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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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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科纵横》2016,(5):95-98
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却面临严峻的环境问题。环境公益诉讼作为解决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受到诸国推崇,本文从中国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的必要性、环境公益诉讼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入手,阐释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2.
翟玲玲 《社科纵横》2008,23(3):98-99
近年来,在中国要求尽快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学界对环境侵权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研究不断深入,国家立法机关正着手修订<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两部诉讼法律均将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修订增加的内容之一.本文借鉴了国外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方面的一些有益做法,从环境公益诉讼的属性分类、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设想三方面,进行分析阐述、探求合理懈决中国环境公益纠纷的途径.  相似文献   

3.
4.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众多保护环境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由于我国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使该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具有了必要性,同时在我国具有建立该制度的法律基础、群众基础和实践基础。我国应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并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构建之路,真正确立和完善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限制性制度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诉讼经济和诉讼秩序的角度考虑,并非任何人都可随意启动环境公益诉讼程序,原告在欲提起环境公民诉讼之前,必须先将被控违法行为和自己的起诉意图书面通知可能成为被告的环境违法者,并向政府或其环境行政部门申诉.鉴于我国环保团体良莠不齐的发展现状,我国目前只能赋予少数经过注册、成立已经有一定年限、有一定活动范围、人员和资源的非营利性环保组织具有环境公益诉权.为了节约有限的诉讼资源,法律必须明确规定环境公益诉讼的可诉范围,检察机关、政府及其环境行政部门都只能对特定环境事件提起诉讼.环境利益的公共性、整体性决定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只能有条件地行使撤诉权,且不能寻求与对方当事人和解或接受任何第三方主持的调解.  相似文献   

6.
7.
《社科纵横》2016,(9):110-112
公益诉讼不是一种单独的诉讼模式,而是一种基于诉讼目的不同而划分的概念,其目的在于维护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不受侵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具有广泛性。目前环境公益诉讼已经积累了多年的司法实践,相关立法正在提速,有利于公众环境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8.
环境公益诉讼是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趋严重的形势下,为保护环境公共利益的迫切需要而产生的。当下,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践及某些地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牵动着国家层面的立法,并导致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诞生。然而,由于我国的社会价值取向、公民权利意识、法律思想、司法救济手段等诸多因素影响,使得环境公益诉讼立法不完整、不彻底,存在起诉主体受限、起诉条件过严、诉讼类型单一、相关机制的衔接不明等先天不足,让它面临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9.
中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缺失及本土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峰 《社科纵横》2006,21(7):71-73
环境公益纠纷是伴随着社会发展必然出现的纠纷形式。为维护社会公益,解决环境公益纠纷已成为一项不容回避的课题。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出现,既是诉讼法对其自身只顾及保护私人利益的狭隘性突破,也是对传统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超越。针对我国传统民事诉讼在排解环境公益纠纷上的程序障碍,建立价值与规则独立为一体的全新公益制度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10.
《社科纵横》2018,(7):64-68
自2012年新修订《民事诉讼法》第55条提出公益诉讼以来,学界关于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讨论不胜枚举,但是对于明确哪些社会组织能作为公益诉讼主体的讨论倒是少之又少。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在具体实践中如何理解又是一大难点。本文围绕着法律规定和有关性,分别探讨了作为公益诉讼主体的社会组织所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对我国目前多发的环境与消费者公益诉讼中的组织主体资格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1.
公益诉讼比较研究及其对我国环境立法的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幸红 《学术交流》2005,(4):50-53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加重,由环境侵权引起的环境民事纠纷数量激增,传统的解决机制存在多方面缺陷,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针对环境民事纠纷的特点、探讨新的解决方式———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提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民事纠纷解决机制设想。  相似文献   

12.
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则要点与制度衔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公益具有易受损性,其利益代表模糊,救济机制残缺。确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弥补相关法律制度缺陷、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维护社会公益的要求。本文认为: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中,应明确诉讼类型定位、起诉主体资格、起诉案件范围、举证责任承担、诉讼费用负担、损害赔偿金归属等方面的特殊规则,防范滥诉现象发生,禁止反诉和以牺牲公益为代价的和解调解,并应协调环境公益诉讼与受害人的诉讼、检察机关的公诉和抗诉、环境行政执法以及诉讼支持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赵俊 《学习与探索》2023,(3):80-85+182
我国环境诉讼的司法实践表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机制并不顺畅,主要存在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权力受限、行政机关履职认定标准不统一、诉讼请求与检察建议存在出入、检察机关举证责任偏重等问题。要建立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机制,必须强化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确立“类型化”行政不作为认定标准;第二,提升检察机关调查取证能力;第三,明确检察建议与诉讼请求内容衔接转换的界限;第四,合理配置检察机关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4.
徐本鑫 《创新》2018,(4):58-67
我国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实现了从理论探讨到试点推行再到全面实施的积极进展.在社会舆论的一片赞誉声中,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仍面临着违法事实难认定、公共利益难衡量、调查核实权乏力、诉讼处分权模糊等现实挑战,存在试点过后案件来源堪忧、公益诉权被滥用、法律责任实现落空等实践隐忧,需要从明确案件来源、充实调查核实权、明晰调解规则、增设撤诉条件、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5.
公民个人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资格辨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镝 《学术交流》2013,(2):59-62
我国的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建立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而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当今,各国的环境立法趋势是不断扩大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范围,而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仍然将公民个人排除在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之外,使得许多环境公益诉讼因资格不合而无法正常启动。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虽然会有滥诉、浪费司法资源等弊端,但从我国公益诉讼的实践来看,赋予公民个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是大势所趋。因此,深入理解和分析公民个人作为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优劣,赋予公民个人环境公益保护的起诉权是合理的、更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6.
胡婧  朱福惠 《浙江学刊》2020,(2):117-126
诉前程序是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必须适用的法定程序。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分别从提出主体、适用范围、适用程序、履职回复期限以及与诉讼程序衔接机制等方面规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形成特定的立法逻辑。但在解释和适用规则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究其根源在于诉前程序规则设计及其运行偏离立法逻辑。因此,应围绕立法逻辑,优化现有规则体系:明确诉前程序适用规则;优化检察建议内容;调整诉前程序和诉讼程序衔接机制。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环境污染及其造成的损害日益严重,客观上对损害救济的相关法律提出了变革与发展的要求。然而,传统环境侵权诉讼在原告资格、诉讼事由和诉讼主体——环保团体的诉讼资格方面面临诸多困境。环境公益诉讼在原告的起诉资格、诉讼标的、诉讼事由以及诉讼性质等方面,弥补了传统环境侵权诉讼的缺陷,在实现环境正义、保护环境公益、救济环境损害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生态环境问题与环境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具有直接关系。“官告官”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主要聚焦于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职责这一微观行政行为认定,检察机关以司法手段保护环境公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因法律规定不够明确,导致“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认定标准不统一、认定规则不一致,对于法定职责的认识存在分歧。未来应树立权责一致理念,严格区分“监管职责”与“管理职责”;应明确将“是否具有履行职责可能”的认定纳入审查范围,科学合理确定履职期限;应采用行为主义的裁判标准,明确回复检察机关建议仅仅属于程序性规则之要求,从而发挥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对于保护环境公益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9.
公益诉讼之法理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廉 《求是学刊》2004,31(2):78-82
公益诉讼是相对于传统诉讼的一种新型诉讼模式 ,它在主体资格、受案范围、具体制度以及价值取向等方面具有其特殊的属性。这一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公共利益的维护和良好的社会运行机制的形成。由于认识和制度上的缺陷 ,公益诉讼制度尚未在我国确立 ,以致在公共利益遭到侵犯时 ,缺乏有效司法救济途径。针对这一问题 ,文章在对公益诉讼制度进行法理分析的基础上 ,提出了建立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20.
公益与各种利益的协调平衡是和谐社会的重要表征。私欲膨胀侵犯公益、政府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侵害公益而又缺失相应的法律救济则会破坏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掣肘因素。公益诉讼以其特殊的运行机理有助于维护公益、协调公益与各种利益的矛盾与冲突,从而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内在的逻辑关联。因此,在中国构建公益诉讼制度既有必要性,同时又存在相应的法理基础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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