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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学术期刊出版合同属于混合合同,包含出版权许可使用法律关系和出版承揽法律关系.作者费用应该适用民法的一般性规定及合同法关于承揽合同的规定,而不应该适用著作权法对作者报酬的保护性规定.学术期刊出版承揽法律关系中,如果作者不承担部分费用,出版者、作者的利益将严重失衡,这有违民法的公平原则,所以,学术期刊作者费用的存在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作者费用收取还涉及作者、政府定价主体、出版者三者之间的价格行政法律关系,定价主体制定作者费用收取标准应当遵循学术性原则、部分补偿出版成本原则、区别对待原则、通过程序控制收费权力的原则.出版者收取作者费用所涉不正当收费行为有不公开收费、歧视性收费等多种类型.  相似文献   

2.
刘丽园 《理论界》2009,(8):109-110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支付和融资工具,但其法律性质一直存在争议而在实践中导致了一些问题.本文结合我国合同法理论讨论信用证的法律性质,论证了信用证具有合同的本质要素,属于我国民法上的合同;其合同的成立不同于一般的要约承诺规则;信用证是一种特殊的合同.  相似文献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法律行为,是我国民法中独创的法律术语,在实践中以此订立的合同通常被称为“阴阳合同”,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出于某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目的,而利用合法的“外衣”来掩饰该种不合法的目的,以达到当事人最终想要的结果.在我国《合同法》提倡鼓励交易的原则下,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比比皆是,最常出现于规避国家的纳税和存在第三人的合同当中.由于此类合同损害的是国家的经济秩序和合同外第三人的利益,而且因为存在一层合法的“外衣”而使得其违法性更难被发现,在证据收集以及民事责任追究方面相较于其他无效合同的情形更加困难.  相似文献   

4.
无效合同的判断是合同法和司法实践中的重要问题.尽管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无效合同的判断标准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在理论及实务中仍存在着一些模糊的认识和做法.公序良俗作为现代民法的一项重要的法律概念和原则.理应作为判断合同无效的标准.  相似文献   

5.
情事变更重述——以5·12震灾为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不可抗力"大概是汶川特大地震后人们在众多法律术语中瞬时反应出来的对该事件最为贴近的描述,但是,就如同这一过于平直而理性的术语显然不足以表达法律人在面对这种大灾难时所应具有的感性立场一样,即使在严谨的法律适用和法学思维中,这一概念和规则也远不能涵摄震后民事纠纷所因应的制度.以震后救济的法律实践为契机,基于固有的不可抗力制度所面临的挑战,对合同法情事变更规则的旧话重提得以再度浮现. 一汶川地震属于基于自然原因引起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履行中的合同而言,类似地震这样的法律事实必定能够引起相应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在民法的履行障碍解决规则当中,上述能够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被并列为不可抗力、情事变更、商业风险等概念,并因此附随相应的后果.其中不可抗力和情事变更最为显著,各国法上也往往将此二者同时加以规定,至少,在论及不可抗力时,情事变更与不可抗力的各自范围及相互关系是无法避免的课题.  相似文献   

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之后,我国正从法治的立法时代迈向司法时代。作为成文法国家,我国法治的基本要素包括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保障法律的正确施行。法律规范是法学研究的核心,也是司法裁判的基础。针对我国转型时期的法治现状,我国现有理论对民法规范本身的研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民法规范的性质、类型尚未形成共识,对违反强行性规范的法律后果界定混乱,由此影响了司法适用的准确性与有效性。强化民法规范的研究,合理厘清民法裁判规范的地位与类型,注重民法规范方法论的研究,正确把握公法规范对民法规范的影响,这对我国民法理论研究与司法适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它们具有不同的构成要件、法律内涵和法律拘束力。研究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有利于正确区分合同的不成立和合同的无效 ,有利于正确认识某些合同的效力状态 ,也便于合同解释规则的适用  相似文献   

8.
法律行为作为《德国民法典》中的核心内容,对于整个大陆法系民法体系的构建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律行为是民法的核心概念,是潘德克顿法学理论的结晶,是德国民法“总则-分则”模式形成的基础,是实现私法自治的主要工具。但即是如此,法律行为在教学和适用中也仍有抽象与例外的矛盾、理解上的困难及教学方法上的困难等缺陷。  相似文献   

9.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当代民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确立对维护缔约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 ,这一制度在我国民法中却是不完善的 ,它的诸多方面的内容在我国民法学界也存在着许多争议。本文试从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沿革、概念、理论基础、性质、法律效果、责任承担方式等方面对这一问题做些探讨 ,并在某些方面形成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0.
殷玥 《广西社会科学》2022,(10):114-123
非典型合同的产生及其在日常生活之中的广泛使用是人们对于契约自由不断探索与实践的结果。从类型界定看,非典型合同可基于当事人的缔约真意划分为纯粹非典型合同、合同联立、混合合同。非典型合同法律适用的制度设计体现于现行《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但其作为不完全法条在适用时需与其他规范相结合,同时其并未明确非典型合同适用或参照适用的规定是否存在先后顺序,从而导致司法实践中对非典型合同的法律适用困难。对于纯粹非典型合同,应首先考虑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规定,其次是考虑适用《民法典》“总则编”所规定的民法基本原则。对于合同联立,单纯外观结合之联立、相互依存之联立、单方依存之联立三种联立合同应适用其内部各合同之规范加以调整,择一之联立应适用条件“触发”后生效合同之具体规定作为裁判依据。对于混合合同,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吸收说”“结合说”“类推适用说”来解决法律适用问题。对于非典型合同而言,目前还没有一种学说可以单独圆满解决非典型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基于此,若实践中出现非典型合同的有关争议,一方面于司法裁判时应当注重探究当事人的缔约真意,另一方面于条件成熟之时可针对特定类型的非典型合同进行典型...  相似文献   

11.
用益物权概念可溯源于古罗马法 ,但作为法律术语的“用益物权”一词 ,来源于传统民法理论对物权的分类。本文通过对用益物权的性质、种类及发展趋势的介绍 ,探讨我国目前用益物权立法上的缺陷及进一步完善的设想  相似文献   

12.
刘保玉 《广东社会科学》2023,(2):232-241+288
《民法典》和《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中对担保合同的从属性规则有诸多规定,但关于担保的从属性规则仍存在遗漏或留白问题,有待根据法律规定的精神和担保原理予以明晰。预约合同应可设立担保并作为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在主合同不成立、有撤销事由或者被撤销的情形下,可参照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17条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之规定。而在主合同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情形下,则不适用主合同、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之规定。合同非因当事人的原因确定不发生效力而被担保人负有返还财产、折价补偿义务的,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条件未成就但被担保人有过错的,批准生效的合同中负有报批义务的当事人违反报批义务的,其保证人或物上保证人仍须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反担保合同的效力虽不取决于本担保合同,但不应因此而完全否定其在设立、移转、范围、消灭等方面对本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再担保合同直接从属于本担保合同,并间接从属于主债权债务合同,其效力受本担保合同和主合同的双重影响;债权人、担保人和反担保人、再担保人的追偿权行使,应适用或参照适用《民法典》第700条所确定的顺位规则。  相似文献   

13.
论BOT特许协议的行政可诉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BOT特许协议是一种新型的合同。对其法律属性认识的偏差导致实践中BOT特许协议适用民法规范的不当。然而从协议主体、目的、内容、原则、担保等方面分析 ,BOT特许协议实质上是行政合同。BOT特许协议纠纷属于《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 ,具有行政可诉性 ,应当适用行政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14.
杨明芳 《理论界》2005,(9):95-96
为适应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不断发展,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于1996年委托国际海事委员会(CMI)起草了运输法框架草案。本文就CMI运输法工作组会议上关于航次租船合同是否应纳入运输法草案中的问题,从航次租船合同的法律性质及特征、我国海商法关于航次租船合同的立法模式、存在的争议及解决办法等方面,综合比较了我国海商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其他与会国家所持观点,论证了运输法草案扩大适用于航次租船合同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相似文献   

15.
陈春 《理论界》2009,(7):79-80
我国合同法首次对缔约过失所致的损害赔偿作了规定,但并未解决缔约过失责任在我国民法中的法律地位问题.文章认为,从发展轨迹看,由于德国和法国的侵权立法模式不同,前者更为重视缔约过失责任.从理论基础看,诚实信用和合同自由两大原则维护了缔约中的公平正义,确立了缔约过失责任的制度价值.从法律性质看,缔约过失责任不同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尽管三者存在竞合可能.在我国民法中,缔约过失责任应是独立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之外的一种责任类型,与合同、侵权、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等一起构成债的发生根据.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法的漏洞及其补充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所谓法律漏洞是指法律体系存在着违反立法计划的不圆满状态。其特征为:一是违反立法计划性,二是不圆满性。按不同的分类标准,法律漏洞可分为自始漏洞与嗣后漏洞;明知漏洞与不明知漏洞;明显漏洞与隐藏漏洞及碰撞漏洞。法律漏洞应予补充,应以法秩序的精神为依据补充法律漏洞。具体需要用类推适用、目的性限缩、目的性扩张和法律续造等方式。我国民法的法律漏洞不仅具有上述特征,而且呈如下特性:一是法律漏洞大面积存在,许多法律制度整体性欠缺,或者一项法律制度中的许多重要成份欠缺;二是不明知漏洞较多。所以,我国民法的法律漏洞的补充,究竟适用何种方式,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相似文献   

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删除了原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婚外同居补偿处理的规定.法律上观点论争及条文取舍,与不能正确判定婚外同居补偿协议的性质与法律效果,及与民法自然债制度受到重视的程度不够有关.对该种补偿不能从有效、无效、不法原因给付、赠与合同等来理解,也不能视为法律毫不介入的纯粹道德行为.该种给付的合伦理及合社会观念性、传统分析的无力、中间处理的需求、域外实践处理的借鉴,决定了对其应作民法自然债定性并作相应司法处理.婚外同居补偿处理提供了深化理解自然债并完善民法相关制度的契机,立法对此类问题的规范有其必要性.  相似文献   

18.
王伟红 《兰州学刊》2004,(2):117-118,170
BOT方式的相关法律问题争议颇多 ,笔者认为 ,BOT合同为国内契约 ,其性质为涉外行政合同 ;有关BOT的政府保证与我国民法和担保法上所称的保证是不同的。  相似文献   

19.
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能否适用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从文义解释上看,《合同法》第2条第2款对此做出除外规定。不能以财产法中心主义的思维过度介入婚姻家庭生活领域。应该对《民法总则》第11条、《合同法》第2条第2款进行目的性限缩解释,我国民法典应该设置有关身份法律行为法律适用的如下一般规则:"婚姻、收养、监护、赡养、遗赠扶养等有关身份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适用《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法律的规定,其他法律没有规定时,在不与身份关系性质相冲突的情况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  相似文献   

20.
股权转让合同属于典型的营利性商事合同,是我们观察民法商法关系的重要窗口。股权转让合同有参照适用瑕疵担保责任等买卖合同法律规则的可能,但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法定解除权,则要慎重参照,以免不合宜地等量齐观,但也非完全没有参照适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法定解除权制度的可能。股权转让合同有参照适用所有权善意取得规则的可能,但须作类型细分和必要的变通调适。《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第25条和第27条过于扩大了股权善意取得规则的适用范围,宜结合股权变动模式特殊性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作必要的目的性限缩解释。法律或者公司章程也会对股权转让作特殊限制,股权转让合同类似于但又有别于买卖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适用方法和漏洞填补方法展现出民法在商法漏洞填补过程中参照适用的谦逊态度,而非补充适用的兜底大包大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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