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孙宇 《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2(2):62-68
德国法系各国民法中相邻关系的规定多以土地相邻关系为主,对建筑物区分所有下的相邻关系的规定多见于单行的区分所有权法律之中。我国《物权法》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下的相邻关系的规定并不全面,应该在分析相邻关系的主体范围和规范性质的基础上,总结建筑物区分所有下相邻关系的新类型,借鉴德、日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完善我国的立法。 相似文献
2.
我国<物权法>确立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但该法仅规定了区分所有权中的几个原则性问题,不足以调整区分所有权领域内所有的法律关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设计的核心是明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专有权与共有权,在保障区分所有权人专有权的同时,达到维持与管理建筑物的目的.因此,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客体的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只有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其范围与界定标准,才能真正廓清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专有权与共有权的权利界限,解决实践中因所有权区分不明确而产生的诸多纠纷. 相似文献
3.
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灾后重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区分所有建筑物的重建是灾后复兴的重要环节之一。区分所有建筑物全部灭失时,应依据《物权法》第97条决定是否予以重建;部分灭失时,可依据《物权法》第76条决定是否予以重建或修缮。抵押权原则上不及于重建后的房屋所有权,并应就部分灭失重建情形中的抵押权行使方式作出限制。数栋建筑物构成的住宅小区的灾后重建,原则上应由灭失或遭严重破坏的该栋建筑物的业主或原业主决定是否重建。在采用多数决决定是否重建时,应对反对重建的少数人的利益进行特别保护。因修改规划而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时,应依法对相关当事人予以合理补偿。 相似文献
4.
房权与地权的适当分离是宅基地上成就建筑物区分所有的基础.从宅基地上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维度考察,制度设计者们关于宅基地上房屋转让的种种患得患失心理实有杞人忧天之虞.以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为基础构建新型农村房地流转制度,既不失土地的保障功能,又能实现房屋价值,还能实现土地的集约化利用.建立以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为基础的新型农村房地流转制度,必须解决多重问题. 相似文献
5.
6.
卓家武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4(7):11-13,20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具有复合所有权的性质。为了实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合作与和谐,法律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主体资格、所有权客体以及所有权的界分作出限制,并以自治组织即业主委员会的形式促进权利主体的成员权合作,共同协理因共有建筑物而生的权利性公共事务。 相似文献
7.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同于一般不动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由于我国法律尚未正式设立此制 ,仅有的几个部门规章 ,对此缺乏系统调整 ,因而实践中容易与后者混淆 ,进而可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本文通过对个案的分析 ,揭示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特征、与相近权利的区别 ,建立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相似文献
8.
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持分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多层建筑物发展的产物 ,其内容经历了一个从一元论到二元论再到三元论的演变过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持分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物法性”要素之一 ,与普通所有权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权、成员权相比 ,有自己的特点。建筑物持分权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 ,其客体即共用部分。建筑物持分权的权能种类虽然与普通所有权、专有权无异 ,但其行使则应受到限制 相似文献
9.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多层建筑物发展的产物 ,其内容经历了一个从一元论到二元论再到三元论的演变过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核心和基础 ,与普通所有权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持分权、成员权相比 ,有自己的特点。建筑物专有权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 ,其客体在我国宜采“壁心说”。建筑物专有权的权能虽然与普通所有权无异 ,但其行使则应受到限制 相似文献
10.
住宅问题乃是一切国家的重要社会经济问题。我国应改变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研究和立法的滞后现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应由专有部分所有权、共用部分共有权、基于相邻或共有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三要素构成;应自成一个完整的法律关系体系;其专有所有权、共有所有权、共有部分附属的专有使用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区分所有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等,与一般财产权相比,均具有独特的法律特征和内在涵义,应作明确界定。 相似文献
11.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民法典草案的出台及法学界该制度研究的不断深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将在我国正式确立,其对完善我国物权法制度及调整现实法律关系具有相当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部分理论问题进行简要阐述。 相似文献
12.
随着《物权法》中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的出台,小区业主自治得到进一步推进。但由于情况不同,业主之间也存在着各种利益要求上的冲突。业主共有、管理权框架下,要保障小区正常运作,就必须深入研究这些冲突。本文基于实证调研和理论分析,对这些问题的表现和制度对策进行了浅要论述。 相似文献
13.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是近现代社会发展起来的一项新型不动产所有权制度。专有所有权是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的专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性质为对空间的所有权。 相似文献
14.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多个所有人甚至上百个所有人共同拥有一栋高层建筑物时,各个所有人对其在结构上和使用上具有独立性的建筑物部分(专有部分)所享有的所有权和对供全体或部分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建筑物部分(共有部分)所享有的共有权以及基于建筑物的管理、维护和修缮等共同事务而产生的成员权的总称.简而言之,它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的结合. 相似文献
15.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已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所普遍确立。然而,在我国迄今为止尚未制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具有明显的滞后性。本文运用分析比较法,主要借鉴法国、瑞士、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有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立法规定,结合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点,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地使用权和部分产权两个方面作以分析探讨,提出一些具体立法建议,以便有益于建立和完善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 相似文献
16.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包含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在内的复合型不动产所有权。其中,专有权作为一种所有权,具有绝对性、永久性和排他性;共有权可根据具体的使用情况,分别按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来对待;成员权作为一种独立的权利,当属于身份权中的成员权。 相似文献
17.
当代文化研究中,强调“审美无区分”有助于美学从审美自治的幻想中走出来,从而使美和艺术更好地发挥认识和批判功能,也有助于实现美学学科的正义。另一方面在审美泛化的年代,文化研究则应在其内部区分文化和艺术,唯有施行“文化区分”,才能使以美学的公正概念来审视文化研究成为可能,是美和艺术对广义文化研究的批判和甄别。 相似文献
18.
19.
论区分所有权建筑物社区中物业管理企业的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在区分所有权建筑物社区中的定位,对于理顺物业管理企业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关系,根本解决物业管理企业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矛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分析物业管理企业在区分所有权建筑物社区中的正确定位的基础上,探讨了物业管理企业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诚信义务. 相似文献
20.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作为现代民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我国以法律形式已经确立。理论界对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民法学领域,但始终没有涉足国际私法领域。很显然,各国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构筑与实践上存在着诸多差异,而这种差异恰为国际私法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找到了良好的契合点。通过对物权法律适用传统以及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具体适用的深入分析,从管辖权的确定与法律的适用两方面出发,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中探寻法律适用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基础,以展现一个多样化的法律适用体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