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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建设数字政府的过程中,政府对技术资本存在不同程度上的技术依赖、信息依赖以及决策依赖。技术上的优势使得技术资本开始不断侵蚀政府固有的权力架构和组织形态,并在无形中消解了行政主体的独立人格,解构了行政权力的公共属性,分化了政府的公信与权威,侵害了公民的数据权利,为我国数字市场的繁荣发展埋下了隐患。技术资本入驻的审查标准缺失、基本权利保障理论的适用障碍、技术资本的监管体系不健全、社会性力量的边缘化是当前技术资本侵蚀的主要制度根源。基于此,今后必须明晰技术资本合作的审查标准,强化公民数据权的国家保护义务,加强数字平台的合规化建设,推进公众对数字政府的深度参与,完善党对数字政府建设的法治化领导,从而将数字政府的建设和运行纳入法治化轨道之中。  相似文献   

2.
"三鹿奶粉事件"等食品安全事故暴露出许多消费者权利受损害的问题,企业的社会责任显得日益重要。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了一系列的新制度来保障消费者的权利,督促食品企业承担与履行社会责任,但仍需完善消费权益立法、加大处罚力度、明确责任追究,以更好地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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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越来越多企业希望通过企业社会营销推广其社会责任表现,从而改善其企业声誉,吸引更多的消费者。然而,由于有许多企业社会营销中的宣传信息与商品或服务无关,故现行法律对企业社会营销中引人误解的信息显得无能为力。分析相关案例和权衡正反双方观点,将与商品和服务无关的企业相关活动列为宣传法定范围是合理的。这会给社会带来一些正面效应。  相似文献   

5.
超级平台作为社会经济增长的新引擎,驱动传统社会向数字社会转型,并凭借技术和资源优势,形成了在线上市场中的强大控制力——平台私权力。指出超级平台私权力无序扩张的危害主要表现为,侵害用户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和损害公共利益等,而厘清超级平台私权力的来源是采取针对性规制措施的关键。鉴于此,采用权力溯源的分析路径,明确了构成超级平台私权力的三个来源,即用户协议的权利让渡、政府公权力的默许或授权以及技术先占中的自我赋权;同时,依其权力来源的不同,从多方面进行制度设计,包括治理平台用户协议、明确平台权力边界以及规范平台技术应用等。在此基础上,提出推行平台用户协议规范模板、建立平台用户协议合规性评价标准体系、约束平台遵守法定权限、规制“平台内软法”及完善算法解释权等措施,以期进一步规制超级平台私权力的无序扩张,落实超级平台责任。  相似文献   

6.
长期以来,我国消费者合法权益一直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特别是对于小额多数侵权案件,传统民事救济方式往往起不到很好的效果.本文从应然状态分析公益诉讼、集体诉讼制度对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所起到的作用及其影响,提出公益诉讼、集体诉讼制度必须与实体法相融贯,并且依靠公众参与以及公共政策的支持才能在今后的发展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大陆与香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大陆与香港消费者权益保护之比较研究,指出两地在消费者定义的界定方法、消费者条件的设定以及消费者范围的确定等存在差异;认为大陆立法中关于公平交易,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以及受欺诈消费者获双倍赔偿的权利规定具有特色并符合国情;认为树立消费者的自保观念、依赖企业自律以及政府拨专款设立消费者诉讼基金等措施是香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特色。  相似文献   

8.
算法技术在数字孪生时代背景下正面临着算法偏见、算法归责难、人类主体的自主性削弱、隐私泄露和数据滥用、数字鸿沟、人与算法的矛盾等一系列算法风险挑战。算法的复杂性、人的认知限制、算法设计者的价值偏差和公众的算法素养是产生算法风险的主要原因。为保障算法技术的良性运行和创新发展,需要进行伦理治理:在秉持尊重人类主体、安全可靠、以人为本、公开透明、公正五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算法技术的伦理设计,创新制定伦理准则,努力引入责任伦理,集聚合力协同共治,提升公众算法素养。  相似文献   

9.
强化消费者社会责任,并不是说现今消费者权利已得到充分实现,也不是说已无保护必要。相反,在生态经济时代消费者权利的保护需要转向可持续消费保护。确立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既是实现可持续消费的前提,也是真正实现消费者权利的出路。政府应完善传统的行政监管制度,积极建构新型的支援行政制度以及消费者教育制度,以确保消费者获得充分、全面的消费信息;否则让消费者承担社会责任,结果只会恶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最终让消费者责任沦为政府不作为的借口和经营者逃避责任的挡箭牌。  相似文献   

10.
聚焦社会治理领域的算法应用伦理问题,以欧美社会治理中的智能算法应用为例,通过案例分析和归纳演绎相结合的方法,阐释智能算法嵌入社会治理面临的应用伦理风险,即算法“黑箱”与社会信任危机、算法歧视与社会不平等、隐私泄露与社会监视。基于此,从技术、伦理准则与法律、媒体三个层面提出欧美社会治理算法应用伦理的规制路径:一是优化算法技术,提升算法准确性和安全性;二是完善算法伦理准则和法律,构建智能算法善治体系;三是加强算法伦理的媒体监督,构建多元主体协商共治路径。本研究能够为我国人工智能伦理治理提供重要的启示与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1.
发展水平(state of art)抗辩,又称为发展风险(development risk)抗辩,是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中引起广泛争议的问题.美国在经历了对于发展水平抗辩和产品严格责任之间的冲突与协调的反复论证后,用成文法的方式承认了发展水平抗辨.欧盟则在1985年的《欧洲产品责任法指令》中就较早的将其纳入到产品责任法中.我国应当一方面借鉴欧美相关制度中对于发展水平抗辩定义和适用范围来完善我国法律制度的构建,同时应当通过国家补偿制度和行业基金实现对于消费者的保障.  相似文献   

12.
数字期刊的建设与运行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法律问题,除了纸质期刊出版过程中涉及到的作者、期刊编辑部等相关利益主体,还涉及了网络服务中的权利保护问题。在法律适用方面,除了继续适用《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还要制定新的适用于数字期刊发展的法律法规,以解决数字期刊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3.
本文回顾了理论界现有主流的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内容的划分模型,并指出了这些划分模型对企业在实践企业社会责任时的不足之处。尝试着从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感知过程这一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内容进行一次重新的划分,根据这种划分,对企业实施社会责任行为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4.
金融消费者隐私权作为传统隐私权在金融消费领域的延伸,是金融消费者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本民事权利。由于在金融市场交易过程中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在其与金融机构利益博弈的过程中,金融消费者的隐私权屡屡成为博弈的牺牲品。鉴于此,我国法律有必要对此加以规制。然而,我国目前金融消费者隐私权保护机制还存在诸多制度性缺失。为弥补相关制度性缺陷,将完善相关立法、构建有效的监督机制以及疏通权利救济路径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是今后解决该问题的必经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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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中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是新时代新阶段的两大中心课题。为研究数字经济与共同富裕的逻辑关系,对共同富裕“四个统一”的内涵、数字经济的新特征与新趋势进行分析,论证数字经济助推共同富裕的机理与路径。研究认为,数字经济通过创新效应、溢出效应、协同效应和普惠效应,为均衡发展提供了共享机制,推动了全社会共享数字经济红利,创新驱动、产业结构升级、生态协同和价值共创是其中重要的机制; 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需要进一步培育互联网产业平台,做强做优做大数字平台,推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技术市场向农村、实体经济融合; 数字平台企业需要承担更多公共职能,持续完善数字生态链、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为创新创业提供条件和保障,充分发挥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四个效应”,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相似文献   

16.
把“物理实体、连接、数据、虚拟模型、服务”作为数字孪生模型的五个维度,与“输入、处理、输出”算法运作的三层过程结构相结合,提出一个数字孪生算法运作的“五维三构”模型。这一模型有助于理清数字孪生算法黑箱的生成机制并探寻其有效治理的路径。数字孪生机器学习算法的复杂性、数字孪生数据交互融合的动态性、数字孪生技术内嵌价值非中立性等因素,是造成其算法黑箱的内外部原因。数字孪生算法黑箱本质上是由于技术进步所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人们对数字孪生算法决策的担忧也正是源于这种不确定风险的存在。因此,采取以算法解释权的运用应对数字孪生机器学习算法的复杂性、以交流与协作的方式应对数字孪生数据交互融合的动态性、以伦理与法律的规制应对数字孪生技术内嵌价值非中立性的治理路径,以有效减少数字孪生算法黑箱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增强人们对数字孪生算法决策的可信任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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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治理法律责任制度是整个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石.脱胎于全能主义的食品安全行政监管模式及其传统食品安全治理法律责任制度,在合作治理中内涵、功能等方面存在着自身难以克服的弊端和缺陷.应该以治理责任主体多元性、责任类型的预防性和责任方式的整体性为总体方向,实现食品安全治理法律责任制度优化转型.从法律规范层面建构契合食品安全合作治理模式的法律责任制度,维护和保障多元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法治化、现代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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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算法推荐技术的应用降低了检索成本,契合用户需求,给公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与此同时,其不当应用也导致了人格权侵权、知识产权侵权,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与劳动者合法权益。算法技术应用风险相较于传统法律风险,存在侵权主体特殊性、损害事实隐蔽性与侵权行为普遍性的特点,欧盟与美国据此都作出相应的立法尝试。为应对算法应用风险,应当规范平台义务,加强法治监管,促进协同治理,从而保障公民人身权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劳动者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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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参与社会治理、创造社会综合价值的重要实践。高管团队断裂带是影响其履行效果的重要因素,表现为高管团队断裂程度越强,企业社会责任越低。而企业数字治理和媒体治理的增强,有利于缓解高管团队断裂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消极影响。数字治理、媒体治理对断裂带的缓解作用分别会因数字化口径、媒体情绪和企业社会责任类型存在异质性。因此,政府应引导企业重视高管团队的建设、治理,积极推动企业内外部治理变革,采取政策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实现企业与社会互惠共赢、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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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字化时代,犯罪学的研讨主题从“城市吸引犯罪”演变为“网络吸引犯罪”,数字技术和数字平台成为全新理论要素,犯罪的平台治理模式崛起,看门人规则为之提供了体系化的制度依据。在域外,理论界明确提出数字犯罪学的学术标签,以犯罪学智识助力数字社会的秩序重建成为时代主题;在国内,数字犯罪学依循着基于平台生态系统的系统论路径,通过在线控制的信息论路径以及基于看门人规制的控制论路径风靡云涌。数字犯罪学研究有力回应了传统理论对新型犯罪解释乏力的失语困境,一跃成为当下最有活力的研究方向。今后,数字犯罪学应进一步重视对新型犯罪及网络黑灰产业的现象洞察、对传统犯罪学的传承与发展、看门人规制的适用及其问题、平台治理的价值权衡等重大理论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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