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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兴宁县位于韩江支流梅江中游,明正德十一年(1516)知县祝允明主修之《正德兴宁志》,为韩江中上游客家人聚居地区现存地方志中最早的一部。该方志有关猺人、蜑人、山贼与土人的记载,为讨论15至17世纪该地区族群关系的变迁及其社会意义提供有力佐证。作者发现,通过一系列艰难复杂、充满冲突与妥协的互动过程,原来“随山散处”的“猺人”和“舟居网捕”的“蜑人”转变为以农为生的“土人”,成为朝廷的“编户齐民”,而原来活跃于南岭山脉崇山峻岭间的“山贼”、“流贼”及其后代也更多地服从官府的管治,以合乎朝廷典章制度和官方意识形态的方式建构乡村的社会组织,地域社会的经济形态与文化面貌随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该地区后来被视为“客家人”最重要的聚居地之一,而所谓“客家”身份及其认同,要在原来大量存在的“畲人”和“猺人”转变为“编户齐民”之后,才有可能产生。  相似文献   

2.
闽东疍民的由来与变迁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疍民也称“疍户”,是旧时对分布在祖国东南沿海地区的水上群体的称呼。“疍”,又写作“蜑”、“蜒”、“蛋”等。《说文》:“蜑,南方夷也。”《康熙字典》:“蜑……一作蜒,或作疍”。《吴下方言考》:“疍本作但,后世改作蜑,柳宗元乃作疍。”历史上的疍民自成一族,因此有“疍族”之称。后来由于与汉族的融合程度过深,基本上失去了作为一个单独民族的特色,被称为“连家船民”、“水上居民”,为汉族的一个民系。闽东人一般称疍民为“船民”、“船人”,“曲蹄”(“屈蹄”)是旧时人们对他们的辱称。  相似文献   

3.
明初的"洪武型财政"以实物本色与亲身行役为主要内容,编户与国家之间存在着极强的人身依附关系。湖北地区的赋役结构在明初呈现出一定的地域特色,中东部地区以田赋与湖课为主要的收入,西部地区的财政收入以田赋为主。到了弘治年间,湖北的地方州县开始对运往京库的部分田赋折银。至嘉靖年间,地方州县赋役折银的范围与比例都进一步扩大。在部分州县,役的银差与力差在明中叶已实现全部折银;田赋的征收以"一条边"(1)的形式展开;夏税秋粮折银的比重也相应增加,存留本地的部分已多过起运京师的部分。由此可见,湖北地方州县的赋役货币化演变自弘治年间已开始,这种来源于民间社会自下而上的改革实践,使万历年间朝廷自上而下推行的赋役改革在一个半世纪的准备下得以进行。湖北地区自弘治年间开始的赋役折银与赋役合并,是经济领域的白银货币化对赋役制度的冲击,同时也是万历年间财政改革的前期铺垫。从更深远的社会意义上来说,赋役领域的货币化趋势,推动了明代国家的转型,使国家与编户齐民之间从高度的人身依附关系,转变为货币关系,编户的人身依附减轻。可以说,万历年间的财政改革,是赋役制度自下而上变革的延续与突破,而不是改革的开始。  相似文献   

4.
“圆坟”是客家人为祖先所造坟墓落成后举行的有一定程序的祭仪,在客家人聚居的地区十分流行。该文以粤东梅州地区田野调查的材料为主要依据,联系客家民系的生存状态与汉族先祖的文化观念,分析探讨祭仪中隐含的文化信息及其与稻作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投下”的存在,是元朝政治制度上的一大特色。有的同志认为投下制“属于农奴制组织”,本文不同意这一看法。作者从行政、司法、赋税、土地关系四个方面分析了投下户的身份,指出元代投下与地方州县,形式异而实质同,投下人户与州县百姓同属国家编户齐民。  相似文献   

6.
明代户政管理的内容颇杂繁,在保证对社会人口有效控制的同时,在实践中还带有明显的治安色彩,故可析出户政管理中的治安职能:编户齐民以户口调查、分类编户为主;稽查赈济主要表现为查验户籍、赈济流民;市场管理包括了制定市场管理的法律规范、平抑物价征收廛税、维持市场交易规则及秩序.  相似文献   

7.
南北朝时期江淮、江汉地区生活着数量众多的蛮民 ,他们在语言、服饰及生活习俗上仍保留着自己的特点。分裂割据的政治局势为蛮民提供了较大的活动空间。蛮民依违于各政权 ,对当时的社会政治产生了较大影响。各政权对蛮族的政策屡有得失 ,导致蛮民的时服时叛。蛮民主动或被迫离开山区 ,进入平原与汉人杂居。其部落逐渐解体 ,转由州郡统辖 ,成为向封建国家服役纳赋的编户齐民。及至隋唐 ,蛮民已与汉民融为一体  相似文献   

8.
论两汉的私人兵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帝国政府承认使用私人兵器是民众的合法权力,从而在汉代出现了上至高官显贵下至编户齐民普遍拥有私人兵器的社会现象,由此不仅影响到社会治安的稳定,而且刺激了兵器交易的畸形繁荣,对两汉军制由征兵制向募兵制转变,及东汉末年军阀割据的形成,也发挥着相当作用。  相似文献   

9.
无论从史实出发批评罗香林过分强调客家的中原汉人血统,还是从族群理论出发批判其“族群中心主义”,可能都一定程度上忽略了罗香林研究客家时的社会情境和他对客家判定的标准。罗香林注意到了客家与畲民之间的血缘融合,从而发明和解释了“民系”理论,并从文化上来论证客家民系之优秀。罗香林对客家的界定,依据了客家人士的访谈,暗合了族群理论,也揭示了他那个时代客家人自我认同的地域范围。1930年代前后,在广东、福建、江西三省交界地,存在着对客家人和客家地区的自我认同,民众对谁是客家人,哪个地方是客家地区,其实有一套自己的标准和相对清晰的界限。在这个事实的基础上,重新解读三省交界地区宋以来的历史进程,或许对思考客家学自产生以来一直挥之不去但又无法得到正解的问题,即“什么是客家”,产生新的认识。  相似文献   

10.
通过对包山楚简中关于身分记载的资料的爬梳考辨,我们得以比较具体地了解战国中期楚地身分制度及社会等级的大致情形。如国家直接掌握大量的“编户齐民”,但自由民、尤其是贵族也拥有一定数量的依附人口和奴婢。与此相关的是,“官(倌)”与“客”先前已分别见于传世古书和古文字材料,但因缺乏背景材料,迄有歧议。结合包山简的记载可见,“官(倌)”为庶人在官者以及“客”为楚国官职的见解,大致可以信从。  相似文献   

11.
唐代庶民地主家庭来源主要有四类,一是自耕农力农出身,二是经商或者从事手工业等末业出身,三是官僚贵族转化而来,四是通过军功获得赐田。他们的社会地位比较特殊,从经济地位上来考虑,他们应该属于地主阶级家庭;但是从其法律地位上来考虑,他们却是“编户齐民”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2.
汉文史料中对青海“土人”的记载始于元代,而在此之前,史籍中就有关于“土人”的记述.研究土族历史,各朝记载的“土人”到底是什么人,是否为今天土族之先民,必须搞清楚.文章对相关资料进行了搜集整理和分析,对元朝与青海有关“土人”的记载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剖析.  相似文献   

13.
对清代商人与乡村社会的互动及其如何影响地方历史进程的研究,需要发掘细致的地方材料加以阐释.地处广西中东部的浔州府是明代大藤峡“猺乱”核心区,也是清末太平天国起事地.18世纪广西浔州府河谷地带因应两广米粮贸易而迅速开发,大量粤东客商进入当地的活动,既改变了明代以土著“猺”、“獞”为主体的族群构成与认同,又成为引起地方经济开发的动力,更将珠江三角洲的士绅化和宗族化意识形态导入当地,深刻塑造了浔州府清初直至太平天国前的社会历史面貌.关于粤商在浔州府与地方力量的冲突与调适的探讨,有助于拓宽对所研究地域的社会面貌及历史进程的认识,是全面把握移民客商与地方土著的关系、乡村社会权力格局的演变等命题必不可少的前提.  相似文献   

14.
清王朝统一西域后,从南疆部分地区迁移维吾尔人至伊犁屯田,史称“回屯”.而这些维吾尔人被其他民族称为“塔兰奇”.在“回屯”过程中,清王朝通过从“回屯”人员的选定、规划其生产生活空间、资助成员生产资料与生活补助等方式再造了伊犁维吾尔人“乡土社会”.继而又将国家权力下伸至此乡土社会之中,使伊犁维吾尔居民也感受到了“国家在场”的力量,遂也逐渐产生了身份认同意识,完成了“塔兰奇”从自在走向自觉的转变.这种转变不仅是“国家在场”的一系列行为对边疆乡土民众建构的结果,也是民众试图将“自身”与“国家”建立联系的具体表达.  相似文献   

15.
社会及其与人、自然、劳动的关系是社会历史观的基础性内容。现行的社会历史观对社会及其与人、自然、劳动的关系的理论说明与人们实际上知道的社会、自然、劳动、人并不一致、本大根据人们对“杜会”、“自然”、“劳动”、“人”这四个术语的实际用法以及人们对社会、自然、劳动、人的实际的知.重新考察了社会及其与人、自然、劳动的夫系.提出了一些以行社会历史观所没有的看法.  相似文献   

16.
汉代的赋税名目颇多,诸如“田租”、“刍稿税”(土地税及其附加税之属)、“口钱”、“算賦”(人口税)、“租六畜”(牲畜税)、“市租”(营业税)、“占租”(工商户的财产税)、“算缗钱”(相当于金融税)、酒税、关税,以及盐、铁、海租等山海池泽之税,因文献足徵,考订亦详,多数都已有结论,或无大的异议。惟“更赋”、“貲算”、“户赋”的文字记述相对疏略,以致后世理解各异,且说明亦不甚了了。因它关系到编户齐民特别是自耕农户的封建负担,影响着农民生计,颇有探究的价值。笔者不揣翦陋,略陈一点管窥之见,供专家讨论,俾求得教正。  相似文献   

17.
质疑“皇权不下县”:基于宏观的长时段的动态历史考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秦汉至明清之际的1800余年,中国历代王朝的“编户齐民”一直在2000万人至6000万人之间徘徊,全国的耕地面积基本维持在8亿亩左右,县的数量大体保持在1500个上下,总体上并没有达到“地方百里、人口万户”的标准建制,因而属于一种“小县制”。同时,县以下还有乡里制度和以什伍编制为基本组织原则的保甲体系,皇权专制集权统治以“县政”为依托,其政治影响可谓无所不在、无事不管。因此,由当代西方学者提出的所谓“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纯属于一种毫无历史根据和主观臆断的无稽之谈。  相似文献   

18.
太平天国官制的基本原则与前后期变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太平天国官制是太平天国以客家人为主要精英阶层的社会结构的反映,旨在强化广西客家“老兄弟”的世袭贵族特权。杨秀清有意识强调官爵的特权性质而弱化具体职任。后期官制的变化,一方面体现了贵族阶层扩大的趋势,另一方面是天京朝廷与地方诸侯权力斗争的反映。  相似文献   

19.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农民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农民本身是个复杂的概念,包含着很多阶层,自耕农阶层是农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唐宋时期,自耕农民与平民地主一样,都属于乡村主户,都是直接向国家交纳赋税的编户齐民,在政治地位和权利上是一样的。建国以来对唐宋时期自耕农的研究,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  相似文献   

20.
汉代田庄主以雇佣劳动或收取地租为手段控制的宗族、宾客、徒附、部曲、奴婢等众多依附人口,除奴婢外,他们不仅在法律上是国家的编户齐民,而且在社会现实中,其绝大多数也处在国家掌控之中,承担国家的义务.即使是在东汉末年群雄并起的非正常社会状态下,田庄中的依附人口即便不在中央政府的控制之下,也在地方割据政权的控制之下.否则,在当时社会条件下,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权都将无法正常运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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