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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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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拜荣静  杨婕 《社科纵横》2022,(5):96-106
量刑听证是法官以听证会的形式,结合量刑前调查报告,在控辩双方对量刑问题平等对抗、其他参与主体对量刑问题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对被告人量刑作出裁决的一种特别程序。该程序分别从司法裁判、被告人、被害人、公诉机关四个维度发挥重要的程序效能。然而,中国目前量刑听证的实践还存在诸多问题,亟须通过量刑听证具体原则的指导,提供量刑听证规则制定的参考依据,明确量刑听证的适用案件范围,完善独立量刑阶段的制度建构,实现以程序制约量刑裁量权的目的,最终促进量刑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相似文献   

2.
随着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量刑不公问题已经受到法学理论界及司法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发生量刑不公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现行的量刑程序模式无法解决量刑自身所存在的固有问题,而独立量刑程序的建构正是解决量刑不公问题的一剂良药.对独立量刑程序的价值理论问题以及独立量刑程序中三方主体权力(利)问题进行深层次审视与反思,可以为中国从程序上对量刑问题进行有效规制提供理论上的支撑.  相似文献   

3.
《社科纵横》2015,(3):68-71
酌定减轻量刑权的制定是增强量刑适应性的一个重要的立法举措,旨在弥补刑罚适用中的僵化,促进个案司法的公正和有效,因而是一项有益的法律制度。当前酌定减轻量刑权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判决过少、缺乏有效监督、操作程序繁琐、适用途径不畅等一系列问题。而酌定减轻量刑权能否得到公正、有效的实施和运作,取决于量刑制度改革的深入程度,以及在此基础上相关量刑程序能否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此问题,我们可以从七个方面进行相关摸索和有益尝试。  相似文献   

4.
人工智能辅助量刑的司法应用,在有效地解决“案多人少”“同案不同判”等难题的同时,也在技术化路径上推动了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进程。但从司法实践来看,人工智能辅助量刑面临着司法裁判的暗箱决策风险、算法歧视风险以及量刑结果的可解释性风险。这无疑对人工智能辅助量刑的司法适用提出了挑战。为了进一步规范人工智能辅助量刑的司法适用,推进“智慧法院”深入改革,应当在现行法治体系的基础之上,充分尊重人工智能的技术特征,采取“概括式+肯定式和否定式列举”结合的模式来设定人工智能辅助量刑的合理使用范围;建立人工智能辅助量刑的问责制度,将责任机制与行业准入制度相挂钩;建立法官提示制度、量刑方式选择制度、被告人技术异议回应与抗辩制度等被告人数字权利保护制度,进而实现司法智能化与被告人权利保护的平衡发展。  相似文献   

5.
王充 《求是学刊》2012,39(4):90-94
罪刑法定原则是贯穿于刑法运行全过程的基本原则,作为司法过程一环的量刑活动必然要遵循此原则,当前我国司法系统正在推行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当然也要在罪刑法定原则的框架内展开.罪刑法定原则对量刑规范化提出了明确性和适当性这两个要求,但是,量刑规范化改革更多实现的是罪刑法定原则明确性的要求,却难以完全实现其适当性的要求.由此,在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推进过程中要在罪刑法定原则的视野下寻求明确性与适当性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6.
量刑是现代法治社会中人们最为关心的一个焦点问题,但由于我国在量刑建议制度方面的缺失,导致量刑不公,法官滥用量刑裁量权等诸多问题产生。那么通过对量刑建议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赋予控诉方量刑建议权,从公权力视角下制约法官滥用量刑自由裁量权,激活辩护方在庭审过程中的量刑辩护权,从而形成动态的庭审量刑机制,使得裁判方针对量刑问题做出公正的量刑判决。而且,在现有的立法空间内,结合我国自身的国情,积极地引入量刑建议制度,通过对其基本概念、诉讼构造模式、制度价值相关理论问题的深层次剖析,进一步了解量刑建议制度的内部运行规律,并且在实践层面论证出量刑建议制度在我国法制土壤中可生存的空间,在此基础之上寻求符合我国国情的量刑建议制度。  相似文献   

7.
刑罚裁量的不均衡是由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的,而造成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的主要原因是法定量刑幅度过大以及各种量刑情节对量刑影响的随意性.决定法定刑的客观事实情况称之为基本量刑情节,被量化的基本量刑情节对应的刑罚称之为基本刑,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可以求出以基本量刑情节为自变量、以基本刑为因变量的基本量刑函数;并通过不同种刑罚之间的折算,可以建立起基本量刑情节与各种刑罚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把法定刑划分为幅度相对较小的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的若干刑级,并通过基本量刑函数求出与各刑级相对应的基本量刑情节,从而使法官只能根据被量化的基本量刑情节,选择与之对应的幅度较小的某一刑级进行自由裁量,有效地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8.
周立 《社科纵横》2009,(9):77-79
量刑建议是控方的权利(力),检察机关开展量刑建议活动既有法理依据,也有法律依据,但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特别具有现实意义的原则是符合国情原则和说理充分原则。在制度设计方面,对量刑建议的适用范围应进行限制,要根据办案体制的不同分别确定启动主体,要以在起诉书中提出量刑建议为一般原则,对于是否免除刑罚、刑种及是否缓刑方面,量刑建议应当明确,针对自由刑的刑期建议,只能在法定刑幅度内采取刑期幅度的形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活动既对法院产生约束力,也对检察机关自身产生约束力。  相似文献   

9.
王玉薇  高鹏 《学术交流》2023,(11):69-83
当下,人工智能算法已经广泛应用于司法裁判、司法推理以及司法量刑等领域。其在进行裁判、推理及量刑的过程中也引发了诸多发展隐忧。如算法裁判易威胁司法自主、算法推理易影响实质正义、算法量刑易冲击审判中心主义等。为了排解上述隐忧,需要明确算法裁判的辅助性地位,确定算法裁判的应用范围以及责任归属,建立算法推理的可修正技术正当程序,不断完善人机协同的算法量刑新模式,从整体上提升人工智能算法司法应用的实效。  相似文献   

10.
中国刑事简易程序虽历经改革而渐成体系,但诉讼程序简化的效果却不甚理想,这与立法部门忽视审前程序简易化有直接关联.案件流转机制冗长、审批机制复杂,是耗费审前程序期限的主要因素.尽管中国已通过缩短程序期限、简化诉讼环节的方式对简易程序改革进行探索,却未能达到应有功效.而三阶段的诉讼程序划分标准,审前程序的实体化,程序倒流的频繁发生,则是降低简易程序运行效率的深层原因.为简化审前程序,西方用于改革审前程序的权利放弃模式与事由预设模式可为中国提供制度借鉴.中国可通过压缩审前程序期限、跳跃审前诉讼环节,并在审前司法实践中综合适用这两种简化方式达致诉讼程序压缩与跳跃的效果.相较于以往,这是一种新的改革思路.  相似文献   

11.
刑格研究     
刘柏纯 《社科纵横》2011,26(2):57-59
由于刑法设置的法定刑幅度过大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得不到严格规范,导致司法实践中产生了量刑失衡现象。一些量刑严重失衡的案件经媒体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权威性和法院的公信力,量刑均衡由此成为中国刑法理论研究中的热点问题。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从原则研究到量化研究已经成为量刑理论研究发展的趋势。刑格是适用量刑基准指导刑罚裁量时必然要涉及到的问题,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  相似文献   

12.
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人权保障已经成为当下刑事司法改革的主要价值取向.但是,作为刑事犯罪的受害者,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及相关诉讼权利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种缺乏被害人保护的权利保障的现状,无论是从人权保障的外在需要,抑或是基于程序正义的内在需求,都是残缺不全的.因为无论是从实体层面的定罪量刑,还是程序层面的控辩结构,被害人因素都是必须考量的.并且,从法治建设与社会和谐的诉求出发,如果在权利保障的内涵中.缺失了对被害人的关注,所谓和谐的诉求也必然是缘木求鱼.同时,基于程序正义的理念分析,一个缺乏被害人广泛参与的程序,其裁判结果必然与被害人的正义诉求有一定的隔膜,从而导致被害人缺乏对程序正义的认同.被害人的权利保障不仅是一个程序上展开的话题,更具有坚实的法理学基础.  相似文献   

13.
确立"程序本位"理念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程序本位理念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坚持以诉讼过程 ,而不是以诉讼结果为出发点和评价标准的理念。这个理念依据于程序自身的独立价值和过程本身对结果的有用性和有效性。之所以要在我国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树立程序本位的理念 ,是因为程序法治是现代法治的核心 ,程序本位连接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 ;且有针砭时弊之效。当前坚持程序本位理念不仅具有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 ,引进和传播程序过程、程序正义观念的理论意义 ,而且具有强调现代程序与现代法治之间的必然联系、推进当前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4.
杨琴  李忠平 《浙江学刊》2002,(1):189-192
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是审判方式改革的重要方面 ,是民事诉讼不告不理的应有之义 ,但这也从根本上加重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如没有与之相配套的程序保障制度 ,很可能导致司法实体公正的不能实现。本文从我国实际出发 ,从三个方面对加强和完善我国举证责任的程序保障制度加以论述 :一是当事人取证权利的程序保障制度 ;二是当事人举证责任救济的程序保障制度 ;三是当事人提供证据的程序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15.
《社科纵横》2016,(5):99-103
刑法383条的主要以概括性数额加情节量刑标准设置刑罚、罚金与没收财产并存的附加刑、对严重的贪污犯罪分子配置终身监禁。但概括性的贪污数额、情节定罪量刑标准,导致适用法律过于灵活;对被判处死缓依法减为无期的严重贪污分子终身监禁,不得适用减刑、假释的规定,违背司法人道精神,以不利于贪污犯罪分子改造。现行刑法第383条的刑罚配置有待完善和修正的空间,但需考虑到刑法规范的安定性,当下可以司法解释对刑法第383条贪污罪刑罚规定予以明确、细化,限制不得减刑、假释的规定的适用。  相似文献   

16.
论宪法诉愿程序的价值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现代违宪审查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作为直接保护公民宪法权利的宪法诉愿制度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在公民宪法权利与宪法秩序的价值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宪法诉愿制度设计了统一而规范的程序。宪法诉愿程序有助于发挥宪法的人权保障功能,有助于发挥违宪审查制度的功能,有助于建立以宪法救济为中心的权利救济体系,有助于保持宪法诉愿制度的“补充性”功能。是缓和还是强化宪法诉愿程序应考虑各国司法体制的实际情况,从宪法诉愿所发挥的社会功能进行思考,力求在保障人权与维护宪法秩序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  相似文献   

17.
程序公正是指任何权益受审判结果影响的当事人都享有被告知和陈述自己意见并获得庭审的权利,包括程序主体尊严的承认与尊重、法官的中立、程序的公开。程序效益是指用较少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获得较大的诉讼成果,包括经济成本与经济收益。程序公正与程序效益均为民事诉讼制度的内在价值,既有矛盾冲突的一面,也存在和谐统一的可能。我国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应把程序公正和程序效益的动态平衡作为衡量一项改革制度是否科学的标准,从而确立科学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18.
民事再审程序作为诉讼价值选择的结果,其积极作用倚赖于公正、效率与安定的三重保障才能得以发挥.所以,在再审程序设计时,应体现公正、效率与安定的合理平衡.而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尽管进行了种种调整,但自始至终都充斥着对公正,尤其是实体公正价值的片面追求,效率和安定价值始终遭到忽视和贬损,以致在许多具体制度设置上存在缺陷.这些缺陷促成了公权侵害私权、无限再审、秩序混乱、终审不终局面的形成,不仅损害了司法的权威,牺牲了程序的安定与效率,也使公正价值的实现陷入了两难境地.因此,再审程序有用性的正常发挥需要科学化的再审制度做保证.而再审制度的改革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再审程序功能定位的过程中,应放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指导思想,把法的安定性和程序公正价值填补到民事再审程序的价值选择中,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严格再审事由,确立当事人的再审程序启动权,缩短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以实现再审程序的科学化.  相似文献   

19.
中国现行偷税罪“数额加比例制”的定罪量刑标准存在缺陷:偷税数额很大却因未达10%的比例不构成犯罪;“数额加比例制”立法空档导致无从定罪量刑;“累计计算”对立法意图的背离。因此,应合理对我国现行偷税罪进行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20.
目前有关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成为了民事诉讼中的热点问题之一,中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主要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在纠纷解决机制中建立和完善调解型程序、裁判型程序有着突出的地位,二者是社会纠纷解决最主要的两种程序,二者在成本、效益、效果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本文从民事诉讼目的理论出发,通过分析其间的各自优势,提出了在完善诉讼制度的同时着重加快调解型程序的制度改革的建议,其对于推进中国现阶段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与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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