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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陈某2007年7月受聘到某建筑公司工地做木工,用人单位没有为陈某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同年11月,陈某因工作受伤,经治疗后双方于12月签订了《工伤事故了结协议书》,某建筑公司支付陈某3.5万元后再未支付陈某其他待遇,陈某也离开了工地。2008年7月,陈某通过劳动仲裁确认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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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徐某于2011年10月21日到某城市广场工地从事木工工作,该城市广场项目系某建筑公司承建。2012年6月13日,徐某在工作中受伤。8月10日,徐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某建筑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某建筑公司为徐某缴纳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的社会保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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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于2008年4月到苍山县某工厂工作,并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2000元.2009年4月20日,王某在工作时右手食指被机器挤伤,同年11月被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10级伤残.2010年4月,因合同到期,该厂终止了与王某的劳动关系.王某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求该厂支付一次性伤残待遇的同时也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该厂同意支付一次性伤残待遇,却拒绝支付经济补偿.王某不服,遂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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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某建筑公司将工程转包给没有相关资质的自然人李某,由李某召集工人施工,并由李某制定工资表后统一发放。某工人赵某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受伤。现赵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建筑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要求建筑公司支付拖欠的部分劳动报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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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申诉人孔某于2000年3月进入被诉人某五金工具厂从事淬火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同年7月7日,申诉人在工作时不慎被化学物质灼伤左眼,当时未经工伤认定.伤愈后,申诉人仍留在被诉人处工作.2002年5月24日申诉人左眼眼病发作,当天即离开被诉人处不再上班.其后,申诉人向被诉人要求享受工伤待遇未果.同年7月15日,申诉人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区仲裁委遂委托区劳动保障局对申诉人进行工伤认定,8月28日区劳动保障局作出了认定申诉人是工伤的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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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1996年11月,郑某进入某集团公司物业分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07年5月30日,该集团公司宣告破产,但部分下属分公司和分厂仍继续经营。2008年1月4日,原告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在申报工伤过程中,郑某与物业分公司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郑某于2008年9月7日以物业分公司为被申请人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2008年9月16日,郑某又追加集团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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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04年6月,杨某到某公司从事电焊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年9月1日,杨某在工作中被撞伤,住院治疗,医疗费由某公司支付。后经杨某向其所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2005年8月1日被认定为工伤,同年8月26日,其伤情评定为九级伤残。因未享受工伤待遇,杨某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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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原是甲厂的职工。1998年3月,甲厂与乙公司合并成立乙公司。陈某与乙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0年8月,乙公司通知陈某下岗。同年11月乙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定歇业,并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经济补偿金。此后,乙公司书面通知陈某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但陈某拒绝签字。由于乙公司未支付陈某2000年6月份工资人民币346.49元及7月份工资人民币312.25元,陈某下岗后,乙公司也仅支付了其8月份的下岗生活补贴费人民币244元。于是,2001年2月27日,陈某向上海市宝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陈某在仲裁申请中认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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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李某在一家餐饮店工作,但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去年6月份,李某在为单位搬运大米过程中不幸被砸伤。但是,单位不给他进行工伤认定,李某只好自己去申请,当地人社局并未受理,而是告知李某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李某担心,如果因为劳动仲裁错过了工伤申请期限,是不是就不能再认定工伤了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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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广大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是一项政策性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其中,对案件的处理过程既是监察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而案件的处理效率直接反映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行政执法的效果,关系到政府的形象.结合成都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的部分典型案例,笔者认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应进一步明确性质,科学界定范围,走出当前不堪重负的困境.案例及分析案例一:某外资电气公司员工陈某到街道一级网格投诉举报点投诉电气公司在医疗期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街道网格根据调查结果,告知陈某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随后,陈某又到区劳动监察队投诉,并指责街道网格监察工作人员存在偏袒行为.劳动监察队经调查后,确认陈某的投诉系其与用人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所引起,依法告知陈某应依照劳动争议程序提起仲裁申请,并就相关法规、办案程序向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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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陈某系上海市城镇户籍人员。2009年起,陈某开始为某传媒文化公司从事报刊运送工作,公司未与陈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每周一、三、五,陈某根据公司的安排将报刊送至各个销售点。2011年11月,陈某偶然发现,公司从未为其缴纳过社会保险费,遂向公司提出,要求缴纳2010年12月至2011年11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公司却拿出一份承包协议,称根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书,双方建立的是承包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公司无义务为陈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双方就此发生争议,陈某只得诉诸仲裁。仲裁委经审理后查明,陈某在为公司从事报刊运输的过程中,公司对陈某运送报刊的时间、地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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