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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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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经济法形式理性的优先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济法形式理性优先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形式理性优先在经济法语境中的要求表现为规则和程序优先。经济法形式理性的正当性来自于经济法事实与目标的不可预测性、实质理性目标的可证伪性、实质理性的不可操作性三个方面。经济法形式理性优先是关于经济法适用的一般性原则 ,是法治理念与原则的具体化 ,是平衡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基本要求 ,但经济法形式理性优先也有其局限性。  相似文献   

2.
经济法程序内在价值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工具主义、内在价值主义是两种不同认识维度的法律程序价值观;经济法程序具有独特的内在价值,能为经济法的独立性论证提供新视角,实现经济法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融合,规范国家干预权及有效保障经济权利;实践考察中,需检讨我国经济法程序制度存在之缺陷,并对此作出完善性思考。  相似文献   

3.
现代性是以形式理性、个人自由为精髓,后现代性则是以实质理性为核心,对自由精神进行重塑。经济法具有浓厚的后现代性:首先,在经济法领域,自由不再是现代性的个体自由,而是社会自由、实质自由;其次,经济主体以个人和团体的形式积极参与经济运行,从而彰显了经济法的后现代性;再次,经济法的有效政府定位正是对现代性下有限政府观念的反思和重构。  相似文献   

4.
经济法:政府管理经济的法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突出政府管理经济内容在经济法中的地位,就抓住了经济法反映国家干预经济的本质。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需要借助于建立行政隶属性经济关系获得实现,经济法调整此种类型关系,既要推动政府管理日标顺利实现,又要防止其滥用干预权力、建立过多过滥的行政隶属关系。经济法调整政府管理经济的关系中,以维护社会经济运行的整体利益和效率作为根本价值,试图通过其调整机制把社会经济运行的整体目标寓于经济个体的个别活动之中,使经济个体在选择自身活动内容或方式时,充分注意到同社会目标协调的要求。  相似文献   

5.
胡充寒 《学术研究》2002,(10):72-75
经济全球化作为一种潮流必然对国际经济法产生重大影响。国际经济法对经济全球化已作出了回应 :国家经济主权的弱化、跨国公司的崛起及其对国际经济法走向的影响、发展中国家的边缘化、国际经济法统一进程的加快等。伴随经济全球化进程 ,在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创建过程中 ,不同类型国家之间及其与跨国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必将日益加剧  相似文献   

6.
关于经济法的经济理性,国内学者一般以市场失灵,国家干预作为经济法的立论基础,这种研究进路具有相当的科学性。但市场、企业与国家作为相互替代的调节机制并不宜以单一的国家干预机制来整合,因此可以从这三种调节机制替代的经济理性来寻觅经济法的生命空间。  相似文献   

7.
许石慧 《理论界》2007,(11):152-154
以弘扬科学理性、主体自由为主旨的启蒙运动,直接孕育了现代性的精神气质与行为方式。法的现代性实质就是法的理性化。作为市场经济问题矫治工具的经济法,在制度构成等方面具有与民法等部门法不同但并非根本差异的现代性。基于价值理性对工具理性的扬弃、实质理性对形式理性的修正。经济法的应然、实然价值越发彰显.由于现代社会合法性危机并未真正得以消解,经济法同样需要借助后现代视域下的反思嬗变,这是经济法理念应加以更新的内在动因。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维度下的思考同样有助于中国经济法发展的合适路径选择及完善。  相似文献   

8.
舒畅 《南方论刊》2014,(10):40-41
从某种程度而言,法律具有不确定性和确定性的特征,而经济法的不确定性则更加的显著。正是因为有比较复杂的成因,才形成了经济法的不确定性,如自身的非完备性、突出的政策性、经济法时空性和二元思维等。若立足于经济法体制的整合功能,从规范法视角分析经济法的不确定性,它的优势功能非常的特殊,同时社会价值也比较巨大,对日益发展的社会经济的需求给予了满足,同时对市场经济中集体理性的实现作出了保障。经济法的不确定性的功能,包括了外在功用和内在功能,但它其自身也存在着很大的功能局限。因此,我们应该从实施法律和立法的角度,对经济法的不确定进行深入的探讨,为人们对经济法不确定的正确认识,提供诸多的启发和例证。  相似文献   

9.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进一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从宏观上看,民族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协调理念、可持续发展理念决定了经济法将在民族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经济法要从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两方面入手:在经济立法中充分考虑民族经济利益;建立合理的民族区域财税调控制度;加快循环经济立法;同步建立起市场培育法律制度、规制法协调制度和区域经济协同合作制度.  相似文献   

10.
我国经济法理论沿着两个路径向前发展--西方19世纪末期20世纪初期的经济环境和相应的法律制度、中国的改革开放和法制建设,基于这个"路径依赖"产生的经济法理论在认知逻辑上还处于个别现象的加工过程,而没有进入体系化的一般理论阶段.矫正这种"错位"需要确定经济法理论的基础并改变认识的视角.经济法理论产生的基础是生产社会化,经济法理论的现代化和深化则需依赖国民经济体系化和经济全球化.  相似文献   

11.
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是经济法理论体系的重要范畴。本文从经济法责任的制度根源、与其他法律责任的本质差异及其独有责任形式等方面论述其独立性的基础,明确经济法责任是不同于其他法律责任的,具有制度保障和现实需要的独立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2.
经济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产物,是为了弥补市场和政府的双重失灵出现的。经济法所担负的这一社会任务和对市场经济的干预性质,要求其不但要准确进行价值选择,更要有恰当的法律类型来组织与安排它的结构和内容。回应型法作为回应各种社会需要的愿望的一种便利工具的法律,强调法律的能动性,在法律调整中同时关注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恰恰与经济法法律性质和价值追求相契合。因此,回应型法是经济法进行法律类型选择的必然之选。同时,如何在经济法的规范结构和内容中体现回应性,也是经济法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3.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是指经济法在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时所采取的行为规范方式和法律后果形式.它具有“经济性”、“矫正性”和“全局性”的特点.对经济法律关系的一方只规定权利而对另一方只规定义务、惩罚性赔偿责任、缺陷产品召回责任是三种典型的经济法调整方法.  相似文献   

14.
环境法与经济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部门,各自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环境法与经济法在调整对象、调整方法、调整目的、指导思想四个方面存在显著不同。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环境社会关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调制关系;调整方法的最大不同在于环境法调整方法所体现出的"生态性"以及经济法调整方法所体现的"包容性";环境法追求的是与环境相关的环境安全与环境正义,而经济法追求的是与国家整体经济利益相关的经济安全和经济正义;环境法的指导思想是可持续发展,经济法的指导思想是均衡发展。  相似文献   

15.
经济法基础理论始终是一个热点问题,众说纷纭,有必要予以澄清。我国经济法学界存在着不能正视历史。不能正视法治、不能正确认识理性的限度、不能理智对待法律部门等问题,经济法理论研究处于不能忽视和回避的困境之中。中国经济法不可能沿用传统法律部门的框架获得发展,又不能忽视法律与经济的密切联系,所以作为一种跨部门的研究方法是十分有益的。经济法基本理念是国家有限干预经济,并应以此作为渐进化理论完善的指导思想。  相似文献   

16.
经济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从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框架的认定和体系的基本形成出发,具体阐述了经济法被列为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第四位来之不易,以及经济法地位的全面确立,是法学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是经济法理论的胜利,是民主与法制实践的创新,是经济法制建设实践的胜利,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辩证法的充分运用.从经济法的基本精神是协调与干预的统一这一基本理论出发,具体论述了二十一世纪经济法面临六个方面的机遇与挑战,以及经济法和经济法学发展的方法论思考.  相似文献   

17.
经济法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一个部门法,具有其独特的价值取向。学者们对此也有众多不同的看法。笔者在对各学说进行批判的基础上,认为经济法是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价值本位的,带有明显社会性的,不属于公私法和狭义上社会法范畴的独立的新兴法律部门,其带有明显的经济本位和社会本位的法律特征。  相似文献   

18.
蔡磊 《学术探索》2002,(3):48-51
法律价值是法律中的一个核心问题。经济法以效率和公平作为其价值取向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转型时期 ,应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经济法的效率体现在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及经济法律制度自身等方面  相似文献   

19.
作为后进的经济转型国家,我国的行业协会存在诸多法律问题,对行业协会的经济法确认与规制是必要的。行业协会的功能和特征决定其是经济法主体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确认其经济法的独立主体地位。行业协会的经济法规制应系统化,包括完善经济法主体制度、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和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制度在内的各项经济法制度。  相似文献   

20.
汪莉 《江淮论坛》2009,(1):117-121
目前主流经济法学说关于经济法的定义存在一些不足。本文尝试作一个新的界定,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市场强势主体与弱势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恢复市场强势主体权力与市场弱势主体权利之间相对平衡是一种新的法权需求,这种法权要求是应然经济法哲学本体所在。实然意义上的经济法是应然意义上的经济法经过国家意志的中介上升为现实的法律,因而具备特定的法学范畴,它不包括经济政策,也不包括经济行政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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