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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40 毫秒
1.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对传统著作权制度带来了显著的冲击。以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第一案为例,通过审视作品构成要件判断标准发现,独创性始终贯彻以人类作者为中心的评价标准,同时,智力成果要件则是认定人工智能生成物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作品与否的重要标准。从人类是否实际参与作品的创作过程来看,多数人工智能生成物不构成作品,而保护人工智能生成物的价值追求与邻接权制度的基本理念相适应,且邻接权制度的扩张趋势也为把人工智能生成物纳入其保护范畴创造了机会。建议立法通过扩张邻接权制度的权利内容与客体类型以对人工智能生成物提供必要保护。而在当前阶段,反不正当竞争法可以为人工智能生成物相关利益主体提供一定限度的过渡保护。  相似文献   

2.
人工智能生成物是随着新技术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客体。人工智能生成物被视为作品来保护,既符合技术理性,也符合著作权保护对象乃主体对客体利益建构关系的法律本质,同时亦符合近代法律拟制化的逻辑规律和晚近以来著作权法人格主义衰落和实用主义兴起的价值取向。将人工智能生成物视为作品保护,有利于我国占领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潮头,为把我国建成世界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中心和创新高地,奠定重要的规范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3.
近几年,人工智能不但“染指文字创作”领域,也开始“涉足”音乐创作和美术创作,但是人工智能的生成物究竟是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等问题亟待回答。人工智能与自然人存在本质的区别。人工智能不是“人”。人工智能显然也不具备承担责任所需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来源。所以人工智能还不足以成为“拟制人”。人工智能在本质上是人类的一项科技成果,不能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主体。人工智能生成的文字、音乐、绘画、图形等生成物,虽然具有作品的外观,但是归根结底是属于人类的智力劳动成果,其著作权归根结底也属于人类主体。目前其他学者提出的人工智能著作权归属于人工智能、归属于人工智能程序设计者、归属于公有领域、归属于人工智能的使用者等观点都有其局限性,不同的情形下,应当依据创造主义、所有权主义或者约定主义,区分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的不同归属。  相似文献   

4.
人工智能的流派大体上可分为符号主义、联结主义和行为主义,它们在历史上与知识产权法各自存在相应的联系.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符号主义人工智能以符号化的知识表征和逻辑推理为主要特点,客观上为知识产权法统一本质的概括提供了新的理论,并可以进行知识产权法专家系统的建构.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联结主义人工智能以模拟人脑的神经网络和学习过程为主要特点,与知识产权法具有共同的"鼓励学习"宗旨,又在专利客体、创造性审查、创新本质界定和法律伦理等方面提出了挑战.与互联网联系更加密切的行为主义人工智能强调智能行为是适应周围环境的进化行为,其契合了网络时代知识产权立法一定程度的"行为规制"转向,也对相关主体的权利博弈、保护对象的进化升级、智能交互行为的法律规制等带来了挑战.不同流派的人工智能既是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又是其完善工具,它们应当彼此进行深度融合.  相似文献   

5.
在国际贸易领域 ,发达国家为确保科技优势 ,发起签署了TRIPS协议。TRIPS协议是至今为止保护知识产权力度最大、制约力最强的国际公约 ,保护范围几乎涵盖了知识产权的各个方面。知识产权的实质是保护经济和商业垄断权利 ,TRIPS协议给发达国家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 ,也给广大发展中国家谋求发展的努力蒙上阴影———最直接的表现是在公众健康领域。本文分析TRIPS协议的特点和内容 ,及其对发展中国家公众健康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新学术》2007,(5)
对知识产权犯罪的罪数形态及其处罚原则的理解,是关系到适用刑法保护知识产权制度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从罪数形态理论入手,分析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不足,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即知识产权犯罪与其他犯罪之间产生竞合关系、牵连关系时,应当适用"数罪并罚"原则以及"轻法的封锁作用"理论,以期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确实保护知识产权制度。  相似文献   

7.
知识产权法本身作为平衡知识产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而做出的制度设计,旨在激励知识创新和促进知识产品需求的社会利益之间实现理想平衡。但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利益失衡,导致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合法性质疑。由此,必须防止私权保护不足或私权保护过度而损害知识产权人的个人利益或公共利益。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正当性分析需要考察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哲学基础和经济学基础。  相似文献   

8.
知识产权对象由存量知识和增量知识两个部分构成.其中,存量知识不属于特定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而增量知识则是考量特定知识产权能否成立及其保护范围的首要因素.存量知识、增量知识的区分贯穿于知识产权授予和救济的全过程,广泛应用于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领域中,发挥着全面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9.
当前,我国已建立了对知识产权的行政、司法双轨制的保护模式。而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行政保护的作用在知识产权领域会越来越小。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它们也并不排除行政权力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存在。但这只能说明行政权力保护的可能性,无法证明其有效性。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存在失灵的越位保护、与司法权力产生直接和间接冲突等问题。因而,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边界应限定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回归私权的保护边界,二是轻重有致的行政保护手段,三是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明晰互动。  相似文献   

10.
论高科技产业与知识产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知识产权在高科技产业中的重要地位,使得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具有高度的依赖性。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各种手段中最强有力的措施当然首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但是,由于知识产权法自身的特别规定性和知识产权产权权利实现的特殊性困难,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作用将表现出难以克服的局限性。要实现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必须克制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等外部因素的过分苛求,将注意力集中到高科技产业系统内部的自我保护问题上来,使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逐步通过一种内生性增长来实现。  相似文献   

11.
完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法律制度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立法,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重要内容之一。无论典型类型知识产权还是非典型类型知识产权,都有其保护范围和边界,故知识产权法规范架构内置诸多限制性制度安排,可从知识产权的取得、维持、实施等维度划出知识产权的范围和边界,对超越这些边界或违反立法宗旨的知识产权利用行为适用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进行衡量和调整,从而实现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规制。  相似文献   

12.
知识与法制的互动: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经济这一以知识作为经济发展第一推动力的新型经济形式正引起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的巨大变革 ,法律出现了越来越知识化的发展趋势 ,知识创新需要对人们自由创造的权利进行法律保护 ,知识运行各个环节需要法律制度的明确界定 ,这些都有赖于专门以知识及其衍生的知识产品为调整内容的知识产权法的界定与规制 ,保护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强化知识产权优位的法律意识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将成为知识经济时代法制建设的重中之重。本文试从法理的视角探求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之间的深层互动关系  相似文献   

13.
薛生全 《理论界》2011,(8):57-59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国内企业与个人知识产权意识不足,知识产权立法存在滞后与空白,知识产权执法也很薄弱。因此,要完善知识产权的宪法保护,要完善知识产权实体法和程序法,并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进行附加的补充保护。  相似文献   

14.
蒋慧 《学术论坛》2007,(2):147-150
文章指出引入竞争法对侵犯或滥用知识产权行为进行规制是经济发展的必然,分析了知识产权与不正当竞争的关系,指出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与竞争法保护的诸多差异性,阐明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与竞争法保护存在的竞合趋同性,并从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补充式规定入手,深入探究了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兜底保护,最后剖析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规定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修正建议。  相似文献   

15.
美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进程中的作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美国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变革时期对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进程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美国发起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攻势的原因是其国际竞争力下降的现实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客观需要,其通过双管齐下的办法以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的战略目标一方面在国内贸易法中强化保护知识产权措施,使自己在双边知识产权谈判中处于强势的地位;另一方面积极将知识产权问题纳入乌拉圭回合的谈判,并最终促成《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形成。而TRIPS的形成,标志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相似文献   

16.
张耕 《学术论坛》2006,(12):125-130
民间文学艺术通常被视为属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但对其赋予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日渐高涨。第三代人权理论发展产生的自决权、发展权等集体人权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充分的理论支持,人权保护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奠定了又一正当性基础。  相似文献   

17.
加入世贸组织与我国地理标志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理标志保护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 ,是当今知识产权领域的一大热点。本文通过对WTO关于地理标志的保护及我国对地理标志保护现状的分析 ,结合当今世界地理标志保护的国际保护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知识产权的正当性——论知识产权法中的对价与衡平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当前 ,知识产权法出现了合法性危机。原因在于人们对WTO框架下知识产权法的误解 :将保护一切“知识活动”的权利诠释为保护“知识”的权利。本文认为 ,知识产权法保护对象具有双重结构 ,其本质内容是智慧信息 ,其外在形式是知识形态。从衡平原则出发 ,知识产权法仅仅提供了确认秘密和鼓励公开两种衡平机制。其中 ,鼓励公开的机制是近代国家“创制”的、需经对价才能衡平并实现多赢的衡平机制。文章强调 ,违反对价与衡平条件的知识产权扩张会侵害社会公众的基本人权。对价与衡平、实现多赢的至善目标是现代国家的法定职责。在信息技术环境下 ,知识产权应在全球范围内体现对价与衡平 ,促进人类共同发展。  相似文献   

19.
杜文聪 《中州学刊》2004,(2):165-167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生与发展,补充了工业产权法的保护内容,成为与商标法、专利法、版权法并列的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当事人的知识产权和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以"通知删除"规则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商务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希望通过扩充平台义务范围、限制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自主判断空间的方式来实现对侵权行为的有效治理.然而,这种来源于著作权领域的制度设计不但未在电商环境下取得预期的制度效果,还导致了滥用通知频发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电子商务法》"通知删除"规则对"电子商务平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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