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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环境法的裁判解释是法官针对具体案件所适用法律的内容和含义做出的说明,是法律解释方法在环境案件中的具体应用.环境法的裁判解释为有权解释、个案解释.环境法的裁判解释应遵循合法性、合理性、整体性、史实统一性、明确具体性原则,以探求准据规范的字面含义、探求的法律规制意图和立法目的、探求法律规制对象的客观本性和社会意义为思维路径,采用语言学、社会学、系统论、目的论等思维方法来进行法律解释.  相似文献   

2.
牟宪魁 《文史哲》2011,(4):161-168
宪法解释对制宪者原意的探求,不应局限于制宪者在当时的意思,而应探求制宪者处于今日之社会情势下所应有之认知。法官在解释宪法之时,通常会杂糅运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等一般的法律解释方法。但另一方面,由于宪法裁判具有不同于一般法律裁判的特殊性,为了维护司法审查的正当性,宪法判断又有宪法判断回避、合宪性解释、适用违宪等特有的原则和方法。  相似文献   

3.
社会学方法作为当今美国宪法解释的主要方法,以考量社会效果的方式来选择解释的方案,这与利益衡量的方法既有不同又有融合之处。在澄清社会学解释方法含义的基础上分析了这种方法的必要性及其运用,梳理了这一方法的三个主要的理论源流,即哲学诠释学、实用主义、社会学法学与现实主义法学。  相似文献   

4.
法律解释涉及法官、法律职业共同体和当事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法律解释实际上就是法官解释,法官在法律解释中解释法律和事实,并构建裁判规范.法官的解释具有超脱性.法律职业共同体参与法律解释,这种参与具有偏向性.当事人也参与法律解释,这种参与具有自主性和任意性.在法律解释中,法律职业共同体和当事人制约着法官的解释,他们通过法律论证实现法律解释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5.
单忠献 《兰州学刊》2004,(2):143-145
在司法裁判过程中 ,法官应就选择适用法律的正当性作出解释说明 ,以证明其与案情事实的吻合和对应。为了谋求过去成立的法律规则对当前法律事务的公正处理 ,突破成文法僵化时滞的囿限 ,使法律在更具操作性的实践中体现法治的精神和原则 ,法官在对适用法律进行解释时 ,必须遵循正确的解释要求 ,掌握科学的解释方法 ,运用合理的解释规则。  相似文献   

6.
法律解释的创造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解释活动具有明显的创造性。法律渊源与法律事实是法律解释创造性的基础;法官通过对法律与事实进行解释,创造出针对个案的裁判规范,是法律解释创造性的结果,它是法官判决中说明理由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法律解释的创造性不是随心所欲的,其受到一定的限制。法律渊源是法律解释创造性的一个明显的限制,无论是正式法律渊源还是非正式法律渊源都在约束着法官的创造活动;法律职业共同体是法律解释创造性的另一个限制,因为法官必须对自己的判决理由进行说明,这种说服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论证过程决定了法官的创造活动要受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限制。  相似文献   

7.
对刑事难办案件中的利益衡量进行必要的限制,适用案件要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利益衡量要具有针对性;不能在法律之外进行解释,法官应考虑法律的安定性;限制和规避司法的抑制社会效果的消极作用,注重其客观性。  相似文献   

8.
宪法文本的抽象性和概括性是宪法解释方法重要性的现实基础.原意主义解释方法诉求制宪者的权威,但每个人无法回避的"历史前理解"使其难以厘清个人理解和制宪者意图的清晰界限;文本主义解释方法关注文本的通常含义,但其始终是以不致产生荒谬结果为前提的.社会对宪法解释所产生的社会效果的认同是衡量宪法解释方法优劣的首要标准.社会学解释方法正是在这种理念下应运而生,这是其成为宪法解释首选方法的内在缘由,同时,宪法的政治属性和最高性是决定社会学解释应当作为宪法解释首选方法的外在条件.社会学解释方法虽赋予释宪者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但其是在遵循"法律解释共同体"的内部规则和解释传统的过程中作出的,故其结果并不是主观的,而是客观的.  相似文献   

9.
在轰动一时的许志欣案件中,裁判过程无视土地承包人的人力、财力付出及其利益,生搬硬套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成了关键且极具争议的问题.在民事裁判过程,机械适用法律将导致丧失公平、正义的裁判结果,而利益平衡不仅有利于法官进行裁判,弥补法律存在的不足,而且有利于实现诉讼效率和裁判公正,还有利于提高法官的办案水平,有效实现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因此,法官应遵守法律原则、位阶原则与比例原则以及过程展现原则,灵活运用利益平衡,以使当事人利益平衡获得最大化.  相似文献   

10.
刘成安 《东岳论丛》2006,27(6):221-224
依法裁判是法治理念对法官的要求。司法三段论是依法裁判的逻辑表述。然而,由于制定法和司法三段论的局限性,依法裁判命题在法官审判活动中常遇窘境。通过法官解释构建个案的裁判规范,是救济制定法和司法三段论之不足、证立依法裁判之命题、维护法治之理念的法律方法。  相似文献   

11.
法律是一种不断解释性概念,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的前提。作为法官释法的两种不同的司法《学,司法克制抑或司法能动的分歧集中于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限度。近年来,司法能动备受学者书崇,但也常被误读或曲解;实践中深受法官青睐,却多为之所滥用,甚至被异化为掠夺和扩张法律解释术的武器。当务之急,法官应当奉行司法克制,尊重并认真对待规则,依据法律文本的含义解释法律,审慎地建构裁判规范。  相似文献   

12.
孙光宁 《兰州学刊》2008,(9):116-118,122
在广告中将最终解释权归于自身是商家的一种普遍做法,这种做法已经被有关法规明确禁止用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广告最终解释权实质上是一种格式条款,其解释与一般合同解释并不完全相同。对其禁止体现了对司法中动态解释的重视,这也是目前法治向微观和具体发展的趋势表现。就具体广告的解释而言,需要法官通过各种解释方法的运用来表达当事人的拟制意志,在利益衡量的综合考虑基础上形成正确的裁判。  相似文献   

13.
习惯在司法过程中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过程中法律不能解决所有纠纷,现代的法律总是遭遇乡土习惯的阻挠。法治建设中,法律作为本土的内生秩序,与中国文化有更强的亲和力。习惯可以弥补法律的不足,依习惯裁判可以满足当事人的乡土诉求,减少法律实现的阻力,节约司法成本。在我国立法中应给与习惯相应的法源地位,法官在司法过程中巧妙地运用习惯,在习惯与法律之间作出合理的选择。法官需要掌握收集与鉴别习惯的技术,对习惯进行论理解释,对裁判结果展开合法性论证,最终可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4.
文义解释:法律方法的优位选择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陈金钊 《文史哲》2005,(6):144-150
文义解释是法律解释的最基本方法。这一方法涵盖了字面、限缩、扩张、法意、合宪、体系、语法、比较等解释方法。在文义解释方法之外,还有价值衡量、社会学解释等方法,按照法治对法律人的基本要求,文义解释方法具有优先使用性。这里的优先不仅包含使用顺序的优位选择,而且还包括解释者应尽量减少使用文义外的其他解释方法。法治反对那种为达到某种目的而不顾常义的添加或转义解释。  相似文献   

15.
在全球法治现代化的过程中,正当程序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公认的法治要素之一,是中美法官处理纠纷的共同制度前提。中美都需要客观公正的程序使诉辩双方信赖司法裁判的过程,同时也需要能够贯彻形式法治的司法方法。在程序法治之下,中美法官所运用的司法方法有三大共同点:其一是遵循释义学解释,中美法官执业的第一要求均是首先理解法律文本的意义;其二是坚守形式理性,在结合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时应确保推理过程不掺杂非理性的因素,中美法官均在可预测的诉讼程序之上借助全国统一的法律数据库和智能系统进一步确保实体法裁判尺度统一;其三是追求法律之真,现代科技的蓬勃发展使得现代法治国家更加重视物证基础上的法律真实。  相似文献   

16.
林菲菲 《学术探索》2013,(11):13-17
网络侵权纠纷随着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逐年增多,这类纠纷也呈现了新的形态。对这些纠纷的法律规制,是满足社会对法律的现实需要的必然选择。规则的结构决定规则适用范围比较有限,而原则的特性使得其经过解释可以有更广泛的适用空间,因此面对各类新型网络侵权纠纷,法官自然倾向采用原则裁判。在对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检索中发现了三个运用了原则进行裁判的网络侵权案件,法官通过原则的适用,扩大了权利人救济的空间,弥合了法律和社会的差距,维持了社会的公正。  相似文献   

17.
判决如何与先前所确立的规范相关联,国内外学者提出各自不同的法律裁判思维模式."推论模式"、"等置模式"、"解释循环"等的提出均不再是对传统三段论演绎推理模式的原版复述.加之,许多法学家提出关于法律不确定的命题加大了演绎推理遭到质疑的程度.然而,在制定法国家,甚至包括判例法国家在内,演绎推理思雏的基本骨架却在裁判过程中得以保留.具体到刑事法领域,罪刑法定在近现代各国的确立并未将法官的刑法解释排除在外,相反,法官刑法解释的重要使命就在于:通过解释实现罪刑规范的确定性,为个案裁判解决法律推理的大前提.  相似文献   

18.
制度层面的合宪性限定解释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宪法审查主体在系争法律的多项解释方案中优先选择最能符合宪法意旨的一项时,所运用的方法乃"合宪性限定解释".这项方法的运用既在解释宪法也在解释法律,还是一项避免违宪判断的方法以及一类宪法裁判方式.普通法院所运用的"合宪性法律解释"与之具有相同方法原理,但放在特定的法解释制度中考察,不同的运用主体带来两项方法的诸项区别.两项方法只有统筹兼顾,方能相得益彰;试图跳过合宪性限定解释而期待合宪性法律解释匡扶宪政大厦,则是舍本逐末.  相似文献   

19.
利益衡量是司法审判实践中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利益衡量只能在法律适用出现危机时采用.法官对个案冲突进行利益衡量时,必须进行合理的价值判断,而且价值判断的标准须由合议确认.法官作利益衡量时必须注意行为的节制性、妥当性、现实性和统一性.采取利益衡量的方法创造判例十分必要.利益衡量对法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20.
法律解释以法律文本开始,以识别裁判所必须的法律为结束点。法律解释并非语言含义之演练,也非为一种纯粹的经验性决策方法,毋宁受到法则之规范。解释过程的中间环节需要予以澄清和揭示。无论是以语言含义为目的的法律解释标准图景,还是聚焦司法裁判过程的现实主义者,都忽视了解释法则的存在。解释法则为法律解释活动的规范性提供了保证,也为疑难案件的裁判决策允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选择技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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