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网络个人数据安全刑法保护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凸显了“数据”的重要性,网络数据的安全随之成为一个重要的时代议题。在对大数据时代的网络数据安全进行研究的同时,必须注意到与个人信息紧密相关的“小数据”,这也是体现数据犯罪危害性的一个重要方面。网络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的融合成为事实,这为我国现有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刑法体系在大数据时代的适用提出了新的研究问题。回顾了我国刑法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发展历程,对现有的刑法规范进行了反思,通过对相关概念的细化和厘清,明确了网络数据的含义、范围和类型,结合《刑法修正案(九)》中相关条文的修改,提出了我国未来公民个人网络数据安全的刑法保护的完善路径。  相似文献   

2.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12月28日颁布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界定了个人电子信息具体保护对象的范畴。本文分析了公民个人隐私电子信息和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电子信息的本质特征,在此基础上,立足法律分析个人电子信息收集和使用的基本原则,对行业自律机制在个人电子信息法律保护的设置和作用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张新宝 《中州学刊》2013,(10):51-58
在当今互联网时代和信息化时代,网络信息安全与国家及其公民个人的利益休戚相关。与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相伴随的黑客行为以及个别国家从单方国家利益出发从事危害其他国家及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使得国际层面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国际社会需要思考如何加强世界范围内的网络信息保护的问题。处于全球信息空间的每一个个体都不是孤立的存在,实现和维护网络信息安全需要国际合作。国际社会应探索制定共同国际规则,以"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为范本探讨制定"网络信息安全国际公约"。  相似文献   

4.
《关于办理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分类并对不同种类的信息设定不同的适用数量,再将不同的数量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情节严重”挂钩,以刑法和司法解释的联动方式,形成了我国刑事立法中特有的公民个人信息分类保护的双层次模式。《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我国学术界亦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了不同的分类。但上述分类在多个方面均存在缺陷,以至于无法对公民个人信息提供充足和合理的保护。有必要吸取相关经验教训,先确立公民个人信息的分类根据,再据此将其分为三级信息,以该新型分类法重构双层次模式的分类并修正《解释》第5条第1款第3-5项,在刑法层面充分、合理地保护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  相似文献   

5.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应用日益普及,电子政务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政府借助网络和现代通信技术,收集、储存、使用和传播大量个人数据,若利用不当则极易侵犯公民的隐私权。通过对电子政务环境下网络隐私权侵权行为的分析,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政务中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6.
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隐私权是《联合国人权宣言》、《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其他的国际或地区的条约中所认可的基本人权之一。网络隐私权是随着互联网这种新型的信息和资料传递手段的出现而产生的,有与传统隐私权重叠的部分,但主要是对于网上传输的个人资料、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权利。技术的发展使得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比以前更为困难。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由于网络服务商对个人信息的商业利用,网络隐私权作为隐私权在网络空间中的延伸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危险。因此应构筑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全面性法律框架,采取立法、技术与行业自律的综合模式作为中国对个人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对策。  相似文献   

7.
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岌岌可危,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研究也越发重要,而关于该罪的法益属性存在诸多争议。本文认为,个人信息应该作为超个人法益进行保护。首先,从刑法教义学角度分析,不能得出该罪保护的法益为个人法益的结论,而是保护个人法益之上的超个人法益;其次,个人信息权是一种被“泛化”的权利,不宜作为刑法法益。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非个人控制性导致个人信息权的实现没有可行性基础,且个人信息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和公共管理价值,强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的成本过高。  相似文献   

8.
网络隐私信息安全风险与防范内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针对网络发展中的个人隐私权风险,研究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结合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讨论实现信息安全保护,并提出实现个人隐私权信息保护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相似文献   

9.
陈箐 《南方论刊》2014,(12):51-52
自网络实名制实施以来,关于其对公民隐私权的利弊之争便从未断绝。网络实名制下公民隐私权自身的特点也决定其法律保护与传统的公民隐私权保护存在着诸多差异。本文通过分析当前网络实名制下公民隐私权保护的一系列问题,结合相关司法实践,提出相关对策与建议,以期完善网络实名制下的公民隐私权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0.
《民法总则》第111条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文本表述缺乏法定权利的规范外观,其司法适用样态也反映出个人信息侵权难以独立发生。与德国个人信息自决权的“目的性权利”理念不同,我国个人信息的完全私权化既不现实且不必要,应通过保护个人信息这一“工具性法益”,实现《民法总则》第111条中的“信息安全”价值。该条的核心内容“非法”是违反保护他人法律过错认定一般理论向该个别条款的逃逸,《民法总则》第111条由此成为“空心”转介条款,但同时更具包容性与前瞻性。民法典分编相关内容应承接《民法总则》第111条确立的法益保护路径,以信息安全为目标,结合我国信息利用与保护现状,细化个人信息保护标准。  相似文献   

11.
网络中个人隐私权及其法律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随着网络规模的爆炸性扩张 ,网络中个人隐私权遭侵犯已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网络隐私权的主体为数据主体 ,客体是个人的所有数据 ,内容包括个人数据的控制权、知悉权、使用权和维护权。当前个人数据被多方主体非法收集、储存、使用和传播的现象层出不穷。应当借鉴他国的先进经验 ,以立法规制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 ,全面保护公民的网络隐私权  相似文献   

12.
政府信息公开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现代社会,随着行政权力向私人领域的全方位渗透,相当数量属于公民个人的隐私掌握在行政机关,成为政府信息的组成部分。在构建“阳光政府”的过程中,协调政府信息公开与公民隐私权保护之间的关系,应坚持国家及公共利益原则、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原则、价值平衡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同时,应完善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和相关制度,以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与公民隐私权保护的平衡。  相似文献   

13.
劳动权是我国公民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我国在《宪法》中赋予了公民劳动的权利。《劳动法》作为劳动权的专门法律具体规定了公民劳动权的内容和法律保护。《刑法》将严重侵犯公民劳动权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并且对不同的行为确定了不同的罪名 ,通过规定侵犯劳动权犯罪的权利范围、侵权行为、侵权主体和主观罪过的种类 ,把公民劳动权纳入刑法保护的范围  相似文献   

14.
目前,我国没有对公民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进行专门性立法,在民事法律法规中也没有对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内涵和外延作出明文规定。在我国现有法律规范中,涉及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这一范畴,多是直接反映在对个人信息概念的界定中;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中存在的问题,一般采取将其纳入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中加以规范。我国这种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立法保护模式,与欧盟等国家和地区有关立法规定很相似,是把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视作个人信息的特有类别加以保障。但随着现代生物识别信息技术的日益发达,把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从个人信息中划分出来,已成为未来的立法趋势。应当构建和完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权利保障体系,构建和完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义务规范体系,完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民事救济路径,以进一步规范我国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法律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5.
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颁布的《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于201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网络个人信息的专门法.《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借鉴了美国《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和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基本原则,被国外观察者视为中国版本的《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本文在分析《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出台的立法背景和比较法环境的基础上,探索《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所借鉴的美欧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主要原则,并通过探讨2019年美国启动《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新一轮修订所征求到的建议,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的方案.  相似文献   

16.
公民个人信息权的刑事保护刍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修正案(七)》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了规制,我国公民个人信息权的保护应当是包括刑法规范在内的全方位保护。本文通过对日德刑法有关侵害个人秘密的相关法律规定的梳理,在"前位"法律缺位的情况下,我国刑法有自己独立的价值体系和评判标准的同时,也要注意法律体系内部的协调。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这说明,名誉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不但公民享有,法人也享有,都受法律保护。 (一) 名誉权是以人的名誉所受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属于人身权的范畴。与其他民事权利相比,有其不同的特点。  相似文献   

18.
“云计算”时代的到来,进一步降低了人类利用网络信息资源的成本,提高了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赋予了人类更广泛的信息自由,进一步提高了电子政府治理绩效,深刻改变了人类的民商事活动,也对人类现有的信息安全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战。黑客侵犯网络用户隐私,病毒破坏网络信息资源,加上“云计算”自身存在技术缺陷,使得网络信息安全面临着种种潜在威胁。构建“云计算”时代的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应积极借鉴国外经验,尽快制定出台《信息安全法》,立法应体现出一致性原则;应建立起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互动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安全标准立法。  相似文献   

19.
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形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自《民法通则》实施以来,过去很少诉讼到人民法院的损害名誉权案件日益增多,并有继续上升的趋势。这类案件,尤其是涉及新闻、出版单位的案件,  相似文献   

20.
网络社会语境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呈现出膨胀和多元的态势,“偷拍”“偷录”等能够被评价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是“违反国家规定”的另外一种表达,旨在突出规定的相关性和广泛性,但是并不降低国家规定的主体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的定位.个人信息是指与个人有关的信息,不要求可识别性.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不是对立关系,个人隐私在内容上是个人信息的一部分.个人信息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个人生物信息和个人社会信息、个体信息和涉众信息、动态信息(行为信息)和静态信息、识别信息和非识别信息.对个人信息进行多种分类,可以为以后新类型信息识别打开通道.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公民”是一个泛称概念,包括所有自然人,也包括死者.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