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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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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罪刑法定与我国刑法的价值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是一个深刻的观念变革与价值重塑工程 ,只有从它的思想渊源、价值内涵等方面把握 ,才能使罪刑法定原则“从法律理念转为法律现实” ,确保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得以贯彻  相似文献   

2.
若将违法定义为是对刑法规范或成文法规范的违反,对自然犯而言,不免有循环论证的嫌疑.因为我们并不能通过其它成文规范的补强来实现行为模式的定型化.实质上,即便是法定犯,成文化只是规范在表层上的体现,未能触及法定犯义务的深层次本质.刑法规范与刑法条文具有密切联系.刑法条文表达刑法规范,是刑法规范的载体,因此刑法规范是刑法条文的内容与实质.但规范与奈文并非等同.由于规范的内容是禁止规定,故刑法总则中存在一般性规定与原则性规定,并不属于刑法规范;刑法条文是直观的,而刑法规范则不是直观的.因此可以认为,违法性实质上是对作为法秩序基础的社会伦理规范的违反,而刑法规范的本体则为"最低伦理"规范.  相似文献   

3.
论刑法的正当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艳风 《社科纵横》2002,17(4):39-40
刑法学界关于刑法正当性的研究主要有三种比较流行的观点 ,即报应正当论、预防正当论和报应与预防一体正当论。这三种观点都有其自身的理论弱点。国家刑罚权的发动包括刑法规范的创制和刑法规范的适用 ,目的在于维护和促进社会进步与尊重和保障人类发展 ,这才是刑法的终极正当性所在  相似文献   

4.
罪刑法定虽然在不同的法系有不同的表现,但保障人权的基本价值诉求是一致的.国际刑法也以人权保障为已任,因而必然要求罪刑法定.但是,二战之后的国际军事法庭针对战犯的审判中,罪刑法定主义中的禁止事后法原则对审判的合法性提出了巨大的挑战.虽然此后的国际刑法时该原则都予以了明确的规定,但作为国际刑法重要渊源的国际习惯的适用可能会与禁止事后法原则存在冲突.此外,两大法系就罪刑法定主义中的明确性的要求在国际刑法中也没能得到充分的实现.罪刑法定主义不仅是法谚,更是一种人权保障的观念.在侵犯人类基本人权的最严重的犯罪面前,国际刑法不应该排除"自然法"作为其效力根据,从而使其与罪刑法定主义的基本要求相协调.  相似文献   

5.
刘邦明 《社科纵横》2011,26(4):70-72,78
价值是作为人主观世界以外的客观实在对于人或其延伸与结合的主体需要。公平正义作为法的正义价值,是刑法永恒的价值追求。罪刑相适应原则在刑法的公平正义价值实现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刑法的内在精神。无论是同态复仇的原始、朴素公平正义观探源,还是报应刑、功利刑中的法律与社会正义实现,都揭示着罪刑相适应原则这一刑法核心原则不容替代的刑法基本原则作用。  相似文献   

6.
高琴 《社科纵横》2007,22(1):29-30
挪用公款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职务犯罪。近几年随着我国司法机关对职务犯罪加大打击力度,挪用公款罪也成为高发犯罪。但是,如何区分挪用公款与公款借贷,是确定罪与非罪的关键。文章针对具体案件进行分析,指出挪用公款罪与公款借贷的不同之处,为正确理解法律规定提供一定的法理依据。  相似文献   

7.
刑法教学中运用案例区别几种相似罪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学中 《社科纵横》2006,(11):90-91
文章通过对一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清楚地对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拐卖妇女罪与强奸罪,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盗窃罪与侵占罪作了区别,阐述了刑法教学中运用案例区别相似罪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刑法的谦抑性原则是刑事立法的重要原则。它的宗旨在于可以使用刑罚以外的手段能够达到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时,就不要使用刑法加以调整。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在行为边界设定和犯罪情节描述方面虽然反映了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基本要求,但在司法解释中关于情节严重的列举性规定之间却存在逻辑矛盾,容易产生罪刑不对等的现象,从而背离了刑法谦抑性原则。此外,本罪中关于法定刑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和起刑点过高的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实现,类似情况也出现在其他一些罪名中,应该通过修改刑事立法的方式予以调整。  相似文献   

9.
10.
田益友  顾伟 《社科纵横》2008,23(12):83-86
现代法治的核心是行政权要受到法律的有效控制.侦查权作为一种行政权力,其法治化是现代法治国家对其进行控制与规范的基本规律.侦查权法治化的有效途径是从立法上将其宪法化,同时遵循法律保留原则和比例原则.我国侦查权在法治化过程中在立法上还存在种种弊端与不足,需要按照法治化原则的要求对其加以改造.  相似文献   

11.
超法规期待可能性可否作为免责事由,存在肯定说、限制说和否定说三种主张.德国通说持否定立场,而日本通说则持肯定观点.结合刑法理论,在对有关观点进行梳理后,能得出超法规期待可能性与罪刑法定原则具有一致性、不违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且有助于实现刑法适用的实质正义和预防犯罪的结论.在当下中国的法治环境和各种矛盾聚集、显现的社会现实中,应当肯定并提倡超法规期待可能性,从而实现期待可能性的功能和价值.  相似文献   

12.
危害公共卫生罪的保护法益是公众的生命健康,而不是公共卫生管理秩序(制度),明确其保护法益是进行刑法规制的前提。《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扩大该罪的传染病范围,增设行为类型,但是对其构成要件缺乏类型性描述;新增基因科技犯罪,其中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的规制范围符合刑法的补充性原理,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的构成要件缺乏类型性,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样容易形成处罚漏洞。对危害公共卫生罪规制范围的完善路径:一是采取例示法,实现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与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罪状的类型性描述;二是合理设置基因科技犯罪的刑法规制边界,权衡好法益保护与自由保障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信息安全是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和融合而出现的一种新型的国家安全。要实现信息安全的战略目标,我国需要构建法律规范与技术规范协同保障机制。信息网络空间是一个技术空间,应当根据技术自身的法则去调整和规范网络行为。技术规范是保障信息安全的基础机制,但信息安全保障不能完全依赖于技术性规则的简单堆砌,也需要让法律发挥重要的支撑功能。要将技术规范统合到法律的轨道上来,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在法治轨道上整体推进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战略,实现信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  相似文献   

14.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高空抛物罪的增设,其目的在于强化对公共场所秩序法益的保护,以弥合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侵犯人身财产犯罪罪群体系上的处罚罅隙.高空抛物行为及其发生的场域复杂多样,应采取具体危险犯的判定模式,"情节严重"之标准要求足以引起公共场所周边不特定公众的紧张与恐慌,扰乱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高空抛物罪的主观罪过仅限于故意,排除过失形式.在主观认识要素上要求行为人对抛掷物品的材质、密度等物理特性以及抛物之时空环境具有认识或认识可能性.为了避免社会治理"过度刑法化",高空抛物罪的规制范围不宜过于扩张.高空抛物罪的增设势必会对刑法体系中的其他罪名产生竞合或交叉,有必要从解释论上予以衔接、融贯,构建高空抛物行为司法应对的系统方案,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相似文献   

15.
"事实"与"规范"的关系:一个哲学问题的政治-法律含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童世骏 《求是学刊》2006,33(5):41-48
“事实”与“规范”的关系既是现代哲学的重要理论问题,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实践问题,更确切地说,是一个具有重要的政治—法律含义的哲学问题。从讨论“事实”与“规范”的关系(或“事实性”与“有效性”)的关系入手,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提出了他所谓的“商谈的民主理论”和“程序主义的法律范式”,并设法在这个新的基础上批判资本主义现实、辩护社会主义理想。厘清哈贝马斯的政治—法律理论的复杂论证,研究这个产生于特殊语境的理论的可能的普遍意义,有助于我们思考什么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相似文献   

16.
法律保留是一项重要的宪法制度,发挥着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的独特功能。澳门基本法引入"以法律""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等表述,确立了法律保留制度。但是,由于澳门立法会议员的提案权受到严格的制度约束,立法会并不能自主地启动立法程序,因此,澳门法律保留制度的功能未能得到有效的发挥。为完善澳门法律保留制度,应当在法律保留的语境下解读澳门基本法第75条对议员议案提案权的限制,并修改《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针对法律保留范围内涉及政府政策、公共开支、政府运作和政治体制的法案确定不同的提案程序,保障议员的法案提案权,从而激活立法权。  相似文献   

17.
新中国的刑事立法重点移植了苏俄早期的刑事立法,而刑法理论则主要借鉴的是苏俄上世纪60年代之前的刑法理论内容.在构建我国犯罪构成理论时,对于我国现有的刑法知识应当去苏俄化.为了顺利实现这一目标,在去苏俄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其一,坚持渐进式原则.我国刑法理论,特别是犯罪构成理论的改革,不能采用疾风暴雨式的革命方式,而要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方略.其二,坚持全面借鉴、系统分析的原则.无论是大陆法系、英关法系还是当今的俄罗斯刑法理论,都值得我们认真、系统地进行比较,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其三,坚持自主创新原因.我国刑法理论应兼采各家之所长,兼容并蓄,为我所用,以此来丰富和发展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  相似文献   

18.
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预防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凌欣 《学术交流》2008,(5):33-35
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土壤污染的现状及危害日益严重.面对严峻的土壤污染形势,应制定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中应确立预防原则,不再给污染和破坏土壤者留下先污染后治理的任何空间,达到对土壤的保全或保护目的.然而,我国现行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规范未能体现预防原则,也没有把土壤作为一个独立的整体环境要素来规定相对独立的防治措施,不能从根本上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在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应全面规定贯彻预防原则的法律制度和措施.具体包括:土壤污染防治的日常监测制度;土壤污染防治的农作物种植管理制度;土壤风险评估和修复制度;根据不同的土壤污染源,规定不同的防治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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