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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余竹旗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3(2)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勃兴,营业转让在我国已经成了普遍存在的客观现象。由于公司法、民法中没有就营业转让作专门规定,在营业转让中存在第三人债权受到侵损的问题。借鉴域外立法经验,我国立法应明确规定营业转让当事人的公示义务,赋予债权人异议权和撤销权,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2.
周洪政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5(1):146-150
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营业转让合同以采取书面形式为宜.我国法律将来对营业转让作出规制时,应将营业转让合同的书面形式规定为任意性条款,同时应规定营业转让合同的一般条款,供当事人签订合同时选择.对于营业转让的范围,一般情况下,应以当事人约定为准.营业转让人负有移转营业的义务和竞业禁止的义务,在立法上应赋予营业转让人营业优先权;营业受让人负有支付转让价金的义务,商法应确立营业受让人的减价权. 相似文献
3.
营业转让是指通过签订合同将客观意义上的企业的全部财产或部分重要财产作为一个有机的组织体进行转让的活动.在这一转让过程中,涉及到企业的债权债务移转、竞业禁止、劳动合同继受等问题.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营业转让调整的缺失,增加了营业转让行为的盲目性和纠纷的产生.文章在主要比较考察了德、日、韩等国家和我国澳门地区的营业转让制度的基础上,对营业转让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和探讨,以探索我国设立营业转让制度可行性,并期望引起更多学者对营业转让制度的关注. 相似文献
4.
商号转让中若干法律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徐奉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9,(1):92-94
商号转让的合法性已得到各国商法理论和商事立法的普遍肯定,但对于应如何转让,各国规定有所不同,一般都作出限制性的规定。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商号权保护制度的缺失,在商号转让过程中很容易发生纠纷。本文围绕现代各国对商号转让所采用的两种立法模式,分别对两种立法模式下商号转让过程中出现的主要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对商号单独转让和与营业一并转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法律规制,构建我国商号权保护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5.
郭娅丽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7(3)
对营业转让是否须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学界存在"不要说"与"必要说"的争论.其中必要说为多数人所认可,但在歇业中公司、债务超过公司、清算中公司、母子公司的营业转让等特殊情形下,是否采纳"必要说"应具体分析.对股东大会决议存在瑕疵的营业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为可撤销合同符合基本法理,以利保护交易安全;并就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方式、期间,以及撤销权的限制和排除情形展开了分析. 相似文献
6.
国外营业转让规制及其在我国的引入——日本及美国法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小勇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
营业转让是重要的且不可替代的企业并购重组手段之一.而且,无论是否有无立法规定,营业转让是客观存在的经济手段与现象.实施营业转让必定会引起各利益相关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失衡或冲突,大陆法系国家均对营业转让行为进行特别规制,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却不足以调整这些法律关系;而且,英美法系国家虽无营业转让法律制度,但其全部资产转让制度在实质上与前者无异.因此,我国确有必要建立营业转让规制. 相似文献
7.
商品房预售在我国商品房买卖中占据重要地位,而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尚不完善,对此学界存在较大分歧。本文首先从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概念、客体、法律属性、要件等方面做了解析,对其存在的合理性作了分析,并对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立法建议,使预购方对转让的期房引起足够重视,以维护预购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赵雪娇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2(1):59-60
近年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的事业单位的改革引来了许多学者的关注,但是就事业单位是否可以进行营业活动这个问题,学界还没有一个清晰的论断。在市场经济相对完善的时代,营业自由也应该成为其题中之意。事业单位的日常公共服务性质的活动不是事业单位的营业行为,只有在公共服务行为之外的投资行为才能视为事业单位的营业活动。事业单位在充分保证其公共服务职能的前提下可以进行营业活动,但应对其进行制度规范,以解决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和营业性的冲突问题,这一点可以借鉴公司的运作模式。 相似文献
9.
财产保险合同转让中的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袁碧华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3(1):73-76
由于财产保险合同的特殊性,民法上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一般原理,不能完全适用:保险标的因法定 原因而转让的,财产保险合同当然转让,因约定而转让的,则不能。当保险标的所有权转移时间与交付时间不一 致时,应以后者作为财产保险合同转让时间。 相似文献
10.
童永龙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7(3)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如专用技术、专利、商誉等.无形资产的转让价格一直是人们探讨的问题,而自行开发并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转让用未来预期收益法作价比较合理,还能反映它的真实价值. 相似文献
11.
刘源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1(3):70-71,76
在企业管理中 ,如何正确评价员工的综合能力 ,并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应的奖罚制度 ,采取积极措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对企业管理的效果将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2.
李灼统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5,25(2):83-85
“交付主义”的风险转移原则与所有权转移有着内在联系,“交付主义”是以确保所有权能够移转于买受人为基础的。鉴于我国目前的客观情况,对于一般动产可采用“交付主义”,对于不动产和准不动产则应采用“所有权主义”。 相似文献
13.
14.
水权转让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崔建远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5)
水权转让不是水资源所有权的转让 ,不是水合同债权的转让 ,也不是水的买卖 ,而是作为准物权的用水权的转让 ,其前提是法律使水权具有让与性、水权界定清晰、水权确定。水权转让合同是水权转让的主要的法律事实 ,但不是物权合同。转让人享有能够处分的水权是转让的条件之一 ,否则转让合同的效力待定。取水许可证而生的水权转让以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该登记应具有公信力。 相似文献
15.
霍孟杰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6(1):125-127
风景名胜区经营权的转让在我国是一个新生事物,由于法律并未对风景名胜区特别是非国家级景区经营权的转让做出明确规定,致使我国许多地区风景名胜区经营权的转让出现转让过程尚不规范,某些转让行为亦有悖于国家的有关规定等诸多问题。因此,探讨如何规范风景名胜区经营权的转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竞业禁止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雇主较为广泛采用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手段,也是雇主用于抵消员工培训成本的利刃,它对于提高雇主在人才和技术的保护上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它不仅与雇主的利益有关,而且也关系到雇员的劳动权乃至生存权,同社会公共利益不可避免存在冲突。因此在我国立法中要对竞业禁止予以合理的限制,以协调商业秘密保护与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7.
王盈秋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5):90-94
以语域理论为指导,分析了商务合同语域独特性,汉英商务合同的语言共性与个性,以及汉英读者对合同文本的接受性,阐释了商务合同语域汉英转换的语言特点,从语言学的角度探索了在商务合同翻译中如何容载文化信息的意义转换,凸显合同的规范性,体现法律的公正性以及提高读者的文化敏感性。 相似文献
18.
钱亦杨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3(6):130-131
文章通过中日两国家族企业的对比分析,揭示了两国家族企业在企业文化、经营管理方式、产权结构以及学习先进文化的态度等方面的差异,对我国家族企业从"企业家族化"向"家族企业化"的转变,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19.
郭东旭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6(3):16-20
宋朝是一个外贸往来非常活跃的历史时期。不仅在沿海港口聚集了无数涉洋前来的蕃舶 ,云集了大量衣冠各殊的蕃国商人 ,甚至出现了“涨海声中万国商”的盛况。这一繁荣景象的出现 ,无疑与宋朝积极推行“招徕远人 ,阜通货贿” ,严格维护蕃商在华权益 ,热情款待蕃客 ,尊重远人习俗等政策分不开。但是 ,宋朝对蕃商的过分宠绥 ,又使蕃商在中国获得了某些不应有的权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