的判,但与唐律有着一定的关系,判目中有部分题目直接来自《唐律疏议》,对文中的裁决处理与律法有着高度的一致。这说明唐代试判有着一定的普法作用。  相似文献   

20.
“小官巨腐”是百姓身边的腐败,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与拆迁领域,以山头主义与集体腐败方式居多,“能人腐败”是其突出问题.治理“小官巨腐”现象关键在于依法治官.依法治官存在的困境主要有选官管官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不健全、“好官”的考核评价标准操作性不强、基层官员权力的约束机制欠缺、基层官员的监督不力、基层官员腐败成本过低等.走出依法治官困境主要靠法律与制度.要将“选官用官”权力关进法律和党规的笼子,必须完善“小官”选拔与晋升、基层群众参与“选官”等相关法律法规,要用民主监督制度、问责制度、预防腐败制度的笼子,从严管住管好“小官”手中的公权力,从源头和根本上预防、杜绝“小官巨腐”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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