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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多数农户为何偏爱延长土地承包责任制文/陈高峰针对浙江省鄞县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和“双田制”及土地规模经营并存局面,勤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调查走访了调查点(村)的农户和干部,从调查的结果显示:多数农户偏爱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而且希望承包期能更长时期内稳...  相似文献   

2.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是学术界研究农村土地问题乃至“三农”问题的一个热点。目前,经济学界普遍认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农村集体土地(农地)产权结构被分解为三种权利,其一是(土地)所有权;其二是(土地)承包权;其三是(土地)经营权(使用权)。即“三权分离”论。本文主要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结果农户“保留(土地)承包权、转移土地经营权(土地使用权)”来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该观点存在的主要问题:(1)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性质不是同一层次的范畴,且不能并列使用;(2)土地经营权其权利内涵无法界定,不是法定的民事权利;(3)土地使用权其权利内涵不固定、无法界定;(4)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个完整的民事权利,无法“分解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或(土地)使用权”;(5)流进方取得权利的名称中不存在(土地)经营权。同时,结合在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客观界定的基础上,论证了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三权分离”论是不科学的。  相似文献   

3.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下的土地承包权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置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从而实现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以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身份属性,是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置的理论基础。土地承包权,是指农户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为基础,以承包集体所有土地的同一地块为内容的综合性权利。土地承包权强调农户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同一地块的权利,包括了持续承包、继续承包、优先购买和补偿请求等权利内容。  相似文献   

4.
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区有贷款需求的1 091份农户有效问卷,分析利率对农户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意愿的影响,研究显示:(1)利率影响农户参与意愿,实际利率负向影响、替代利率正向影响。(2)收入分组农户的利率敏感性不同,无论是实际利率还是替代利率,高收入组农户的利率敏感性都强于低收入组。(3)农户参与意愿还受到教育程度、经营面积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认知程度的正向影响。以上结论进一步表明,农户的借贷行为是具有理性的,利率对收入分组农户的影响程度不同,基于此,可通过变动贷款利率以及其他影响因素,有效提高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可行性需求。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关于农户承包土地流转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也是人们竭力回避、不愿谈论的话题。其根本原因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家庭承包经营土地制度给中国农业所带来的发展、给农民生活所带来的改善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如果再谈农户已承包的土地流转问题,无疑不利于建立在这种生产方式基础之上的中国农业生产、农村社会、农民生活的稳定。那么,究竟应如何理解稳定农民土地承包与土地流转关系这一不可回避、看似矛盾的问题呢?本文从中央有关文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原则性规定前提下,对农户承包土地是否流转应视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而定。  相似文献   

6.
《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法律关系主体、抵押的设立和实现等进行了一系列改造。在土地经营权的抵押中应当明确“农户”的法律地位以及农户内部成员间的共同共有关系,并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明确抵押权的设立采用登记生效主义。规定物上代位权以保护抵押权人,引入涤除权以保护土地经营权再流转情况下的抵押物买受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法律适用必须基于物权法、担保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多个部门法,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制度体系并健全相应的运行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7.
在现行法中,承包合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的依据。由于不同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位不同,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中的承包合同在主体、客体、内容及订立程序等方面存在重大区别。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背景下,承包合同应当被明确为土地承包权的取得依据,是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实现途径,土地承包权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承包合同的制度设计主要包括法律适用、规范内容和立法模式三个方面。承包合同不能适用《合同法》,应当由《农村土地承包法》规范,从而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是承包合同的主体,规定土地承包权的期限和内容,明确农户消亡是承包合同消灭的原因之一。在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合同没有必要存在。家庭承包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划拨方式,将土地经营权给予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四荒”土地经营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出让方式给予土地经营权人。  相似文献   

8.
农民是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主体,在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过程中,应重视农民分化的经济社会基础,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的发展改革创新。基于湖北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改革试点的经验调查,分析改革试点实践过程中,农民、村集体、地方政府、工商资本等多主体间不同的实践逻辑。认识农民与土地经营关系变化基础上的生计分化所形塑的农民分化,基于农民与土地的关系,非农化家庭逐渐脱离土地和农业,半工半耕家庭以及纯农家庭仍对土地有一定依赖性,农民分化体现出差异性地权诉求。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实践缺乏对不同类型农户的识别机制,村集体难以适应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秩序。应加强农民分化识别机制研究,建立多元化退出模式,并强化土地集体所有权规则,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秩序,保障各类农户利益。  相似文献   

9.
我国农民朴素公平观包含生存第一、权责统一和多数人决等基本内涵。全国7县84村田野调查发现,农村土地承包法律与农民朴素公平观存有背离现象:“生不增,死不减”导致部分集体成员的生存无法保障;权责不统一,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存在失衡现象;多数人决困局,即涉及土地承包事宜存在有事不能议、议而不能决、决而不能行的问题。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中:应尊重农民“生存第一”的要求,坚持土地均分原则并稳定农户承包权;坚持权责统一原则,实现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对等;赋予集体成员多数人决的正当性和可执行性。  相似文献   

10.
农户是我国法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但是组成农户的自然人对该户之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均享有权利,各自然人的土地权利份额如何确定,在《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语焉不详,由此带来诸多理论和实践中的困惑。因个人权利诉求和承包土地流转之客观需要,有必要通过修改法律或颁布司法解释等方法,明确农户内部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所有关系。应当授权现有农户内部成员就土地权利份额进行约定并承认其法律效力。若农户成员就其权利份额没有且无法达成协议,法律应规定成员之间成立按份共有关系,各成员份额以当初实际承包的土地份额及嗣后通过继承、赠与、转让等方式获得的承包土地份额为准。若无法确定各成员实际份额则推定为等额按份共有。同时应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继承性、可流转性并解除其与农民身份的"绑定"关系。  相似文献   

11.
利用湖南省四大经济区域228户农户调查数据,对易地搬迁贫困户承包地处置问题进行探讨。运用无序多元Logistic模型从户主特征、家庭因素以及社会因素三个方面对影响搬迁农户承包地处置方式选择的因素进行回归分析。研究结果表明:(1)搬迁农户的承包地依然以自己耕种为主,占比73.25%。另外,14.47%农户选择土地流转、12.28%农户任其抛荒;(2)搬迁安置地、农户所处经济地区、户主文化水平、健康状况和婚姻状况对搬迁农户选择土地流转有显著正向影响,农户对搬迁后邻居满意度对农户选择土地流转有显著负向影响;(3)宅基地与耕地的距离对搬迁农户选择土地抛荒有显著正向影响,而承包地面积、农业收入占比和农业生产设施条件对搬迁农户选择土地抛荒有显著负向影响。基于研究结果提出:完善搬迁后续服务工作、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时调整农业用地等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在“效率”和“公平”相互作用下,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依次经历了“农民私有”“共有共用”和“共有私用”三个阶段。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共有私用”导致农民集体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无法有效实现,同时也制约了农村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在追求“效率”过程中,“共有私用”已事实上演变为“按份共有”。但“按份共有”与集体所有制法理上存在冲突。为平衡这一冲突并贯彻落实“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基本政策精神,我们提出应实行集体永佃制:集体经济组织享有土地集体所有权,现有的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合并为永佃权;通过集体收益的二次分配实现“公平”,而土地经营权的市场化流转则有利于实现“效率”。为更好实现集体所有权,应逐渐构建农民集体成员市场化进出机制以及兼顾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民财产性收益增加的收益分配机制,还要积极探索集体永佃制下以股份制为基础、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的土地经营模式:农户土地托管制、土地股份合作制、土地混合股份制以及农户土地回购制。  相似文献   

13.
对土地互换制度如何影响土地流转的回答是构建适度规模经营与小农户并行路径、优化小农内生发展的基础。研究利用山东省和安徽省调研得到的232个村庄数据和826份农户数据,采用Tobit和SNP模型分析了土地互换制度对土地流转的影响,利用逆概率加权IPW模型对选择性偏差进行控制,以尝试对土地互换制度与土地流转间的关系进行回答。研究发现:土地互换制度抑制了农户转出土地,增加了农户流入农地的需求;相较于规模户,土地互换对扩大小农户经营地面积有更强的促进作用,推动小农户内生发展。在村庄层面上,土地互换制度促进了村庄的土地流转,并且村庄的平均土地流转费用增加。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农户与村集体“收入双增”、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可以将土地互换制度作为突破口。  相似文献   

14.
论土地承包经营权形式上的无期限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农村实行的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土地所有权人仅具有设立用益物权的功能,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农用土地在集体农户之间的分配。为保证农用土地的正常使用和承包农户对土地的投入,必须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连续性。土地承包经营权形式上的无期限性能够真实体现用益物权本身的价值,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和抵押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5.
农地确权是中央从深化农村改革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确权不仅影响农户的生产行为,也影响其承包地处置。基于苏、鲁、皖3省15县(市、区)935个农户样本数据,利用Probit模型分析了农地确权对农户承包地退出意愿的影响。研究发现:农地确权促进了经营权退出,但却抑制了承包权退出;经营权退出在农地确权对农户承包权退出意愿的影响中具有遮掩效应;农地确权后,农户一旦选择流出自己的土地,就不会轻易选择退出土地承包权。因此,在“三权分置”的制度框架下,政府需要系统评估农地确权的制度绩效,将经营权退出和承包权退出联动考虑,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相似文献   

16.
为确保农地抵押贷款可持续发展,必须首先保障抵押权益;在规模经营抵押农地的使用权收益等于小农户农地的经营权收益的前提下,要在农地收益中最大化实现规模经营农地抵押权益,会导致承包农户失去承包财产权及其权益(失权失利)。通过构建五权分置模式并分析三权分置与五权分置的权益匹配关系、权益保障优先序与权益量化对应模式,发现它们都不能同时保障承包财产权益、抵押权益与使用权益。为保护农户承包财产权益,需要试点被处置规模经营抵押农地承包权与所有权转让,优化农地权益结构:一是允许农民向银行抵押并转让承包权,获得承包权交易收益(保利失权);二是将农村集体组织农地所有权短期转让给承包农户(保权失利);三是将农村集体组织农地所有权短期转让给承包农户,承包农户获得承包权交易收益(保权保利)。  相似文献   

17.
对于小农户如何组织化参与到现代农业发展中,学界多分析利益联结的“公司+小农户”与“专业合作社+小农户”的组织方式,忽视了乡村实践中社区内村集体和小农户多元要素合作的组织形式。基于农业治理的研究视角,本文着重分析山东寿光市A村小农户在村集体的领导下围绕产业发展中的市场交易、土地整合、公共物品、资金等需求,通过组建不同类型的社区型合作组织实现农业转型升级的发展路径。在此过程中,小农户的多元性需求与社区治理压力、地方行政传导给村集体的创新压力,以及小农户对接“市场-国家”的组织需求成为社区型合作实现的动力机制。它不仅解决了基于经济效率的社会化分工促成产业发展转型升级问题,还兼顾社会公平和聚焦村庄福利的组织制度提升了村集体的治理效能和农民幸福感。依托产业发展和社会治理有效融合的社区型合作路径不仅实现了小农户基础上的农业现代化发展,还能为新时代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式农业现代化提供启示。  相似文献   

18.
农户农地流转行为及其发生动因的实证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地流转对促进农业产业化、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都具有明显的正面效用,是我国农业产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无法回避的一个现实问题。以陕西省白水县3个村、西安市阎良区5个村和灞桥区4个村为研究实例,对235户样本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统计归纳和计量分析,深入探究了农户农地流转行为特征及其发生的动因。研究结果认为:农户是否参与农地流转以及选择怎样的路径流转,都是特定行为环境下所做出的主观抉择;户主年龄减50的绝对值、户主文化程度、家庭非农业收入、农户愿意种植面积和家庭承包土地面积之差的绝对值、流转政策是影响农户农地流转与否的关键因素。  相似文献   

19.
基于“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的农户数据,采用最小二乘法(OLS)、处理效应模型(TEM)和倾向得分匹配法(PSM)实证分析地权对农业种植结构的影响。研究表明:(1)相对于没有领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农户,有承包经营权证书农户其实际种植的耕地面积多约22.5%,果树种植面积多1.8%,而菜地经营面积不存在显著差异。(2)无论是否粮食主产区或者大中城市郊区,农地产权安全性的改善会诱导一般农户增加耕地经营面积,但对于种植大户则更多表现为激励水果种植;此外,地权对非粮食主产区果树的种植激励效果要强于粮食主产区。(3)农地产权对农户种植结构的影响会因灌溉条件变化而不同。因此,在小农经营依旧普遍存在的情况下,农地确权能够提升农户务农的积极性,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则能够有效诱导农业种植结构呈现“趋粮化”。  相似文献   

20.
基于家庭资产结构视角的农户借贷可得性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2012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的农户专项入户调研数据为基础,从家庭资产结构视角考察我国农户借贷的可得性。研究表明:(1)拥有土地资产、生产性固定资产和消费型耐用品越多的农户更容易获得借贷;(2)拥有房屋资产对农户借贷可得性的影响并不大,且农户拥有的金融资产越多反而降低了农户的信贷可获得性;(3)相对于正规借贷渠道,农户土地资产对非正规借贷可得性的影响并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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