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2 毫秒
1.
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票据一旦丧失,票据持有人的权利或利益就无法正常行使或保障,票据丧失救济制度,就是为了救济失票人的利益、匡正票据流通的非正常状态而设计的。尽管我国法律对丧失票据规定了公示催告和诉讼的双重救济,但由于该两项法律制度存在明显的不完善之处,因而并没有给丧失票据的持票人的正当权利实现有效的保障。本文试图在分析我国现行票据丧失司法救济制度之缺失及其原因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票据丧失司法救济制度提出具体的设想和建议。  相似文献   

2.
基于票据的设权性与无因性之统一,其内囊括之实体权利与其外存在之承载介质本在一般条件下密不可分,对介质客体的背书占有是行使票据内在权利之充要条件。但当票据介质未处于实际最后权利人占有的状态,其不仅存在被第三人取得并继续流通的可能,亦会进一步导致实际最后权利人合法利益受损。因此,在进行除权判决时,如何保护实际最后权利人的利益行使,防止恶意申请公示催告的救济途径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票据被恶意除权后实际最后合法持票人如何实现救济为争议焦点的一个典型案例进行切入,分析目前我国票据除权判决与公示催告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对票据除权之诉的系统立法完善及司法适用提出合理建议。  相似文献   

3.
票据是票据权利的载体,票据丧失,持票人就失去了行使票据权利的物质依据.失票人必须及时依法采取有效的救济措施,才能使票据权利最终得以实现.但我国现行法律对票据丧失救济的规定还不够完善,难以充分维护失票人的合法利益.为此,本文就票据丧失的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提起诉讼三种救济制度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4.
九十年代初期,在修订我国试行的民事诉讼法时,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在吸收了国外民事诉讼立法的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增设了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主张权利,如无人主张权利,经申请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即作出宣告票据或者其他事项无效(除权)的判决的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目前仅限于依法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包括本票、汇票、和转帐支票遗失、被盗或者灭失的情形。此外,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50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票据是票据权利的载体。票据丧失 ,持票人就失去了行使票据权利的物质依据。失票人必须及时依法采取有效的救济措施 ,才能使票据权利最终得以实现。我国现行法律对票据丧失规定了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提起诉讼三种救济方式 ,但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为此 ,针对这些问题 ,对失票救济规定提出完善设想 ,以期维护失票人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6.
我国《票据法》对票据丧失规定了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提起诉讼三种补救措施以供失票人选择。公示催告、提起诉讼各有其立法缺陷,我们应参照台湾相关立法,将英美法系提起诉讼中失票人通过提供担保优先实现票据权利的优点吸收入公示催告中以克服其各自局限性。  相似文献   

7.
票据挂失止付制度的宗旨是控制失票风险,保护权利人利益。我国现行法律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范围过于狭窄,一部分失票风险无法得到控制,挂失止付与公示催告在制度衔接方面不够协调,尚未建立责任调查与认定制度,难以对票据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及时追究。对此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对策,实现票据挂失止付的宗旨,具有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相似文献   

8.
我国《票据法》对票据丧失规定了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提起诉讼三种补救措施供失票人选择。"提起诉讼"是一种无法操作的措施,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其补充解释,应将英美法系提起诉讼中失票人通过提供担保优先实现票据权利的优点吸收入公示催告中以克服其局限性,提起诉讼仅适用于失票人知悉票据在何人之手的情形。  相似文献   

9.
论票据丧失补救制度--兼论我国立法的缺陷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票据丧失后 ,失票人根据需要可以分别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提起诉讼的补救措施。我国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存在缺陷 ,有待完善。空白票据丧失 ,也应允许失票人采取挂失止付和公示催告的补救措施。  相似文献   

10.
利益返还请求权的价值主要在于通过对因时效经过或保全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持票人予以补偿,来保护最后持票人的利益安全,从而间接地促进票据的流通,但其加大了票据交易成本,降低了票据流通的速度.因此,有必要对现存的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11.
房地产法定公证是维护房地产正常流转秩序的重要法律制度。房地产法定公证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有利于贯彻《物权法》的公示公信原则,能够有力地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有效地提高房地产的交易效率和纠纷的救济效率。  相似文献   

12.
物权的保护借助于权利不得侵害的一般法理即可实现,而物权公示制度旨在保护物权交易中的交易相对人和特定第三人,或者说物权公示的目的在于防止权利瑕疵.擅长抽象的德国学者也没有完成对占有、交付、登记等进行的抽象,概括出上位概念——物权公示方法,而是直接将占有、交付、登记等同于物权公示方法.物权公示方法应该是一种公开的、可识别的、具有可持续性的物权外观.重构之后的物权公示制度为了与“公示要件主义”和“公示对抗主义”相区别,可以称之为“公示前置主义”.  相似文献   

13.
物权法定主义原则被普遍认为是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进步,那些历史必然性已经不复存在;同时该原则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有悖于意思自治这一私法基本理念,在实务中也愈来愈暴露出其滞后性及僵硬性,已经满足不了人们创设新型物权的需要。我国物权立法中应在建立科学适当的物权公示制度的前提下,放弃物权法定主义原则。  相似文献   

14.
动产抵押的公示缺陷及其弥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动产抵押在公示性上存在着先天缺陷.这种缺陷是由动产买卖与动产抵押在公示方式上不一致所导致的.确立动产抵押制度,就必须要通过一定方式使其能够公示.  相似文献   

15.
海运提单中仲裁条款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介绍海运提单中仲裁条款的法律地位和效力,通过对班轮条件下提单仲裁条款和租约下提单中的仲裁比较和中国对临时仲裁的效力认可以及影响仲裁条款的情形探讨,对当前的海运提单仲裁条款的适用和效力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6.
票据必须符合票据法规范,一旦存在瑕疵,将影响票据权利的行使。票据伪造、票据变造是典型的票据瑕疵问题。票据伪造和票据变造,会给票据的持票人、付款人以及伪造、变造票据的行为人带来相应的法律后果,使该票据关系的相关主体承担极大的风险。有必要对付款人承担的错误付款风险,给予必要的法律救济,加重受让伪造、变造票据人的风险责任。对票据伪造和票据变造进行规定,完善中国票据法对票据变造的界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