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劳社部发[2007]42号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你公司《关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请示》(中建人字[2007]1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相似文献   

2.
劳社部发[2008]10号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你公司《关于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请示》(新总人[2008]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相似文献   

3.
川劳社办[2008]44号为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劳动部《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劳部发[1995]18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有关具体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4.
为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劳动部《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劳部发[1995]18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有关具体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5.
劳动部1995年8月以劳部发〔1995〕320号文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关于海洋石油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请示》作了以下批复:(一)海上采油、钻井、确舶拖运、物探、工程船队、导航定位台站,以及属于海上队伍的两栖作业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中:采油(气)、钻井队伍按固定倒班为周期,其他海上队伍分别按月或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海上队伍  相似文献   

6.
咨询台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范围有哪些《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它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同时,《办法》中还规定了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相似文献   

7.
一、为确保铁路劳动者的合法休息休假权利和促进生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针对铁路运输、施工生产特点,对于适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可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即劳动者可实行轮班工作制,也可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调休等工作方式,但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186.6小时。二、实行轮班工作制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休息日轮班工作视为正常工作,其中法定休假节日工作按加班处理。  相似文献   

8.
不定时工作制已成为许多企事业单位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但我国的劳动法规对"不定时工作制"概念缺乏统一定义,相关释义缺少细则,导致不同地区及各企事业单位施行不定时工作制存在"适用岗位、批准程序、劳动定额和工时标准、工作和休息时间安排、加班待遇和工资标准、年休假期待遇"等项事宜法规依据不足,实施标准的合理、合法尺度不易掌握等诸多问题。近年来,伴随申请单位剧增,引发行政诉讼或劳动争议案件亦呈加速增长态势。因此,规范不定时工作制概念和释义,将直接影响和有效保障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9.
问:哪些企业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答: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问,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问和平均周工,作时问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一种工时制度。主要是指: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石油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亦工亦农或由于受能源、原材料供应等条件限制难以均衡生产的乡镇企业的职工等。另外,对于那些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外界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的部分职工也可以参照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办法实施。  相似文献   

10.
广州市劳动局:你局《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请示》(穗劳函字[1997]12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一、企业和部分不能实行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否不实行"双休日"而安排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不超过6小时40分钟?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此外,根据一些企业的生产实  相似文献   

11.
川劳社函[2008]502号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你局《关于受理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有关问题的请示》(成劳社发[2008]8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相似文献   

12.
<正>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与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一样也是我国目前基本工时制度,也是很多用人单位所广泛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这种工时制在我国实行时间较晚,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随着用工主体的多元化,劳动关系的多样化,以及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劳动者工作的效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才开始制定有关法律,决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一制度受到了广大用人单位的青睐,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群体逐渐庞大。  相似文献   

13.
各服务外包企业: 成都市已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20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之一,为推动该市服务外包企业积极承接国际业务.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关于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6号)的要求,结合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8]4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成都市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一些用人单位因自身生产经营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经行政许可实行了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特殊工时制度。在当前跨地区外包逐渐增多的情况下,外包关系中如何适用特殊工时制度、特殊工时制度是否可以在异地适用、如何跨地区进行监管等问题逐步显现。本文试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案例入手,提出外包公司不能适用发包公司获批的特殊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跨地区适用获批的特殊工时制度等观点,并就如何对异地适用的特殊工时制度实行跨地区监管进行了初步阐述。  相似文献   

15.
案情简介某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杨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每周工作6天(周一至周六),每天8小时,不另外支付加班工资,工资实行年薪制。劳动合同签订数月后,该企业申报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对该企业年薪制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该企业未与杨某在劳动合同中进行协调变更。杨某工作1年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周六工作的加班工资。  相似文献   

16.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退休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的请示》(成劳社发[2008]1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劳社办[2006]31号)规定,企业破产时,  相似文献   

17.
你部《关于建立水利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的函》(水人劳[1993]367号)收悉。根据劳动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提高企业一线艰苦岗位津贴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劳薪字[1992]33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建立水利系统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请参照执行:一、享受艰苦岗位津贴的范围艰苦岗位津贴的范围应该按照原水电部《关于水利电力系统三十六个提前退休工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87]水电劳字第114号)文件中有关规定范围执行。执行中还需列入享受艰苦岗位津贴范围的其他艰苦岗位,应根据岗位劳动测评情况,及时报批后作适当调整。二、增资指标你部所属企业艰苦岗位职工人数共1.2万人,按人均日津贴标准0. 9元计算,每月共核增增资指标27.54万元。地方所属水利企业建立艰苦岗位津贴问  相似文献   

18.
<正>正确认定、处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行业或企业的劳动者的加班问题,对于相关行业企业正确理解、适用法律,以达到规范、合法用工之目的,促进相关行业企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在此,笔者结合办案实际,就此类问题谈几点看法,以期厘清相关法律关系,达到正确适用法律之目的。案例张某于2005年4月到某建材公司从事搅拌车司机工作,负责运输商品砼。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对张某的工作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劳动  相似文献   

19.
川劳社函[2008]229号四川省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你局《关于老工伤人员死亡后一次性待遇支付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 现答复如下: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 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 号)等规定 ,一级至四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残人员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抚恤金、基本  相似文献   

20.
案情简介刘某等31人因为加班费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并诉至法院。在法院审理该劳动争议案件期间,用人单位向法院提交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一份《行政许可决定书》,该决定书对用人单位12个岗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准许。起诉人刘某等31人均为上述1 2个岗位中的员工,而事实上用人单位实行的是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