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1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黑胸散白蚁(Reticulitermes chinensis)是在我国广泛分布的一种木食性白蚁,它的肠道内共生着大量的原生动物和原核生物。对其肠道内共生微生物的研究,有助于阐明木食性白蚁消化木质纤维素等植物源食物的机制。运用分子克隆技术对该白蚁肠道中鞭毛虫(Pyrsonympha grandis)相关共生细菌进行系统发育分析的结果。构建了与黑胸散白蚁肠道内共生鞭毛虫P.grandis相关的共生细菌的16SrDNA文库,通过对挑选克隆的RFLP分析选择了4个克隆进行测序,系统发育分析表明这4个克隆分别属于拟杆菌,"白蚁菌群1(Termite group 1)",γ-紫细菌,和β-紫细菌。 相似文献
2.
文化生态学给研究散杂居民族关系提供了前提和可能,其通过人类文化与自然生态的互动有力地证明了民族分布格局和民族关系的形成原因,这成为共生互补理念的理论前提之一。在这种语境下,多元文化的生态关联、系统论的分析脉络是散杂居民族关系研究中不容忽视的新内容,共生互补理念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基本视野、方法论和话语体系,并对散杂居民族关系作出逻辑上的推演,提出多元民族文化共存与相互尊重、各民族在共生中发展互补性竞争与规则性合作。 相似文献
3.
河套文化体现了游牧与农耕文化的互惠共生和相融共生的共生关系。文化接触带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人文地理环境对河套文化形成、发展和演进起了主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陈四辉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29(2):115-123
中国经济增长俱乐部趋同对"泛珠三角"如何突破现有经济增长格局,构建新型区域经济合作模式是一个重大考验。生物共生与各省经济之间的有机联系具有很强的一致性。通过引入共生理论,分析"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共生系统、共生能量的产生机理、共生系统进化规律,提出提高"泛珠三角"经济合作共生单元的主质参量,培养和利用有利的共生环境,拓展合作的共生界面,促进共生系统的优化发展等促进"泛珠三角"经济合作的建议及措施。 相似文献
5.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的三个主体——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由于各自追求最优目标的差异,既存在合作又存在"类似竞争"的关系。文章利用生态学理论,从共生的角度探究产学研联盟的最新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本质,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文章在逻辑斯蒂方程的延伸Lotka-Volterra模型的基础上,探析联盟内部企业、高校与科研机构三者之间实现平衡达成实质合作的数学条件。结论表明,尽管联盟各主体存在目标差异性,但是在一定条件下,依然可以达到利益平衡。为建立长期稳定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供理论研究方向,并为指导联盟建设奠定一定基础。 相似文献
6.
刘满芸 《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
在共生视野下对翻译教学理念深入剖析,从宏观性、人文性、专业性、实用性、创新性、技术性等六个层面探讨了地方本科院校翻译教学的多维实践与创新问题。 相似文献
7.
8.
智媒时代探索发展新闻付费业务是报媒集团提升新闻质量和运营水平的有益方向,本文认为厘清和平衡免费内容和付费内容的关系是发展付费业务过程中的关键。文章将该问题置于生物学的“共生”理论框架内进行讨论。首先从职责功能、内容形态、竞合关系三个层面阐释了新闻付费、免费内容的共生逻辑;其次以付费墙发展历程为例,将其梳理概括为付费与免费内容从“偏利型”共生向“互惠型”共生关系的转变过程,并从中概括出反向演化、螺旋演化模式;最后侧重于“互惠型共生”发展方向,从技术、受众、政策等提出我国报业发展付费业务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王振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7(1):117-120
报应刑论、特殊预防论与一般预防论是刑罚目的的三种基本的理论;它们与刑罚的正义、人权与秩序价值存在着某种贯通;刑罚目的的价值化思考有助于消解各种刑罚目的理论的对立与冲突。 相似文献
10.
杨亮 《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20,39(5):13-22
南粤古驿道是沟通岭南与外界交流、促进岭南内部融合、见证岭南文化形成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广东大力推动南粤古驿道的保护与活化利用工作,引起广泛的社会参与。文章以河源古驿道为例,基于共生理论研究框架,分析河源古驿道的历史演变,确定河源古驿道共生单元为古驿道—乡村—城镇;其次分析共生单元及共生环境现状,认为共生环境已经发生巨大变化,致使古驿道共生单元逐渐被割裂了相互联系,共生关系趋于弱化或者消失;最后,通过分析古驿道共生单元历史形成与演变,提出河源古驿道共生系统重构方式,建议把古驿道的保护和传承融入其共生系统的发展之中,为乡村振兴和特色小镇发展注入灵魂。 相似文献
11.
高金榜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3):73-77
法的起源是法学研究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本文从分析法的概念和本质以及法与法律的区别入手来探讨法的起源问题,在此基础上来分析和论述法的起源.随后指出"法起源于国家"这一认识是对真正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起源学说的误解和歪曲,是完全错误的.在此基础上,本文得出了法起源于原始母系氏族社会、原始社会规范的出现和原始习惯的产生是法产生的标志的结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